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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穿越成女娲(混穿乱入) > 第18章 劫持

第18章 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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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女娃从睡梦,哦不,被迷香假装迷晕后,再次醒来,手脚依旧被捆着,摇摇晃晃的,好像是在马车里,四周黑漆漆的,看来天还没亮。这夜间不睡觉,这么急着赶路,不知是要把我带到哪里去啊。既然没有马上杀我,想必是那个幕后主使想见我,那么在见到我之前,我就算还是很安全的啦!头上的帷帽也还在,看来这群杀手连摘她帷帽都不敢,或者说没有这个闲暇。可是,能给坏人添点麻烦,也是一路上不错的消遣。

“啊呀,好痛啊——好痛——”

“大哥,他好像醒了。”

“莫管。继续赶路。”

“大哥,动静不对,万一出了什么差池,可要连累兄弟们交不了货了。”

“真麻烦,那就停下来看看。”

马车在漆黑的官道上停下,一个年纪比较小的先忍不住好奇,想上来看看传说中被竹林七贤引为上宾的天才美少年到底长成什么样,但又被里面的哀嚎吓得不敢进去,怕有个万一,自己要担责任。可听这声音,甚是凄楚,听得一阵心烦意乱,最后还是掀帘进去了。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今晚的月亮很大很亮,银白色的月光打在这少年脸上,像渡了一层粉,只是这样,她的脸色就更显苍白了,虽然隔着纱缦,但这么近距离仔仔细细地看,犹能很清晰地看清楚五观长相,真是个粉雕玉琢的小可人,只是,此时双眉紧蹙,薄唇紧抿,似乎真的很痛苦,再往下瞧,腰下黑乎乎地一团,借着月光仔细看,这气味,是血腥味,

“不好了,大哥,有血!”

这下好了,弄假成真了,本来只是演演戏,没想到后来肚子竟然真的疼起来,再接着感觉到下/体有一股热流涌出,——我居然来了大姨妈?!不是说神仙没有大姨妈吗?她们又不用生孩子?难道是我搞错了?能生孩子的,都会来大姨妈?可是穿越到这儿,我已经有至少几百年没来这玩意了,也可能有一千多年了,当了神仙不是吃就是睡,我基本没什么时间概念了,我几乎都要快把它给忘了呀!!这可怎么办?我这一身白衣,很快就要露馅了……谁来救救我?呜呜,这样糗大了……

只听外面有一个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这脚步声我已经熟悉,就是在我身边做了七八天护卫的淳于衡。当感觉到他的那只大手就要掀帘时,我对他的恨意彻底喷发,“不准看,否则我有的是办法让你们带回去一具尸体!”那手僵在那里,收也不是,进也不是,最终收了回去,他们的原则是只要他不跑,一切都好说。

“听说你受伤了。”

“不关你事,你滚啊!!!”

还有力气吼,看来不是很严重,但又不能真的不管,“十三,你去看看他需要什么?”十三就是那个年纪最小的杀手的名字,他只有十五岁。

“哦。”十三应了一声,下了马走到马车边,也不掀帘,“不知公子有什么需要的,可以跟我说。”

“给我准备一些干净柔软的白布。”我对这干净清爽独属少年人才有的声音并不十分抵触,因为他肯定还是什么都不懂的年纪。

“这个,公子要等一等了,前面有个镇子,估计到那儿的时候,天已亮,城门也开了。”

“可以,我的这套衣服不能穿了,到了那里,烦劳给,在下,买套黑色的衣服,还有黑色的帷帽。”

“嗯,十三记下了。那公子再睡一会儿吧,我让车夫赶得慢些,免得公子伤口恶化。”

“嗯。”

马车在空旷的官道上不快不慢地走着,淳于衡旁边的兄弟道:“大哥,你说会不会是上次飞羽的那箭,真的中了,只是没能要了这小子的命?”

“也许吧。”想了想,“十一,刚才你进去看,他的伤在哪里?”

那被叫作十一的连忙靠过来,道:“大哥,车厢里太暗,小弟也没看得十分清楚,但那血迹位置,大概就是在腰腹之间吧。血腥气很重,看样子伤得不轻,想必是马车过于颠簸,时间久了,伤口就裂开了。”

“雇主说了,改杀为抓,要活的,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能让这人在我们手里死了。你让十三先试着送点金创药进去。”

“十三?”

“药已经送进去了,他没用,里面一点动静也没有,不知道是不是失血过多,晕过去了。”

十一提醒道:“大哥,他好像还被绑着,不能动。”

“十三,你去,把他绳索解了,小心看管。”

十三得了命令,轻手轻脚地上了马车,我痛得都没力气说话了,刚才硬挺着一口气,现在放松下来,是一句话也不想说,任这小子进来。他若规规矩矩也就罢了,否则我不惜解开身上的封印,也要逃离这尴尬的境地。大不了把他们都灭了,我就不信天道还能因为几个微不足道的杀手就坍塌了?

上一次,我并没有在凡间逗留,我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每天看着水镜中的杨戬,在三界中来回奔走的身影,我伺机牵引着,试图改变着,就是希望能够尽量阻止杨戬的自取灭亡。可是无论我做什么,事情都会朝着预定的轨迹发展下去,我才意识到天道不可抗,也许我早就知道,只是眼睁睁看着杨戬一步步走向灭亡,我无法做到无动于衷。最后,我改变不了杨戬走向死亡,就如杨戬阻止不了他亲妹看上刘彦昌一样。现在,随着我的再次重生,一切也随之重来,我把注意力转移到人间,我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凡人,我像凡人一样过我想要的日子,我不想看,也不敢看杨戬现在在做什么。不管做什么,我都把众生赔给他,谁让他是我在21世纪时就尊崇的男神,是视觉上的男神,也是精神上的唯一的神,代表我们女性权威的娲皇娘娘都得靠边站。我怕我一看到他,我就会情不自禁地被他吸引,为他千肠百结的计谋和心思纠结,我看够了他的隐忍,也不想再次看站在他对立面那些人、神、仙、妖、魔的嘴脸。我不会再傻傻地试图改变杨戬的命运,因为在天道面前,我所有的努力都是白费,我所有的心思都是痴心妄想。既然上一次,天道已经见识我宁看三界毁,也不肯收回自己的诅咒的绝情,这一次应该不会再想看,我是否比天道更无情了吧?

天道无常,也无情。我必须比它更无情,否则便会被它按住软肋,束手束脚,这样只会助长它的气焰,眼睁睁地看着它夺走我心爱的一切,最终我自己也沦为它的棋子不知不觉间为它左右。那高傲的天神,一直是我心中的一个梦,一个无法触及的梦,我容不得有人玷污他,也容不得有人对他的伤害。

这一次,我以凡人身份逗留人间日久,不知鸿钧要使什么坏,可千万别是在我身上发生什么狗血桥段,老子不需要!疼死姑奶奶了,我就没听说过哪个神仙还来大姨妈的,难道说是因为,我吃了大半年的人间食物,听说经血是为了排除女性身体里的污浊,让身心洁净,可是神仙的仙气有自我清除体内污垢的作用,没理由会像凡人一样来大姨妈呀。难道是时空此时此刻发生了错乱?我现在用的是21世纪的凡人身体?不会吧?好疼啊!!!!谁来救救我?!!!下辈子老子要做男孩子,老子不要做女孩子了,这太疼了,反正男女都一样要工作挣钱养活自己,凭什么女孩子就要负责生孩子,每月还要来这么几天疼死人不偿命的大姨妈,这简直他妈就是酷刑,太活受罪了。这近千年的神仙生活过得太/安逸,都忘记这种痛了,忽然来这么一下子,我痛得直流眼泪,痛死了,谁来救救我!天狗,食月,我想你们了!

“鸿钧,鸿钧,鸿钧,鸿钧,鸿钧,鸿钧,师父——”

“女娲——”终于有人应我了。

“为什么会这么疼?”我可是你复活的。

“你的古神之体早已随伏羲身化万物,你现在的身子还是21世纪的身子,因身体底子太薄,我稍做了修复,你拥有女娲生前所有的灵力,功德,包括圣人位。只是你的这副身体,先天不足,后天未补,好的没有记忆下来,坏的痛的倒记下来了,你在凡间呆得太久,令这副身子以前的习惯复苏了。连复苏时的反应也一并带了过来。”

这些习惯也包括大姨妈?你以为我愿意只记得坏的痛的啊,实在是好的高兴的,实在是太少了,时间久了,都被重复的痛的坏的记忆消磨模糊了,找不出来了。身体其实比人的大脑更诚实,即使刻在灵魂上的记忆会消失,但身体的记忆却很难抹去,没准什么时候就复苏了,“那我该怎么办?”

“这个没办法。”

啊啊啊,我不要当女孩子了,我要当男孩子,男孩子不会痛啊!

“这或许只是一时的,你这具肉身在强大灵力的滋养下已有千年,早已是名副其实的神仙之体,不会有事的。”

我突然觉得老鸿钧还是很疼爱弟子的,至少他懂得如何安慰弟子,不像我那个狠心的父亲,连做人爹都不会。

“师父,弟子是不是很任性?”

“怎么会。你和后土是我唯二的女弟子,她已经沦为天道的牺牲品,永远的失去了自由,是为师没有保住她。”

“师父,您不是天道圣人吗?为什么会这样?”

“为师与天道合二为一,原本是为了更好地行使天道之责,甚至妄想试图改变天道中的一些极端现象,可没想到,这让为师落得更加的身不由己,深陷在这浩瀚的天道之中,无力自拔。”

难道不是贪恋天道赐予的可以掌握天地众生生死的无上权柄吗?还是我真的从一开始就误会了什么?

“这几日,你要冥心静性,戒焦戒躁,宜养身心——”

当再次醒来,已是天明,一个蓝色的包裹摆在我的眼前,从里面露出的一角可以看出,是一套黑色的长袍,还有一顶黑色的帷帽摆在包袱旁边。听外面的动静,人来人往,赶集叫卖声不断,应该是来到了另一个城镇里,现在是在大街上。我隐隐约约听到他们说,“终于快到地方了,总算可以交工了。”

交工?看来快要出马车了,我连忙打开包袱,只有一条外袍,没有可换的里衣,有我昨天晚上要他买的白布。脱下已经弄脏的白色外袍,换上那件略显宽大的黑袍,至于下面,只能靠这些还算柔软的白布应应急了,一会儿如果要走路,可别走着走着掉下来才好。

“也不知那小子怎样了,十三,要不你去看看?”

“刚才放衣服的时候,他好像还正睡着,不知现在醒了没,我再去看看。”

听着外面马儿打着响鼻的声音越来越近,从布帘缝隙中,我看到一张稚气未脱的少年人的脸孔,还不等他掀帘,我背对着车门,同时也是背对着他,喝止道:“不许进来,我正在更衣。”

“哦,公子已经一天一夜水米未进,这里是打好的清水,我就放在这儿了。”说着,伸进一个竹筒,连手都没进来。看他转身要走,我问道:

“你们要把我劫持到哪儿去?”

“劫持?”从他懂事出任务起,接到的命令都是杀,因为他们是职业杀手嘛,唯独这一票,本来要在摆脱那个天狗后,就地格杀的,结果就在手起要刀落的时候,上面传来了新命令,说是金主临时改变主意,要活的。平时都是带着人头交差,这还是第一次带着大活人交差,这后续命令已经超出杀手的职业范围。他们是杀手,又不是绑票的,但看在金主又加了不少赏钱的份上,这才临时租了一辆马车,带着个大活人上路。说是劫持,倒也一点不错。不过十三可没打算回答车上人提的问题,掉转马头要到马车后面去了。此时我已把自己收拾停当。

“哐当”一声,刚刚递进去的竹筒掉了出来,落在石板路上,里面的水洒了出来。十三听到声响,只好下马把竹筒捡起来,然后复来到马车前。

“我现在喝不了冷水,我要喝热水。”

旁边经过的另一个杀手刚好看到我把竹筒丢出去的一刹那,又听到这种要求,恶狠狠道:“有水喝就不错了,再多事小心我抽不死你!”

我又怒又憋屈,竟放着胆子放声大哭起来,但没几下,嗓子就哑了,果然来这个的时候,不能大声,否则嗓子会疼,而且我一天一夜没喝水了,嘴巴早干了,此时嗓子跟冒烟了似的。但我这刚刚睡醒没多久的本来就有些沙哑的声音,这几嗓子倒是引得路过的人纷纷侧目,并慢慢有聚拢之势。

淳于衡赶紧打圆场,“没事没事,这是我们家小少爷,平时娇惯了些,我们跟他闹着玩呢。”

“都散了吧,散了散了。老丁你也真是的,跟小少爷顶什么嘴?小心你的工钱!”十三也配合着,把刚才凶人的那位略略数落了几句,并再次将竹筒凑到了马车前,一副小书僮的嘴脸,谄媚道:“公子先喝着润润嗓子,一会儿到家了就能喝上热水了。”

这个年代,奴欺主,可是要被送到官衙吃板子的。围观众人见到马车里的人顿时安静了,又有淳于衡的解释在前,也便就当真以为是少爷和奴仆在闹着玩。于是纷纷散去了。

待一切恢复平静后,淳于衡上了马车,现在的他,根本没有什么络腮胡子,五观不算立体,但分布均匀,一身文人打扮,颇有些儒雅气息。声音很温和,“想吃什么呀?”之前,每次出门,作为我的保镖,有时食月下车买包子的空当,他也会听我吩咐到路边摊上买些小吃什么的,所以这群杀手当中,他算是和我最熟的。只是那时的声音听起来粗犷浑厚,与现在截然不同。他看着眼前这个少年,在之前与之相处的七八天里,这少年公子给他的感觉是,神秘,冷静,睿智,狡黠,才思敏捷,所以他万万没想到,这样一个高傲倔强的少年,居然会因为老丁的一声吼,而不顾颜面的当街大哭,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不过想想也是,放着舒舒服服的日子过得好好的,谁知飞来横祸,先是被刺杀后又被人掳掠,前路不明,这人生大起大落的太快,哪怕这少年心志再强,说到底也还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孩子,内心肯定要崩溃了。

“山楂桂圆红枣莲子粥,不放糖;烧饼一个,只能是黑芝麻的。”

“你流了这么多血,”说着看了看被丢在马车一角的‘血衣’,道:“要不要吃点荤腥?”说实话,他和飞羽守了八天,白天人多眼杂不适合动手,晚上天狗就守在房间里,亦没机会靠近,所以连目标到底有没有中箭都没机会试探,就更别说近身刺杀了,最后逼着他们想了个里应外合的法子,才险之又险地把猎物引进了坑里。首先,要确定是否走那个通往花园的后门,然后临时知会兄弟们提前在花园埋伏,而且时间要在玫瑰花交货之前,若是没在这三天之内经过那个花园,玫瑰计划就算失败了。食月那丫头又鬼精灵,稍有不妥之处,都会引起她的怀疑。幸亏,玫瑰交货的最后一日,马车决定从那个门进入,所以说,总算是险之又险地让猎物掉进了坑里。

“胃口不好,吃不下。”我用和缓有度的声音淡淡地道。

“好。”说着,他要下车,我追问道:

“这是哪里?”

“魏国,兖州,东平县。”

“曹操的地盘?”

“曹公已崩,如今的魏王,是曹丕。”

等了一会儿,见我不再发问,他下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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