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和暖,水波温柔,这天,我在一处山谷清泉旁,趴在一块被阳光晒得暖暖的大石头上晒太阳。我一支手指抚摸着身下光滑的石头,一支手支撑着额头,看着小溪里的鱼儿,它们都沉在水底,很安静,我想,它们应该也在晒太阳吧。这阳光的确很舒服,想着,我打了个哈欠,顺便伸了个懒腰,准备舒舒服服地再睡一觉。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特别懒。
天狗化回小狗狗的样子,守在主人周围,望着主人惬意舒服的样子,它心里是踏实的。只要主人的身体能一天天好起来,这就够了。它心愿足矣。只是主人若真的强大到,什么事都用不着它的那一天,也许,主人就不那么需要天狗了。主人对法术的领悟力一向是很强的,以前是没有记忆,忘了,才会一直将它带在身边,若以后……
“天狗,你在想什么?”两只乌溜溜的眼睛呆呆地杵着地面,一付郁郁寡欢的样子,完全不像个狗。待到太阳坠西的时候,我醒了。
“没什么,只是打了个盹。”
“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申时二刻。”即下午的3点半。
“狗狗,我突然有点冷,过来让我抱抱。”我伸出双臂道。
小狗欢快地跑到我身边,因着身下的大石头通体光滑,小狗愤力地刨啊刨,没爬上去,那可爱的小模样,倒惹得我放声大笑起来。天狗被我的笑声,激起了怒气,双腿一蹬,便跃进了我的怀里。我抱着这小可爱,踏着轻快的步子,沐浴着山风林泉的清爽气息,下山去了。
山脚下便是官道,天狗老远就看到一处房屋,规模还不小,不像普通百姓的房子。
“主人,前面好像是一家客栈。”
我抚摸着天狗的皮毛,只是朝它笑了笑,抬头看了一眼所谓的客栈。荒郊野店,能有什么好吃的,这附近又不是没有城镇。但是,当我经过这家客栈时,我还是随意地往门里看了一眼,装修简陋,生意冷清,根本没什么人。我迈着慵懒从容的步子,继续往前走,走了几步,当客栈大门已经在我身后时,我猛然驻了脚。
“主人,怎么了?”察觉到我的不对劲,天狗在我怀里问道。
我照着原路,后退了几步,转过了身,抬眼看着那家客栈的牌匾,上书——
凤翔府驿站
五个大字映入眼帘的那刻,我笑了。
驿站中的小斯见一女子站在驿站门口,出来轰道:“赶紧走,赶紧走,这里是官老爷住的地方,你一女子莫要站在这里,晦气!”
唉,我真是有些怀念武则天当政的那十五年了,看着女人当了皇帝,他们就对女人高看一眼,如今男人做了皇帝,他们就处处排挤欺压女子。可恶!可惜武则天已经死了五六十年了。若知会有今日,我当时就应该想到,去地府给她多加二百来年的阳寿。现在,也只能想想了。
我收起了嗔怒心,面上平静,不苟言笑,“请问这位官爷,凤翔府要往哪边走?”
“额,哦哦,往那边。”他朝我笑着,态度和善地朝南边一指。跟刚才刚出来时,判若两人。
“主人,这里风沙大,有些迷眼,我们还是快走吧。”
“多谢官爷。”我不卑不亢地道了一句谢,走人了。留下那个小斯继续在风沙中一个人呆站在驿站门口,噙着风沙傻笑。
“主人,凡人意志薄弱,扛不住您的美貌,他并没有对您不敬的意思,只是精神有些恍惚了。你可莫要生气。”
“我没生气。”我并没有感到赤/裸裸的淫/糜之气,那只是一个生命看到美丽事物的正常反应。我小时候,看到喇叭花还会呆呆地望上一小会儿呢。只因为喇叭花外粉内白,好似干净清纯的小女孩,看似柔弱,实则坚强勇敢,健康向上,不惧风吹雨打,充满生命力,很符合我心目中对于美好事物的审美观。
抱着狗狗站在凤翔府的门楼前,抬头看着那五个字,“凤翔天下乐”,哼,看电视的时候,还真没注意牌楼上写的是什么,以为肯定是‘凤翔府’三个大字。
凤翔府到处樱花盛开,大街上人来人往,小贩和叫卖声不断,大家其乐融融,处处透着一股祥和友爱的气息。
这真的是,凤翔府?
我在大街上随意转着,我的评价,就俩字,繁华。在这个处处繁花的小镇,我有一种步入了名胜古迹风景区的感觉,我暂且当一回游客好了。古镇,古香古色,繁花似锦。好啊,这么让人看着舒服的小镇,倒是少见。和风轻拂,吹得每一根融毛都是舒坦的!
“主人,你后面有个人。”这时,天狗提醒道。我被和风吹拂得浑身暖融融地,舒服得都快要闭上眼睛走路了,竟没有感觉到身后有人。我扭头去看,竟然是个五六十岁头发半白的老妇人,她黑黑瘦瘦,佝偻着身体,正伸开双手,张着一片破麻袋,不知要干什么?
我看着她,将她上下打量了一翻,其实我只能看到上半身,她大半边身子都挡在麻袋后面。我充满了疑惑,“你干什么?”
“唔,唔”
我转向她,她莫名其妙也随着我转,依旧跑到我身后,“神经病啊!”我骂道。
“唔唔”
路过的人实在看不下去了,道:“姑娘,她是哑巴,不会说话。不过,她肯定没什么坏心的。”
“哦。”原来是个哑巴。
我不再转,也不再动,哑妇指了指我身后,我自然什么也看不见。这时,天狗也从我手中挣脱出来,落在地上,跑到人群不注意的地方化成了小女孩。然后跑到我身边,朝妇人指的地方一看,然后凑近我身边俯耳道,“主人,是那个来了。”
我大惊,顿时尴尬不已,老妇人本是一片好心,为我遮丑,我还骂她神经病,真是不该。天狗说完时,手中也多出一件黑披风,为我系上,遮丑。我这白衣白袍,走在大街上,那殷红的一块,肯定是特别显眼了,不知被多少人看了去,我竟浑然不知。怪不得总觉得浑身无力,懒洋洋的,原来是大姨妈来了。不过,这次好像比上次好多了,都没有腹痛的感觉。我随手暗运法力,想让老妇不哑,只当做报答了。可是,却使不上劲,我茫然想起,这个来时,法力会自己散开,无法聚集。
“天狗,我想听她说话。”我命令着天狗。
天狗自然明白我的意思,暗中检查了老妇的舌头。原来是喉咙上长了颗肉瘤,影响了发音。好在这颗肉瘤不是太大,否则连吃饭都困难。天狗调动灵力,拂平那颗肉瘤,清理走脓肿。
老妇初时喉咙只能发出“呜呜”声,不一会儿,就发现自己的喉咙突然顺畅了许多,里面也不再感觉梗得难受了。“姑娘。”她试着叫了一声。听到自己的声音,她激动万分,却不知这是怎么一回事。这多年的老喉疾,怎么就说好就好了呢。
围观的人,也是啧啧称奇,“真是怪事啊,这个老乞婆,居然好了。”
“是啊,她已经被自己的儿子赶出家三年了,就因为这个病。她连告官都无法言语,才导致流落街头。”
听到路人的议论,我道,“天狗,还有钱吗?”
天狗从腰间解下一个钱袋子,里面有两锭五十两的银元宝。我带着老妇在这条街上看了一遍,
“春风细雨第一楼?”应该是一家客栈。对面,街拐角处有家铺子要出租,“就它了。”
“主人,您这是要干嘛?是不是又要开赌坊?”天狗天眼放光道。
我白它一眼,“你见过这么小的赌坊吗?去,给我打听一下,这是谁的房子,我要买下来。”
“老婆婆,以后您就不要在街上乞讨了。这间铺子送给你,开门做个小生意。店铺虽然不大,卖个包子馒头,还是可以的。”对面虽然是家客栈,使得附近的小饭馆都关了门,所以与房主谈价钱时,五十两便把房契弄到手了。但卖馒头绝对有前途。相比客栈,自然是小摊铺的吃食更新鲜,吃到肚子里的也更快。
天狗抱着膀子道,“主人,对面可是一家豪华客栈,在这儿开家吃食店,能卖得出去吗?”
“信我的,没错的。”我顿了顿,继续道:“再说了,就算卖不出去,还有我们呢,你怕什么!”
“这么说,主人要在这个镇子上住一段时间吗?”
“嗯。你去给我打听一下,这城里有没有一家叫‘十九百一’的赌坊。”
“主人是要收了这家赌坊吗?”
“不,只是想知道。”
“哦。”
“你快去吧。”
“是。”
天狗离去后,我跟那老妇人道:“老婆婆,这五十两银子就留给你做本钱。”我把剩下的一锭银子连同银袋子一起交到老妇手里。
“这是真的吗?”老妇两手捧着钱袋子,手里感觉着那份量,激动得手都在抖。“可是,这么多钱,我不能要啊!我的嗓子好了,我要回去找我那不成器的儿子。”
“回去又能怎么样呢?”
老妇别过脸去,压抑住哽咽之声,不想让我看见,也不想让我听见。
“你就是不甘心,你想让你的儿子跪下来跟你认错,我猜得对吧?”
老妇点点头。我安慰道,“他若想报你的生养恩,你怎么会在这儿?”说完,才发现,我这句好像不是在安慰人。
“可是,我就这么一个儿子,我不找他,我还能去哪儿?”
我不想跟她啰嗦了,“等你有了钱,你可以收养一个幼龄孤儿,照样能养老送终。你七老八十的时候,他才十七八,没老婆儿子要养,他自然一心都在你身上。”
“可是”
“经常扶别人,别人会把你当奴仆,经常要求别人扶,别人会把你当累赘。人在自己有能力站着的时候,不要就想着靠在别人身上,哪怕那个人是你儿子,也靠不住的,虽然你从不把你的儿子当累赘。那是因为,你老的时候要用他。但是,对于你儿子来说,他小的时候用了你,现在你已经被利用殆尽了,自然就是个废物,该-扔-了。”遇到事情,首先顾全自己,是人性对自己的本能保护。我把人性最自私的一面剖析给她听,希望她能不再执着于不切实际的幻想。他儿子已经在老娘和妻儿之间做出了选择,回去又能怎么样?这年头,不是婆婆逼走儿媳,就是儿媳逼走婆婆,儿子孝顺,夫妻难长久,儿子不孝,老母被赶走。恶婆婆也好,恶媳妇也罢,终究是因为不够爱,爱是成全和付出,不是破坏和索取。婆婆和媳妇都得懂得这个道理,有一方不懂,都注定这个家庭会破裂。
老妇后退几步,浑身都在颤抖。我说这些话的时候,天狗已经从街对面走了进来。它等我把话说完,禀道:
“主人,有消息了。”
“这是房契,”我把房契放在桌案上,“自强自立,不要靠男人。”说完,我就走了。
走出了店铺,天狗道:“主人,您最后说的那几句,我都听不过去。这老妇会不会在我们走后,一时想不开,自杀呀?”
“我知道,她被儿子赶出来不甘心。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个废物,她会振作起来的。”
我望着对面的春风细雨第一楼,道:“今晚就在这儿歇下了。”
“主人,没钱了。”
“哦。”
看着天狗在路边找石头之类的东西,我道:“去十九百一赌坊。”
“啊?”
“你不是号称鼻子和耳朵最灵敏吗?我想,就算不用灵力,也照样听得出色子的点数大小吧。”
“是。”
“走吧,带我去看看。”凤翔最大的赌坊。
《唐朝浪漫英雄》的剧本,我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