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叶初,一个……喜欢女人的怪人。
今天是除夕前一天,我看着镜子里的那个女人,内心发出一个感叹。
“我真是太美了。”
或许你们会觉得这样子有些自负,但是我觉得。这样子的打扮,在我老家那个村子里,算得上是美艳绝伦的。
我拉着行李箱,走出了我的出租房,短暂的告别这个我住了三四年的地方。
换句话来说,就是我已经三四没有回去过了。
一方面是不想遇到村子里那些人,另一方面是不想遇到我的前女友。
我和她是一个村的,但是这些年我们都没有联系。
我总觉得我是欠她什么的,但是我又不知道用什么来还。
在路边等着出租车,我准备坐飞机回去 。
在飞机上,我一直在想,见到我妈他们我该说些什么,可以说我们每年只打一两次电话,四舍五入就是没有电话,而她也从来不会主动找我,除非要钱。
在我们的所有通话记录里,十次有九次是金钱交易,另外一次是给我弟弟找工作找对象。
我还真是万能,不仅能当人事还能当媒婆,不仅是个提款机,还是个花瓶。
我不由自主冷笑了一声。
是啊,这些年,我活的真的很要命。
下了飞机后,我顺道去菜市场买了点菜,又坐大巴回村,好几年没坐这个车,现在好晕,更何况一个大爷坐在旁边抽烟。
远远的我看见了那个正在冒炊烟的地方——我家。
八厘米的高跟鞋让我在这崎岖的小路上崴了七八次,但是没关系,只要他们看我不顺眼就行了。
大冬天的,我穿着藏蓝色的连衣裙,下面是加绒的光腿神器,外面一件毛呢长款大衣,头发烫成了大波浪,还有一双八厘米的小细跟高跟鞋。
可能是妆太浓,路过的乡亲都看着我露出疑惑的表情,他们应该都已经不认识我了,毕竟我离开这个地方也有四五年以上了。
不过这样最好,与其被认出来一阵寒暄拉着不放,还不如不要讲话,毕竟以前我的那些事可不值得提。
他们可能会问我和赵祥云怎么样了,赵祥云就是我前女友,我的初恋,不过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猜出我们这一层关系,可能不用猜,村里和我是同学的人多着呢,嘴还碎。
搁着老远,我看见一个勾着头在路边抽烟的人,现在天寒地冻,他把裤腿拉到了膝盖,头上戴着一个大草帽,我看不见他的脸,也就没认出来这是谁。
走近后,他抬起头来,脸上很多胡茬和皱纹,黝黑的皮肤上写满了沧桑和岁月。
“爸……?”没错,他是我爸,我离开家的时候他不是这样的,最起码看着很有精神,但是现在他瘦了很多,所以我没一眼认出来,还带着疑问的语气叫他。
“……”我爸没答话,他有些困惑的看着眼前这个穿得花枝招展的人叫他“爸”。
“爸,我是叶初啊,小初……”我笑的有些无力。
忽然他眼睛一亮,把自己的厚外套一下子脱下来批在我身上,我不知道为什么往后退了一下,也因为路不平,又差点摔。
我爸见状连忙扶着我站稳,等看着我没事了,他连忙放手,又在自己衣服上揩了两下,憨憨的笑着说“闺女,你看你咋穿这么少,你看这天寒地冻的,还有这鞋子……”
“爸,我们回家吧。”
“爸背你吧,你看这路又陡,待会儿又摔喽,你看这白鞋子上都搞些泥巴喽,爸背你回去吧。”
我心里一下子温暖起来,最起码我还有我爸啊,
“爸,不用了,”我把我爸的衣服拿下来让他穿着,“你穿着吧,鞋子我穿习惯了没事,我还要拉箱子。”
我爸闻言也就不再坚持。
上面的房子就是我家,我妈应该在里面做饭。
我进门的时候,看见那边坐着一个男人,拿着手机笑得很开心。
看见我,他愣了下,然后进屋叫我妈。
他是我弟,叶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