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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第 3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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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闻言所预料的那样,平静只是表面的伪饰。

三人走了十来分钟,老杨额头的汗越来越多,却没有看见一辆黄包车的踪影。

也许是刚才的枪声惊吓,黄包车夫们远远躲开,不肯冒着性命危险讨两个钱。

沈魄搬了一天书,早就疲倦,平时别说十分钟,就是抬个脚他都不愿意,但现在他早已麻木,竟也发不上脾气。

【我记得,现在上海是不是已经有公共电话亭了?你要不打个电话回家,让司机来接。】闻言提议。

沈魄:【去年开始,全市是设了四个电话亭,但都在闸北和江湾那边,不在这附近。你说要是有你那小玩意儿,手机,随手拿起来一个电话打过去,得多方便!】

他抱怨完,眼前一亮。

“那边有辆黄包车,快!”

说罢也不等老陈他们反应,松手一个健步冲上去,拦住那辆路过的黄包车。

谁知黄包车夫见他们有人受伤,表情反倒更慌了,连连摇手,不等沈魄说什么,拉起车子一溜烟就走,快得像要赶着去投胎。

沈魄目瞪口呆。

老陈走过来:“他们也听见枪声了,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生怕沾上麻烦,我记得印书馆里还有个药箱,不如把人带去那边,你们也先别回去了,这一时半会喊不到人。”

这是个稳妥的办法。

沈魄万般不情愿,因为他有点认床,何况印书馆里哪有床,条件肯定很差。

但大半夜也没有其它办法,他总不可能走路回家。

老陈扶着老杨在路边等着,沈魄回小铺跟郑笙说一声,喊他带上老杨的女儿过来汇合,五人先去印书馆将就一晚——老杨上完药之后再返回小铺也很麻烦,还有危险,与其如此倒不如把他女儿一道接过来。

路程不远,几个人轮流搀扶老杨,很快就到印书馆。

关上门,厚厚的墙体仿佛将危险遮挡在外面,大家都松一口气。

老陈以前一路从济南逃过来时,略微学会一点正骨手法,他拿出药箱,开始给老杨看脚。

“你这骨头可能稍微有点裂了,幸好没骨折,但也得好好养着,这几天就别出摊了……”

“不出摊,我可怎么活……”

“你自己想想,要是没养好,腿以后要落下残疾,你让你女儿怎么办,这世道一个姑娘家家的有多艰难,我是过来人,以前我老家是济南的……”

面对卖馄饨的老杨,老陈的话居然多了起来,两人絮絮叨叨低声说着,原本老杨很局促,因为这么多人为了他的脚,大半夜奔走,他心里很过意不去。

渐渐地,两人说多了,老杨也自然一些,他发现老陈跟他一样,是个苦命人。

老杨女儿依偎在他旁边,听着两个长辈说话,即便半懂不懂,脸上也很专注,露出比同龄人更懂事的早熟。

沈魄则在抱怨自己今晚要落脚的环境。

老陈把自己的房间让出来,但那条件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小小的床,逼仄的空间,还有浑浊的空气。

别说沈魄了,连郑笙也皱起眉头。

【这房间比你的教师宿舍还破啊,你那张床好歹我还肯躺一躺呢!】沈魄忍不住跟闻言吐槽。

“要不,今晚我在前面图书馆里将就一宿,就不跟你争床了。”郑笙慢吞吞道。

“谢谢你的谦让啊,巧了,我也准备在前头睡!”

沈魄面上冷笑,心理活动也在同时进行。

【你看看这人,你还夸人家学习好懂事呢,还对老陈挑三拣四,嫌弃人家条件不好!】

闻言无语:【学习好跟睡不惯这里有什么关系,你自己不也挑剔吗?】

沈魄理直气壮:【你把他夸得完美无缺,他就应该比我做得更好,我本来就挑剔,有什么好比的?】

多了五个人的图书馆终究热闹许多。

老陈拿出被褥,先给了老杨女儿,又每个人分了一条,沈魄和郑笙嫌弃那被褥味道重,就没用,两人宁可裹着大衣在前头图书馆里瑟瑟发抖。

这里头都是书,也不能用探炉,他们就挨着坐在一排书架下面,借着书来挡风。

外面又是一声枪响,而后还有一声惨叫。

之前的叫声来自男人,这次则是女声。

沈魄和郑笙停下抬杠,面面相觑,不约而同沉默。

他们竖起耳朵,隔着玻璃窗在风声中倾听外面的动静,一时也不察觉身上的冷意了。

听了很久,都没传来下文,仿佛那一声惨叫,已将所有故事终结。

沈魄很想知道真相,抓心挠肝,但也明白现在不能出去,他开了灯,随手从书架上找一本小说,翻开几页却怎么也看不进去,只能跟闻言说话打发时间。

【我忽然想起来,老陈不是一直要守着图书馆吗?月底那件大事发生的时候,他是不是还待在这里,我们要不要想个办法把他引走?你在那边有没有看见过老陈的结局?】

闻言一愣。

他仔细回想,但想了半天,也只能摇摇头。

那场变故,除了举世震惊的血战,以及印书馆被炸之外,还有什么?

还有十九路军和第五军的血战,和被狂轰滥炸的上海。

数万军民伤亡的数字,许多人连尸首都找不着,至今仍旧“失踪”,其中有没有一个老陈,谁又能知道?

【我不知道。】

他只能这么回答沈魄。

但老陈一天到晚都守在图书馆,到了那天晚上,肯定也是夜宿此地的,按照常理,又岂能幸免?

沈魄听懂了他的弦外之音,竟不像往常那样咋咋呼呼就跳起来。

郑笙自然没有听到闻言说的话,但他不知想到什么,也神色凝重,抱着手里的书,却不知道在想什么,呆呆看着窗外漆黑。

枪声没再响起,但两人也不可能睡好。

快天亮的时候,两人迷迷糊糊趴在桌子瞌睡,身上不知何时被老陈盖了两件棉袄。

饶是如此,被摇醒时,沈魄还是打了好几个喷嚏。

老陈把油条豆浆放在桌子上。

这是他刚刚出去买的。

油条还是酥脆滚烫的,一口咬下去满嘴的油。

沈魄感觉自己活过来了。

紧接着他听见老陈说话。

“我出去打听了,昨晚确实是出事了,还不止一件。”

沈魄和郑笙不由竖起耳朵。

枪声据说是男女恩怨,就在一家地下舞厅门口。

所谓地下舞厅,就是有些黑白背景,但又没那么硬,就偷摸开个舞厅,给巡捕房送些孝敬,后者一般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说是情杀,早上巡捕赶到的时候,地上有两具尸体,一男一女。”

沈魄冷笑:“凌晨的枪声,他们大早上才来,人都凉透了!”

郑笙也提出疑问:“我们都听见好几声枪响,最后就两个人死?”

老陈:“都是这么说的,有些早上去凑热闹的,就说巡捕把两具尸体拖走,地上还有两把手||枪。”

沈魄:“太明显了,还非要扔两把枪在现场!”

老陈摇摇头,这又哪里说得准呢?

就算那两个人不是情杀,是另有缘故,难道还会有人冒出来为他们澄清名声?

他活了大半辈子,什么光怪陆离的事情没见过,如今上海也仅仅是看上去繁华平和而已。

“还有一件事,下半夜老杨隔壁着火了,火势蔓延到老杨的馄饨铺子,给烧了一半,幸好老杨跟他女儿过来,不然就危险了。”

沈魄和郑笙都很震惊。

“为什么我们没听见动静,那铺子离这里也不远啊!”

老陈道:“烧起来的是隔壁厢房,他们家小儿子怕冷,把炉子放在床边,起夜的时候踢翻了也没注意,就躺下继续睡,那屋子正好挨着老杨女儿的房间,两间屋子都着火了,火势不大,很快也扑灭了,但是他们家儿子也烧伤了,这会儿已经送医院。”

昨夜枪声接二连三,许多人都提着心,即使听见求救,也不敢跑出去,更何况图书馆这边是上风口,风往老杨铺子那边吹,窗户还关得严严实实,顺带也就把动静吹走了。

这也就是火势不大,要是火势太大,周围的人不得不出来救火,沈魄他们肯定也能听见。

闻言借着沈魄的视角,静静听着他们对话。

的确是幸运。

如果老杨女儿在昨夜那场火灾里被牵连,就算侥幸没有大碍,烧伤的医药费也足够老杨这种家庭喝一壶的。

这样千千万万小家庭的悲欢离合,是暴风雨前夜被忽视的露水氤氲。

老杨也知道自己逃过一劫,牵着女儿过来道谢,心有余悸。

吃过早饭,郑笙得起上课,沈魄则打算回去补眠。

郑笙刚站起来,似想起什么:“我要是没记错,你今天也得上课吧?”

沈魄:……

郑笙:“你又打算逃课了?”

沈魄:“你为什么要说又?”

郑笙:“你觉得我为什么要说又?”

沈魄:“……我去,我去还不行吗!”

主要是郑笙也是他们家亲戚,回头跟他爸妈告上一状,沈魄非得吃不完兜着走。

为免父母啰嗦,沈魄匆匆回家,换了身衣服,连澡都来不及洗,就跟家人说自己与郑笙约好了,拉着司机小吴直接出门。

一路上,小吴半是埋怨半是玩笑:“少爷,你昨晚是不是发现什么新地方了,怎么没带上我呢?”

沈魄语焉不详:“昨天跟老爷子吃完饭,就和郑笙去玩了,又不是连体婴,哪能次次带着你?”

小吴:“幸好呢,要是我在,你肯定要让我开去舞厅的。”

沈魄:“你这话什么意思?”

小吴:“少爷你还不知道吧,翡冷翠舞厅昨晚出爆炸案了。”

“嗯?嗯?!”

沈魄瞌睡飞了一半,整个人如坠冰窟。

“什么情况,谁干的?”

小吴没发现他的异样,兀自看着前方路况:“不知道啊,好像是有人把爆||、炸物带进去了,当时冯小璐正在台上唱歌,冯小璐你知道吧,新晋那个歌星,被翡冷翠请来了,每周一到周四常驻,所以据说台下客人也挺多的,不知道怎么回事,有一桌突然就爆炸了,当场伤了好几个人,客人们吓坏了,争先往外跑,还有踩踏受伤的,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沈魄没说话了,却有些坐立不安。

【你觉得这是不是日本人发现翡冷翠跟我们的关系了?】他问闻言。

闻言:【冯先生那种游走黑白两道的人,平时朋友仇人都不少,日本人如果真想警告,直接对你下手不是更快吗,除非……】

沈魄也有点想不通:【除非,冯先生和王先生另外有什么事情,得罪了人,但这时机也太巧了些。】

昨晚枪声,老杨隔壁起火,翡冷翠爆炸。

不管是不是巧合,接二连三的,都让人心生疑虑紧张。

【回头你跟老杜说一声,书运到码头仓库之后先放着,别急着跟冯先生那边接头,免得连老杜都被牵连进去,到时候那些书也会有危险。】

沈魄:【我知道了。】

经过这些事,他好像成长不少,也没心思玩乐了,到学校之后就老老实实上完一上午的课,听同学们说起昨天日本人殴打三友实业工人的事情,几个校内积极分子要去游行抗议,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毕竟也没闹出什么严重后果,大家骂几句也就散了。

许许多多飘絮微花正在往某一处飘动,渐渐汇聚成闻言所熟悉的方向。

他明知道这一天终将到来,却仍希望它到得慢一些,自己能做更多一点。

沈魄跟郑笙约好晚上继续去运书,对家里的说法是最近转系功课吃紧,去郑笙那边温习功课,沈家人自然乐得儿子回头是岸,跟郑笙这样的好学生在一起,总好过出去跟舞小姐厮混。

接连几天,下学之后,沈魄都去了图书馆,张元济还以为他跟郑笙关心图书馆修缮建设,老先生感动之余,让人做了丰盛晚饭给他们带过去,如此几个人也不用再在外面叫餐,有时候还能喊上老杨女儿过来一块吃。

半夜的时候,老杨也经常会煮上几晚热腾腾的馄饨送过来,给他们当夜宵。

日子紧张而平静。

像半夜枪声这样的小插曲,偶有发生。

二十三号当天,还有过一伙小混混路过图书馆,借酒闹事,想要闯进去搞破坏。

老陈一个人拦不住,郑笙又是个文弱书生,关键时刻,还是沈魄机灵,他抬出老杜的名头,喊了几个切口,说自己是老杜的拜把子小兄弟,唬得那些人一愣一愣,最后把人给吓跑了。

不管是不是巧合,老陈和郑笙逐渐认可沈魄的说法——图书馆确实不安全,这些书放在这里,就像珠宝没有上锁,引人犯罪。

在尽量不引起张元济注意的情况下,他们每天最多只能搬走三箱书籍,绝大部分是精挑细选的绝版。

当日历翻过二十七号这一天,连迟钝的郑笙,也终于嗅到了不寻常的气息。

作者有话要说:来啦,晚上好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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