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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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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将至,江面尽头浮着一片粉红的晚云,岸边荷叶间有鸳鸯戏水。

沈恪回来的时候远远就听见了几缕琴声。

琴声很涩,就像香梅如今的声音一样,粗哑不着调。

沈恪自是能理解,《舞杨花》曲调高雅,昔日芙蓉楼里唯有出淤泥而不染的逸云能弹出其风彩,二人初见逸云便弹的是这支曲子,只可惜世间真正懂得欣赏的人不多,逸云更名香梅沦落到下等妓院之后定然听者寥寥,琴技逐渐生疏也就不足为奇。

却在他进屋之时,琴声戛然而止,似是弹琴之人怕被听见,压住了弦。

案头摆着花烛,香炉焚着龙脑,烟云缠绕在琴弦之间。

香梅已洗漱完毕,似还精心妆扮过,铅粉敷面丹砂点唇,虽然能看出用的仍是小倌接客的同一套流程方法,但这些脂粉头油的品质毕竟比勾栏院里公用的好太多,衬出他几分气色来。

“高雅的调式,你一定时常听,听腻了。”香梅的笑里已满是风月,不用刻意便是大好的卖相,“今夜既然在我这厢呢,就来一曲蝶恋花如何?”

沈恪坐在竹席旁,退去靴子:“以后相处坦诚相待便好,你不必为取悦我刻意打扮,记得你从前说过不喜欢男子过于阴柔。”

香梅带过琴弦:“诶,这你就不懂了,从前是白璧无瑕含苞待放,如今是徐娘半老芳馨满体,各有各的好。”

沈恪侧躺下:“倒是弹来我听。”

香梅含笑低头,勾出一个尖细的音,便落若大方地弹响倍受穷人欢迎的《蝶恋花》,连带着唱出一句句脍炙人口的低俗曲词来。

“旋暖熏炉温斗帐。玉树琼枝,迤逦相偎傍。酒力渐浓春思荡。鸳鸯绣被……”

沈恪却越听越不是滋味。

香梅弹着这琴,像在凭残存记忆走一个过场,既不关注动作合规,也不在意音色饱满,而仅仅是取媚打花。

沈恪知道这类淫词艳曲在勾栏院里往往最多人点,想到香梅被迫迎合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

“停。”

“……翻红浪。”香梅被突如其来的一声喝止打断。

“别弹了。”沈恪道,“你到底是怎么想的?我宁愿听你方才那曲《舞杨花》。”

空气安静了片刻。

“不是弹什么曲子都喜欢么?”香梅推开琴,笑意失去温度,自嘲道,“是我记性不好,忘了指法,也忘了你本性挑剔。”

沈恪道:“你随我来。”

小时候学艺,沈恪曾得先生赠予的一幅古琴指法图,这回他特意带在随身的书篓里,为的就是教香梅重拾音律。

转过屏风,二人便进入卧房。

光线昏暗,沈恪正要去点陶豆灯,突然身后一声哎哟,回过头,迎着香梅踉跄扑进他的怀里。

沈恪道:“好端端的何故如此?”

香梅的身上有一丝隐隐的龙脑香,沙哑的声音透着说不出的暧昧:“我笑世人冠冕堂皇,可是啊,脱下了裤子全都一个样。”

沈恪心下疑惑,香梅刚刚分明是恼了,怎么瞬间又能摆出一幅妄自菲薄的风尘相,好似一块软面团,任凭压扁搓圆怎么都行。

房里的五盏陶豆灯依次亮起来。

沈恪点完灯,吹灭花烛,翻找到古琴指法图,从红木厢里抬出另一架未经漆色的朴素古琴。

香梅靠在床边,唏嘘一声叹。

沈恪调好了琴:“过来,坐。”

香梅脱掉鞋,光脚走到沈恪身前飘然坐下,伸手触摸这架陌生的古琴。

沈恪捏住香梅的手,收回来:“这是我学艺时用的桐木琴,适合初学指法的人,你先不要碰弦,把坐姿做好,像我这样。”

他含胸拔背,肩部放松,手臂自然下垂:“你的肩背是直的,腰身和双腿却扭扭捏捏不够稳重,坐不正就显得轻浮,像随时要走。”

香梅唉道:“也太难伺候了,我本是水性杨花,你要我正儿八经,我可学不会。”

沈恪道:“我只是让你坐好。”

香梅撇撇嘴,无关痛痒地坐直。

沈恪把古琴指法图放在案前铺平,坐到香梅身后,张开双臂把人环抱在胸前,一边讲解,一边手把手带香梅的十指放在正确位置上。

香梅叫沈恪摸着手指,腰杆子又软了,杨花般往沈恪的身上靠去:“还是做爷的知道享受,啧啧,前戏都这么讲究。”

沈恪这回根本不理会,拿着一条小竹片往香梅的小手指上绑,教道:“小指虽禁而不用,但是不能弯曲,你先好好看这指法图,再分左右手练基本动作,今天就只做这些,不成曲。”

香梅还想再讨价还价,见沈恪对他丝毫没有兴趣,只好按部就班一个一个轮过去。

厢房流过一个又一个弦音,晚风吹动竹帘,沙沙作响。

沈恪守着香梅把指法温习三遍,侧过脸发现香梅出汗了,汗珠顺着鬓边流下,亮莹莹的。

“累了吗。”沈恪问。

“累……倒不累。”香梅余光见沈恪盯着自己,忙用手摁了摁两腮,身子微微侧转,“我这儿,是不是挺明显的?”

沈恪以为香梅在说指法,应道:“你底子不差,只是这十年太过于放纵自己。”

香梅目光暗暗的,低下脸,指尖轻揉过眼角:“成日的赔笑哪能没有皱纹,我毕竟年过三十,身为小倌是要奔坟地里去了。”

沈恪一怔,才知道香梅心里介意的是自己眼角的鱼尾纹。

出过汗,铅粉就淡了,灯光下皱纹再也藏不住,只叫香梅连笑都不敢笑。

沈恪道:“你去我床上躺着,我整理整理,一会儿来给你抹药,今晚你就睡我屋里。”

*

药膏是沈恪托一位官场上的朋友找名医讨得的,在活血化瘀的膏体中掺入玉女桃花粉,既有淡化伤疤的功效,也有美白养颜的作用,适合补气血。

沈恪备好药膏,让仆人打好一盆热水,自己端着进了卧房。他出身寒门,虽打拼出殷实家业,却依然保持简朴的生活习惯,平时能做的事尽量自己做,较少使唤仆人。

“洗一洗脸,别再抹铅粉,那东西用多了皮肤会发青发黑。”沈恪把布巾拧干,坐到床边,拍了拍香梅的肩膀。

香梅拉着被子,身体蜷缩成一只虾子,勾在沈恪旁边。他慵懒地接过布巾,仔细擦拭着面颊,抚过眼窝还敷了一会儿。

洗完了脸,香梅摘下耳坠,面朝里侧躺下,仅占用小小的一条空间,留出外面宽敞的床位。

沈恪也去洗漱,进来时灭掉了灯盏,只留一星微弱的烛光。

席子悉悉索索微微响动。

沈恪拉开被子,撩开香梅的上衣,露出那片干枯的皮肤。香梅生着一副好看的蝴蝶骨,腰也纤细,身体形状其实是很美的,只是从后颈到后背有一条骇人的烙痕,而两肩到腰侧还分布着七八道鞭伤留的疤,再加之长期营养不良皮肤无光泽,才变成了这副可怖的模样。

药膏细腻无味,沈恪用掌心匀开,一寸一寸涂抹过香梅的背,直到泛起薄薄的油光。

“守之。”

“嗯?”

“你……是想要我的吧。”香梅笑了笑,眼角落下一滴泪水,“都这么久了。”

沈恪顿了顿,接着按名医的嘱托给香梅按摩后背的穴位,好让药膏充分被吸收。

香梅没等到回答,叹了一口气。

“我因为不愿伺候王爷被撵出芙蓉楼,之后就改名躲到扬州的一家茶坊过了三年,那时光景还不烂,只是我一身娇贵的毛病改不了,吃穿用度极尽奢华却没有半点积蓄,渐渐年老色衰欠了许多债,又不知道孝敬老鸨龟公,终是被一个晚辈给阴了,沦落花船做小唱,把嗓子唱坏了。再后来,我就成了妓院里的寻常货色,又争不过那些个年轻的,只能去勾栏院里拉客,今年一个地方,明年一个地方,漂泊度日。”

沈恪静静地听完,把方才撩起衣服从上往下给香梅穿好,从后面抱住香梅,在他鬓边的头发轻轻吻了一下。

“终于愿意开口了。”沈恪道。

香梅酝酿了许久,弱声问道:“你相信么?”

沈恪道:“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你在我心里如亲人一般,无论你经历过什么,哪里好哪里不好,都不会改变我对你的情感。”

香梅听了眼眶发红,扯过被子把自己捂得紧紧实实的。

“睡吧。”沈恪道,“到了扬州,有几个朋友相约登高,咱们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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