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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九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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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连寂走出浴室,坐到秦莘野身边。后者递去一份资料,说:“这是部门最新的鉴定报告。”

昨晚,两个全身被绿皮包得宛若毛虫的人天降蓟州街。这只“大毛虫”于某条巷子里爬出来,痛苦地在街上蠕动了一阵后,死不瞑目的样子好似在控诉围观群众见死不救。此事立即引起了巨大轰动,一时网上舆论爆炸,公安局随即出动封锁消息。

但有些“不知人间烟火”的猎奇事件爱好者仍在津津乐道,而目睹了这一“壮观”景象的蓟州街住户却对此事闭口不谈。毕竟,只有亲眼见过妖魔鬼怪者才懂其真正恐怖之处。

鉴定报告显示,组成这条“大毛虫”的两人均无手臂,以背对背、脚对头的形式缝在一起;用于包裹的薄皮就是两名死者自己的。他们手臂的断口十分干净,看得出犯人下手时没有一点犹豫。被害者们的皮肤被非常谨慎地处理过,厚度均匀,一看就知是老手。犯人还在人皮上还涂上了绿色水彩,又用深绿色的细线缝上了十二圈——他在模仿毛虫虫体上的分节。分节上还有红黑二色的花纹。

沈连寂一翻页,皱眉道:“花瓣?”

“嗯。鉴定科的人在‘毛毛虫’身上发现了一片葱莲花瓣。不过蓟州街并没有这种花。”

“我们小区有。”沈连寂再一翻页,“被害者之间的共同点……无?”

“除了他们长得都比较顺眼外。”

“这是他们与史佩均的唯一联系。”

秦莘野环住沈连寂的脖子,一媚笑,“我想吃你。”

第二天上午,沈连寂刚想敲门,但透过玻璃门,见一边打着瞌睡、一边抓着肚子的屋主人从屋里出来以后,便放下了手。风逸才抓完肚子挠挠头,咂了几下嘴,解开门锁,使了半天劲才将底下轮子生锈的门推开。他眯起眼,瞅了瞅湛蓝的天空与炽热的骄阳,再一瞥沈连寂,睡眼惺忪,“这位同学,有什么事吗?”

“‘毛虫’。”

“啊,你是说空降在我店门前的‘毛毛虫’吗?怎么,你也是那种猎奇事件爱好者?”风逸才身子后倾,歪头打量沈连寂,“真是看不出来。”

“……”

两人相互直视了一会儿,风逸才先破功,“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他虽笑着,但语气却带着一股微妙的刺探意味,“就一只大‘毛虫’从一条巷子里爬出来,引得街上的人吓得鬼叫连篇,接着亲爱的警察同志过来把那条‘大虫’搬走了。”

“你不觉得奇怪吗?”

“奇怪?奇怪什么?”

“一般情况下,抛尸现场很可能藏有破案的线索。可警方却没有派出人力保护现场,只是草草调查一番后了事。”

“这只能说明抛尸现场并没有什么好调查的。”

“或者,他们无权调查此案。”

风逸才眼睑一动,“你说的很有道理,可和我有关系吗?”

“万事万物都无法断定相互之间一定没关系。”

风逸才眼珠一转,一笑,“进来吧。”

两人坐定,沈连寂递去一份土黄色的档案袋。风逸才拿出里面的资料,简单浏览了几眼, “你怎么会有这些?”

“我有我的渠道。”

“牛逼,难道你也有能喷射麻醉针的手表和变声器?”

“没有。”

“哎呀,开个玩笑而已嘛,那么认真做啥?”风逸才将一张资料平放于茶几上,“这份报告说的被人皮包裹的头颅,我怎么没听新闻里提起过?”

“因为发现者直接报给了相关部门,于是就秘密处理掉了。”

“原来如此。球,毛虫,不,应该说,‘虫卵’和‘幼虫’吗?”

“……”

“这案子很有意思,但我不能接。”

“为什么?”

“为什么?你以为我是智障吗?”风逸才将剩下的资料丢到茶几上,“上面说两名被害者的死亡时间是9号,明明在10号那天,他俩还能活蹦乱跳出来吓人。”

“你不信?”

“对不起,老子早就从中二病毕业了。”

“这份报告来自官方,真实性完全可靠。”

风逸才不买账,“我你素不相识,我凭什么相信你?再说,这可是件大案子,警察都没权过问,我一平民老百姓……”

“这不够你玩吗?”

“你说什么?”

“你听到了。”

风逸才不爽,却不好表现出来,想了一会儿,说:“好吧。这个委托,我接下了。不过,找到犯人以后呢?把他抓起来还是……”

“不用。他自有人处理。”

“行。”风逸才瞟了沈连寂一眼,“我可以为问问,你拜托我的理由吗?”

“你清楚。”沈连寂站起来。

“我要是清楚,就不会问你了。”

“我不喜欢大胸美女。”

沈连寂说完就离开了。风逸才笑了一下,却无法再淡定下去。

下午,他来到顾华家门前,轻轻敲了敲门。

那日,风逸才本该和顾华来一场爱的约会,但他却因突然肚子疼而叫顾华在外面等会儿。等他迫不及待地蹦出去时,一条怪异的“大虫”从天而降,引起了不小骚乱。

风逸才恨死了那泡屎,若不是它,他俩的约会根本不会泡汤。顾华当时被那只丑陋的东西吓得不轻,经过一阵子平复,才从那幽深哀怨的恐怖眼神中走了出来。为履行遭受一波三折的道歉饭,他便和风逸才约定今晚请他吃饭。

门被打开的那一刻,风逸才不自觉双眼发亮。一直以来,顾华给人的印象是刻板倔强。这归功于他的强迫症——严格按照计划表穿衣,物品的放置必须遵照他定的顺序不偏不倚,工作时还严谨认真,不允许有丝毫差错。而此时此刻,系着围裙、手持锅铲、鬓发因汗水而分成几撮沾在太阳穴边的他看起来竟是如此可爱,完全没了平时装强势的笨拙与隐藏起来的戒备。风逸才看得一时入了迷,好几秒后才反应过来,取出藏在身后的玫瑰,“送给你!”

顾华接来花束抱在怀里,微微侧过头说:“我为了等甯安和娜娜所以回来迟了,牛排还没煎好。”

“没事,你慢慢煎,我还不饿。”

其实听说顾华要亲自下厨之后,风逸才一滴水都没碰过,就为了能多尝尝他的手艺——他要饿死了!

然而俗话说得好,物质温饱比不上精神食量。看着顾华在厨房里忙活的身影,风逸才真觉得自己可以就这么看他看到死。当然了,如果能有饭吃的话最好不过。

顾华不如甯安那样十八般厨艺样样精通,但至少做一顿饭还是可以的,不过时间有限,不好做一桌菜,于是他就去超市买了速冻牛排和意面。

意面很好准备,牛排也只需油煎。虽然不懂如何把控几分熟,但半生不熟的毕竟不太好,所以他就煎了个里外烂熟。

牛排配上意面,尽管简单,但配上崭新的盘子和刀叉,卖相还算不错。风逸才迫不及待地坐下,搓搓手想要开动,但见顾华拿来两个酒杯和一瓶红酒,又感动得泪流满面,“呜呜呜顾华儿,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顾华白了他一眼,“有必要那么假吗?”

风逸才抓着他的手说:“我是真情流露,不带一丝虚假!”

顾华忍不住一笑,随即故意咳了咳。

风逸才突然灵机一动,一个响指,从兜兜里掏出一杯蜡烛和一个打火机,“顾华,难得我们第一次吃饭,来点浪漫怎么样?”

“哼,随便你。”

风逸才笑嘻嘻地站起来,“你给我准备大餐辛苦了。我保证,下次我也……诶?”

明明打火机没什么问题,可火苗一燃起来就会熄灭,试了好几次都无果。风逸才抬起头,瞥了眼安装在墙壁上的电扇。

顾华家客厅没有空调,所以吃饭时只能吹风扇——火苗是被它吹灭的。

尽管已是九月,可今儿格外的闷热。顾华又刚下完厨,风逸才不想他受热,只好放弃了,“算了,还是不弄了。”

“干吗不弄,把电风扇关了不就好了?”

风逸才实在想不到顾华竟会如此迁就自己,一瞬间,他甚至怀疑自己在做梦。他麻溜地一拉电扇的开关线,点燃蜡烛,一屁股坐下开吃。见他因屯了满嘴意面和牛排而咿咿呀呀说不清话,顾华不禁浅浅一笑。没几分钟,那个饿死鬼就清空了他面前的盘子,他摸着肚子,满意地打了个饱嗝。

“吃饱了?”

“不饱不饱!这么好吃的牛排,我还想吃!”

“还吃?不撑死你!”

“这有什么不好的?只要是你烧的饭,就算下了毒,我也保证吃个精光!”

“说的什么鬼话……”顾华又白了他一眼,顿了一下,“我想问你些事。”

“好啊,你说。”

“你平时,都喜欢做什么?”

“没什么,除了躺在事务所的沙发上坐等生意上门,就是看报追求你了。”

“你就不能正经点吗?”

“我哪儿不正经了?我说的都是大实话。”

顾华不信,“那你的工作呢?真得像电视剧上演的那样,偷拍小三找出轨证据吗?”

“这只是其中之一,主要得看客户的具体要求,究竟是找出小三还是把小三给做了……”看顾华脸色一变,风逸才一笑,“哈哈,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你放心,我不会让我被抓的。我要是进去了,谁来养你啊?”

“你……谁要你养!”

风逸才笑得很开心,傻呵呵的就像一智障。顾华担心他吃撑吃出问题来了,问:“傻笑什么?”

“我笑,是因为顾华你问我问题了。”

“这有什么值得笑的?”

“当然啦。因为你开始关心我来了。”

“谁关心你了!我只是不想气氛太尴尬,才随便和你聊聊的,才没有关心你!你……你这么看我什么意思?都说了我没有关心了,你听不进人话还是怎的?别以为我请你吃了一顿饭,你就能把辫子翘到天上去!你……你要是再这样看着我,就给我洗碗去!”

“啊?我可是客人啊,哪儿有让客人洗碗的道理?”

“叫你洗碗是给你机会站着,省得发肥变胖!”

“哇华儿,你什么时候关心起我的身材来了?不过你放心,我会好好控制体重的,毕竟你那么可爱,我怎么忍心压到你呢?”

“你……你……”顾华忍无可忍,“你赶紧给我滚!”

“滚?你不要我洗碗了吗?”

“谁要你洗碗?!快给我滚!滚得越远越好!”

调戏完美人,风逸才开始干活了。

蓟州街呈东西走向,南北两面是老式瓦房,房与房之间间隔小巷。“毛虫”被丢弃在某条往南通向蓟州街、北边直达大路的小巷,丢弃时间为晚上七点半左右,天已暗下之际。风逸才来到那条小巷,询问了下住在小巷里的人,然后又到小巷通向的大路附近问了一圈。询问结果基本一致,当日下午七点至八点这段时间,没有轿车型的四轮车停在巷子内外,只有一辆回收破烂的三轮板车。

“毛虫”由两个人组成,此二人被缝在一起,难以长距离爬行。换言之,他们应该是被犯人丢在了巷子里。相应的,由于是两个成年人,缝合的方式还是背靠背,他们无法蜷缩身体,因而不能用李箱之类的东西搬运,必须借助交通工具。为掩藏他们,犯人还需要毯子或麻袋。三轮板车倒是勉强够用,再者,若是收破烂的,车上定堆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其中有没人要的毯子也不足为奇。

知道了这些以后,风逸才走出小巷,往菜市场走去。

这收破烂的“闻名”于蓟州街——他是个弱智,天生的,也因此从小被父母抛弃,故而没人知道他的本名,认识他的都管他叫 “阿呆”。阿呆今年五十三岁,虽蠢,却懂得跟随潮流,他不仅双耳戴满耳钉,发型还很独特:头顶一条拉风的玫红色辫子,后脑剃了五环。他这个人没别的优点,就是实诚,他素不会收别人施舍给他的钱,而是靠自己的能力在菜市场打零工,空闲时则捡捡垃圾、收收破烂。尽管收入微薄,但他过得也很开心——正所谓愚者的快乐。

听见有人找,阿呆从菜市场里屁颠屁颠地跑出来,朝风逸才一挥手,“大风哥,你怎么来了?”

风逸才和阿呆是渐渐熟络起来的,因为这两人天天都去陈阿婆的早餐店吃早饭,一个吃面条,一个吃白馒头。而陈阿婆的店又小,去她家吃的人很多,这两人也少不了拼桌一起吃的机会,久而久之,也在不知不觉中称兄道弟了。

“你大风哥我昨儿被媳妇揍了一顿,心情倍儿倍儿好,”风逸才挽住阿呆,“所以来请你吃饭。”

“好好好!我正好饿了!”

除了馒头和酸菜,阿呆最喜欢肉了,他每次到饭馆里吃饭,总要点一大盘排骨——若非别人请客,他绝不会到饭店里吃。而且他也很喜欢啤酒,一杯下肚,即刻滔滔不绝。风逸才了解他,等他说尽兴了后问:“阿呆,你最近还在收废品吗?”

“有啊,前些天都还在收呢。”

“有收到不错的东西吗?”

阿呆点了点头,“我运气好,有人免费送了我一卷毯子呢。”

“谁?”

阿呆想了一会儿,“我不认识他。但那毯子全是毛,非常非常重,我差点搬不动呢。”

“毯子里有没有什么东西?”

“没有啊。”

“要是没有东西,你怎么可能会搬不动呢?”

阿呆目光坚定,“真的没东西。”

“你拆开看过了?”

“我没拆,是第二天它自己散开的。”

风逸才一皱眉,“你把那毯子运回家后,没有马上拆开来看看?”

“嗯,因为那天东西太多了,我又累,懒得看,把它们全堆在了一边。”

“那它怎么自己散开了?”

“我不知道,第二天晚上我回家的时候,那毯子就已经散开了。”

“给你毯子的那个人,你是什么时候、在哪里遇见的?”

“我是在邵田小区边遇见他的,好像……是三天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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