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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师徒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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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妘每次不在家,都让众人大松口气,格阮嫲一直没回来,拉雅很想念她。

晚饭过后,拉雅睡在椅子上,一言不发看郑思君练剑,偶尔还会鼓掌捧个场。

眼神冷酷的她全身汗透了,还不肯停下来。女人脸色时好时坏的,心绪变幻莫测,好的时候能同人说亲密话;坏的时候,就板着张脸,一个字都懒得讲。

不过,大人的事,绕着弯的复杂。拉雅自认琢磨不透,不管郑思君,阿爸,还是格阮嫲,都是如此。

练剑的郑思君像一个世外高人,左旋右抽,嗖嗖嗖!传来一阵剑风,不同于一般的风声,挥剑如白蛇吐信,嘶嘶破风,短促而轻盈。那把母亲所造的剑,在她的手上挥来舞去,骤如闪电。

见师妇两袖清风,剑术巧妙,拉雅竟有点想学,不过,阿妈死得早,没为她造剑,还是算了吧。

女孩顺着院里的树,爬上围墙。

万家灯火,顿时跃入眼底,跟拉里的萤火虫一样闪耀,她又开始想念大草原了。

不管拉雅从哪个方向看,还是看不到紫阴大帝恢弘的宫殿。她顺着围墙,攀上房檐,转个身,面对着阿宝的书房。此时,阿宝正坐在灯前,专注地写字呢。

阿宝是拉雅出门交的第一个朋友,在拉里,她本来也有一堆女孩朋友的;喜欢仰头憨笑的苏玛,聪明勤奋的落桑,温柔胆小的霉朵……在拉里最惬意的事,就是一帮女孩玩完跳皮筋,骑马狂奔在大草原,追逐天上翱翔的雌鹰。

她们经常说,比起地上的奔马,天上的飞鹰更自由。

但女孩们的母父不许她们和拉雅玩,他们总把男孩像放羊一样赶出去,独留女孩在毡帐里干细活。年龄越大的女孩,留家的时间越多,拉雅有时会感到难过,所有女孩都是渴望变成天上的雌鹰,在天空自由翱翔的。

阿爸也不同意她混在女孩堆里,他说她和她们不一样,拉雅细细琢磨过一段时间,都是有鼻子有眼,用一个洞尿尿的,究竟哪里不一样?问阿爸,虚伪的大人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长大的女孩们被孤立在家,拉雅则要融于讨厌的男孩阵营,这是阿爸的意思。和她一起训练的那帮臭人,时不时讥讽她,在伤她心神这块,他们首当其冲,阿爸是帮凶。她经常和他们干架。

在西金就不一样了,没人说她是煞星,坏种,没人阻拦她和阿宝玩耍,离开家,还是有很多好处的。

早些时候,阿宝带拉雅到处吃吃逛逛,西金没有汤食,各种各样的馍馍干饼,咬几口,再喝几口水就饱,拉雅这辈子都不想再吃。

阿宝给她摸刚出生的兔宝宝,教她怎么给狸猫挠痒。啊,拉雅也想教她骑马射箭,看毛茸茸的小羊羔,她一定没喝过草原上正宗的羊肉汤,但西金离拉里太远了。

吃完晚饭,阿宝邀请拉雅去书房,找几本书给她,大字不识几个的拉雅看到文字就犯困,又不能拒绝对方的热情,无聊的她拿着笔,在纸上画小羊羔,大牦牛,最后终于坚持不住,借口自己要小解,偷偷遛了出来。

每一次,阿宝都不会发觉她消失,她坐在桌子前,又看又写的。房顶上的拉雅大张着手,也无法引起她的注意力,真是个讨人喜欢的书呆子。

待了小半月,格阮嫲还是没回来,整个木宅,只有拉雅最无所事事了。

趁郑思君洗澡之际,女孩打来一盆洗脚水。

在拉里,每年会有一天的洗脚日,晚辈会为家里长辈挨个洗脚。那一天,也是拉雅从出生起,最难熬的一天,阿爸的大脚不是一般的臭。

“不用。”郑思君面无表情道。

几天相处下来,拉雅悟出了和这个女人的相处之道,对方心情好的时候,积极往上凑。心情不好的时候,更要热情,厚着脸皮往上凑。总之,往上凑就对了。

而且,郑思君比初见时更有人情味,面色更温柔了,至少对阿宝是这样的,和阿宝说话时,她总会露出和煦春风般的笑容。

“要的要的,这是拉里的传统,你是我师妇,我从见到你的第一面,就一直想给你洗脚来着。”拉雅嘻嘻笑道,

“我没说过要收你为徒。”

“在我心里,你已经是我师妇了,一日为师,终生为母。”

师妇不语,算是默认?

拉雅扫平床垫,扶其坐下。蹲下去脱她的鞋子,刺眼的伤疤映入眼帘。她的整个脚,烧伤的疤从脚背延伸到脚踝,没几处好皮肤。

拉雅盯得出神。

那疤实在离奇,不像是被烫的,也不是被烧的,总之拉雅想不出是怎么来的,因为那疤痕的纹路和走向很规整,像一只环绕在她脚上的火凤凰。

“不用了。”郑思君缩回脚。

“切,区区一块疤,哪能吓得着我!”拉雅强行将她的脚放进热水里,用手轻轻搓她的脚肚、脚背、脚掌……拉雅洗得无比仔细。

洗完脚,女孩用毛巾擦干,出门倒洗脚水,拉雅回到房间,第一句话就是:“谁弄的啊?”

“嗯?”

“你脚上的疤,疤,疤!是谁弄上去的?”

“你想知道?”

“当然想知道啦!”

“为什么想知道?我这个年纪的女人,又习武,身上有块疤很正常。”

“因为你是我师妇,我才不管你多大年纪呢!”拉雅无奈地说,“人家关心你都不行吗?”

说完她又高声补上一句:“这个根本不是习武留下的疤,你别想骗我,我不是蠢蛋!”

“是我的母亲,”郑思君看向桌子上的剑,“就是叫庞婵造这把剑的人。”

“啊?”拉雅懵住,“她怎么弄上去的啊?这也太狠了吧?为什么啊?她为什么要伤害你啊?”

“不知道。”郑思君一笑,眼角的皱纹便勾在一起。

“我阿爸再生气,也不会这样对我!”拉雅愤愤道,“最生气的时候,顶多就是把我吊起来,只是吊起来,不准我吃午饭。”

她顿了顿,突然意识到:“把人吊起来也很过分,我阿爸经常干不是人干的事!”

“既然离开家,就别一直想着你阿爸,过多反思只会束缚你,而不是成为激励你前进的力量。忘记在草原的一切不悦,那些只是你的过去,并非你的未来。你是草原上的格灵王,未来可期。”

郑思君平静地盯着她,那种眼神,像是在赋予她重任一般。不像鼓励,更像是要求,不过,比从不夸她的阿爸好太多了。

拉雅低下头,以回避对方期许的目光。

她从来没有爽爽快快的去做一件事,一直是阿爸觉得她该做什么,沉声命令她,她才拖拖拉拉去做,通常是她先抗拒,然后阿爸威逼利诱,她迷迷糊糊地‘臣服’,想清楚了又奋起反抗。

“师妇,如果我不想做什么什么王,你会觉得我没志气吗?”拉雅抬起头问,十一岁的草原女孩,对做格灵王没什么热情,更是厌烦了逼迫,她的事情,不该由她自己决定吗?

“不会,‘成为王’和‘做选择’,同样需要很大的勇气。”郑思君笑着道,“如果你想回家,那就回去吧,我会写一封信向大君说清原委,你想回家吗?”

“阿爸不让我回。”

“我没问你阿爸,我问的是你,你想不想回家?”

“我不知道。”拉雅将头埋进被子里,她喜欢在草原上骑马,想喝醇香四溢的羊奶,想看圈里母羊刚下的小羊羔。但,外面的世界是如此的广阔,她又想去探个究竟。

她开始怀疑,之前自己不愿意离开,是因为极度恋家,还是因为阿爸执意让她出来,而她下意识反抗了。不管怎么样,外面的人很和善,不管是格阮嫲,郑思君,还是和她一样大的阿宝,她们都对她怀着善意,她们不会让她觉得,自己是大草原上克母反父的坏种。

“其实外面也挺好的。”拉雅说。

“先不急,是去是留,你迟早有一天会做出决定,到时候再回去不迟。”郑思君说。

“师妇,阿爸会伤害我吗?”拉雅将头伸出来,“我经常做梦梦到他拿剑指着我,阿爸一直对我不满意。”

阿爸经常逼她妥协,但就算是圈里脾气最温和的小羊,逼急了还跳栏呢,何况是桀骜不驯的拉雅,她永远做不到背弃自己的意愿。

郑思君拉她起来,拿了把梳子,将她蓬乱的头发解开,“拉雅,假如你阿爸真的伤你,逼你,你会怎么做?”

“啊——”拉雅扭头看她,这算什么问题呀?拉雅看着自己又尖又长的指甲,“我会,我会……我不知道呀……把他杀了?”她疑惑地挠挠头,好像也没别的法子了。

“放羊的阿奶偷偷跟我说,其实我不算是阿爸的孩子,我阿妈从恶狼的嘴里救下梦魇女巫,女巫赐给她一个孩子作为报答,那个孩子就是我啦!阿妈四十多岁才生下的我!”拉雅说着说着,脊梁骨挺得更直了,仿佛自己是那个女巫钦点的天选之子,发自内心开始骄傲起来。

“阿爸对我不满就不满去吧,他的话只能伤害以前的我!出了拉里,我自己的事我自己做主,以后回到拉里,我就是新大君,凡事还是我做主,他得听我的,不然我只能失去这个阿爸了。”她红着脸蛋,狡黠一笑。

郑思君也笑了,拉雅一把拿下她手里的梳子。

她的头发又粗又硬又糙,如铺地生长的野荆棘,上面的结,打得比拉里的牛羊还多,郑思君梳了半天还是乱的。

“你根本不会梳头。”拉雅嘟哝道,伸手按着梳子,在头上随意刮拉几下,余光一瞟,看见站在门口的阿宝。

女孩站得笔直,不进来,也不出去,站在那里一定很久了。

“居然偷听!不……不许偷听!”拉雅差点脱口而出“不要脸”,幸好及时止住了,“不要脸”跟阿宝根本就不搭,她那么文雅。

“丹穹。我有一样宝物,你想不想看?”她微笑着问。

“我想我想!”听到有宝物,拉雅二话不说,赶紧下床穿鞋子。

“公主早些歇息,有事请叫我或家仆。”阿宝微微颔首。

“小少姥也早些休息。”郑思君也颔首。

拉雅干瞪着,这两个人,女孩说话文绉绉,女人说话酸溜溜,正经得让人别扭。

“晚安晚安!”她打着哈欠,转头给郑思君飞了个吻,和阿宝带门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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