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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画风?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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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如果,如果有朝一日,作者君能够身临其境地到达芈月传这个神奇的地方的话。

在此,依旧要大力鸣谢哆啦a梦及其如果电话亭的倾情相助。当然我们也要感谢小福集团为我们提供的哆啦a梦牌铜锣烧赞助基金。

作者君真的正在辛勤的码字(你骗鬼啊!),这个时候,突然一道闪电劈了下来,请不要说这很雷很是俗套。其实的话,如果你要是没装避雷针的话,说不定你也可以办到。哦,当然我不希望有人会去尝试,毕竟这个事可说不准。

然后作者君摇身一变,变成了秦国的大长公主,因为向自己母国告密,而被魏国休弃回国的赢华夫人。

妈妈咪呀,作者在接受了赢华夫人的记忆之后,整个人都感觉不太好了。

要知道,作为一个纯粹的蕾丝边儿。不要说是看一些比较恩爱类的正常向爱情片了,就是看正常的男女之间的么么哒,作者也都会感觉自己长了针眼了,需要去洗洗眼睛。

而现在,面对着自己的脑子里多出来的那个,不知年岁如何,但是一看就是虎背熊腰男人,和这个身体的原主玩s那个m,还有绳索play神马的,作者君表示自己有生之年都不想再看到这些记忆了。否则绝逼会折寿的。

然后作者菌便带着一脸心机婊的哭泣脸,去向还没有死去的秦王哭诉,顺带着一个不小心也就是故意的将自己被虐得青青紫紫的胳膊露了出来,顺利地收获了老弟和老爸同情,然后顺利收获了一枚自带24孝惭愧中状态的老爹,和一枚自带发愤图强,立志报姐,视姐如母光环的老弟。

所以添加了24孝老爹和24孝老弟光环笼罩的赢华夫人(作者君)表示:自己的老爹老弟,现在只要自己不要想不开,能够安安心心的在行宫里过日子,那么别说是百合了,就算自己对那个魏国国君余情未了,老爹老弟哪怕是拼着举国出战,也定会将那人给自己俘虏过来,当个男c用。

不过,作为我大蕾丝边中的一员。作者君立正严词的拒绝了。开玩笑,鬼才想要一个公共黄瓜呢!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试想一下,今天班主任在班级里带了一个黄瓜。一根不算粗,但是比较长的黄瓜。然后,一个个同学按着学号,在老师组织下,开开心心地上前上讲台,半跪下来,对着那个黄瓜顶礼膜拜。然后一脸虔诚的开那个舔……呵呵,这个画面太美了,简直就不忍直视啊。

所以说,对于作者君而言,作者已经更想要的,当然是一众水灵灵的妹纸啦~

之前是做一个女屌丝的时候,作者君可没那个艳福呢!

那个时候,作者君最大的愿望便就是找到一个愿意公开出柜的,并且愿意在有生之年和自己去领证的,长相比较对得起人民和大众的,不会让自己看了反胃的,脸上没有太多的疙瘩痘痘的,不过于娇柔做作的女人罢了。

而现在,作者君表示,有了老爹和弟弟的强力支援。上述的那种自己已经完全看不上了。

现在吗,作者君眼露精光,笑得一脸痴汉相的看着前方。

妹纸、妹纸、妹纸,前方一众的妹子,一水儿的妹子。

没错,你不要怀疑。现在是作者君自己在挑选留在自己行宫里的侍女的时候,这是比较婉转的说法,直接点的说法就是――作者君你好不知羞耻,竟然光明正大的跑到秦国来挑选房里人来了。

嗯,真的很难作出决定了。作者君摸着下巴,略显为难,但是却是目光炯炯啊!简直就是一眨不眨地盯着台上的妹子们啊。

诶嘿嘿黑,还是自己比较有品位。就说那什么,武媚娘传奇当中穿的那种粉红色的纱衣不太好吧!看看自己改良以后的版本吧,大范围的节约面料,努力做到轻薄透,直接就是比后世那比基尼也差不了多少。

以及那裤子,它已经是超脱三角裤的范围。完完全全就是丁那字裤了吧……而且还是白色系的,说句实在话,作者你真的好邪恶哦,真心不知道,白色是最容易凸显出黑色的吗。

这样设计有两大好处。

第一个好处那边就是可以直观的知道,某个妹子身材是否符合作者君的需求,嗯再直白一点说的话,就是说某个妹子的三那个围,是否符合作者人生价值观当中对于萝莉,少女,御姐,□□的判断了。……如果刚好在经过了作者重重的视女干下,依旧能够面不改色,并且一切指标全都合格的话,恭喜你,你将会成为作者君,哦不,是赢华夫人的众多房里人中的一员啦!

而第二个好处呢,自然就是上辈子完全就是女屌丝的某人因为囊中羞涩,从所以从来都没有去过夏威夷海滩,故而心中的怨念积攒已久,这一回总算是可以在这儿办一场露天的比基尼审美大赛了(什么鬼啊),作者君当然当仁不让的就打算怎么做了。毕竟我的地盘我做主么!(占着别人的壳,你还真好意思说。)

……

当然,最令作者君意料不到的一点是,也许是自己这只小蝴蝶的翅膀煽动了整个剧情,所以,自己最喜欢的傻白甜女配芈茵竟然被扇到了秦国来当人质。虽然有点想吐槽一个女的又不是男的,你当什么人质呀,又不能当质子,当质女吗?抱歉织女我还听说过,但是质女,从来都没听说过这个名词。

但是不管怎么样?至少在近一番周折之下。芈茵还是没有逃出作者君的魔爪。

当然由于现在的小芈茵仅仅只有一十二岁,所以作者君哪怕再怎么丧心病狂,也都是要顾及一二的。

所以,秉持着不能吃也要摸,不能摸也要多观赏的心态,作者君便让芈茵当自己的伴读书童,在自己平日看书之余,顺便教他一点儿秦国的文字。

当然了,日常观摩之余有一些不该做的举动么,作者君又不是圣人他也不是故意的么,谁叫小芈茵长得太过袖珍了呢!以至于自己只不过因为手臂有点酸痛,往下甩甩,便触碰到了不该触碰的地方。

你问我后来,再后来发生什么,那当然是比较羞耻的毛笔play了啊!如果你不知道什么叫毛笔play的话,你可以去某点看一看,某个人写的总马小说,他的小说有一点是非常著名的,那就是每一篇文章必定会有一场书房口口。

当然如果你要嫌麻烦的话你可以直接去看看毛毛棒子的后宫流小说。真的写的比我这个……呵呵我就是小巫,他就是那超级无敌大岛巫。

……

当然在此之后,对于在东海竟然发现了一条美人鱼,并且美人鱼还被自己家的24孝老爹屁颠儿屁颠儿的带过来讨好自己这件事儿,作者君也真心是醉了。尼玛从来都没有人告诉过我芈月传原来它还是一部魔幻电视剧啊!

以及,看着和动画片里明显长得不太一样的美人鱼,望着他那双仿佛会说话般的蔚蓝色大眼睛,望若秋水,作者君不由心下苦涩。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自己和同学们一起说过的一个笑话。

――有一天一个渔人在打鱼的时候,不小心钓上来了一条美人鱼,但是他看了看那巍峨,咽了口唾沫,伸出带着一股海鱼腥味儿的大手,在上面反复揉了几把,便将美人鱼一声不吭地又放回了大海。回来后他把这件事儿告诉了他的同伴,他既为她的艳福感到非常羡慕又有些不解地问他“why?”你为什么把它放回去呢!渔人看了看他,用一股饱经风霜的口吻淡淡的说“How?”小样儿,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脑海在想些什么。但是老子真的尽力了,老子摸遍了那条鱼的上下都没摸着口口啊!

但是言归正传,毕竟作者君也是女人。不是一个靠下半身思想的动物。所以作者菌便开开心心地接受那条美人鱼。在自己的行宫当中,派人连夜修筑了一个大水池,用来蓄养这珍贵难得的人鱼。

当然如果天气好的话,作者君就会把下人全都赶走,然后只身和这人鱼一同待在水里,施展自己的绝技抓口手。看着人鱼惊慌失措的躲开,然后不慌不忙的走到池边,打开漏水的夹子(完了,我又想起了化学实验,感觉就像裤子脱了然后立刻车欠了有没有?),看着水池的水一点点的被抽干,然后信步走到,失去了水而显得像刀板上的鱼一样,在不停的甩动着尾巴的人鱼小姐面前。好整以暇地双手环胸,静静的看着她在已经越来越干枯,几乎感觉不到一点点水的地上难受的摩动着,然后仿佛认命一般绝望的转过身,抱住作者君的大腿(完了我脑洞真的太大了,我怎么又想起来了以前写的一个片段了。),明显带着一股讨好意味的用自己的口口蹭了蹭。

然后在作者君将她环身抱起的时候,也并没有再竭力反抗。他似乎是认命了一般,在作者为她放好热水的水桶当中,静静地梳洗自己……

……

总之这个又是我在看完了起点某个作者的文章之后发出的感慨,起点的种马真腻害啊,不仅要有小家碧玉,还有大家闺秀,到最后竟然连人鱼啊精灵啊,巴拉巴拉一大串都出来了。然后我就想,百合当中应该也可以有种马吧,所以才有了这篇文章。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的百合之魂已经燃烧了,亲爱的们,你们快点给我评论啊,至少要有十条,我可是更了3000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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