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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第 4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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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修平冷哼一声,并不认同他的说法:“这就是你被他家那个混世魔王打得鼻青脸肿的理由?你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他那是请你教书吗?那就是为了折辱你,也就你能忍得下来。好歹是故人之子,即便不能施加恩惠,也不用落井下石吧。你若早些来谢府找我,又怎会被这群人奚落。”

裴温书因为前几日被徐妙送的大狗吓到,从树上摔下来受了伤,胳膊还没好全,只能用绷带绕在脖子上吊着一只胳膊。

他站在旁边听得惊讶:“还有这一出呢?怎么以前没听你说过?”

冯子修摆摆手,君子作风大度凛然:“那都是五六年前的事情了,说它作甚,不提也罢。我又不是个记仇的人。”

“哦?”谢修平负手而立,眉眼弯弯,轻嗤一声,“你的意思是我记仇了?若不是我找人收拾了那个姓周的老头和他家那个傻大儿,你能这么容易脱身?”

如果是常人看到谢修平这副皮笑肉不笑的模样早就已经开始背后发麻了,但是冯子修不怕。

他只比谢修平年长一岁,就同沈笑南和裴温书一样,他和谢修平也是总角之交,两人从穿开裆裤的年纪玩到大,直到冯子修十岁时冯父败光了家产,冯家不得已只能回老家才分开,彼此知根知底,性情相投。两人中间虽有九年未见,六年前才又重逢,但丝毫不影响挚友之情。

他只是轻飘飘看了谢修平一眼,语气依旧温柔轻和:“有时候记仇也是一件好事。比如,如果不是修平你六年前把周员外和他家小公子扔到那个传闻中闹鬼的树林,还派人半夜装鬼吓他们,他们也没这么容易相信因果报应,也不会轻易弃恶从善。现在周员外已经洗心革面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善人了,他家那个小公子也阴差阳错治好了痴病,算是因祸得福。说起来也有你一半的功劳。”

听到这里,沈笑南看了看冯子修,又看了看谢修平,有些奇怪:“你们冯家和谢家不是世交吗?当初修平介绍子修给我们认识的时候,可是说你们两个自小相识,怎么他都被人打了半年了,谢修平你才知道?”

“这个书呆子不想麻烦别人,六年前……”谢修平说到此处顿了顿,看了看冯子修的脸色,见他没有什么反应才继续说下去,“六年前落第之后他不肯来找我,身无分文却非要自己硬扛,结果被人坑去做了劳什子的书法先生,实际就是给那个员外加的傻儿子当人肉沙包。还是我的小厮在街上采买时偶然认出了他,我才知道他已经回京了,找了个机会才帮他脱身。”

“然后你就给他安顿在这偏僻的山脚下了?”裴温书接话,“你谢家家大业大,不至于一间厢房都没有吧?”

“他呀,脾气倔得很。”说到这个谢修平就来气,虽然面色依旧温和儒雅,但眼角已有冷凛之色,“我把他安顿在谢府,本来住得好好的,但他说不想寄人篱下,就自己跑到福泉寺求方丈收留,搬到了这个破茅草房里,怎么请都不回去,给钱也不要,咬定主意要靠卖字画为生,还不卖给我,我能有什么办法?只能每个月往这偏僻的山脚下多跑几次,再差人时不时送点米面蛋柴。再往后,你们也就认识他了。”

沈笑南摇着扇子笑道:“你懂什么,人家那叫文人风骨,你锦衣玉食长大的谢二公子自然理解不了。”

谢修平白他一眼:“说的好像你不是锦衣玉食长大似的。”

沈笑南不理谢修平,瞧了瞧冯子修,见他气定神闲也不反驳,就知道这件事八成是真的,于是好奇问:“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修平没去救你,你打算如何脱身?”

冯子修拂了拂衣袖,容色温柔如水:“我当年身无分文,周员外能收留我,我已经很感激了,不过是寻一个栖身之地,又没卖身在他家,想走还是随时能走的。”

谢修平斜了他一眼,冷哼一声:“今日你高中状元,你说什么都对。反正又不是我被小魔王揍了半年。”

冯子修哑然失笑,只微笑着无奈摇了摇头,没有反驳谢修平。

裴温书虽然早就习惯了他们四个聚在一起时吵吵闹闹互相斗嘴的情况,但听他们絮叨了半天,自己这个病号陪站着只插上两句话,终于忍不住了:“你们几个,一个是永城侯府的小侯爷,一个是谢家二公子兼鸿胪寺丞,一个是新科状元,能不能稍微正经一点?聒噪不已,成什么样子。”

谢修平扫了一眼他用绷带吊着的胳膊,温雅微笑:“我都忘了,你今日话挺少的,难道是怕我们说你堂堂折冲都尉居然爬树摔断了胳膊吗?还是怕我们说你这个‘大肃第一美玉’居然怕狗?”

裴温书被他一句话戳到痛处,但基于事实又不好反驳,只能强撑着扬声辩驳:“谢修平,你那张嘴呀真是和沈笑南有一拼,都是一样嘴欠。以后人家钟家小姐过了门也不知道能不能受得了你这张伶牙俐齿。”

谢修平毫不在意:“她若受不了,那便早日退婚和离,我求之不得呢。”

“你说他就说他,带上我做什么。”沈笑南莫名其妙躺枪,忍不住替自己辩驳。

他们几个都知道裴温书所说的钟家小姐是谁,说起来也是一桩姻缘。

钟家是大肃出了名的钟鸣鼎食之家。

钟家小姐闺名钟韵,母亲是庐阳张氏之女,父亲钟鹤官拜吏部尚书,祖父受封太师,位列三公,祖母是博陵郡公嫡长女。她比谢修平小一岁,从小金尊玉贵长大,性情温和,知书达理,但先天不足体弱多病,走三步都要咳两声,传闻中是个娇滴滴的病美人。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名门望族出身,才让谢修平和钟家小姐定下了指腹为婚的姻缘,但钟家小姐幼年抱病,经一位云游老道士指点后才渐渐康复,云游道士说必须二十五岁以后才能成婚,否则便会死于洞房之夜,因此两人至今未行婚嫁之礼。

而谢修平因为年少时的一些事情和父亲有些不和,所以并不喜欢这桩指腹为婚的亲事,连带着也不喜欢那位病殃殃的钟小姐,两家是世交,钟家小姐并无过错,谢家也不好主动退婚,谢修平便只能从出生开始就顶着一个已有未婚妻的名头。

但是了解谢修平的人都知道,他这个人虽有些腹黑记仇,好歹也是传闻中端方有礼、温文儒雅的世家公子,家教修养还是有的,既有婚约在身,洁身自好还是能做到。

因此谢家二公子虽然已经二十四岁,却从没有任何通房和风流韵事传出,和他同样年纪的世家子弟都已经两三个孩子绕膝了,他依旧独来独往恪守婚约本分,也是十分难得。

两人的婚约在京城中更是传为一段佳话。

听到裴温书提起钟家小姐,冯子修便顺着话道:“帮福泉寺送经幡时我有幸见过钟家小姐几面,明眸皓齿楚楚动人,满腹诗书才华横溢,是个举止端庄的大家闺秀。况且再过两年钟家小姐便满二十五岁了,你们是指腹为婚,等过了她二十五岁的命中劫数,修平你也该成亲了。”

谢修平并不领情:“指腹为婚的亲事又不是我想要的,成亲也只是我父亲想让我娶她而已。”

“听上去你并不喜欢这个钟家小姐啊?”沈笑南不怀好意,顺势打听,“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谢修平扫他一眼:“话少一点的。至少比你们几个话少。”

沈笑南:“……”

裴温书:“……”

冯子修:“……”

谢修平似乎很不想听到钟小姐,摆了摆手转移话题:“古人云人生四大喜,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如今子修才是金榜题名,他才是今日的主角,怎么扯到我身上了,还是说说他的终身大事吧。”

沈笑南眉宇飞扬:“他有什么好说的,新科状元郎即便没有皇帝陛下赐婚,也多的是达官显贵榜下捉婿,哪儿轮得到我们操心,你当年高中探花郎时不也差点被赐婚。”

谢修平点了点头:“言之有理,那就说说你和温书。听说前段时间沈叔叔还给你安排了相亲,结果如何?”

提起婚姻大事,裴温书眼前立即浮现出那个脸颊圆圆、娇憨可爱的小姑娘,他想,如果妙妙穿上红嫁衣,那一定是世上最美的新娘子,比天上的仙女还好看。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这是他能想到的最美好的诗句,放在妙妙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那一天,他会骑着高头大马,十里红妆将妙妙迎娶进门;然后牵着妙妙的手,和她一起白头到老,儿孙满堂……

想到这里裴温书白嫩的脸上随即飞起一片火热红霞,快速转过头去避开这个话题。

而一旁的沈笑南脑中蓦然出现一个身影。

深夜小巷里,她伫立寒风之中,夜风吹起她的长发,发丝纷飞之下身形快如鬼魅,眨眼抬手之间便是利刃见血,一剑封喉;

洒满夕阳余晖的街道上,小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她望向他,笑容明媚,眼中有星光闪烁,仿佛翱翔九天的凤凰,光彩夺目;

夜色如水,月影如霜,他和徐婳皆是一身男装牵马走在空旷无人的街道上,点点清辉洒落在她身上,朦胧月色柔和了她有些英气的眉眼,此时她整个人如江南水乡的女子般温婉娇美,然而她唇角的笑容却又明丽夺目,自信而张扬。

那天他看得晃了神,今日想起来依旧会觉得心跳加速,没来由的慌张。

以前提起这种话题,他都是随意调侃几句一笑而过,他以为自己是快意人生的纨绔公子,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也会有一个想要放在心上的姑娘,只是这个姑娘怕是有缘无分了。

摇了摇头,沈笑南将脑中徐婳的身影打散,笑着打哈哈哈:“我们还是换个话题吧,今天天气不错哈哈哈。”

谢修平从他俩的表情中看出点端倪,这两个人……似乎有故事,正想旁敲侧击打探一下,就听见不远处传来一个童稚的声音:“阿弥陀佛,敢问几位施主,哪位姓冯?”

四人闻声转头望去,只见不远处被青翠灌木丛遮掩的小路上站着几个小和尚,约莫都是十三四岁的年纪,手里捧着几个精美的盒子,怯生生的,似乎刚从山上的福泉寺下来,一路走得匆忙,额角沁出一层细密的汗珠。

冯子修上前一步,自报家门:“在下冯子修,不知小师父找我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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