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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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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常年有雾,今晚也不例外。

依旧是看不见月亮的黑夜。

这座城市依傍嘉澜江而建,夜晚江边的灯火点亮两岸,就像一条蜿蜒的金锁链,游走在高楼间。

没有月光的下江区万籁寂静,不睡觉的耗子似乎已经打卡上班,正从破旧的米缸里寻找食物。

而仅一江之隔的对岸,金碧辉煌,喇叭声鼎沸。

放眼望去主干道上车屁股接车头,硬是在深夜十点堵得走不动道。

“一个演唱会散场啷个会把路堵到起,早说我就绕路嘛……前边路口就到,到不了耽误事哦。”

司机抱怨着,眼神朝后视镜里瞥了一下。

后视镜里映出个年轻男人,约摸二十七八岁,身穿黑色西装,坐姿优雅,脸侧着半张望向窗外。刘海轻搭在他的额角,眼里有窗外五彩斑斓的光,还有不为所动的漠然。

所有人都在为深夜堵车心烦,他只是用普通话淡淡地回了一句没关系。

十几分钟后,这辆车终于到达目的地。

年轻男人刚准备拉门把手,整个车忽然剧烈晃动了一下——后边有辆车撞了上来。

他回头看了一眼,那车的副驾上下来了个中年男人。

那人张口就骂:“啷个车堵到嘞,没得长眼睛撒?!”

司机有些暴脾气,推门下车吼道:“哪个堵你哦?不是你追尾我的车嘛?你看到嘛,我的车都被你刮花咯!”

那人约摸也不是好惹的,长得凶神恶煞,一脸怒样:“嘿你说追尾就追尾?我还说你溜车嘞?你看清楚到,我这车灯你撞坏的,你得赔吧!”

司机骂道:“赔你个龟儿子!”

咔哒——

出租车后车门打开,年轻男人慢慢悠悠地迈出一只腿,然后走下车。在两人的吵骂声中,他不为所动,淡漠地就像路旁的一棵树。

吵架的两人同时看了过来。

追尾的那人本来还很嚣张跋扈的脸,猛地尬住,露出一丝惊讶,很快换成了笑脸:“哎哟,小陈总!”他诧异地看了看出租车,又看了看眼前穿着高定黑色西装的年轻男人,“我没想到你……你在车里……”

年轻男人开口:“我也没想到,你开着公司的车讹人啊。”

出租车司机困惑了:“啷个回事哦?”

年轻男人没有回答,但那追尾的态度却一百八十度大拐弯,从兜里摸出一张名片递给司机,并赔礼道歉:“大哥,不好意思。你的车该怎么修就怎么修,一切费用你找我报销!”

出租车司机似乎没见过这么无语的事情,有些难以言喻地摇了摇头。车里有播报声喊着司机接单,他只好匆忙回身,没再计较这些琐碎杂事。

年轻男人笔直的站在那,眼神轻瞥了一眼追尾车车内,驾驶座上有人。他问:“阮泰,怎么回事?”

那泼皮无赖般的男人此刻笑意奉承:“小陈总,你误会我了。”他往后招了招手,驾驶座上的人才下车,介绍,“这是去年我刚签的小伙,你看长得巴适吧!晚上我带他在拼盘演唱会露个脸,才结束呢,团队过来嗨皮一下。”

小明星低着头喊了句:“阮哥。”

阮泰无语道:“喊我干撒,喊陈总啊!”

小明星连忙慌张道:“……陈、陈总好。”

小陈总轻轻地扫了眼那小明星,长得很嫩,白皙的皮肤仿若能掐出水,只是眼神有些疲态。他索然无味地说:“不是我的菜。”

说罢,他双手插兜,转身进了会所大门。

小明星有些诧异,也有些恐慌,颤颤巍巍地看了眼阮泰。

阮泰的脸一瞬间垮下来,冷哼道:“这修车灯的钱,记在你那。”

小明星似有怨言:“……阮哥。”

阮泰瞪了他一眼:“喊你个串串儿!你要是还想吃这碗饭,今晚就给我表现好咯!”

在别人面前唯唯诺诺,却另一个人面前耀武扬威。很多人际关系总是这样一环扣一环。

小陈总在会所大厅的旋转楼梯上,看着大门口发生的事,收回了最后的目光,然后投身到另一场灯红酒绿中。

两天后,别名为雾城的江城市,迎来了难得的有太阳的早晨。

阳光透过干净的玻璃,照进一间略微凌乱的房间里,房间的床上有个人裹着被子,将自己裹成了手抓饼。

噔噔噔——

一阵手机铃声响起。

从手抓饼里伸出只结实的胳膊,摸到噪音来源,按下接听键。

“洛队,来活了。”

被子里闷出一声:“大周末的,让我睡会觉行不行?”

“下江区的岸边发现一具尸体,宋队喊你过去一趟。”

“死一个不归市局管……”

“这个还真归市局,尸体的胳膊上发现了针眼,应该是吸过毒。而且下江区不是你一直在调查的聚众窝点吗?”

手抓饼一咕噜摊开,洛译从被子里爬了出来,说:“这就来。”

十几分钟后,一辆深蓝色牧马人停在警戒线边上。线外拦着不少看热闹的群众,有人悄悄拿着手机拍了照离开。

车上下来个年轻人,跟正在做问询的民警打了声招呼,抬起线钻过去。

他穿着深色牛仔外套,偏休闲的风格也遮不住宽肩窄腰,黑色紧身裤修饰着一双大长腿,马丁靴的鞋跟踩在潮湿的泥地里,留下浅浅的印记。

利落的短发,深邃的眉眼,尽管洛译已经过三十岁了,但在他的脸上没有半点岁月的痕迹,说他是刚毕业的小鲜肉都有人信。

不过他身上却有着他那个年纪该有的沉稳。

他敏锐地扫了一圈现场,河岸边长着半腿高的杂草,稀稀疏疏的,不像是常有人来往的地方。

再往路边看是一片废弃的建筑工地,因为来了不少人看热闹,扬起一片灰蒙蒙的尘土。

——死在这种地方,如果运气不好,可能十天半个月都不会被发现。

“洛队!”一个小年轻喊他,“咦,你咋个不刮胡子?”

“废话,喊得那么急,我哪有时间刮胡子。”洛译摸了摸下巴冒出的胡茬,还好只是短短的。他问:“现在什么情况?”

小年轻说:“死者为男性,目测二十岁左右,身高一米八。身上有多处外伤,但头发和衣服都是湿的,也不排除是淹死。”

“身份信息有吗?”

“没发现身份证,手机泡水了,得回局里让宣姐搞。”

“现场呢?”

“报案人是附近来钓鱼的老人,说在岸边发现尸体,但没有动过。现场没有痕迹指向其他人,死者应该是被江水冲上岸的。”

洛译戴上手套鞋套,走到尸体旁边,先是看了看水流。现在是初春雨季,这一片河道又是笔直的,水流不急不缓。

他接着看了看尸体,情况与刚刚说的大差不差,只是死者被水泡得发白的脸,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好像在哪见过。

他问:“晓晨啊,你觉得这里会是第一现场吗?”

小年轻名叫顾晓晨,近两年刚来市局的新人,一直跟着洛译办案。

顾晓晨想了想说:“大概率不是,但我们现在还不确定死因,如果是溺水死的,很有可能是从上游飘下来的。”

“一个吸毒吸嗨了的,死在江里,倒是个好切入点啊。”洛译转头看向水流上游,“先让人摸上去看看,尤其是康康小区附近。”

康康小区是一个建了快二十年的老小区,小区附近没有大型商城,也没有什么学校医院,只有一个废弃的化肥厂,许久年前随着城市建设被淘汰了。

根据情报,那里有地下赌场,还有人贩毒吸毒。但每次洛译带人去抓,不巧都竹篮打水一场空。

这两年渐渐成了他心里的慢性病,时不时疼两下。

顾晓晨说:“晓得。”

洛译:“走,先抬回局里,等法医报告。”

市公安局在热闹的街道里,简直像一尊大佛供在了红灯区,庄严肃穆又老气,老旧的电子推拉门开一下,比手动推还慢。

深蓝色牧马人停在门口,洛译摇下车窗,和保安室的民警打了声招呼。

“哎,洛队。”民警起身,将桌上的东西递了过来,“这是早上送过来的,说是给你的。”

一捧玫瑰花,一盒巧克力。

顾晓晨跟着进办公室时,还在好奇:“老大,你啥子时候又交男朋友了?还是说是上次那个?”

正坐在电脑前的李宣探出头来:“说啥子?”

洛译将东西放在桌上,打开藏在玫瑰花里的小卡片。

卡片上写着:情人节快乐,看在我那么可爱的份上,你就原谅我嘛~不要和我分手QAQ

落款是奇奇怪怪的字。

李宣起哄道:“哦豁,是前几个月分手的那个。”

顾晓晨一脸八卦:“都分手那么久了,咋现在来求复合啊?”

洛译一毕业就被分配到市局工作,但他是个同性恋这件事,在他念警察大学的时候就已经不是个秘密了。

这么多年,从异样的眼神,到上上下下随口调侃,不能全归功于时代的进步,还有他个人的魄力。

洛译此人雷厉风行,手腕强悍,在他的带头下,与各种作案团伙不眠不歇周旋,破获过不少大案要案,有时会让人觉得这人没有什么感情。

果然,洛译拿起手机拨了个号码。

才接通就听他冷声说:“一个小时,把你的东西从警局拿回去,不然你这种行为就叫贿赂,我可以拘捕你。”

顾晓晨八卦的眼神瞬间熄灭。

而宣姐是洛译的学妹,关系也比局里的其他人要好些,别人不敢问的,她偏要好奇问问:“你知道这个……”她指了指玫瑰花,意思是送花的前男友,“他曾经跟我抱怨,说你心里一直忘不掉白月光啊?”

洛译心虚道:“什么白月光?小说看多了吧。”

顾晓晨留着一耳朵,一听白月光,又回头悄悄话:“什么白月光?”

李宣一本正经科普道:“你们老大,在高中的时候有个初恋男友,也就叫白月光撒。当初他和白月光约好一起上警校,结果白月光毁约了。”

洛译不悦道:“李宣!”

李宣立马改口:“我也只是听说!有没有的,那可说不清楚撒。反正你们老大从来不承认,妥妥的渣男。”

洛译无奈地摇头,然后摸出一个塑料袋,递给李宣:“别八卦了,赶紧把这手机修复起。”

李宣啧了声:“泡水泡成这样了!”

洛译:“一天。”

李宣翻了个白眼:“两天。”

洛译还想讨价还价,李宣连忙补充:“得亏这是大哥大诺基亚,不然两天都修复不好!你知足吧!”

“爱情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

一阵歌声响起,是洛译的手机铃声。

他接通,只听对面简短地说了几句就挂断了。

他说:“法医说,死者身份确定了。”

顾晓晨惊讶:“这么快!没有身份证信息,我们的人都还在地毯式排查呢,法医怎么会知道啊?”

洛译说:“因为那个人,是他。”

说着拿起桌上的江城早报,还是上周五的。头版头条就是体育中心将举办演唱会,各路明星云集——

李宣惊叫了一声:“啊!死的是姜哲?!”

作者有话要说:开文撒花~

本文架空现代,年代参考2010年左右,配角会说方言,主角很少说。喜欢请不要养肥我QAQ如果要养肥也请点个收藏再走,求求了,这对小作者来说真的很重要!

一些碎碎念,写在最前面。

1、关于视角问题。本文大部分采用洛译视角,俗称平民视角。但这不代表什么主流所谓的主攻主受(如果在意这个,这篇文不适合您,对不住了),把洛译的视角放成主视角,这个故事会比较有意思。而陈闻的视角太高,必须看到最后才能懂。

2、伏笔、线索会非常多,不要相信当前视角下的任何信息,要有自己的判断。因为我可能会用视角骗人。应该要到最后一刻,才会收束整本书的主线,如果一口气看完大概会爽到。

3、两个主角都三十来岁,有过前任很正常。但他们对感情都很专一,好聚好散,在一起就认认真真,分开了就不会留恋,属于理智的恋爱观,绝对都是值得托付终生的好人。陈闻比较不好说,他应该没有真的喜欢过谁,都是假的。

(如果在意这点,这篇文也不适合您,对不住了。)

4、最后解释一下为什么这篇断了八个月,一部分是小作者为追逐热点而迫于无奈放弃(最后摔得头破血流,终于认清热点并不适合我),二是当初的大纲比较简陋,很多细节没有想好,包括人设等等,开文匆忙,所以无奈断之。

眼下我已经结束所有文的写作,并花了半个月左右的时间细化大纲,大概是可以认认真真写完这本了。初步预计要写60万字左右,共五个案件,都属于一个大主线内的,并非单元剧格式,每个案件关联较多,不建议跳看。

另外,我在写大纲期间,也有很多感触,包括我的主角人设给我的一种反馈,让我想把这本书的定调,定成一本“充满人间烟火气”的书。

我不想写高高在上的神仙,主角高不可攀有强大的金手指,高智商到让人艳羡,随随便便破案,我并不想写成这样。

陈闻这个人,看似高冷有范,但他只是个普通人,就和他的名字一样,平平无奇,甚至很接地气(他喜欢吃辣条)。没错,我想构建这样的世界,即使不美好,但他来世间一趟,体味过酸甜苦辣人生冷暖,仍然很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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