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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Butterfly, Religion and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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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将至,众生化无。”

祭坛的一角传来男人沙哑的声音,仅剩下一只手的非埃用力朝林碎的方向匍匐着,它的口中不断地喃喃自语。

“审判将至,众生化无。”

“审判将至,众生…”

虚构的世界尽数崩塌,目之所及的一切融入黑暗,林碎一脚踩空掉落无尽的深渊。

‘化无。’

林碎睁眼看见被黄沙尘土侵染的天空,空气中布满肉眼可见的细小砂砾,看来她是从域中回到现世了。她想要撑着爬起来,在挪动时指尖触碰到一块温热坚固的石块。

她低头看向手边,一颗拳头大小的绯红色半透明不规则晶体发出微亮荧光。她捡起核心放在眼前,透过纯净到没有杂质的红色仿佛可以看见一切事物。

“我们这是?”常安用手撑起身子,有些迷糊地挠挠头,“出来了?”

周一看着面前失去光泽、锈迹斑斑的游戏机,点头道:“应该是。”

“我怎么出来的?”姜厌睁开眼看见周围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环境,万分疑惑。

他只记得自己在跟被控制的钱知璟交手,林碎看不下去将他拖走然后踢晕了钱知璟,再然后...他想不起来。

怎么一睁眼就回到现世了?他好像那个,就是那个有点参与感但不多的NPC,最终的作用就是可以跟主角团分享胜利的喜悦。

虽说睡一觉就能跳过剧情直达结局的偷懒感真的很爽,但他总觉得自己好像差了点啥。

常乐躺在地上抬手遮住眼睛,有气无力地说道:“抱歉啊队长,忘了给你解绑。”

他动了动手指,把姜厌紧紧包成粽子的藤蔓松开掉落,接着头一歪,直接昏死了过去。

“怪不得不得劲呢。”

姜厌活动了一下关节,除了他脸有点疼之外其它都没什么问题。他放下心转身查看自己身边的队友。

其余人都清醒了过来,除了常乐和钱知璟,他俩在地上躺得四仰八叉。

常乐的昏迷是家常便饭,方才他也醒着,应该并无大碍。钱知璟却从头到尾都没什么动静。

他在域内被异种控制得最久,从手臂上的伤判断能力使用大概有些过度。

姜厌立刻从包里摸出通讯器按下拨通键,通讯的那头似乎也在等待他的联系,他刚将连线拨通,对面就将通话接起。

“喂?”

“报告部长,任务顺利完成。”姜厌有条不紊地向通讯那头做出报告,“另外请部长派遣医疗小组前往支援。”

禾七也不废话,接收到姜厌的请求后马上就安排人去接应,“很好,医疗救援小组和后勤马上就到,在原地休整等待。”

“是。”

挂断通话后姜厌才勉强松了口气,他刚想再去看看钱知璟的状况,身后响起的一串轰鸣声打断了他。姜厌以为那群后勤来得这样快,转身却看见穿着草绿色宽松运动服、头戴黑色头盔的女人正启动着一辆机车。

姜厌阻止道:“林碎?禾七部长安排医疗组过来了,你先别走啊。”

“我没事,你就跟她说我房子被水淹了。”林碎说完就扭动把手,咻一声冲出原地十米远,姜厌等人瞬间就被她甩在身后。

等什么?就是因为医疗组来了她才要跑,她要是没受伤还好说,但问题就是她受了伤。现在她浑身上下都是血,医疗组来了肯定会给她处理伤口的,谁也保不准他们会不会在这种时候保存下她的基因标本。

异管局的那群人可什么都做得出来。

而且,她记得禾七同区的调查部的部长助手,是一个可以利用血液提取记忆的异能者。

在杀掉他之前,她不会在任何地方留下自己血液的痕迹。

被留在原地的众人吃了一嘴灰,又敢怒不敢言,只好眼巴巴地望着她的背影。

两边的场景快速向后移动,林碎伏在机车上拧紧油门,恨不得立刻就离开这废墟。

脖子上的伤口基本已经凝固,不会再有血流出来,但还是失血过多,再加上剧烈运动,她已经是强弩之末,只能强撑着精神先回到距离荒废区最近的她的小屋里。

幸好任务的地点原本就在D区荒区,她的小破屋距离那里并不是很远。大概是十多分钟,她总算是看到了小破屋出现在自己眼前。

林碎加紧油门冲向小破屋,在即将撞上柱子时她一个漂移刹车将车子随意停在屋前。她翻身下车,顾不得将头盔取下,跌跌撞撞地爬上楼梯开门。

用钥匙拧开门锁后,林碎用身子撞开门,反手又将门甩上。摘下头盔后她再也支撑不住,直接倒在地板上。

睁开的眼睛只能看见逐渐斑驳黑暗的画面,如同老牌电视机里时常出现的雪花屏,耳边尖细的鸣叫声像是要穿破她的脑膜。不受控制的身体就连一根手指都无法抬起,只剩下狂躁的心脏在咚咚咚不停地跳动。

要是能死掉就好了。

林碎失去意识的前一秒这样想着。

……

“你说什么?”禾七坐在椅子上,看似平静地重复向姜厌问道。

姜厌尴尬地扣扣手,“呃,那个,林指导让我跟你说她,她家被水淹了。”

“呵呵,好一个被水淹了。”禾七冷笑两声,本就凶煞的脸上显得更加可怕,片刻后她像是放弃继续追究林碎的踪迹,“算了,核心带回来了吗?”

姜厌松了口气,“嗯,已经交给特保组了。”

特殊保护小组,专门管理核心的小组,处决者处理的所有异种核心都交由他们管理上交。

“行,你先好好休息吧。”禾七站起身,拍拍姜厌的肩膀,转身走出病房。

她走到门口时顿住了脚步,侧头提醒道:“对了,收队后找个时间单独来我办公室一趟。”

姜厌点头,“是。”

他猜测大概又是什么任务分配吧。

可是他刚从域内死里逃生出来诶,为什么又要给他们分配任务?继当牛马后他重获了一个新的名称,驴?这该死的顶头上司。

姜厌躺在病床上,眼睛直直盯着洁白的天花板,脑中不由自主地出现林碎的身影。

林碎这人,好像不算很坏。就像知璟说的,只是嘴巴不饶人,还有点...大概不能算作是只有一点贪财,她是非常贪财。

这两点其实也算不得她的缺点。姜厌不自觉为林碎辩解着。

乌黑及腰的长发,眼下与唇角下的两点墨痕,时常笑眯眯的脸。这些在姜厌的脑中不断组合,隐秘又酸涩、带着一丝用香精调出的葡萄味的巨浪将他席卷,被他藏在记忆最深处已经发黄的回忆如胶片机倒带般一幕幕出现。

他见过她的。

在姜家老宅,在他七岁时,祖母的葬礼上,她是跟着小叔回来的。

他在姜家本就不讨喜,祖母死后,他彻底成了孤身一人。那时他甚至在想,他何时会被他们所抛弃。

他躲在角落里,避开人群,期盼这样可以让自己有一丝安全感。

‘吃糖吗?’

穿越嘈杂的人群,有人注意到了躲在祠堂外的角落里、缩成一团的渺小的他。

她在他身边,席地而坐,‘别担心,死去的人只是以另一种方式永存于世,她依旧在你身边。’

‘你相信灵魂吗?’

他依旧不说话,她坐在他一米远的位置,自说自话。

‘时间与灵魂,是世上最不可捉摸的东西,人类活着的时候抓不住,死了反而才能参透一点它们的皮毛。’

年少的好奇与不知所谓,促使他从臂弯里抬起头,他盯着她的脸,她的眼眸里流转着星河,就像是祖母最爱讲的故事里,古国的那位公主穿越时空来到他的身边。

‘但是你知道吗,这世界上有三种东西可以不受它们的束缚。’

‘Butterfly, Religion and Love.’

‘蝴蝶的灵魂生来自由,它们的生命从不用时间计算。对蝴蝶来说,振翅的那一瞬,即是永恒。’

‘宗教或许就是从永恒中诞生,它已经超越时间,灵魂也由它来定义。’

他正听得入迷时,小叔走过来打断了她,‘阿碎,我们该离开了。’

她抬头望着小叔,他们俩相视一笑,好像在这一刻,她又明白了命运的抉择。

‘看来,最后一种,需要你自己去探索了,当你真正理解它们的那一天时,你会再次见到你所思念着的人。’

她将手搭在小叔的手上,站起时跟他道了个别,又牵着小叔的手走到祠堂门口,看着里面重重叠叠的牌位,悄声说了一句话。

他十三岁时,他也见过她的。

他仍记得他们的第二次相遇,那是一个被潮湿淹没的夜晚。他在异化区内经历了一次殊死搏斗后拖着重伤未愈的身体去看望他的妹妹,他只想远远地、透过玻璃窗远远地看一眼躺在病床上的昏迷不醒的妹妹,那是他在无数次的死亡倒影中唯一不可放下的执念。只是远远地看一眼,他却被姜家毫不留情地被赶出医院。

裂开的伤口渗出大片血液,几度令他昏厥的剧痛肆意啃咬他的意志。他害怕就此死去,只好打算先回到异管局,结果走到半路就因支撑不住而倒下。

‘你还好吗?’

清冽如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疼痛似乎被渐渐安抚,他在彻底昏迷过去之前还不停念叨着:救救我。

后来的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她将濒死的他救下,免除他的死亡。

神明应信徒之愿降下凡间,将深陷泥潭的他拯救于水火之中。

等他再次醒来时,已经回到了异管局的医疗室。不过,不是他所处区域的异管局,而是更高级、更繁华的B区异管局。

‘你醒了?’身穿黑色制服的长发女人撑着脸坐在他的床边,眉目如画,仿若那古老遗迹上书写下的神女,她依旧年轻。

‘还记得你是谁吗?’

他艰难地转动着头,想要更加看清救命恩人的脸。

‘诶,别乱动啊。医生让你静养,我好不容易才偷偷溜进来看你的,你可别又栽我手上。’

墨色的长发落在床单上,他勾了勾手指,想让它在自己手中稍微停留片刻。重伤未愈又重伤,他的全身都像是被打碎重组,仅仅只是这样的愿望也无法达到。

‘林碎碎!走了!’

病房的门外响起一道男声,他认得那个声音,那是姜家的天之骄子,是祖母的骄傲,是他常年不见人影的小叔——千江长明。

长发的女人笑意更深,眼下与唇角下的两颗痣似乎随着她的好心情染上粉红,她从制服侧边口袋里掏出一颗用彩色糖纸包裹的硬糖,在他眼前挥了挥。

‘这糖就放在这啦,再见啦小孩。’

再见。他在心中悄无声息地回了一句。他们一定会再见面的。

后来他在医疗室接受治疗,听医生提起她的事,也不算是医生提起,是他死皮赖脸地一次又一次询问医生关于一个叫做林碎碎的人的事。

医生被他烦得实在受不了了,又似乎收到了照顾他的委托,只好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答着他:‘她不叫林碎碎,她叫林碎。’

‘不知道她多少岁,女孩的年龄都是保密的吧?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左右。’

‘阎魔罗小队的特殊指导,是挺年轻有为的。’

‘她很忙,今天也不会来看你。’

‘她的任务百分百完成,几乎从没给我增加过什么工作量。’

‘她是千江队长的女友。’

‘优秀的人当然得配优秀的人咯。’

他们的初相见,是他狼狈的出现在她眼前,亦是他可怜又脆弱的仰慕的开始与结尾。

后来直到他的伤口痊愈,她也没再来看过他。

其实注定会失败的。他这样告诉自己。她甚至连名字都懒得告诉他。

他们之间的相处算不上和谐,他与她连像样的对话都没有,他全部都是从别人口中听到的她。

美丽的、强大的、无所不能的、遥不可及的……

少年第一次在内心做出那个足以改变他一生的决定。

他想要变强,但这次不止为了妹妹。总有一天,他会光明正大地站在她面前,亲口告诉她,他的名字。

现在,他算是做到了吗?

姜厌的唇角扯开一抹自嘲的笑。

那时他刚痊愈不久,便开始时刻留意着小叔所带领的小队的消息。那些事,同样是他从别人的口中提起的。

某次墙外任务后,她与小叔一前一后接连失踪。如同人间蒸发,世上再无关于林碎这个人的消息。甚至,所有人都忘记了那阎魔罗的天之骄子的身后,曾站着的那位少女。

被否定地多了,他也曾犹豫过那犹如宿命般的相遇是否只是自己的南柯一梦。

正当他陷入深深的自我怀疑之时,一颗用彩纸包装的、快要化掉的糖果从他的口袋中落下。

是的,那么一颗只有弹珠大小的但沉甸甸糖,从他的口袋中轻飘飘地落下。

咔哒...声音小到几乎不可闻,却如当头一棒将他敲得清醒。

自她消失后的六年,他无时无刻不在期盼着与她相见。

被告知继承阎魔罗小队名号的那天,他又一次思考着,正式相见时,他该怎样向她介绍自己呢?

迟来的将近七年的第一面,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怎样才能不吓到她。

廉价的香精勾兑出的葡萄味硬糖足以支撑那二千五百一十六个日夜里不断拉扯着他在无望海里上下沉浮的思念。

当他再见到她时,他会明白她曾对他说的三样东西。

太阳东升西落,诗歌起承转合,在星辰落下之前,他将邀月一曲共舞,抓住普罗米修斯自阿波罗身边偷来的给人类的最后一缕火焰,把心脏连同肋骨都烧成灰烬,再从灰烬中生出一地金色的勿忘我,待她无意路过时,它们就会随着她轻轻地摇。

可是当他真正再见到她时,他却说不出什么漂亮话了。千言万语卡在嗓子眼,平日里能想出各类讨人喜欢的法子的脑袋卷成浆糊。

他就愣在那里,直直地望着她。

也许应该将视线收敛一点。

但她却大大方方地昂起头朝他笑着。

那一瞬间,他突然发现自己如同阴暗处的老鼠般,窥伺着不属于自己的月亮。

或许她也不属于小叔。他卑劣地想着。

她瘦了。他不知道这是从哪得出的结论,他有将近七年的时间没见过她,第一次见她的时候,他才七岁。

在他还未想好如何面对她之前,她开口了:‘我是来加入你们的。’

他知道她成为他们的指导时,内心居然生出侥幸与狂喜,但表面却刻意做出为难的样子。因为他发现,她根本就不记得他。

没关系,不记得也没关系,至少他再次见到她了。她不再只是他的梦,而是真实的存在于这个世上的人。

她离开了太久的时间,但又来得刚刚好。

或许他不用在意时间。

他们有的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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