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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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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小哥儿见到柳霜儿这么不讲义气,把他给抛下了,脸都气红了。

他瞅了一眼顾清越和杜若,想说什么,最后也没说。

端着洗衣盆追柳霜儿去了。

现在河边就只剩下顾清越和杜若。

清晨的风悠悠的吹着,把杜若额头的碎发吹的往一处飘,小哥儿很少和汉子相处。

毕竟他还未婚,传出来闲话可就不好了。

“顾秀才,多谢你帮我解围。”杜若小哥儿脸微红,他有些不好意思,但是还是坚定的道歉,一双杏眼微弯,真诚极了。

他声音很好听,清澈的少年音,入耳很享受。

小小一只,附身道谢,挺可爱的,顾清越直接看到他的头顶了,因为是扎起来的长发,没看到发旋,只晓得阳光下头发都在发亮。

顾清越摆摆手,朗声一笑:“不用谢,都是应该的,我可不能眼睁睁看他欺负人。”

他说不上多正义,可是都舞到眼前了,不管实在是良心过不去。

小哥儿听他这样说轻轻点了下头,算是回复,然后径直捡起来衣服,两只瘦弱的手臂端起大大的木盆,去小河边把刚才掉落在地上,沾满泥土的衣服给清洗一遍。

河水湍湍流淌着,没有被污染过,清澈透亮,能看到河里的水草,还有游鱼,岸边还有着螺丝,蜗牛,青蛙一些小生物。

物种丰富,盎然得趣。

两人都没有说话,气氛安然静谧,顾清越不知道为何,没有立刻离开,而是看着眼前的小哥儿洗好衣服。

他慢慢从庞大记忆里搜寻到关于杜若的记忆。

杜若也是个可怜的,他阿父杜石林在他几岁的时候就因病逝去,阿姆沈宁独自一人带着他生活。

住在简陋的房子里,还要每年代替杜石林给他的母亲孝敬,家里因治病卖地,最后只剩两亩地,就算年年认真打理,还是吃不饱饭。

杜若长得瘦瘦小小的,经常琢磨一些小吃食,野菜,野果,河里摸的鱼,螺丝,小螃蟹,地里的黄鳝,能吃的都囤到家里面。

经常砍了柴火卖,补贴家用。

在村子里的人眼里,杜若就是个小可怜,阿父去世后就一直过着清贫的生活,一年也做不了一件新衣服。

但是在顾清越看来,这个小哥儿勤劳能干,不屈服于命运,很坚强,他挺欣赏杜若这性子的。

小可怜又怎样,好好经营生活,虽然贫穷,但是自得其乐,没有自暴自弃。

为避嫌,顾清越等杜若清洗好衣服,两人点头后,就分别走向两个不同的方向。

顾清越家里在东边,杜若家里在西边。

阳光渐渐刺眼起来,顾清越闲适地走在泥巴小路上,早村万物复苏,青草野花郁郁葱葱,放眼望去都是绿色,空气也清新至极,简直洗了肺部一样干净。

湛蓝的天空,漂浮着白云,组成了不同的形状,乍一看像一个小狗,还怪可爱的。

顾清越看着看着天空,就笑出了声,直到听到家门口传来的呼喊声,“清越,吃饭了。”

赶紧答应一声:“就来。”小跑着回家了。

李松云已经做好饭,顾清晚正帮忙盛汤,说是汤,其实也没有几粒米,几乎是青菜汤了。

早饭是青菜汤和杂面馒头,不知道是杂了几种面,黑乎乎的,蒸熟了也不是很软。

“哥,阿姆,快来吃饭。”顾清晚招呼着,拿了自己的一碗汤坐到桌子的一边。

这桌子是个老式四方桌,可能是用的太久,桌角都被磨得圆润,桌腿也被修补了好几回,到现在还有点晃,须得垫上些小木块还有稻草,才把饭桌弄稳当。

四个人正好围坐成一圈,桌子上整齐摆着四碗青菜汤,一小筐杂粮馒头,还有一碟咸菜。

只是多了一个鸡蛋。是特意给顾清越补身子的。

顾云水见顾清越也回来了,笑着问他:“怎么这个时候才回来?”

顾清越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路上遇见人,多说了几句话,耽误了时间。”

李松云见到儿子这样情状,一副了然的样子,笑问:“遇见什么人啦?怎么耳朵都红了。”

顾清晚也好奇望向他,饭也不吃了。

顾云水没观察这么仔细,一看自家儿子,耳朵真红了,顾清越本人是个白面书生模样,俊俏,脸皮薄。

顾清越心里觉得遇见几个小哥儿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脑海就突然浮现出杜若小哥儿真诚朝他笑着道谢的样子。

这小哥儿小小一只,俯身道谢,可可爱爱的,逆着光,头发丝都在发光,真的很让人心动。

反正在现代母胎单身二十五年的大龄男子,顾清越是没啥抵抗力,完全戳中他好吧,可爱,坚强,单纯的漂亮小哥儿。

虽然杜若也只是清秀,但是顾清越认为他是营养没跟上,骨相很好,养一养肯定很漂亮。

这样想着,思绪飘远了。

还是李松云叫醒他,“清越。”

顾清越这才回神,他模糊着回答了一句:“遇见咱村小哥儿欺负人,所以上前解围。”

李松云笑着和自家汉子对视了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

顾清越今年已经十九岁,不小了,从前没有定下婚约,是为了专心读书,先立业再成家。

秀才已经考上,前途一片光明。

此时正式该考虑娶媳妇儿的事了。

看来自家儿子比较喜欢小哥儿啊。

吃完饭后,顾云水去地里干活了,李松云笑着偷偷拉顾清晚上一边说了会儿悄悄话,然后才去灶房刷锅。

顾清越则悄悄跟上顾云水去地里了,他毕竟是个汉子,病这会儿也好的差不多了,不能总在家里躲懒。

早上兴致勃勃地干活,不到中午,顾清越就腰疼,腿疼,手也给磨红了,虽然没起泡,但一按就一个小坑,红通通的一片。

李松云感慨自家儿子懂事了,中午特地炒了菜,是上午顾清晚和小伙伴们一起去采的蘑菇,还有一个番茄炒鸡蛋。

——

劳作了一天,顾清越看着还在掉渣的土屋子,躺在床上琢磨着得去找个工作。

奈何他肩不能抗、手不能提,体力活干不了。

看来只能干脑力活了。

他心里筛选出几个选项。

一是继续读书,等考上举人,就能谋个小官当,到时候不仅光宗耀祖,还有稳定的俸禄,吃喝不愁。

不过这个选项第一时间就被他否定了,他脑子里的确有科举的知识,但是也不会运用,多少人考秀才都考到满头华发,他考举人,难度更大,时间也大大拉长,家里没有银钱供他读书了。

二是去镇上找工作,当个账房,或者是掌柜,或者是书坊的工作人员;应聘成为私塾的老师也可行,但是顾清越学历够,讲课不太行;当富贵子弟的启蒙老师,镇上没几个大户人家,请私人老师的很少,这条不行。

三就是做生意,没什么好想法,也没启动资金,这条先搁置。

四就是盘桓在他心头的好几天的想法,写小说。

古代也称之为话本。

写小说是他的老本行了,顾清越得心应手,脑子里也有很多灵感。

在现代他刚完本一本小说,日更的手感还在。

只是他在现代擅长写都市虐文,顾清越觉得生活中很多人把世界想的太美好,尤其是喜欢看网文的大多数人群都是没有经历过社会毒打的学生,或者宅男宅女,所以他有义务去敲醒人们沉醉的心灵。

他写的文都取材于现实生活,有思想有深度,经常让男女主体会社会的毒打,然后才慢慢成长,其结局一般是,认清自己,或者就好。

顾清越抓着自己头发,苦思冥想,从现代转古代,跨度有点大,不知道会不会水土不服。

他倒是看过很多古代小说,只是没上手写过几本。

还有一个需要克服的大难关,他从前都是用电脑码字,时速可达三千,现在变成在纸上写,还是写毛笔字。

顾清越不太确定他能写多少。

毛笔字因为家学渊源,所以从小就练,十来年下苦工,字也算有风骨。

会写是会写,这个时代的字和他学习的字差不多,只是有个别字形态不一样,他翻了科举的四书五经,能看懂,也只是粗通。

最好是对比着类似字典的东西,这样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要不然写出来的字大家都不认识,那可就贻笑大方。

怀揣着满腹担忧,顾清越睡着了。

——

翌日清晨,伴随着阳光洒进来的,是希望,还有暖意。

顾清越起晚了,李松云也只是敲门嘱咐了一声:“饭在锅里温着,你起来记得吃饭。”

待顾清越答应后,才放心地去忙活,今天他也去地里,还剩收尾的部分了,早点干完才放心。

今天早饭是粥和菜饼,吃完后,顾清越特地去和顾清晚说要去镇上。

“哥,去镇上干吗?能带着我去吗?”顾清晚期待地看着顾清越,小手忍不住揪着袖口的衣服,他很少去镇上,就算去镇上也是和阿姆一起去,买点油盐酱醋或者扯几尺粗布。

顾清越不忍心回绝他,但是今天是去找工作,实在不好带着他,无奈道:“晚哥儿,哥今天去镇上找活干,带着你不方便,下次一定带你去镇上,我们去逛集市,你看中的东西哥都给你买。”

顾清晚听到前面就撅起了嘴,满脸不高兴,可是听到后面简直双眼发亮,迫不及待的说:“你说真的,我看中的都买?”

顾清越看着他雀跃的神色,有点不好的预感,所以加了一个前提条件:“事先说好,你买的东西得在我荷包范围内,钱不够付,我们俩就得被扣在那里。”

晚哥儿小脸叹口气,做了个懂了的手势。

乖乖放顾清越走了。

晚哥儿也才十四岁,因为家贫,还要供着他这个哥哥读书,所以长得瘦小,看起来只有十一二岁,顾清越每次看到他,都挺心疼的。

放在现代,这个年纪还在上学,无忧无虑的,只需要认真学习,可是在古代,十四五岁已经可以嫁人了。

晚哥儿因为是小哥儿也不能上私塾读书。

所以懂事以后就做家务,学习做饭,做衣服,种地。

很辛苦。

作者有话要说:等到后来顾清越带晚哥儿去集市。

晚哥儿:哥,我想吃冰糖葫芦。

顾清越大手一挥:买。

晚哥儿:哥,这个发带好好看。

顾清越:买。

晚哥儿:哥,买点肉吧,我想吃包子。

顾清越:买。

……

最后,摸着扁扁的荷包,顾清越无奈笑了,看来还得努力赚钱。

他眼中仍旧心疼晚哥儿,就算是看中的都买,可是晚哥儿很懂事,只挑了一些小东西,怎么花都没有花完一百文。

但是他也好穷!

作者有办法:顾清越晚上躺床上开始做梦:写的小说大卖,赚了好多钱,花都花不完,晚哥儿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再不用考虑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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