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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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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清越看小哥儿满眼期待,眼眸弯弯地望着自己,他伸手接过,小螃蟹烤过之后红红的,脆脆的,一捏一只腿就掉了。

杜若看他接过去,一直忐忑的心才落下,他像是怕顾清越误会,笑着解释:“正巧看见你,所以过来等着,想给你尝尝这螃蟹,当个小零嘴。”

顾清越咬一口螃蟹在嘴里,赞同道:“吃起来很香,很好吃。”

杜若是想感谢他昨天的解围,他家没什么好东西,所以送点小螃蟹,这是特意抓的螃蟹,耗费了半天时间。

这次是在路上相处,随时都有村里人路过,他害怕被人说闲话,简单说了几句,就着急着想走了,“顾秀才,也该吃中午饭了,我先走了。”

顾清越看小哥儿着急,也不拦着,只是温柔笑着提醒:“不必那么生分,都是一个村子的,下次叫我顾大哥就行。”

杜若被他一双眼睛温柔瞧着,心脏在扑通扑通地跳,看着秀才郎俊美的脸庞,微红了脸,低下头羞道:“好。”

随后再瞥了顾清越一眼,小跑着回家了。

顾清越不禁失笑,小哥儿怪可爱的。

品格也好,知恩图报。

捏着手里的小螃蟹吃掉,剩下来的几只小螃蟹装进了前襟,放胸口前护着。

说实话小螃蟹没有放调料,只是简单烤了一下,味道一般,烤它的人很细心,肯定掌握好火候,没有烤黑,焦焦脆脆的口感,别有风味。

回到家后,顾云水和李松云都不在家,只有晚哥儿在灶房做饭。

顾清越把纸放到自己房间,就去灶房帮忙烧火。

晚哥儿好奇道:“哥,你今天去镇上找到工作了吗?”

顾清越汗颜,他右手握拳在唇前咳咳了两下,不好意思地说:“没找到工作。”

晚哥儿不太相信,他差点把炒菜的锅铲给丢了,一脸不忿:“怎么可能,哥你可是秀才郎唉,多金贵,咱们村只有一个。”

顾清越举手表示:“先别激动。”

“镇上的账房和掌柜的活计我做不来,并且店铺里都有自己的老帐房,老掌柜,都干了很多年了,我不可能去顶替他们。”

“私塾是我从前上过的,我也很了解,我的启蒙先生还在私塾教书呢,一个秀才足以。我不能和恩师抢饭碗。”

晚哥儿翻炒几下锅里的韭菜和鸡蛋,皱着小眉头担心的道:“那怎么办呀?”

顾清越说出了自己的打算:“我正在构思一本小说,到时候写出来去镇上的弘文书屋投稿,出版后能印出来卖钱,我也可以收到稿酬。”

晚哥儿不太了解小说,他只识得几个字,比如自己的名字,还有村落的名字,听顾清越这样说,他还很开心呢,“哥,那你岂不是成为大作家了?写书出书,这可了不得啊。到时候出版了有好多人可以看到你写的书呢。”

但其实沦落到靠写小说度日的读书人,境遇还真的不怎么样。

顾清越没提这个,只是抬头望着晚哥儿,笑着说:“等出书了,挣钱了,就带晚哥儿去逛街,去集市,想买什么买什么。”

晚哥儿脸通红,他没想到顾清越还想着这事呢,他只是开玩笑,没想到顾清越是记在心里,真的想为他实现。

“去不去都行。”晚哥儿嘱咐道:“哥,把火小一点吧,要出锅了。”

今天吃玉米馒头,还有韭菜炒鸡蛋,以及一碟咸菜。

顾清越帮着盛菜,去拿了碗和盘子,等菜和馒头都放到饭桌上的时候,顾阿父和李阿姆正巧回来了。

一家人坐定,顾清越主动说:“阿父阿姆,我准备先在家里写小说,交稿子到镇上的弘文书屋审核,可以获得稿酬,要是不能成功的话,再去找别的工作。”

顾云水在外面做工的时候倒是知道有人看话本,可是自家儿子从前只读圣贤书,家里也没有钱买闲书,现在想要写娱乐人的话本小说,这能行吗?

他只担心顾清越太过费神,读书人的事,他不了解,可是儿子毕竟才病一场。

所以表明态度说:“清越,你想写小说,阿父支持你,只是现在还在养病,不要太费心思,写着打发时间也成。”

李松云同样点头:“你能考上秀才,就已经是我们最大的骄傲了,在咱们村不知道有多少人家都羡慕我们,有个这么出息的儿子。”

再说考上秀才后,秀才名下能有三十亩地的免税,自家有八亩旱地,五亩水田,这免税,可省了不少钱呢。

现如今田税是收五分之一地里的谷物。

辛苦供养了十几年的读书郎,最终得到了回报,这已经让顾家两口子欣慰了。

家里人的支持让顾清越很感动,热泪盈眶。

在现代的时候,顾清越父亲顾从文是大学汉语言教授,从□□着他读完四大名著,还有各种艰涩的古文,如历史方面的书,散文。练习十几年毛笔字。

就为了将来好继承父亲的事业,考父亲任教的大学。

这样才不辜负他的教育。

后来如愿考到父亲任教的大学,改选了经济学,这是第一次叛逆。

第二次是在十八岁时尝试写小说,第一本就小有名气,均订一万加,赚了十几万。

被父亲狠狠批判,不该选经济学专业,不该写言情小说。

上了这么多年学是白上了吗?

可是那是他的人生,他的爱好,他能在写小说上获得成就感,也喜欢描写一个宏大的世界,表达对人生的感悟。

正是因为经历了前世的不支持和反对。

今生的家人他才会更加重视,更加珍惜。

——

吃完饭后,顾清越就开始准备写小说。

在门口的书桌上铺纸,在砚台上研墨,挑一只毛笔,顺顺毛,放入砚台浸透,再坐下来起笔。

得益于前世的良好习惯,顾清越开始写大纲。

先列出文名,定为《玉娘传》。

故事梗概:玉娘是一个很有才的姑娘,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也遇到了她的如意郎君。

两人是死对头的家族,为了在一起,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可是终究没有甜蜜一生。

两人很快陷入爱河,可是才堪堪三年,感情已经很淡。

因为玉娘迟迟没有怀孕,婆婆最终让郎君纳妾,可是郎君仍旧没有孩子。

曾经的情意绵绵已经不复存在,两人相敬如宾,不咸不淡的过着日子。

而正好在情场失意的时候,在官场上因为小人陷害,郎君降职,留家里等待安排。

玉娘是个聪慧的女子,哪怕婆母让喝几年的中药也没有任何怨言,可是直到郎君纳妾才是真正心死了。

曾经远远不如她的小姐妹已然高嫁,和夫君琴瑟和鸣。

玉娘选择执掌中馈,转战事业。

开了几家首饰店,亲自设计饰品,样式精致大方,款式多样,宝石镶嵌,华丽异常,首饰店远近闻名。

郎君的一举一动再不入她的心,她的眼,就算生病,她也只是看望一眼就吩咐仆从好生照顾着。

再不复心疼到整夜睡不着,亲手照顾郎君到天亮。

最后成为了凉薄的大妇,颇具威严,名下养着庶长子。

共分为上下两部分,上半部分讲述玉娘和郎君相遇相知,最后克服万难在一起。

下半部分讲述婚后生活,以及最后的结局。

两人感情已经磨灭,可若是合离,怎么对得起年少时的爱恋,年少时的疯狂不顾一切都要在一起,区区几年就要分开。

玉娘已经再无退路,她和家里已然断绝往来。

郎君也不肯放弃年少时的白月光。

好不容易娶到手,就算没那么喜欢了,可是见到她,两人有那么多美好的回忆,轻易勾起伤感,万千思绪,最终还是落在那桃花树下的亲吻。

——

写了好几页纸,才将将把大纲写完。

顾清越手腕都疼了。

他还注意着模仿原主的笔迹,第一遍也就模仿了个五分像,半天下来,墨用了不少,他用一小块布垫着,没直接接触墨块,要不然手都是黑的。

不算写废的字数,有用的也就三张,不到六百字。

顾清越汗颜,想当初他可是被人叫做八爪鱼,时速三千到五千呢。

现在时速,能有两百?

这差距也太大了。

还是不习惯用毛笔,从前练习毛笔字也是写大字,和这小楷不一样,这一张小楷两百字,写老久了。

繁体字笔画也多,一个字写十几二十几秒。

等熟练了或许会好一点,正在收拾桌子的顾清越默默想着。

此时天渐渐黑了,等顾清越出了房门一看,夕阳西下,晚霞映红了半边天。

耳边有鸟雀叽叽喳喳的叫声,鸟儿像是结束了一天的觅食,将要回归巢穴,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

怪不得写字都要看不清了。

只能趁着落日的余晖照亮一小片书桌。

一家人热热闹闹坐在一起吃饭,饭桌上顾云水高兴地说:“咱们家的旱地都种上了小麦,今天把最后的一点收尾工作做了,以后只要顾着浇水和看发芽情况就好。”

他笑得脸上皱纹都舒展了。

对于庄稼人来说,播种和收获,都是值得令人开心的。

作者有话要说:《玉娘传》是作者虚构原创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话说写毛笔字一天到底能写多少字,作者也不是很清楚,没有亲身实践过。

现在学写毛笔字,比较勤奋的一天才练习几百字,当然指的是大字。

百度上有说一位名人一天能写万字,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我的想法是,一天写三千毛笔字应该可行吧。

现在主角的时速是几百字。

后面熟练了,可以接近一千字吧。

到时候作者日更三千,主角也日更三千,我俩同步进行,看谁先写完,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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