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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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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的经济状况,顾清越了解,因为他的病,多年积蓄花光,还欠了几两银子的外债。

在顾家村要是娶小哥儿给的聘礼一般是五两到八两不等,当然若是贫困些的人家,也有给两三两了事的。

顾清越自然不会给少了,就跟李松云说:“给若哥儿的聘礼钱,我来准备。阿姆不要担心。”

李松云有点不相信他的能力,自家儿子读书能力强,可是挣钱,家里供他读书这么多年,几乎没见过回头钱。

李松云说:“要是不够,可以先借你大伯家和小叔家的银子,都是亲戚,他们可是你阿父亲哥和亲弟。”

顾云水有一个大哥,叫做顾云山,有个小弟叫做顾云文。

顾清越也从脑海里找出来了关于他们的记忆。

大伯名顾云山,大伯母叫做曲小桐,他们有两个孩子,都是小汉子,顾清泉,十九岁,性格沉稳,是童生,已经成婚,妻子家是镇上做小生意,卖杂货的。

顾清泉在县城里找了个账房的工作,一个月能赚二两银子。

顾清流,十七岁,性格活泼,目前在家种地,可是他有种想去外面闯荡的想法,不安于现状。

小叔名顾云文,娶了隔壁村的小哥儿做夫郎,叔嬷叫做汤晓小。

他们有一个小汉子,还有一个女儿。

小汉子名顾清逸,十七岁,在镇上摆摊做生意,卖编织品。女儿名顾清雪,十五岁,在家里待嫁,已经定下婚约。

大伯一家和小叔一家都有在他清醒后,来家里看望,只是顾清越还在养病,没有仔细见过每个人。

顾清越数了一下,自家亲人还怪多的,没算阿姆这边的亲戚,只算阿父这边,就有十来个人。

顾清越对自己有信心,他说:“等我写完了这本小说,看润笔费有多少。如果不多,就先订婚;如果多,也先订婚,然后再翻盖一下咱们家的房子,盖好新房子了再结婚。”

晚哥儿喷笑出声,“哥,你这打的算盘可以啊,无论怎么样,都要订婚是吧。”

顾云水也罕见觉得自家儿子有些不要脸皮了。

就黏着人家小哥儿了是吧。

李松云笑了笑,他理解顾清越的心情,先订婚,把人定下来,这样也不会出什么变故。

“行,都依你。”

一家人商量好了,收拾下桌子,很快各自回屋了。

不过很默契的,一家人谁都没睡好。

李松云和顾云水谈话到深夜,就琢磨着顾清越的婚事了。

晚哥儿则是有些期待,有了哥夫后的生活。

顾清越躺床上,一会儿想一下若哥儿,越想越睡不着。

他们的婚事,他觉得杜若的阿姆沈宁应该不会反对,所以还得努力写小说挣钱,准备订婚的事宜。

最后还是硬逼着自己睡着的。

第二天还要写小说,要早起。

——

翌日,太阳刚刚升起,顾家人就都起来了,顾云水是忙着要去地里看看,补些小麦的种子,现下种下的小麦已经发芽,可是又被鸟雀叼走吃了的,所以要补种。

李松云在灶房做饭,今天早上吃饼,喝咸汤,顾清晚帮忙做饭,顾清越在房里写小说,不过就写了一张,饭就好了。

吃饭完,李松云就拿着针线筐,风风火火出去了,他直奔杜若家,目的明确。

农家里很少有大门紧闭的,李松云走到杜若家门口,敲敲门,喊了几声,听到有人应答,就进去了。

李松云见到沈宁和杜若刚吃完饭,正在收拾桌子。

他笑盈盈挎着篮子进去,笑道:“这是我来的巧了,你们正好吃完饭。”

杜若知道他是顾秀才他阿姆,登时就紧张起来了,他心里有些猜测,也不能说出。

低头跟沈宁说了声:“阿姆,你歇着吧,我来收拾碗。”

然后就利落的把碗筷都收走,去灶房洗了。

沈宁有些惊讶,李松云怎么会上他家里,毕竟两人虽然认识,但是也就是面子交情。

他温声问道:“李阿嬷,是找我有什么事吗?要是我能帮上忙的,我一定帮。”

李松云笑呵呵的,拍拍他的手说:“别紧张,我今天来就是找你一起研究研究这新学的绣样,你年轻时候,那绣的鸟可是活灵活现的,我怎么也比不上,所以过来请教。”

沈宁平日里除了做做家务,剩余的时间就是绣一些手帕,荷包,来补贴家用。

所以技艺没生疏,绣的也精致好看。

只是没人来找他一起绣,自从和杜家奶奶彻底闹掰后,村里人就在杜家的添油加醋下,对他们这孤儿寡母没什么好印象。

很少有来往的。

这次李松云来找他,虽然困惑,沈宁也没想那么多,点点头答应了。

杜若不想待在家里,跟沈宁说了一声就出门了,沈宁惯例叮嘱:“路上小心,早点回来。”

李松云也笑得慈爱,夸道:“你家小哥儿长得好看,性子沉稳,人也聪明能干,可比我家那晚哥儿能干多了。”

“晚哥儿活泼灵动,人缘也好,我就是瞧着他这鲜活的模样,心里也喜欢呢。”沈宁礼尚往来,只是忍不住道:“我家若哥儿啊,性子闷了些,口也拙笨,”

沈宁知道,是自己牵累了若哥儿。

他从小就没什么朋友,小小一个人就知道帮他干活,体会他的辛苦,长大后把地里的活都包揽了,他这个阿姆没什么用武之地。

李松云反驳,“我看着若哥儿可好了,性子好,为人处事也真诚。”

沈宁有点觉察出什么了。

两人就那样一个绣手帕,一个绣荷包,等过了半晌,李松云拿出来了鸳鸯的绣样来,问沈宁:“这个鸳鸯的眼睛,我怎么也绣不好,绣出来总觉得呆呆笨笨的,一点也不灵动,你看看,该怎么绣。”

沈宁看了看,这是在水中的鸳鸯,绣样画的挺好,只是眼睛是灵智所在,自然不好绣。

他回复道:“这眼睛内圈和外圈一定注意层次,颜色也要勤换,有深及浅,大小也要掌控好,要不然和整个身子不和谐。”

李松云笑着说:“你这么一说,我就懂了,等回家的时候再好好琢磨琢磨。”

他继续绣着,不经意问:“一转眼你家若哥儿和我家晚哥儿都大了,心里那叫个愁啊,不知道给晚哥儿找个什么样的人家。”

沈宁神色有些淡淡的潇洒,“他们自有他们的缘分在,说不定什么时候就遇上了。”

前两年,眼见着杜若年纪也到了,他也有想过给杜若找个好人家,可是家里穷,没什么嫁妆可以陪送,还有他这个拖油瓶,杜若坚持等沈宁年纪大了,要接到夫家一块住,这样方便照顾。

这样一来,哪怕有看重杜若勤劳能干的人家,也不愿意了。

至于上门哥婿,沈宁也想过,只是害怕招来个不知底细的,被欺负。

就这样一直没合适的汉子,等到杜若也十八岁了,年纪大了。

这心思就歇了。

李松云把针给放下来,提道:“我家那个大儿子今年也十九岁了,一直没找到媳妇儿,你家杜若十八了,我看他们年纪挺相配的,不知道你们家杜若定亲了没?”

沈宁一惊,不小心把手指头给扎破了一个洞,李松云着急要给他按住伤口,沈宁摇头说:“没事,还是说正经的,李阿嬷你刚才是开玩笑的吗?我家若哥儿和你家清越。”

李松云神色认真,“清越挺喜欢若哥儿的,我也喜欢若哥儿的性子,他们一个村子长大的,也算青梅竹马,我瞧着挺般配的。”

沈宁从来没想过能给杜若找一个这么好的人家。

毕竟顾家是大姓,连村长都是顾氏家族出来的,顾家这一支也发展的很好,人丁兴旺,在村里也算有钱。

而顾云水这一家养出来个秀才儿子,当时可是全村震动,要不是当时顾清越大病一场,说不定村长会提议摆宴席庆祝。

他这时候才相信了李松云是真心实意找他说的。

沈宁很激动,但是想到自家若哥儿。

没有一口气答应下来。

他尊重杜若的意见,毕竟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

“我得问问若哥儿的意思,等明天再给你回复。”

“好好好,我不着急。”

李松云瞧着他话头,就知道沈宁是答应的,而杜若,他家儿子昨天搞定了,看来回家之后可以去找媒人了,先去提亲。

——

李松云回家之后,就和顾清越说了,“若哥儿阿姆也同意,这下子你不必担忧了。”

顾清越长长舒了口气,眉眼都笑着了,一点不沉稳,“谢谢阿姆。”

后面几天,顾清越很努力。

几乎一写就是一天,纸不知道用了多少张。

吃饭的时候,手上都沾着墨迹,洗也洗不掉。

顾清越没有誊录,他决定先把小说写完,然后再誊录。

这几天的时间,小说已经写完一大半了。

总字数将近一万字。

每天的字数是写了两千字左右。

时速提升了很多。

虽然没有什么最终期限,截稿日期,但是顾清越有好多的事情要办,都需要钱。

所以想早点把这本小说写完,能有银钱进账,缓解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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