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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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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在柳树县传得沸沸扬扬,俺们大小姐简直没法儿做人了,听完后当时就气晕过去,于是当晚东家就和季家退了婚。

大小姐悲愤交加一病不起,为了开解她,老爷夫人这才决定卖了祖产和铺子,离开这个伤心地,举家迁往上京城了。”

夏倾音没想到还有这一出,那田蕊蕊本身就得过疯病,虽然被她治好了,但不知道这次精神打击会不会又让她发病。

当时她决定拿神奇药丸给田蕊蕊治病时,专门打听过田家的这桩亲事,说这季家是书香门第,家里祖上几代都不纳妾,还说这季晁荣风光霁月、一表人才,没想到是个人渣。

可见,传闻误人呐!

既然田文清已经将经级行全权交给孙之逊打理,那么就更好办了。

“孙管事,我东家捕获的野猪很多,听闻田氏经级行出货量大,所以就让我来看看。”

这次夏倾音又谎称自己有个东家,是因为她一个女子,能每日捕捉多野猪太不合理,以免被人猜测出端倪,所以得编个顶包的东家。

孙之逊很激动:“那太好了,不知夏娘子的东家是?”

“田文清把经级行交给孙管事打理,而我东家呢过惯了清闲日子,把卖猪这生意也全权交由我打理,孙管事只管跟我谈,我完全做得了主。”

“那太好了,夏娘子一看就是个好相与的,预祝咱们合作愉快!”

孙之逊不愧能掌管这么大的经级行,说话做事那真是挑不出半点错处。

“孙管事,经级行除了正常供货的百姓,你们每日还需要多少猪?”夏倾音不想因为挣钱砸了百姓的饭碗,她放个缺就成。

毕竟她卖猪是为了赚钱,百姓卖猪是为了筹一家子的吃食。

孙之逊连忙说:“目前猪的需求量很大,各县富贵人家顿顿都得吃肉,可今年粮食减产农户们基本都吃不饱饭,哪有麸粮来喂猪,所以来柳树县卖猪的越来越少,加上临越州其他县里的农户,每日送来的猪一共也就30几头。

可往年每天来经级行买猪的量至少要200多头,由于经级行收不来猪,十好几个订猪大户次次来都扑空了,最近干脆就不来咱们柳树县了!”

通过孙之逊口中夏倾音得知,“田氏经级行”因为田文清的势力和诚信经营,业务拓展的很大,临越州的七个县中,只有最穷的桃溪县没有业务来往。

其他县的买家、卖家宁愿多走点路,也都愿意来这交易,而且还有不少买家跨州跨府来交易的。

听到这里,夏倾音随即摇了摇头,经级行生意做的这么大,还得买家亲自跨州跨府来买货,这不吃肥了走瘦了么!

田文清输就输在不会全国各地开连锁店呀!

她又问:“除了猪还缺什么?”

“鸡、鸭、鹅、狗、兔子这些供求还算比较平稳,暂时不缺,其余的都缺,尤其缺牛、马和羊。”

牛、马、羊在夏倾音这里可有大用处,肯定不能卖,她随口问道:“野狼有人买吗?”

空间的狼繁殖太快,就差泛滥了。

“您有狼?太好了!有多少?”孙之逊一听老激动了。

夏倾音豪横地说:“野狼我东家同样有的是,买家要多少我们就有多少!”

孙之逊兴奋之余给她讲了关于狼的一些事,原来狼在天龙国是很特别的。

天龙国皇室自古就有吃狼宴的习俗。尤其当今皇太后更是每日无狼肉不欢,有一道名菜“狼煮”是她最喜欢的,但皇太后喜欢的“狼煮”和普通的“狼煮”可不一样,必须得是野狼头部两腮处的肉才可以。

底下的皇亲国戚为了响应太后,皆争相效仿在府里摆狼宴,所以上京城里掀起了一股“捕狼热”。

但猎狼十分困难,尤其供给宫中和皇亲贵戚,狼不仅要活的,而且不能受伤,要达到这两点就很难。

毫不夸张地说,狼非常紧缺,每日御膳房都怕没有狼腮肉烹煮,而被太后拉出去砍头。

夏倾音皱眉,一头野狼只吃两腮部的肉,这太后也太奢侈了,怪不得会养出袁岁那样变态的死太监!

“那现在狼什么行情?”夏倾音问。

“未受伤的野狼30两一只,受伤的就不值钱了,只值个鸡鸭的价,因为买家得回去给狼养伤,养好后才能进贡。”

给皇太后吃的狼肉才30两一头,只比马贵5两?也太便宜了点!

当即夏倾音决定涨价,在她眼里,搜刮民脂民膏的统、治、剥、削、阶、级都应该成为被割的韭菜。

“我东家猎的野狼不仅野性十足,身上没有半点伤痕,吃了之后还能延年益寿,美容养颜,一口价60两一只。”夏倾音向来胡说八道不打草稿。

当然,这次她也不全是胡诌。

虽说刚开始是野物,但这些动物被夏倾音养在空间里,早就成了养殖的了。

她养的这些动物在空间吃灵草,喝灵泉水,灵泉有恢复体力,滋补身体,美容养颜的功效,人们吃了喝灵泉水长大的狼肉后,或多或少也应该有点功效。

而且皇宫里这帮贪婪的人,全都拿着民脂民膏挥霍享乐,必须狠狠地坑他们!

60两一只?孙之逊脚下一个趔趄,这也太贵了,天龙国的狼从来没卖过这个价呀!

夏倾音看出了驵会们的犹豫,于是说:

“各位,我东家的野狼通体雪白,而且肉质鲜美,60两一点都不贵,以后我的货物就辛苦大家给我找买家了。

为了感谢你们,以后300斤以下的活物我给你们每只2铜板,300斤以上的,我给每斤2铜板。

这些多出来的铜板不是给经级行的,更不是给田文清的,而是给各位的,这部分钱就由孙管事给你们所有人平均分。还有,我们东家暂时只卖野狼和野猪,不过都先紧着别人的卖,不够的再从我这拿。”

反正她是无本买卖,卖多卖少都是纯赚的,不必跟吃不饱饭的人抢饭碗。而且多拿出点铜板提高一下驵会卖狼的积极性,多坑一下皇室也不错。

多给他们一倍的铜板?此话一说完,一众驵会差点跳起来欢呼。

而此时谁也没注意到门外站着一男一女正紧紧盯着夏倾音,男子名叫高焕景,女子是他大嫂,名叫于莲。

高焕景一见夏倾音的脸,便呆愣站在门口。

眼前的人儿有些清瘦,但曼颊皓齿,形夸骨佳,虽未著绫罗绸缎,却依旧掩不住光华。

她白净的脸上未施一点粉黛,对着众人侃侃而谈,姿色天然,般般入画。

高焕景不由用右手捂住心脏的位置,那里跳得如同拨浪鼓般吵闹,他仿佛与这个女子认识了千百年一样!

夏倾音并没有察觉门外有个男人因为她,心脏成了跳跳机,她对孙之逊说:“我马上回家去拿野狼,请孙管事尽快联系买家。”

“那敢情好!”孙之逊忙不迭点头。

门口的高焕景看夏倾音起身要走,心里一急。

此时此刻他很想和她搭句话,可他从来没有和陌生女子说话的经验,而且向来又是个能动手绝不动嘴的人,情急之下,直接推门进来拦住了夏倾音。

夏倾音抬眼,莫名其妙被一陌生男人拦住去路,她目光极度不善,“这位公子,你无缘无故阻我道路,意欲何为?”

她放肆地打量男人。

这人顶多二十一二岁的年纪,身高目测一米八五以上,身材健硕,孔武有力,面部冷峻,棱角分明,孤傲的眼眸里充斥着深黯,不过就是两只耳朵太红,与面部白皙的皮肤非常不搭。

男人察觉到夏倾音的目光,心脏处跳得更快了,于是口不对心地说:“大家来经级行卖货,全都按规矩给一个铜板,凭什么你要破坏规矩给2个?是要搞特殊么?”

说完高焕景就懊恼地咬了一下舌头,本来想告诉她自己的名字,谁知一开口嘴就瓢了!

高焕景的声音本就清清冷冷,加上紧张,语气更没了温度,旁人听了还以为他要找夏倾音干架。

夏倾音:“……”

这是碰上找茬的了?

周围的驵会一看这架势急了,这男子可是远近闻名的猎户,两人都是经级行的铁饭碗,可不能在铺子里打起来!

孙之逊立刻上前解释:“高猎户您误会了,夏娘子多给的钱,并不是为了要走后门先卖货,而是给我们的辛苦费。夏娘子还说一定要等其他卖主的货都出了,不够的再从她那拿。”

于莲赶紧上前,使劲扯下高焕景拦路的胳膊:“对不起夏娘子,是我小叔子在门外没听全,误会了你,还请你千万不要介意。”

夏倾音看着于莲,她四十七八岁的年纪,人中清晰,下巴丰腴,眉毛柔顺、眼神温和,一看就是贤妻良母旺夫型。

“既然是误会,解开就好了,我还要回去拿野物,请两位让一让。”

于莲连忙点头说“好”,她想将高焕景拉到一边,谁知对方不愿意,一拉一扯间后者直接拿出弓箭拦路。

夏倾音似笑非笑看着高焕景,这男人行事作风真莫名其妙,就和前些日子突然出现的弱鸡“男鬼”一样莫名其妙!

不过夏倾音可不会轻易放过找茬的人,她毫不客气一个高抬腿,直接踢飞男人的弓。

霸气侧漏!

高焕景握了握被震得发麻的虎口,他被夏倾音的力量惊住了,眼里对她的欣赏更甚。只不过他的目光太过深邃,旁人谁也看不出他那眼神是欣赏,还都以为他想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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