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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海边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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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埃尔杂货店外面的布告栏又挂上了一个新订单,是艾利欧特需要一个紫水晶,没有说明用途,但这并不妨碍我接下订单赚点外快。

就像在夏季的时候,刘易斯写信委托我送一瓶松露油给他,也没说是用来做什么的,或许我不该多管闲事,有些事情心知肚明就好了。这点可是刘易斯反复强调的,估计上次的短裤事件已经给他造成足够大的阴影了。

除了艾利欧特以外,研究狂魔德米特里厄斯和铁匠铺的克林特都向我发过紫水晶的委托。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一件事,克林特将委托直接放进了我的信箱里,并且在任务中只写明自己需要一个紫水晶放在商店内,可没过几天就他就让我帮他将紫水晶送去给艾米丽,并且反复强调一定要说是他送的。

送完这趟,我的好奇心在返回铁匠铺报告后才得到满足。我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克林特单方面暗恋着艾米丽,紫水晶正是艾米丽最喜欢的东西。

克林特对艾米丽一见钟情,时常拜访她打工的酒吧,就是为了和她套套近乎,却因为脸皮不够厚不敢上前搭话,害怕被艾米丽嫌弃他太过纠缠太烦人。

克林特还主动从卧室中拿出一个被皱皱巴巴揉成一团的便签,小心地展开抚平,折叠的纹路重重叠叠,不知道是来来回回揉成一团又展开了多少回。

幸好纸上的字还依稀可见,大致的内容是:克林特知道艾米丽只把自己当作朋友,他责怪自己太过羞涩,永远没有勇气告诉艾米丽他内心的爱慕。因此他才写下这封给自己的信,并将它一次次揉成团扔到角落里,却舍不得真的丢进垃圾篓里。

克林特,一个外表看似彪悍的壮硕男人,穿着一成不变的暗色工作服,络腮胡更为他添上一丝粗犷,整天抡起沉重的锤子敲打着铁块,毫不畏惧热气腾腾的火炉,最爱的食物是奶味十足的水煮洋蓟,却有一颗害怕被爱慕之人拒绝的纤细的心,一旦被拒绝了他就躲到角落环抱着膝盖缩成一团,像乌龟一样,将四肢飞快地缩进壳里。

这样的他被艾利欧特一眼看破,言明即便脾气暴躁如克林特也会羞涩,也会喜欢交朋友,与之外形完全相反的是自我评价为“奇怪”的艾利欧特。

据本人所说每天早上都会花几个小时来打理的金茶色长发柔顺地搭在肩后,与其说是栀子色,更像是随时面朝太阳的向日葵的颜色。红色的大衣外套随时穿得整整齐齐,衬衫马甲西装是他的标配,听说他以前还戴过耳环,住在海边的烦恼是鞋里会满是沙子,衬衫口袋经常被小螃蟹当成家,以及狠毒的太阳会晒伤他娇弱的皮肤。

今天的艾利欧特的生日,正好可以将生日礼物和委托的紫水晶一同送去,还能去沙滩赶赶海,干脆下午就在海边钓鱼好了。

在一箭四雕的诱惑下,我前往海滩的脚步都轻快了轻快了几分。

敲响艾利欧特家的门,一个脚步声越来越近,温和的男声边问是谁边开了门。

“噢,伊莫!请进。我正想着你什么时候来呢。见到你太高兴了。”

艾利欧特看见来人是从未造访过他家的我,忍不住惊讶地抬起眉毛,但唇边温和的笑容丝毫未改,片刻回忆起自己发出的委托,恍然大悟地把我请进屋里。

我向他露出一个友善的笑容,还是简单说明来意,还是被他坚持请进了家里坐坐,我也不多做拒绝,反倒显得我不情不愿嫌弃主人家的一番好意。

“欢迎光临……寒舍。请原谅我这里这么乱。”

艾利欧特虽然很热情地将我请了进屋,但对于自己漆黑的小屋仍有些不好意思。我隐约能看见天花板的角落结上的蜘蛛网,只好当做没看见将视线放到了占据小屋一头的桌椅上。

木桌上同整个房间一样,一眼望得进所有,简陋得可怜,除了一盆有些无精打采的玫瑰花,剩下的就是笔墨和稿纸。

“这是我的书桌。我大部分时间都花在这上面。”艾利欧特见我的视线停留在了他书桌的物件上,从善如流地为我解释着,“从我懂事起,我就想当作家了。我跟你说过没?”

我摇摇头,但这事我也算有所耳闻,亲耳听本人提起倒是头一次,原来艾利欧特充满华丽辞藻和诗化意境的小说就是在这样一间小屋里诞生的。

“那你住在海边也和你在写小说有关吗?”我好奇地发问。我印象中的小说家不是落魄得住在老旧昏暗得不行的出租屋里,就是地处黄金地段能够俯视全城的高档公寓。

“是的。因为我发现独自住在海边有助于文学灵感的诞生……”他肯定了我的猜测,知道我大致都在想些什么,笑容溢出眼角,不改和善的态度。

“原来如此。”我点点头,作理解状。

“纸与笔那美妙的摩擦声可是治愈我灵魂的音乐啊。因此我以这片海滩为家,这样我就可以静静地完成我的工作了。”

艾利欧特谈到写作神色昂扬起来,上挑的眉角,不断张合的嘴唇,随着话语比划出的手势,都彰显出说话人对写作的无限热爱。

可话头一转,原本激情澎湃的诉说变得低沉,无济于事地掩藏着主人的伤感。

“家里人都说我疯了……说我永远都不可能当上作家。”艾利欧特原本兴奋比划着的双手都无力地垂下,忧伤让他的笑容都带上了一丝苦涩,让人迫切地想要安慰他可以不用勉强自己笑出来,“你相信吗?他们说‘每个成功作家的背后都有1000个悲惨的失败者’。多悲观呐……真让人难受。”

我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梦想被他人否定,特别是被离自己最近的亲人否定,是多么令人难受,是亲人,所以无法反驳,是亲人,所以不忍伤害,对此我也深有体会。

还在祖祖城的时候,我虽然与父母住在一起,衣食不忧,吃穿不愁,却觉得心里一直空落落的,也不知道是生病了还是怎样,左右都提不起精神。

直到我找到一份打从心底喜欢的工作,虽然薪水不高,也不是有很高的社会地位,但因为自己喜欢,所以再累再困都不觉得麻烦,好像活到这么大才终于找到了真正的自己一般。

不理解的父母三番五次催我辞职,让我换个稳定体面的工作,说着“你总会明白的”“都是为了你好”和“梦想能当饭吃吗”。每日都被灌输,被洗脑,再有激情也会变得没有激情,再热爱也会产生自我怀疑。

无可奈何之下,我干脆利落地搬出了家,自己在公司附近租了个小单间,可没想到,这才是噩梦的开始。公司倒闭,理想破碎,父母催命,我从派遣员工兜兜转转成为了JOJA集团的正式员工,父母这才舍得停歇了下来。

忆起往事,连带着我的眼底也出现了一丝情不自禁的悲伤,怀疑起当初自己的决定到底是否正确呢。

“我从你眼睛里就能看出来……你相信我,伊莫。你眼中有热情。”艾利欧特重现激动的声音将我从回忆中抽离,言语间是对我的全然信任,还有来之不易的志同道合,“真是太好了!这就是我想要的……”

忧伤从眼中散去,过去的已经过去,即便会憧憬外来,人还是活在当下的,要进的门是自己选择的,路也是一步步走出来的,剩下的只待开花结果。

我朝他笑,传给他积极的能量:“加油,你一定可以写出最棒的小说,成为亲人值得骄傲的作家!”

人能够选择一次,就能选择第二次,失败了不怨天尤人,也无需自怨自艾,

艾利欧特抚摩着木桌上的稿纸,像是陷入的回忆,转头又迅速抽离出来,把我问了个猝不及防:“问个问题……你喜欢什么样的书,伊莫?悬疑?浪漫?还是科幻?”

我摩挲着下巴,思考一番后给出答案:“果然还是浪漫小说吧,浪漫的人,浪漫的事,正因为现实中的浪漫过于稀少才显得弥足珍贵。虽然我不是纯粹的浪漫主义,但也会对生活里的罗曼蒂克有些憧憬呢。”

艾利欧特从一名作家的角度出发,从容地作出回应:“啊,传统风格确实令人终身难忘呢。悬疑小说的神秘激起人的好奇心,科幻小说的想象力让人直呼‘竟然可以这样’,某种意义上来说倒也很浪漫。”

我附和着,竭尽所能鼓励他:“每种类型的小说都有着独一份的魅力,艾利欧特你写的小说也已经有只有你自己才能写出的魅力。”

“我会铭记在心的。”艾利欧特感激地对我点头,甚至因为我的夸赞太过直白说得他都有些脸红了,“哈,我好像说得够多了!”

“唔……你应该很了解植物吧?”艾利欧特转头端起书桌上的盆栽,眉头皱起,焦急地将它举到我的面前,“你能不能看看这盆玫瑰?它好像有点蔫。”

此刻的我就像是过年的时候被抓出来表演才艺的小孩儿。

槽是要吐的,花也是要看的,紫水晶是要送的,作为生日礼物的龙虾也是要送的。

这位作家先生,对于我快被榨干了这件事,你有什么头绪吗?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翻垃圾桶的时候,突然砰的一声,爆了个盖子飞出去,还以为垃圾桶终于被我薅烂了,原来是1.6更新的帽子,虽然知道但还是被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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