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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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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夫人哪里有闲心给人家姑娘找对象,还不都是为了自家的女儿,她估摸着不管嫁个这两兄弟哪个,她都觉得不错,李嫣要是嫁给李家,也方便照顾他们夫妻日后的生活。

白离有些无奈,“婶子,我暂时没有这个想法,如果我有想法,再找您做主吧”

白云浩看着他哥,脸上显出几丝郁闷。

“好吧好吧,来日方长,不急不急的哈,那我就先回去了,李嫣给两哥哥道别”

村长夫人站起身,拉着李嫣,李嫣脸红红的,喵了眼白离白云浩:“小强哥、云浩哥,我先回去了”

待两人都走远了,白离手指抵着唇笑出声。

“哥,你笑什么”白云浩更郁闷了,难道他哥很满意李嫣?

白离摇摇头“就是觉得她叫小强哥,很有意思”

跟叫蟑螂一样,哎,可惜他原身就叫小强,整天听村民叫他小强小强的,他真是觉得这个名字一点也不好听,这个名字估计是没办法改变了。

白云浩皱眉,“哥,你喜欢,我也可以叫你小强哥”

“别”

白云浩不满的看他:“李嫣叫可以,我不可以?”

大概是语气过于情绪化,白离听出来了,抬头看他,想到什么,忽然笑了,打趣道:“吃醋了呀,真是小可爱”

白云浩不由脸红,“我以后也叫你小强哥”

他执拗的说。

“可千万别,我可没说我喜欢这个称呼”

每天耳边都叫小强小强的,他不得疯了。

白云浩狐疑,“那你刚才又说李嫣叫的很有意思”

很有意思,难道不是特别的意思吗?

白离站起身,捏了捏他的脸,“我不喜欢这个称呼,不许叫就对了,我去赶稿了”

看着他哥离去的背影,白云浩摸了摸脸,还是十分不解为刚刚他哥到底是什么意思,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只要不是喜欢就行。

···

如此,白离和白云浩便在村里安定了下来,家里时不时就会有人上门来串门,也听说了白离现在识得几个字,便揽了帮书店抄书的活,整天闷在后院工作,也不见人,而白云浩也是一整天去上工,前院没人接待,村民也就不好意思再来。

倒是李嫣,经常来白离这里送些吃的,虽然都是些粗食或者是野果子,但这样一来二回,白离也和李嫣这个小丫头聊熟了,白云浩白天上工,可完全不知道这回事。

后面白离又出了一本玛丽苏脑残小说,销量十分不错,买家基本都是女子,女子的购买力要比男子厉害的多,基本是供不应求的局面。

李嫣的偶像是白衣,不过她不识字,她爹虽然识字,可都不教女儿家,只说女人无德便是才,李嫣有时上镇里,会把听到的八卦带给白离,听说现在白衣有多了个粉丝团,叫‘白郎天团’,这个粉丝团可比‘慕白友人会’响亮多了。

白离感叹。

李嫣没钱买书,但是去镇里的时候就会去偷听茶楼说书的,有时候说书的会说些白衣写的故事,李嫣听得津津有味,对最近的脑残小说也非常渴望的很。

白离见此,就送了一本给李嫣,李嫣还以为这是白离为了她买的,感动的不得了。

可李嫣不识字,白离想了想,就说让她每日过来,他每天教她些字。

这下可给李嫣激动的,脸红彤彤的忙答应下来。

白云浩还不知道自己给他哥带的书,他哥转头就送给了别的女人,还为两人创造了独处的机会。

他要是知道,肯定得气急败坏了。

宝芝堂外,刚开张不久,病人就如约而至,甚至比昨日约定的病人还要多,这排队中不缺乏女子的,那些女子也有些大户小姐,看那个个红光满面,含羞带怯的看着前头把脉的英俊大夫,哪里像有病的,倒像是来看夫婿的。

不过这种情况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大家都见怪不怪,和平镇的居民都知道自从宝芝堂白大夫帮人看病后,镇上的女孩子就疯了,一个两个三天两头的病。

谁叫白大夫长得英俊,还聪明,不过几年就习得一身本事,可以单独给病人看病了。

宝芝堂外一抹黑色的身影看着宝芝堂热闹的场面,他浑身上下都被宽大的袍子给遮住,身型单薄,路过的行人却只是看了一眼便匆匆移开目光,因为那兜帽下的脸,沟壑丛生,目光却如鬼魅,散发着诡异又危险的气息,让人不寒而栗。

老者鬼魅般的目光并不是好奇,而是穿透人群看向那坐在台前给病人看病的英俊青年,那张脸有着他所熟悉的记忆,在哪年哪月,他曾见过一个男人,那是一场盛大的婚礼上,唯一一次,却让他印象深刻。

几日后的一天,白云浩忙完一天,眼看日落西斜,他立即起身收工,不管宝芝堂内有再多工作,他都要准时下工,不会多耽误一点,纵使有病人,他也不再管,反正总工会替他接下来的工作,对于他来说,其余人,都比不得他回家见到那个人。

他正常下工去了菜市场,这个时间去,基本都是已经卖的差不多了,优质菜都被捡走了,但是他与摊贩的老板异常熟稔,他每日都会来取,从不食言,如果他哪天晚到,菜档老板还会来医馆这给他送过来。

他不用担心买不到不新鲜的菜,这让他很高兴。

踏上回程的路,他走在崎岖不平的山道,此时西边的太阳已经下了大半个身子,直冒出个脑门,光线正在逐渐消失。

路旁,白日还算开阔舒适的林间,陷入黑暗后便觉得阴森鬼魅,村里人一般不会在这种时间赶路。

很久以前,村里有个叫李大胆的,从来进山出山都不看时间,不看日子,胆子非常大,有一次他在行夜路时,遇到一名身穿白衣的女子也在赶路,李大胆当即就上前搭讪,两人聊了一路,情投意合的很,李大胆单身多年,却因为穷困潦倒一直没有遇到心仪的姑娘,这会这姑娘不但不嫌弃他一贫如洗,反倒对他颇有好感,李大胆就有了想要和她成亲的意思,到李家村门口时,李大胆问那女子叫什么名字,明日便去和姑娘家提亲,同村多年居然都不曾相遇过,女子告诉他的名字就与他分开了,隔日李大胆有心打听一下,这一打听当即吓出了一身冷汗,原来那女子是某户的寡妇,早已死了数十年。

而后没一年,李大胆在家中就离奇去世,而且死的时候面带微笑,似乎是含笑九泉的。

有人就说这李大胆是被女鬼拖走去成亲了,这件鬼故事一直流传在村里,吓的村民也是不敢赶夜路。

天色昏暗,路开始模糊,路旁原本白日带来清爽的树荫,此刻倒映着诡异的黑影,当晚风吹过林间时,那树枝便开始伴随着沙沙沙的声音张牙舞爪的舞动起来,像是在恐吓着路边经过的行人,往往它们都能很成功的将人吓的屁滚尿流,便可趁此机会吓走人的三魂七魄,它们方大功告成。

可惜,最近它们遇到了一个硬茬,来了个不怕走夜路的主,不管它们如何鬼吼鬼叫,那人依旧淡然冷静,一点害怕的迹象都没有,若是说这人有没有显露出其他的神色,那恐怕是因为晚回家赶得急了,生怕回家的人等久了而已。

这十分挫败。

白云浩面色如常的走着,脑子想着等会要做个什么菜,对渐渐暗下的天色只有加快脚步,不见害怕之色。

走着走着,忽而感到什么,待他转头去看时,身后空无一人,哪里有什么人。

他没有想到那个鬼故事,只是继续往前走。

走了一会,昏昏沉沉的路前,看到一抹黑色的人影,他静静的站在那,像是在等待着他,又像是黑暗中的死神,带着诡异神秘的气息。

白云浩冷静的往前走,丝毫不惧,也没想过绕路,大大方方的越走越近。

直到他走进了,也没去瞟一眼黑色身影主人的面容,因为对方宽大的兜帽遮住了一半的脸,哪怕近看也看不出来,对于陌生人,他也没兴趣去好奇了解。

擦肩而过之际,那人忽然出声,“等等”

那声音嘶哑苍老,突然在这荒无人烟只有鬼魅出没得地方出声,还是如此难听的声音,当真不像是个人。

通过声音唯一能确认的是,这是位老人家,而一个诡异的老人家出现在荒郊野外上,更加奇怪了。

白云浩站住了脚,转过头。

那老人抬起皱褶的手,掀开兜帽,那果然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

“这位老人家,有何事?”

白云浩不信鬼神之事,也不怕鬼,世上最可怕的不过人心。

手指微动,面色淡然。

老人家瞟了下他的左手,脸上露出耐人寻味的笑意,仔细看,又似乎颇有欣赏之意。

“小兄弟,你身上是不是有一块黑色血玉”

白云浩眸光微动,却是转身说:“我身上并没有黑色血玉”

说罢就要走。

就在此刻,老者身形一掠,犹如鬼魅一般挡在了白云浩身前,伸手抓住了白云浩的肩膀,白云浩正想抬手,却被老者另一只手抓住,老者微微一笑:“小兄弟,你研制的毒药还不错,可惜没有武功,连护自己周全的能力都没有”

老者手指成爪,只是微微一用力,白云浩的手臂立即感受到剧烈的疼痛,手掌下意识的松开,手中紧握的小瓶子摔落在地上,黄色的毒粉撒了一地。

白云浩警惕的看着他,“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点了对方的穴道,老者这才松开手,“别紧张,我只是觉得你很眼熟,长得很像一个人,我只是来确认一下就好,只要你配合,我不会伤害你”

如今身上都被点了穴,又何论配不配合,白云浩也得有反抗的机会。

白云浩脸色难看,这种无法掌控的意外情况,十分糟糕。

“我已经说了,我没有你所说的东西”

“别着急,待我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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