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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未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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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常光工作完上楼正好看到俩弟弟在沙发上安逸的待着,一个躺着,一个坐着,不用说也是盛洛南躺在他小哥的腿上,池延则坐在沙发一角看书。

池延眼角余光看到了楼梯口的一道身影,他目光从书本移走,刚好看到了大哥站在那里,他开口唤了声,声音不敢大,盛常光下巴微仰朝小弟指了指,也压低声音问:“睡了?”

“嗯。”池延点头应道。

“睡多久了?”

池延看了眼墙上的钟,漠淡道:“挺久了。”

盛常光走过去拿遥控器关了电视,瞥了眼茶几上的纯白玻璃杯:“那叫醒他,我们去外面吃东西。”

说完这话他就先下楼了,池延也在叫醒盛洛南,被强行喊醒的人都是迷迷糊糊的,盛洛南坐起来环顾四周,一时间想不起来自己现在在哪里。

等他反应过来池延已经推着他的轮椅过来了,还带他去洗了脸清醒后才带他下楼。

现在是中午十二点,一楼的人已经走的差不多了,员工也减了半,大概都去吃饭了,他们下去时盛常光和黄海坐在沙发上闲聊,看到他俩下来盛常光才站起来跟黄海道别带俩弟弟离开店。

北榆有一个街道叫梧桐街,现在是秋天,梧桐街的梧桐树的叶子是金黄色的,这个季节去那里刚好可以看美景。

街道两旁辽阔的草坪上,被厚厚的落叶覆盖,踏上去却又是纤柔的脚步,仿佛一切都静止了,梧桐树的枝叶渐渐变红,落叶飘落在大道上,形成了一条金黄色的地毯。

景色格外迷人,路旁的梧桐树变成了金黄色,枝叶纷飞,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观赏。

此时的梧桐街犹如一条金色的长廊,沿途的风景更是让人流连忘返。

无论是漫步其中,还是骑行、驾车游览,都会让人感受到这座城市的历史韵味和自然之美。

好茂盛的梧桐树,一排排树伸展着枝叶,形成一条林荫道。

深秋,往常枝叶茂密的梧桐树,如同垂暮的老人,了无生机,伴随着深秋飘零的梧桐叶,离枝漫天的飞舞。

过了那条街就是一条美食街,里面的美食也会让人吃了一次就回味无穷,以前盛常光和兄弟聚餐都是在那条街聚。

晚上那条街是最热闹的,每晚都会有那些工作晚下班和半夜不睡觉的夜猫子在那里吃东西。

老板也热情似火,他们现在去那条只有店铺才开,晚上摆摊的人都开到了街道两侧,中间留一条路让顾客走。

那里有一家面馆,他们家的猪肉粉条还不错,吸收了猪肉香味的粉条,肉经过炖煮也变得肥而不腻,最普通的大菜,却有着最香的味道,在村里做这道菜,一定要用大柴锅,经过大火咕嘟,飘香四溢,盛上一碗大米饭,泡着炖肉汤,简直美味。

盛常光都会中午吃饭时间来这吃上一碗,盛洛南也喜欢他们家的酱棒骨。

猪棒骨一刀两断,用开水焯水,锅中少许油,把香料炒出香味,放入一大勺大酱,炒出油,放入棒骨煸炒出香味,倒入酱油和老抽上色,加入开水小火炖煮2个小时,最后大火收干汤汁,不用加盐,大酱和酱油中的盐分就够味了。

棒骨中的骨髓挺香的,还解馋,焯水时放凉水下锅,这样棒骨中的骨髓不会流失。

池延是真的不挑食,点了一锅乱炖,这道菜通常是北榆这边办酒席里才会有的菜品,很简单的一道菜,就是把剩菜一锅汇,当然,得是在村里自己家才会这么做,餐馆里一般就是用猪肉、豆角、土豆、茄子、西红柿、青椒、大葱等依次入锅,先炒后炖。加上少量开水和调料,大火煮开,小火炖煮。

这锅乱炖的味道也非常得美味。

吃完了东西盛常光打了个电话回店里,打听了下摄影馆忙不忙,不忙他就不回去了,正好他带俩弟弟去逛逛。

电话是黄海接的,他说不忙,让他安心陪弟弟,俩人没聊多久就挂了。

盛常光带弟弟们去离家附近的商场,买了几套衣服给俩弟弟,路过一家拳馆时池延停在了那里,不动了。

身后没有跟上的声音盛常光回头,见他盯着上面门店招牌看,问道:“池哥,你喜欢打拳啊?”

池延摇头,轻启唇瓣:“不喜欢,但可以保护哥和盛洛南。”

池延总是这样,他是外冷内热,心偶尔会硬,但也只是限于对盛洛南不听话时,不过大多数池延会惯着他,只要事不过份,他一般都会用行动去哄。

他话不多,但行动起来总会让人暖心。

“那进去看看吧。”

盛洛南对这些比较好奇,他也没见过,之前和母亲逛街时倒是路过过这里,只是他没兴趣。

“欢迎光临虎啸拳馆。”

店员也很热情,兄弟仨刚踏进门就被一阵热烈的欢迎声给吓了一跳,其中有位教练笑眯眯地走了过来:“你们好!请问你们需要学些什么呢?”

盛常光打量着拳馆,闻言,也礼貌地笑着回应道:“我想了解一下十几岁小孩的课程。”

“有的,里边请。”

那名教练把兄弟仨带到了一处休息室,还吩咐他们坐着等一下,又给仨各倒了一杯温的纯净水,这才腾出空来跟盛常光说:“先生你们先坐着,我去拿课程表和价格单过来。”

他走了两步,看到前台有人便昂首让那人拿了过来,盛常光接过翻看了会儿递给了池延:“你自己看看吧,想要哪一种。”

盛洛南嚷嚷着也要看,池延只好在他身边的椅子坐下,教练也过来给几人介绍,“小孩还在上学我们可以报半年,每天放学过来练,半年后也会出一点成绩,不过要不喜欢的话,就只是学来防身学半年也已经够了。”

池延看向盛常光,盛常光也正好看他,挑眉问:“喜欢?”

池延点头应:“还行。”

盛常光把价格单又看了一遍,在课程表写下能来上课的时间,1到礼拜5下午六点半左右,周未就一整天时间。

盛常光不心疼钱,反而还挺大方,只要是孩子都喜欢想做的他都尽量去支持,把钱交了时间也还早,又带着俩弟弟到处逛,还在商场的某选物贩卖机夹了一少娃娃,盛洛南喜欢,盛常光刚好会夹。

中途盛常光还接了个电话,时间挺长的,池延只好带盛洛南在一个镖棚打气球,打了五十多个送了一只很大的喜羊羊,盛洛南看到那个和自己一般大的玩偶特别开心,而且他本来就喜欢喜羊羊和灰太狼,每天都会准时追这部动画片。

“小哥你好厉害。”盛洛南笑盈盈地抱着玩偶,眼睛里闪着光亮,脸上灿烂的笑容能看得出来他十分的喜欢和高兴。

就连老板都夸他不错,很有天赋,长大以后去做警察、武警都没问题,刚开始哥俩以为老板在开玩笑,后来经过聊天才知道原来这位选物贩卖机老板以前是当警察的,只不过后来因伤提前退休了,虽然家里也没穷到要他出来赚钱,三个儿子都有了自己的成就,可是他闲不住,只好在这商场里开家镖棚给小朋友们夹娃娃,虽然也不贵,但就是图个开心。

“小子,我看好你,你将来要是能考上警察学院,我找关系让你进咱们市里最出名的北洋警局。”老板轻拍了拍池延的脑袋,脸上丝毫没有掩盖对池延喜欢的笑容。

盛洛南闻言,眼睛里有光在闪烁,更高兴了,他似乎也挺崇拜这个职业的,一个劲追着问老板:“真的吗?真的吗?我小哥真的能去当警察吗?”

而有的欢喜,有的不喜,池延没等老板说话就出声道:“谢谢,我没想过考警院。”

“为啥?”盛洛南猛得看向他,蹙着眉,满脸疑惑地问了句。

老板却不是很在意,但也觉得惋惜,语气里还透着遗憾:“那就可惜了,你很有天赋。”

“有天赋也得看他喜欢呀。”盛常光电话讲完走回来,刚好听到老板这句话:“现在也不是打仗时期了,要是还是当年战争期,就算他不愿意我也会把他绑着去,但现在是和平时期,我弟他喜欢做什么我们干涉不了。”

老板笑笑,耸了耸肩:“我只是觉着他是天才。”

“的确,我弟做什么都是个天才,他学习成绩也还不错,但我想他喜欢什么才是最重要的,所以我不想逼他。”盛常光笑着看向老板:“我希望您也别逼他。”

“算做个朋友吧。”老板叹了叹气,伸出了一只手。

盛常光嘴角勾了勾,漫不经心地抬手回握了下,说:“那您这朋友我就交了。”

“以后带弟弟经常来。”他对盛常光说话看向池延问:“你叫什么名字?”

池延淡淡道:“池延。”

“我叫盛洛南。”盛洛南看了看老板,又看了看池延也很大方的说了自己的名字,还顺带自己哥哥也介绍了:“他是我大哥,叫盛常光,我们是三兄弟。”

老板看盛洛南可爱抬手在他脸上捏了一把,练过的人手上没个轻重,既然在盛洛南洁白的脸上落下了一个大红印。

老板名字叫冯鹏,认识了仨兄弟他高兴,就提前下班和他们一起去商场,还给盛洛南讲了不少警察局里的事,除了那些要保秘的,能说的那些基本上都已经讲得差不多了。

老板年纪不大,大概就三、四十岁,大学毕业就进了北洋警局,没多久就跟大学在一起三年的女友结了婚,老婆也是在警局里工作,是个法医,专门给死者尸检的。

而他是个缉毒警察,前几年混进毒贩窝做了几年的卧底,前两年才把毒贩抓进监狱,却在和毒贩的搏斗中伤了右腿,此时他的双腿是一只长一只短,走起路来都是一瘸一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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