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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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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堂是个肃穆的地方。

这里可能会有叹息,有哀嚎,有撕心裂肺的哭声。

但很少有这样尴尬而凝固的场景。

尤其是在场的诸位,都是有头有脸的体面人,特意来参加宋家当权者的葬礼,谁曾想,会看到这样的一幕——

阮榛虚虚地垂下手臂,身形微微颤抖,似乎在强忍情绪。

而他面前的宋春风,整个人呆若木鸡,两边脸颊上的掌痕悄然浮现。

别说,还蛮对称。

下一秒,阮榛仿佛再也难忍悲伤,捂住自己的嘴,扭头就走。

人群不由自主地分开,震惊地看着他穿过大片的白菊,消失在走廊尽头。

恍若花丛中掠过一只黑蝴蝶。

宋春风这才如梦初醒,嘴角僵硬地抽搐了两下,眼睛死死地盯着阮榛的背影。

不过是父亲的一个小玩意!

居然敢当着众人的面抽他耳光!

一位本家长辈过来打圆场:“好了,你也不用跟他计较,毕竟这种人……”

对方用余光瞥了眼周围,发觉众人都开始回避眼神,假装刚才的一幕没有发生,这才压低声音:“那个姓阮的,到底怎么回事?”

“谁知道!”

宋春风愤然地拽了下自己领带:“本来我们商量过,不打算让他在这种场合出现,没想到非要来……”

还特么大早上就来,跪坐在灵堂最前方的位置。

这不就是昭告天下,自己是宋家的“小夫人”吗?

他也配?

宋春风按捺眼神中的阴冷,强装笑容:“父亲在天之灵,也不会想看到这样的情况,等葬礼结束再说吧。”

早就打听过了。

那阮榛是孤儿,被个拾荒老头捡回去,住在城郊的一条破旧巷子里,跟野孩子似的长大,看着就没一点的教养,除了张脸,一无是处。

也就在今年考了个研究生,那又如何?

宋春风亲手撕了那张录取通知书。

他很喜欢这种,让人眼睁睁看着希望破灭的感觉。

捏死对方,不过像捏死一只小蚂蚁。

就是父亲不知吃错什么药,死活要给阮榛娶回家,据说是一次酒宴,看到了来勤工俭学的阮榛,当即被迷了心窍,茶饭不思的,非要给人弄到手。

宋春风他们几个,也没啥意见。

毕竟父亲多年没有续弦,风流在外,早就习惯。

七个儿子,也不是一个妈生的。

谁知父亲要跟人领证!

这可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还以为阮榛会故意待价而沽,扭捏作态,谁曾想直接就签署协议,巴巴地往宋家跑,第一次见面那天,他为了灭人威风,故意趁父亲不注意,扬起那张薄薄的录取通知书:“小妈,想要这个吗?”

他戏谑道:“想要的话,就跟我上床——”

当时的阮榛,满脸的手足无措。

万万没想到今天能做出这样的事。

宋春风咬紧后槽牙,莫非,真的是和老头有感情?

-

洗手间里播放着轻柔的音乐,水流汩汩,阮榛仔细地擦着手。

“上床,”

他轻声笑了起来:“给你上坟还差不多。”

撕录取通知书,都是什么睿智才能做出来的行为。

根本不会对学业造成影响。

充其量麻烦一些,多跑两趟手续。

宋春风太有优越感,或者说,整个宋家都从根上烂了,脱离世间那么久,连最基础的常识都不清楚。

阮榛抬眸,看向镜中的自己。

这本书实在毁三观,他无法梳理里面的全部情节,只依稀记得大致走向。

不知是作者能力问题,还是到最后实在圆不下去,在故事的结局,这七个儿子给宋家折腾了个干干净净。

曾经花钱如流水的豪门,树倒猢狲散,只剩残瓦断垣。

“那七位少爷呢?”

“都没了!”

镜中的阮榛没什么表情,睫毛垂下,挡住眸中的神情。

他清清楚楚地记得这段对话,以及番外的一个模糊画面。

在荒凉的冬日里,穿黑色大衣的男人踏雪而来,抖落肩上的洁白,于墓前沉默许久。

“大哥,”

那人语调微哑:“宋家,已经彻底完了。”

阮榛略微皱了下眉。

这里着墨不多,但按照自己的推测,那个男人应该就是最令少爷们敬仰、畏惧,大气都不敢出的存在——

宋书灵。

【他是老夫人最小、也最疼爱的孩子,和大哥宋琴文相差二十二岁,自小就无法无天,长大后远离家族,很少回来。】

【宋三爷的字典里,没有循规守矩这四个字,他刻薄寡恩,总是游走在违法的边缘,漫不经心地点上一支烟,穿着西装踩住仇人的脑袋,扯平刚刚揉皱的衬衫,优雅只是他的外壳,包裹的是强硬的肌肉和狼子野心。】

而书中似乎暗示,宋家最后的垮台,和宋书灵脱不开干系。

那可太好了。

一个疯子。

不知什么仇什么怨,能亲手朝摇摇欲坠的家族,推上一把。

但番外的真实性,阮榛不敢保证,中间隔了那么多烂糟糟的剧情,他想起来,就忍不住要哕。

唯一能够确定的是,故事在现在,刚刚拉开帷幕。

阮榛平静地看着镜中。

毕竟“嫁”的那个老头死了,目前宋家地位最高,最有权势和手腕的人,就是宋书灵。

他在等待那个疯子的出现。

可是,一直到葬礼即将结束,都没有宋书灵的身影。

阮榛的心,跳得有些快。

宋家不知什么时候传下的破规矩,葬礼于上午举办,不能浪费,不许铺张,低调进行,只邀请亲属和密切来往的朋友——当然,这样的老牌豪门,来灵堂悼念的也有几百人之多,而到了午后,就只留下至亲。

一直守到凌晨,然后于月明之际进行火化,结束葬礼。

阮榛只觉得有病。

大晚上的,一群人摸黑去往墓地,开始下葬。

他腹诽,估计是亏心事做多了,怕报应。

还好早上那俩嘴巴子的余威尚在,剩下的几位少爷们到场后,也没有过多骚扰阮榛。

只是直勾勾地打量自己。

给阮榛恶心坏了。

在父亲的葬礼上都能发.情,都是什么恶心至极的畜生。

当然,在这本书里的话,也不奇怪。

因为里面的主角,一个比一个恶心。

怪不得宋书灵会离开家族,可能也是看不过自己大哥的一些行径。

阮榛没有吃什么东西,勉力跪坐在蒲团上,听着隐约的诵经声,胃部又开始绞痛。

不能再拖了。

他真的快撑不住了。

少爷们的无下限是板上钉钉的事,他需要借助宋书灵的势力,才有可能脱身。

他必须用尽全力,寻觅一切办法,来确保自己能活下去——

可外面的天都要黑了,稍微远一点的亲戚,都陆续离开。

“节哀。”

“等到头七的时候,我们再去祭拜大哥。”

“春风,秋光,你们也好好照顾那位……小夫人,别让他太伤心了。”

阮榛脸色发白,听着身后的交谈。

“好,”

宋春风语调凝重:“父亲走得突然,我们兄弟几个,一定会好好珍惜他的遗物。”

最后这两个字,被他咬得很轻。

呵。

阮榛冷冷地抬起眼眸。

正好看到宋春风朝自己微笑。

可惜啊,打轻了,脸上的巴掌印都快消了。

不怪这狗比玩意的嘴脸如此恶心,只是阮榛实在看透了,狗血文里的小妈设定,就是如此。

众所周知,小妈文学都有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故事的开头往往是新娶娇妻,或者老头行将就木。

其次,这个时候就会有一群虎视眈眈的儿子们出现,大儿子位高权重心思深沉,二儿子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小儿子刚从国外过来满脑子新潮思想……

而这本书的作者太不要脸,直接设置了七个!

难道父母晚上睡觉,都不看电视的吗?

最后就是,绝大多数的设定里,这个小妈,还是个双星。

这也是阮榛唯一庆幸的地方,起码这本书没有发表在花鸟市场,不会有各种奇怪的普雷玩法,作者只是把小妈当做了开篇炮灰,狗血得不亦乐乎。

没关系。

阮榛不怕。

他只觉得反胃。

诵经的音乐不知何时,悄然停下。

大门被从里面关上了。

阮榛垂着脸,右手搭在左边的手腕上,看不出什么表情。

一双皮鞋停在了自己面前。

“过来啊,见见咱们的小妈。”

宋春风俯下腰,似笑非笑地看着阮榛:“您似乎只见过我吧,要不然,我来介绍一下弟弟们?”

身后传来深浅不一的脚步声。

“可惜时间太短了,父亲没来得及办家宴,不然,您肯定能……”

“闭嘴。”

阮榛仰起脸:“你们父亲就在后面的焚化炉,这是寒暄的时候吗?”

“你也配提我父亲?”

宋春风还没张口呢,身后就传来陌生的阴冷声音。

“没有让你滚出去,就算我们宋家对得起你,别给脸不要脸!”

很好。

阮榛的手按在地上,撑着慢慢站起身子。

太安静了。

窗外是一声长一声短的虫鸣,扯得夜色格外凄清。

他面前站着的,是四个高大的男人,表情不一,各有玩味。

阮榛沉默地与其对视。

而唯一能压制得了这群混账的宋书灵,依然没有出现。

-

夜深如墨。

城市的这处角落,却格外热闹。

一边是灯火辉煌的各色酒吧,一边是长着野草的破败小巷,中间是条不甚宽阔的街道,一个被踩扁的易拉罐被车轮碾过,溅出不明的液体。

泾渭分明。

越是这样的地方,越是物欲横流,滋长欲望。

几个黑衣男人靠着路边电线杆,警惕地打量着周围的景色,不多时,一辆漆黑的豪车在对面缓缓停下,立刻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是那个姓宋的吗?”

“没错,是他的车。”

声如蚊蚋的两人停下动作,状似随意地抬头,死死盯着即将打开的车门——

司机和门童弯腰,一个穿着考究的男人迈出长腿,下车的同时,理了理自己整齐的头发。

为首的黑衣男人卷起袖边,露出狰狞的花臂:“是他!”

亲大哥去世,身为弟弟的宋书灵必然参加葬礼,但世人皆知他们兄弟不和,自然不会真的流露出伤心。

果然出现在了酒吧街道。

这位“宋三爷”气派不凡,头发全部向后梳,举手投足时,奢华的袖扣和名表格外招眼,身后跟着的保镖块头很大,寸步不离地守着。

不会错了。

虽然宋书灵很低调,甚少在人前露脸,以至于自家老板想捉这竞争对手的把柄,都难如登天,好容易等到这么个机会,自然不肯放过。

这通身的豪门气质,自然就是宋书灵。

花臂男朝同伴使了个眼色。

现在时机正好,周围没有过多的路人,虽然旁侧的咖啡厅还开着,但只有一个戴金丝眼睛的男人在藤椅上坐着,借着灯光,认真地看书。

不碍事,这种呆子吓唬一下,啥都不敢说。

“砰!”

巨响惊醒了沉睡的鸟雀,呼啦啦全部飞入夜空。

垃圾桶被一脚踢开,泔水流了一地,花臂男和同伴分头包抄,对着豪车和宋书灵举起钢管,劈头就砸。

一切发生得太快,幸好宋书灵的反应足够敏锐,躲过了对着面门的冲击。

“什么人!”

他怒吼着与黑衣男人扭打在一起,酒吧门口的彩灯被打碎,地面散落的全是玻璃渣,折射出稀碎的光。

对方人多势众,斗殴没有持续多久,宋书灵就被反剪双手按在了地上。

“不愧是大名鼎鼎的宋三爷,”

花臂男冷笑一声,抬起胳膊擦了下鼻血:“能给我有来有往地过几招,不错了,我还以为你是小白脸。”

被按着的人剧烈挣扎,居然找准时机挥拳,给黑衣男人打得踉跄好几步。

“草!”

他捂着自己的鼻子:“你完了!”

说话间,花臂男已经快步上前,眼看着就要踩上对方的后背——

就在这电光火石间,传来了一声淡淡的叹息。

“我很生气。”

语调低沉,带着磁性的微哑。

花臂男生生顿住动作,疑惑地回头。

只见那个看书的男人取下眼镜,安静地把书阖上。

“血,溅书上了。”

“你他妈的是谁?”

花臂男破口大骂:“识相的话给老子滚……”

“砰!砰!砰!”

一切发生得太突然了。

他根本反应不过来,对方是怎么出现在自己面前的。

男人利落又拳拳到肉地砸着他的脸,衣领被一把提起,在所有人的惊呼声中,花臂男被狠狠地摔在墙上,又破面袋子似的滚落在地,撞碎路边的花盆。

空气中,是令人心悸的胆寒。

他随意地活动了下手腕:“不要讲脏话。”

“草,你又是谁啊,别多管闲事!”

同伴们纷纷反应了过来,怒吼着向他冲了过去。

夜色中,那张英俊的脸上依然没什么表情。

似乎这一句话,已经是他最后的忠告。

因为接下来的时间,短短的两分钟内,他以惊人的速度和力量,干掉了剩下的所有对手,唯一的武器只是随手掂起的椅子。

昏黄的路灯照耀下,街道鸦雀无声。

只能听见一个个的沉闷倒地声,以及震惊的疑问。

“难道,你才是宋……”

话没讲完,就是一声惨叫。

到了最后,男人把椅子放回原位,旁边的保镖恭敬地递上手帕,他接过了,漫不经心地擦拭自己的手指:“走吧。”

保镖立刻点头:“是,先生。”

剩下的收尾工作,他就不再在意。

只是如同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似的,淡然地走向前方,连身上的衬衫都没怎么皱。

一辆低调的商务车停在路边,车门已经打开,司机垂首以待——

但是男人,却突然停下脚步。

他身后跟着的大块头保镖们,也都训练有素地停下,没有疑问,没有表情,共同注视着那西装革履的背影。

只见男人弯下腰,给地上一个不知什么时候被打翻的狗盆捡起来,放好。

那条拴在路边的狗被吓坏了,浑身不住地发抖。

宋书灵拍了拍它的头,漫不经心的语调:“别怕,”

“乖狗狗。”

作者有话要说:暴言:性感男人就要穿着西装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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