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本是好的。古人造钱,是为公平衡量价值、便利交易,取代繁琐的以物易物,本是增进福祉的创造。权亦是好的。设立权责体系,是为建立秩序、调解矛盾,让社群能在团结中抵御外患。然而时代流变至今,钱的重量竟压过了人命,权的威势竟折弯了脊梁。人们似乎忘了:钱唯有在物质交换中才有意义,权亦需在民众信服的基础上才能运转。无钱,人尚可以物易物;但无物,钱便是废纸。无权,人仍可协商共处;但无人,权便成空壳。这些被赋予象征意义之物,竟反过来凌驾于创造它们的人之上——人性的贪婪从未消失,只是在今日愈发极端。
贪婪至极致,腐败浸透梁柱,便是一个朝代兴衰的缩影。历史的浪潮起伏,从不随掌权者的意志转移;兴起是因顺应民心,衰落是因民心尽失。故言:“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本该是执政者的警钟,却常被贪婪之心隔绝于耳,被乌纱遮蔽于眼。这一代的善良之人,是否过于容忍?容忍了那些寄生在善良之上的蛀虫。当一个人犯下远超常人容忍底线的罪行,现有法律却无法给予相应制裁,这本身便是悖谬——他理应以生命偿还生命,因为他唯一无法被剥夺的,也只有生命。这让人想起国外一则著名案例:为抗议废除死刑,一名青年杀害数十人,最终仅判终身监禁,甚至在狱中活得比许多辛勤工作的普通人更“舒适”。那些逝去的无辜者,又有谁为他们讨回代价?这难道不是变相鼓励犯罪吗?这与国内某些法律保护的失衡现象何其相似——制度漏洞本应通过不断修正来弥补,而非一味维持现状。
说得多了。只是对长大后的世界,确实感到些许倦意。朋友曾劝我:不妨换个角度,庆幸生于中国。那些黑暗之事只敢在境外滋长,正说明国内监管仍有其效力。国外风气,恐怕更甚。制度的完善非一日之功,你我所能做的,或许唯有守住本心,不被浊流裹挟,偶尔写几行字,发几句感慨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