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真的只能如此吗?
那只过马路的小流浪,它没有复杂的思维。它只是看准了前面电动车的轨迹,把它当作穿越危险的参照与契机,然后跟了上去。它的果敢,源于这种最直接的“看见”和“跟随”。
我们的法律体系,庞大而精密,但在面对最老赖的“人间狡猾”时,是否有时也少了点这种“直接”的劲头?当胜诉判决书变成一纸“权益证明”,而非“履行命令”;当“限高”这样的措施,在部分人眼中沦为可以规避的“不便”,而非触痛根本的“惩戒”;当原告需要自己化身侦探,去追踪财产线索,而无法完全依托系统性的、有力的查控网络时……法律的牙齿,是否就显得有些钝了?
这不是否定所有的努力。正是无数人的坚持,才推动着法治进程一点点向前。每一次对程序瑕疵的追问(比如为何通知迟了),每一次对执行不力的诘问,都是在夯实那堵墙的砖石。我们质疑与失望,恰恰是因为还在乎,还相信它本该更好。
所以,也许我们可以从那只小流浪身上找回一点启示:果敢不是莽撞,是看清方向后的迅速行动。对于完善法律、堵住漏洞这件事,我们需要的就是这种果敢。它需要立法者更敏锐地“看见”新把戏,需要执行机构更“直接”有力地联动出击,也需要我们每一个普通人,不放弃追问和发声,成为推动那个“电动车”向前穿行的力量之一。
世界也许魑魅横行,力量对比也许悬殊抵不过一颗渺小的紫蛋。但至少,我们可以选择不永远呆呆地站在路边。我们可以选择看清车流的规律,可以学习那只小流浪,跟紧前面那些敢于突破间隙的力量,然后,鼓起勇气,迈出自己的步子。
即使步伐很小,也是在过自己的马路。这本身,就是对“荒唐”最具体的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