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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小水泡与六万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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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低头看自己的手,总能发现新的小水泡。一个接一个,悄悄地冒出来,不疼,但痒。我知道这是焦虑——皮肤替我说了实话。可我的大脑似乎没有意识到,它还在有条不紊地处理工作、阅读新闻、分析问题,冷静得像个局外人。人生真奇妙,身体和灵魂像是两个独立的租客,一个已经漏水了,另一个还在假装没事。

今天刷到一条新闻,又是那位提出彩礼限额6万元的女代表李燕锋。报道里举了个例子:她的一个女性朋友结婚,彩礼是6.6万,后来小叔子结婚,女方要了10.8万。这位朋友于是产生了心理落差——“我要低了”。李燕锋代表以此说明,需要统一额度管理,把彩礼限制在6万。

我盯着手机屏幕看了很久。

不是因为觉得这个例子没有道理,而是因为我想到了一个不太对劲的地方:一个成年女性因为彩礼比小叔子的妻子少了几万块而心理失衡,李燕锋代表能够感同身受;那么,那些被家暴到遍体鳞伤、想离婚却离不了的女性,她们的痛苦,代表的同理心应该更多才对。可为什么我们在新闻里、在议案里,看到更多的是为彩礼“限高”,却很少看到为婚后困境“筑底”?

当然,有人会说:你看,不是有人提议家暴可以走离婚绿色通道吗?这难道不是进步?是啊,一个人被困在婚姻里,拳头落在身上,法官却要她先走完漫长的诉讼流程。如今愿意给家暴开一条“特权通道”,已经算是优待了。至少,离婚之后,那个拳头总不能再追出来打她。可是,那些埋伏在离婚路上的暴力者呢?那些在调解室门口、在法院停车场、在回娘家的巷口等着的人呢?离婚判决书不是防弹衣。

我忍不住想:为什么不能像统一彩礼那样,统一家暴和故意伤人的定性呢?前者被叫作“家庭纠纷”,后者才是“刑事案件”。可同样是打人,打在陌生人身上是犯罪,打在妻子身上就成了“家务事”。受害者身心俱损的程度,并不会因为那一纸结婚证而减轻半分。是这个时代还没进化到那一步,还是婚姻本身成了暴力的避风港?

正好又刷到另一位人大代表张强的建议。他以老家农村为例,讲了一桩差点因18.8万高价彩礼而告吹的婚姻。当地通过村规民约,把彩礼上限设为2万元,同时对红白喜事的宴席标准、烟酒价格都做了限制。一年下来,全村省了约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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