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冬离知道,这种事或许在很多人眼里不值一提。她去找吃狗的人家讨说法,让他们赔她一只小狗,也被当作小孩子的胡搅蛮缠、无理取闹。
他们说狗而已,吃了便吃了,被吃是狗的福分。吃狗算什么,饥年的时候亖人肉都吃呢,还是现在日子好过了,不懂事的小孩竟真把狗当玩伴了。他们笑了好久。
赵平昀摩挲着方才触碰过她耳垂的指尖,回味着所感受到的她的体温、她的香气。
他听进去了,可一点也不理解。因曾经养的小狗被人吃了,便把所有罪过揽到自己身上,认为是自己没有照看好才导致的,还因此不敢再养任何东西。
用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太过愚蠢。而且幼犬确实应该比老犬的肉嫩,吃起来口感更好。
此事若换做他,就送那户人家一百只幼犬,要他们当着他的面,把一百只幼犬全部生吃完。不许吐,吃不完就塞。嘴里塞下不下,就把肚子划开再塞进去。
但他不能把这些想法说给她听。她会吓坏的。方才已经失言吓着了她,不可再犯同样的错误。
“娘子若放心,交由我来养如何?”
“你?”孙冬离有些不可置信,“云郎君金尊玉贵,要养也是养名贵的狗,山野土狗怕会玷辱你的身份。它也待不惯华贵的窝。”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就让小狗试试华贵的窝,说不定它会喜欢。在下从未养过宠物,也想尝试一次呢。请娘子放心,在下定会把幼犬养得膘肥体壮、活泼灵动,全然与贵犬无异。”
孙冬离有些犹豫。
“更深露重,娘子忧虑也得爱护身子,先回寝安歇吧。此事不必立刻给在下答复,之后半月,在下都会待在寺里。娘子想明白了,随时都可以来寻在下。”赵平昀起身,拢了拢披风,伸手向孙冬离。温和的笑意从未消减。
他对养狗没什么兴趣。但她在意那只狗。若小狗归他养,便有无数个由头引她来见他。他怎会错失这个良机?
佛台上的烛泪滴满烛台,只剩一个指节长,聒噪的蝉鸣消声殆尽,膝盖下的蒲团也沾上了水汽。孙冬离摸了摸冰凉的手臂。是该回去了。
撑着蒲团的两角起身,小腿酥麻得如同万只蚂蚁在爬。余光瞥见云昭伸来的手。
漂亮得过分。而她的手因长年累月劳作,长了一层厚厚的茧,粗糙得能划破丝绸做的衣裳。又因做木工,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疤,连虎口和指缝都有。新伤叠旧伤,脱痂后,也早已不是原先的肤色。
两只手若放在一起,一对比,立马相形见绌。孙冬离低下头,偷偷把手背到身后。
不对。孙冬离转念一想。她又不是陆怀絮,不是他的爱慕者,她自卑什么?她本来就是农女,是木匠,是奴婢。她手上有茧有伤才正常,没有就代表她做事不合格。如果她某日真拥有了和他一样漂亮的手,只可能是用了龌龊的手段,成为养尊处优的贵妇人。
比起拥有漂亮的手而依附旁人,她更愿意靠自己布满伤疤去做事,去赢得旁人对她能力的赞美。
想清楚后,孙冬离坦然地搭上云昭的手,紧握。
而云昭丝毫没有在意她手的粗陋,拉她起身。
跪得实在太久,腿脚麻得厉害,起到一半忽的失了力,身子不禁向前扑。
白茶的清香、肌肤的温热,围绕着她整个身躯。
孙冬离道歉着逃离了云昭的怀抱。只是手还握在他的手中。她还需要借他的力,让自己站稳。
跟那次早课做的梦一样。他接住了她。孙冬离感觉好生奇妙。
——
跨出门,夜风骤起,衣袂翻卷,寒意裹挟而来。云昭解下披风给孙冬离披上。
孙冬离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就当在下暑热难消,帮在下分担一下。”云昭眨眨眼,细碎星子熠熠闪烁。
孙冬离知道,这是他这种浪荡郎君惯用的撩拨手段。可她笃定他只是习惯了这么做,对她本人,倒没什么心思。毕竟谁会没事喜欢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奴婢呢?
世间男子在情爱一事上大多比女子精明。图貌、图财、图权势。她不算丑,可也断不能入世家郎君的眼,穷得要把自己卖了做奴婢,权势上更是人人可欺。他没有理由喜欢她。
她正好有点冷,既然他摆出君子之风,她不接受倒显得矫揉造作了。
一路上聊着饲养小狗的注意事项。孙冬离没明确答应,只是眼下确实没有比他更好的人选了。寺里其他香客都不甚熟稔,僧侣们又告知过本寺不收流浪猫狗。三娘养不得小狗,一碰到肌肤就会起红疹。小狗无安身之所,这也是她深夜难眠的原因之一。
“咳咳……”
正说得欢畅,一旁的云昭捂嘴轻咳,咳了好一阵才停下。停下后,勾起一抹叫人宽心的笑,说他并无大碍。只是脸上被咳嗽激出的潮红,却骗不了人。
孙冬离解下披风。
云昭握住了她解披风的手,“娘子不必如此,在下并没有染上风寒……”
孙冬离捏了捏他搭上来的手,凉得跟冰鉴一样,促狭地抬眼,“你好像比我更需要吧。”
云昭羞赧地笑笑,垂着头,一副被戳穿的羞惭模样。
“云郎君要多注意身子,失眠睡不着就在屋子里看那些晦涩难懂的书,看着看着瞌睡就来了,不要任性跑出来吹冷风……”
带着关心的絮叨,和她为了给他系披风不断贴近的身躯,都在赵平昀心里沁入一股暖流。
右侧射来一股如有实质的视线,刺一般的,让人无法忽视。
赵平昀分出一丝心神侧过脸。水池对岸的山石旁,赵平煊扶着左肩,面色凝寒,眼神锐利如刃,冷冷地睨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