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女萝挠了挠脑袋,选择实话实说:“能回去的话,当然要回去。”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她反反复复回想,确认穿越那天,没有丧尸围城,没有洪水高温,没有电闪雷鸣,是极为平常的一天。
她的身体没有死。乔合欢尚有魂归之处。
沈京墨整个人都怔住了,一开口,声音有点发抖:“你说过要陪我一辈子的,说过要嫁给我的,你怎么可以说话不算话?本官要扣你的俸禄,三十年,不,五十年,不缴清不许走!”
说完,他眼底浮现水光,无声地哭了起来。
温女萝彻底慌了神,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没有这么容易。哪里说得准的。如果当真能回去,桃之夭夭早就走了。”
眼尾点点的红,沈京墨更难过了:“说来说去,你还是要走。”
猩红眼角噙着晶莹泪珠,脸色苍白得近乎透明,仿佛下一秒就要羽化登仙。
温女萝呆呆看着他,心突然软得一塌糊涂,很没骨气地许下承诺:“我不走。大人赶我走,我也不走!”
沈京墨瞬间不哭了,撇过头把眼泪擦干净,再转过来时,面色十分平静:“一言为定。”
他伸出尾指。
“谁骗人,谁就是小狗。”
温女萝:……
沈京墨歪了歪脑袋,泪盈于睫的情状,似乎马上就要碎掉。
色字头上一把刀,温女萝感觉自己的心抽动了一下,立刻伸出尾指,与他勾缠。
拉勾上吊,真是古今通用。
从长安到金陵,光是水路就得一个月,还不能下船,吃喝拉撒全得在船上解决。
温女萝从净房出来,冷不防外头站着个人影,吓得她惊叫出声,等看清是谁,直接骂了一句:“你有病啊!”
沈京墨端端正正站在那儿,脸上浮现几分委屈,小声说:“你进去好久,我以为你……”
将将平静下来的心脏,似乎又开始躁动,温女萝有些不耐烦:“大人究竟想怎样?”
这段时间除了睡觉和洗澡,沈京墨寸步不离地守在她身边。今天不过是上厕所时间久了点,他便跟了过来,严重影响她的心情和隐私。
沈京墨挪着步子,一点一点靠过来,伸手揪住温女萝的袖子。乌黑的眼里似有星河流转,着实有几分勾人。
“我就想待在你身边。我就想陪着你。”
语气小心翼翼,一半是讨好,一半是试探。
温女萝撇撇嘴,没有说出拒绝的话。
依照沈绍庭所言,桃之夭夭现居金陵。如果能够找到回去的办法,这趟将是她与沈大头告别之旅。沈大头肯定是舍不得她,不然也不会流泪。现在味那画面,她还是脸红心跳,忍不住吞了口口水。
这个男人,流泪的样子也是那样好看。
而作为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能有什么好下场?
沈京墨把沈绍庭关在船舱里抄《石头记》。
待到下船,沈绍庭简直抄得快要吐了,对天发誓从此不看杂书。
沈家在金陵屹立百余年,有江南第一世家之称。二爷沈绍良如今任职金陵知府,娶的是他自己看中的李氏。李氏出身小门小户,与沈绍良成婚之后,生下一儿一女。女儿养在沈老太太膝下,儿子沈凌霄则留在祖宅。
沈凌霄同样继承了沈家人的好颜色,高眉琼鼻,芝兰玉树,人也很有礼貌。
“凌霄见过七叔叔,见过大哥!”他望向温女萝,眸中闪过一丝惊艳,大方笑道,“请问姑娘如何称呼?”
温女萝低着头假装羞涩。马甲太多,不知道沈大头想用哪个。
“卯君姑娘是我请来的客人。”沈京墨面无表情,语气却笃定,“贵客。”
比之小捕快,贵客明显更受尊重。温女萝转了转眼珠子,冲他甜甜一笑。
沈京墨别过脸,耳后似乎染上一层薄红。温女萝来不及细看,一旁的仆妇就凑过来,催着他们登车。
马车晃晃悠悠,驶到二门前停下。
有位妇人迎了上来,约莫三十来岁,身量高挑,肤色白皙,生得长眉细眼,却梳着未出阁的发髻。
温女萝按下心头讶异,跟着沈京墨的辈份,喊了对方一声“姑姑”。
金陵的六月比长安热上许多。沈鲤已经换上了夏衫,一袭石榴红裙鲜艳夺目,瞬间吸引住所有人的目光。
她瞥了温女萝一眼,只点点头,也不出声招呼,便转身往里走。
沈凌霄像是习惯了,带着歉意低声说:“姑姑向来如此,卯君姑娘莫要介怀。”
温女萝微微一笑,表示不在意。沈鲤并非刻意针对她,而是对谁都不热络。那冷淡安静的模样,仿佛对人类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