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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第 4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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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薇拉提出今晚不回谢迪贝莱了的时候,亚瑟·摩根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到那栋气派的白色建筑——一座在整个圣丹尼斯都排得上号的豪华大酒店,廊柱巍峨灯火辉煌、一眼望过去层数超过十楼那种,然后他脑子空白了好几秒,才渐渐消化完这句话的含义。

但好在刚经历完高档餐厅的奇妙冒险,并真实收获满满之后,他已经不会再被这种弥漫铜臭味的场所轻易吓得土老帽病发作并破防——具体症状大约为后颈僵硬眉头紧锁,紧接着便会声色俱厉地叱责小鬼矫情,再强行把她拽去某家不起眼的普通旅馆,然后在接下来的整晚里反复内耗难以入眠,心里翻来覆去地想着同一句话——“她果然向往那种我给不了的生活……”

而眼下的亚瑟·摩根却只是短暂愣了愣就立即反应过来,意味深长地笑了:

“怎么,还不累,准备趁热打铁再来一轮?”

他说这话时语气里甚至带着几分愉快:直到现在,他可算能跟上一些她的思路了——那家餐厅的成功是可复制的,而眼前的豪华酒店就即将成为他们的下一个资源点,小鬼指着它,那意思肯定不是想进去消费享受,她是在提出开工——嗯,也许和顺带享受并不冲突,毕竟在餐厅他们要首先得到一个座位,那么在酒店也理所当然得先拥有一个房间,才能进而展开行动,就像抢劫前需要花钱准备枪支弹药、进入高级场所需要得体高档的衣物……全都是必要的前期投入,这一点他已经彻底理解甚至能举一反三,再也不会误解为浪费钱了。

而且老实说,就刚才的那种……没有暴力和开枪,没有鲜血和尸体,没有惊恐尖叫的人群,也没有紧追不舍的警察和通缉令上不断增长的数字,只有一场风险极低不会引发骚乱且回报丰厚的冒险,他完全享受其中,甚至回味无穷,并开始期待下一场了。

虽然严格来说也是赚的不正当灰色收入,但再怎么也比血钱人命钱拿得心安,如果说从前的逻辑链是“生存需要资源→资源需要掠夺→掠夺需要暴力→我是恶人”,最终导向的结论只会指向“作那么多恶的我活该不得好死”,那这一下午的经历毫无疑问给亚瑟·摩根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生存需要资源→获取资源需要观察和演技→观察和演技不伤害任何人……

最终的结论连他自己都觉得陌生而奇妙:或许,这样一来……他可以暂时不那么厌恶自己。

还有另一方面,虽然当时经历的时候他心里打鼓又没底,但事后再回想……那个过程确实称得上挺有趣味性的,从餐厅落座时故作镇定又破绽百出的局促,到发现桌布下闪光时的跃跃欲试兴奋;从被精致点心噎住的狼狈,再到假装丢钱包时那段可以称得上放飞自我的即兴表演——整场事件没有一颗子弹被击发,没有一个人受伤死去,而他收获了不止金钱,还有货真价实的快乐。

这种快乐抢劫给不了他半点,后者带来只有肾上腺素飙升后的疲惫空虚,以及事后跗骨之蛆般加重粘稠的罪恶感——亚瑟·摩根的悲剧就在于他完全不是一个会享受暴力并从中能得到愉悦的人,如果他真是个纯恶人反而轻松了,然而实际上他杀了人会自厌,收了债会反胃,也天生就对迈卡那种混沌残忍的做派感到反感。

可问题是他别无选择——身在范德林德帮别无选择,谁让暴力是他唯一被训练过也被验证有效的生存手段,自他少年时从达奇手里接过枪就一直如此——而当薇拉带领他走进另一个世界、用另一种手段“和平文明”地赚到钱时,他的身体自然顺理成章比意志更先做出了选择,且食髓知味,不断对他的大脑发送着“还要”的信号。

就好像这具□□也久违想起了什么,并在对他说:这才是对的,这才是你应该过的生活。

说起来……不犯法、自食其力,那样的日子,他……还真不是没有过。

那是在格外遥远模糊的记忆里,比达奇捡到他更早,在他父母相继离世只剩他一人挣扎苟活的时候,和许多贫穷一无所有只剩一身力气的少年一样,他需要打各种各样的短工挣一份活命钱,而干的最多的就是在牧场帮工,可以说牧场那些杂七杂八的粗活,无论是牧羊赶牛驯马,还是挤奶喂畜修缮……他多多少少都会干,而且干得不差,可惜耐不下性子也攒不下钱,往往前脚拿到的薪水后脚就去镇上胡混挥霍一空,典型过了今天没明天还不止,甚至会得意忘形到忘记兜里已经空空如也仍在继续嘚瑟,最后因为拿不出钱挨顿揍被丢出门外,一瘸一拐灰溜溜回去再次开始勤恳干活,循环往复。

但在十五岁时一切都结束了,不管是前面不宽裕且劳累乏味的工作,还是身为普通人的人生——就在下一次挨打的时候他遇见了达奇和何西阿,从此人生剧变——跟着达奇是不可能再像他口中的庸人一样本本分分去工作的,“庸人”就是指被规则驯化的人,一个个不敢反抗,整日庸碌在泥里打滚却以为是生活,是政府的奴隶,一群早失掉灵魂的行尸走肉。

年轻而桀骜的亚瑟接受了这个定义,甚至觉得豁然开朗——他就说嘛,那种整日和牛羊马粪相伴的日子怎可能是他人生的全部,达奇的点拨就像在他眼前点燃一盏明灯,他顿时有了方向,渴望成为达奇口中那种“不庸”的人——自由,不羁,活出某种壮阔的意义,于是他丢下干草叉接过枪,奔向那个意气风发侃侃而谈的新领袖,从此亚瑟·摩根成了亡命徒,和安稳这个词再也无缘。

……

等回过神发现自己走进了酒店大厅时,亚瑟·摩根已经迅速调整好状态,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带女伴住高级酒店的暴发户”该有的样子,双手插兜神态松弛,用蓝绿色的眼睛懒散地扫过金碧辉煌的大堂,并在前台那个穿着笔挺马甲、系着精致领结的年轻男人礼貌地询问需要哪种房型时,亚瑟表现出一副眼皮都懒得抬的样子,轻描淡写用下巴示意身边的薇拉来挑,自己则一脸恹恹后退半步懒得再多给一个眼神,面上仿佛写着——“麻烦的事别问我,问她,什么时候要交钱了再喊我就是了”。

和他一脸不耐烦看什么都不顺眼相反,薇拉趴着前台格外仔细交涉了许久,从朝向问到楼层再到隔音,直到磨磨唧唧半天最终选定了房间后,亚瑟才面无表情再次上前递上一沓钞票——比在餐厅那会儿贵多了,老实说钱递出去的时候他心里还是跟刀割似的抽搐了一下,但他面上演得可称毫无破绽,对付钱这事表现得不痛不痒,唯独在对方视线飞快在他和薇拉之间跳了个来回时产生反应,眉头往下一压没好气瞪回去,那目光便立刻缩了回去,恭恭敬敬地递上房门钥匙,再也不敢多看一眼。

他们的房间在三楼,走廊里铺着踩上去使脚步无声无息的地毯,不像镇上那些便宜旅馆,路过房门的时候基本竖一耳朵都能听出这屋住了什么人在干什么,个别折腾大的在楼下前台时就听到那些少儿不宜的动静……而这里却整条走廊静悄悄得根本无从分辨那一扇扇门里有没有住人,两侧墙壁上间隔装有工艺精美的壁灯,温暖而不昏暗的暖黄色灯光照亮脚下的路,空气里弥漫着若有若无的雅致香气。

找到和钥匙上房门号一致的房间,薇拉打开房门率先走了进去,亚瑟跟在她身后,脚刚迈过门槛就停下愣了愣,努力适应眨了眨眼。

房间比他预想的大多了——不对,准确来说是他根本没预想过一间旅馆房间可以长成这样:一张宽得过分的大床占据了视野的中心,被褥雪白蓬松得像云朵,床头被带有软包的深色皮革完全覆盖;

且更让人意外的是,摆了这么大张床也完全不见房间其他部分显得狭窄局促,完全不像镇上旅馆房间面积有限塞了张床就不剩多大地方,只能把其他家具全部一股脑靠墙随便放放,以至于经常只是拿个东西转身脚趾就能磕上床角;这里每一样东西都单独占据一块空地,衣柜旁配有三面宽阔的屏风隔出更衣区,桌椅也都摆了两处——一处是严肃办公风格配有书柜的桌椅,像是给装模作样那种城里商人用的;另一处则是优雅别致的吧台,配有高脚凳,上面搁着一只银色托盘,里面并排躺着两只水晶杯和一玻璃瓶清水,还有一瓶没开封的葡萄酒,瓶身上贴着亚瑟看不懂的不知道哪国鸟语标签;连窗帘都是双层的,一层厚实的天鹅绒和一层轻薄的纱,此刻纱帘半掩,将窗外圣丹尼斯的夜景街灯滤成一片模糊光晕。

同时屋里还有一道门,从半敞的缝隙里隐约能看见里面白色大理石台面和一只浴缸——真正的浴缸,晶莹锃亮白瓷质地的那种,不是便宜旅馆里那种无数人用得都包了浆、再怎么努力冲洗水面也永远漂着一层薄灰的大木桶。

薇拉踮起脚,伸手在他呆滞的眼前晃了晃:“感想如何?”

亚瑟:“……”

他沉默了一阵,忽然咧开一个阴阳怪气又带着凶巴巴匪气的怪笑:“感想就是,真不该听你没把枪拿进来——否则我肯定现在就下楼去,一层一层一间一间地从一楼抢到顶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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