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知岚愣住了,她没想到在这里躲藏的居然是这么好看的一个小孩,虽然说孩童时期没长开,天然就有几分稚气可爱,但是能漂亮的这么显眼的孩子,还是比较少见的。
天然的,她就对这个孩子多了一分好感。
至于那双代表异族血统的蓝眸,倒没什么奇怪的,俞绣曾经说过,自前朝起,很多人家都与异族人嫁娶,于是生下了不少这样具有异域风情的孩子。
片刻后,俞知岚跟那个孩子已经一同坐在一个废弃的亭子下,亭盖倾斜倒下,一根柱子撑起一块三角空间,塞下两个5、6岁孩子避雨倒是很容易的。
那孩子捧着糕饼一口口吃着,十分满足的样子,吃了几口有点渴了,就伸出头去,往沾满雨水的叶片上汲水,俞知岚想阻止都没来得及。
“……”算了,不过是一点灰尘,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据这小孩说,他姓沈名致,家中行商,今次跟着父母外出见世面,谁知中途遇到山匪劫路,冲散了队伍,两名仆人护着他逃离,却从此和大部队失散了,其中一名忠仆受伤过重,逃远了之后伤口感染没了,仅剩的那名仆人后来也起了坏心,不但丢下了小主人自己离开,临走前还抢走了所有银钱,要不是沈致有点身手,还有匕首防身,差点连命都没保住。
沈致一边忍着哭音,一边颠来倒去地叙述,是很标准的官话,俞知岚也算听明白了。
沈致流落街头后,因长得漂亮,好几次遇到拐子想抓他,都被他凭机灵和手里的匕首躲开,他趁着城门混乱悄悄进了东山县城,藏身在这个荒僻地方,偶尔在街上偷偷摸摸找点东西果腹,倒是挣扎着活到了现在。
天色渐渐暗下,雨势却没有要停的意思,俞知岚索性也不等了,问道:“沈致,这个地方不是适合久住的,你要不要先跟我回家?”
俞知岚也不是看到谁可怜就把人带回去的,不然大街上那么多流浪的,难道都带回去吗?也不怕带回去个偷鸡摸狗的小混混?
只是这个孩子,看着确实是好人家的孩子,皮肤细腻光洁,手上只有虎口有些茧子,估计是习武导致的,长得好,谈吐得当,吃糕饼之前还把手上泥水擦干净,至于喝雨水,据说古人也有认为雨水是无根净水,是很干净的。
归根结底,还是脸长得好,让俞知岚好感倍增,同情心上涌。
她也不怕这孩子那三脚猫的武功,之前也就是没防备他有匕首,之后她复盘了一下,除了那一下挥刀,他别的武功似乎都不怎样,于是自信这小孩绝对不是自己的对手。
眼睁睁看着这么小的孩子无家可归,流落在这种地方风吹雨淋,俞知岚确实不太忍心,至于带回家住什么的,反正俞绣过几天就回来,到时候可以问问她的意见,何况还有济民院呢,哪怕也是吃不饱穿不暖,好歹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不是?
当然,如果能找到沈致的家,让他家人来接就更好了。
沈致看起来很惊喜,又有点迟疑,擦擦眼泪,道:“这样好吗?俞妹妹家人能同意吗?”
俞知岚笑笑,道:“阿母人很好的,她过几日就回来了,到时候商量一下帮你找家人,只要记得家里的住址,想来很快就能找到了,只是住几天,能有什么问题?”
俞绣能救白三郎君这样的陌生男子,可见不是冷漠的,何况这还是一个那么小的孩子。
其实沈致也是通过这几日的食物,看出来俞知岚是个好人,不然也不会主动冒出来跟她搭话,她愿意收留自己,沈致也不会死撑着不肯,他家中行商,等找回了家人,自会奉上大笔财物报答。
在流浪数日之后遇到这样的好心人,沈致心里还是非常感激的,并且暗暗决定,等父母找来这里,定要他们多多给钱财宝物,以表感激。
沈致含泪点头同意跟她回家,俞知岚摘下斗笠戴在他头上,自己则是把蓑衣解下来盖在头上,招呼着沈致离开这个藏身多日的地方。
两个小孩冒雨回到家里,浑身都半湿了,就算是夏天也是会感冒生病的,俞知岚让他在厨房外等等,自己先进去,好在锅子还在灶上,点火就能用。
烧火这技能她这段时间也学会了,烧一锅热水,打理干净换上干净衣物,再煮一壶姜汤,一人喝一碗发汗驱寒。
内界还是很好用的,她拿不动锅,可以用内界转移,水也可以用内界里的,就不用辛苦去挑水了,只要不被那个孩子看到就好。
这孩子运气不错,跟她的身高相似,所以能穿她的衣服,当然,精致的小裙子他是不肯穿的,只肯穿那些简单的短袖中裤。
俞知岚暗暗可惜,这孩子长得那么好看呢,要是肯穿个裙子,完全就是个精致美好的小姑娘。
当然,那些裙子她都穿过了,借给陌生人穿也挺介意的,倒是那几身俞绣新做的短袖中裤,还没上过身,借人就无所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