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笙闭着眼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寻摸到人的手臂,气弱无力地搭上去,和哆嗦着嘴唇说:“不至于。我这是老毛病了,让我缓过这阵痛就好了。”
“什么毛病这么严重?你刚都昏迷了,要不还是去医院看看吧。”孟淮不解,“我不会笑话你的,千万别讳疾忌医。”
看来,孟淮这人爱管闲事的毛病真是改不了了,并且讲起道理来还老气横秋。
“我真没什么大毛病。我这是美尼尔式综合征,死不了的,都不知发作多少次了,这不还活得好好的吗?不信,你自己网上随便查一下。”
关于患有美尼尔式综合征,林笙从未对任何人说起过,是她难以启齿的秘密。她早已习惯了一个人承受,也从没有人细心察觉到,而孟淮是意料之外地闯入了进来。
美尼尔式综合征是一种罕见疾病,发作时常伴有突发性眩晕、视线旋转、剧烈呕吐、不敢睁眼活动等表现,且比发病时带来的强烈的身体痛苦更可怕的是,它病因不明,治疗方式不明,以及后果不明。
在林笙过去二十年的人生里,这个病跟遇见顾山一样,是为数不多的意外。而且,这个病确实因顾山而起,在暗恋顾山的那段岁月里,林笙常常患得患失,久而久之下,就有了美尼尔式综合征。
并且,说来奇怪的是,它的存在就像是老天爷的棒槌,时不时地敲打着林笙从浑浑噩噩的暗恋中惊醒。
林笙本不愿向孟淮提及她的病情,毕竟仍旧算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在林笙的潜意识里,她一点不想透露自己真实生活的分毫。
但又必须得承认的是,孟淮的确是林笙不期重逢的惊喜。
那刻,林笙听着自己剧烈抖动的心跳声,以及孟淮微微的喘气声,每一个瞬间的感受都无比清晰。果然人在痛苦的状态下,时间会被静音,和感受会被拉长。
过了半响,孟淮局促的声音再一次响起,从他磕磕绊绊的断句中能听得出来他那千回百转的心思,“你......好点了没?你这个病我还真是第一次听说。看网上的信息,还挺麻烦的。我就不明白了,你都这样了,怎么还敢一个人来云城?”
林笙没想到孟淮张口就甩出一大堆的问题,好在她的眩晕感觉稍微褪去了一些,和手肘撑着床想坐起来。
孟淮见状,赶紧拿过枕头叠在一起,和轻抬着人的后背,让人舒服地靠了上去。
林笙躺好后,拍拍床边示意孟淮坐下。后者没有拒绝。
然后,林笙拿过遥控器关掉房间的一部分灯光,只留一盏朦胧的床头灯,却也足以让她看清孟淮那温柔似水的眼神。
“我哪样了吗?又不是什么绝症!”林笙呼出一口气,哭笑不得地说,“我总不能因为害怕万一就天天躲在家里不出门吧,而且我平常发作一次也就几分钟,但这次是特殊情况,且又正好被你碰上了。孟淮,看来我们很有缘分啊,像不像是影视剧中命中注定的相遇那种情节?”
“谁跟你命中注定了。这种话,男孩子说还差不多。你一个女孩家家,说这话一点都不正经。”孟淮的话声虽大,脸却忍不住泛红。
林笙见了,又一次被他可爱到了。只因这年头居然还有如此纯情的男孩。
“你不跟我跟谁?反正你又没有女朋友,如果有的话,那我可不敢随便撩你了。”
孟淮一顿,含糊不清地反问:“说的好像你有男朋友似的。难不成你有?”
林笙的笑容凝滞了一秒,不知是故意还是故意地道:“我没有男朋友。不过......我刚刚才失恋完。他不喜欢我,喜欢的是别人。”
白天的场景再次上演,孟淮的脸色再一次冷了下来,说:“故意逗人好玩儿吗?既然刚失恋被伤,就别老是想着着急进入下一段感情。”
“哎,我才没有逗你,我......”
或许是夜色,或许是两人独处的静默怂恿了林笙,也或许是有什么东西正在悄然崩塌,林笙不吐不快,避重就轻地就交代了她的故事。
“那人是我上高中时就喜欢的。但可惜的是,他不喜欢我,喜欢的是别人。所以孟淮,你说的不对,我怎么可能不理解人间疾苦呢。爱而不得的苦,我一尝再尝。兴许在你眼里,爱情的苦根本不值一提,但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都不一样啊。暗恋的苦,我知道是什么滋味。我可能没有你那么善良,但至少也懂事吧。因此,说穿了,我也不过只是被人割的韭菜而已。”
孟淮静静地听完,接着张了张口,却马上又闭口不言。
林笙不习惯这种痛苦之后的沉默,故作轻松地问:“唉,你有没有觉得其实我们还挺相似的?”
“哪里?”
看着孟淮的诧异,林笙嘴角微笑,格外一本正经地答,“你是善良的男人,我是懂事的女人。我们都有着世俗所要求的美好道德品质。”
“你哪来那么多的歪理!”
“歪理也是理,所有生活都是合理的。我们不必完全相互理解,但可以互相尊重。”
“或许吧。”孟淮轻叹一声,抬眸看人,“你说的对。夜深了,你要是没事我就先走了。”说着,孟淮就要起身,这是告别的意思。
然而林笙却是有些不舍了,说:“喂,孟淮你就不能留下吗?”
“你已经没事了。”
“我的心里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