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是梦里,林笙忽然想起来,在很多人说她像娇艳的玫瑰时,也有人曾说过,她只是一朵不染纤尘的百合。
那会儿,林笙刚来湖大,开始新的人生征途。
而故事的延续源于一本书。
鲁迅先生的文集,算很早之前的版本,是湖大所能收藏到的离鲁迅先生的手稿最近的一版。后来的再版很新很新,尽管还带着刚刚脱离印刷机的油墨香,可仿佛只有这一本珍藏,能让人透过泛黄的书页,真正走进先生心里去。
林笙很喜欢。但毕竟是珍藏,以至于她求了图书馆馆长两个月甚至不惜以卖身,哦不,是无条件打工一学期来做交换,各种方法都使尽了,馆长却还是铁面无私地说出了两个字——“不借”。
于是没办法地,某一天夜黑风高时,做了决定的林笙溜进了即将闭馆的图书馆。
偌大的图书馆已经闭馆大半,只剩一角还亮着昏黄的灯光。深黄的灯光拉长几个稀稀疏疏的人影,仅存的几位好学者大多已哈欠连连,全靠一杯咖啡撑着。
馆长不在,小义工也撑着脑袋有一搭没一搭地打瞌睡。
林笙溜进那列放着珍藏书籍的书架,打算趁人不注意拿过来先窃读一番。用好读书的人的话来说,窃读不叫偷。
然而来来回回把书架扫了一番,一无所获的林笙正着急,旁边却是传来一阵低沉的声音:“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
林笙转头去看,恰巧见他正含笑看着自己。他用极柔和的声音念着鲁迅先生的话,却莫名铿锵。
更重要的是,他,林笙不久前刚好见过,是一个温柔的男孩,眉眼像清冷的月簪上海棠,无端多了几分柔和。
他说:“你还真的来偷书了。馆长早就担心会出现这类事,已经把那书神不知鬼不觉地转移了。”
“臭老头!”林笙气鼓鼓地骂和反驳,“窃书不算偷!是老头不能体谅一个学子的殷殷好学心。而且,这么晚了,师兄你怎么也在这里啊?”
闻言的他唇边微笑更深了些,答:“学校的规矩实在不能破例。不过老头愿意让你每周一去他办公室看一小时,前提是和另一个破例的同学一起。你觉得如何?”
“真的吗?我感激还来不及呢。”
“君子不说假话。”
他不徐不慢地说话,带了一丝穿越百年的民国文人风韵,和字字句句在理,倒是显得林笙不懂事的很。
因而林笙只得落荒而逃,带着发烫的脸庞。
但是岂料到了周一,林笙去到馆长办公室,推开门映入眼帘的,就是师兄站在书架前修长的身影。
他回头莞尔:“真是好巧。我就是那个被破例的同学。”
“君子可不行偷盗之事。时间上怎么分配?”林笙把从鲁迅书中学到的痞气在那一刻发散得淋漓尽致。
“全让给你看好了。”
依旧地,师兄温温柔柔的语气像芦苇地里荡起的万顷碧波,同时眉眼里含了半江春水鉴星辰,好似一笑就能将整个温柔的春天都牵来一般。
果然书中诚不欺我。
书中说,几乎每个女孩子都会遇见三个男孩。第一个男孩在高中,会在冬天捧着一杯暖暖的奶茶在路的尽头等你,肩上落满了雪,可奶茶永远是暖的。
第二个男孩在大学,会在自习室痴痴地看着你学习的侧颜,有时候伸手拂去你落到胸前的长发,然后展颜一笑。
而第三个男孩发生在以后,是以后的故事。
只是这三个男孩,差不多就是一个女孩的整个青春了。
于是之后,林笙同师兄讲顾山,讲那段懵懂却不能后悔的年少,也讲百合花的那份单纯。而师兄呢,他会说他走过的山河湖海,日月大川,以及在空旷的环境里刻意压低声音让那一切都显得神秘。
身边的朋友说,师兄喜欢林笙。
很多人也都说,林笙与师兄一定会在一起。
但是很抱歉,能被说中的,从来都不是爱情。
哪怕他用土木用材做了一朵百合,那个成品至今还摆在林笙的床头。他说,玫瑰有玫瑰的姿瑰艳丽,但百合花轻轻柔柔又洁白美好,更是他喜欢那不胜凉风的一抹娇羞。
可林笙也说:“很抱歉,让你等了这么久,你的心思我明白,但是感情毕竟是不能强求的呀。”
“你说的,我知道。”
“嗯,我也知道。”
比如说,十六岁每天清晨热腾腾的包子,十六岁月夜下的拥抱。十九岁图书馆里翻过的书页,十九岁用尽心思的木头百合花。他们都是很好的男孩,但真正喜欢的,有且仅有那么一个人。
林笙做不到喜欢师兄。
但师兄却永远守护在她身边。
这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