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车费不包含伙食费,珍妮为了省下客栈的饭钱,买了一些便宜但管饱的食材,希望能撑到伦敦。她为此带了维多利亚便携式茶篮,即使是普通家庭也会有一个柳条编的篮子,里面装有酒精灯、小茶壶和锡盒等。
如果她有主角光环,或许可以去问客栈借一下厨房。可惜维多利亚时代的客栈,不仅抠门,而且忙碌拥挤,连厨子都可能因为手忙脚乱而打翻东西,她就不凑热闹了。
幸好珍妮也早有准备,带了小型马口铁锅,这种锅相比铸铁锅的优点是轻便、导热快,而且便宜不少,缺点是不耐用,用久了容易生锈或变形,但在赶路上用用显然够了。
她提着篮子,就在客栈外一处野地,准备就地做一顿饭。
对于这种轻薄的锅,酒精灯就够了。周围万籁俱寂,夜色那边客栈时不时传来醉醺醺的笑声和女招待的说笑声,珍妮感到天气又湿又冷,撸起衣袖,用手挡风点燃了酒精蓝色的火。
她拿出廉价猪碎肉(也就是边角料)、洋葱若干、土豆、黑胡椒、盐、一点点黄油、干香草,这些食材随处都能买到,以她来看,大英帝国似乎不怎么讲究吃法,土豆往往都是水煮,猪肉也总带些腥臊味,只可惜了食材。
穿越来维多利亚时代,珍妮还是那个吃惯了中华美食的她,所以要用中式传统做法做一道葱香土豆焖碎肉丁。
首先珍妮把廉价的碎猪肉切成匀净的小丁,放入锅中,黄油代替花生油,干香草代替其它一切的调料,也统统放入。
只靠着这口小锅的锅壁温度,就足以将猪肉肥边慢慢地逼出油珠,发出滋滋的轻响,许是珍妮饿着肚子的缘故,闻到一缕肉脂的香味软乎乎漫开,勾出些许的唾液。
随后,珍妮抓过两大颗圆滚滚的洋葱,切粗丝,在火候差不多时放入锅中,用木铲轻轻推散,好让洋葱丝混着猪肉丁在黄油里慢慢变软。这叫慢煸,中华菜特有的做法,当地人一般是快炒好熟。
等到洋葱丝看着变透,边缘已经泛起了一层浅金焦的糖色后,珍妮闻着肉香味,变得甜香起来,热气扑鼻,风往这儿吹,味一下子就炸开了。
珍妮满意一笑,继续将土豆随便洗洗,切出几块,炊具有限就不先焯水了,扔进锅里,裹上黄油,之后是盐。
再之后是黑胡椒,防止糊锅,她还添了小半杯的温水。
而后锅盖一扣,锅里的香气被闷着,那肉那土豆熬的浓浓,使劲让肉香扎进土豆里,又加洋葱的甜香一起融出热汤。
珍妮过去做这道菜还没失过手,等不及半刻钟,锅盖边缘就渗出让人咽口水的热气,猛的掀开锅盖。
晚风一吹,浓香直接扑脸。珍妮看到就算边角料的猪肉,都焖得软而不烂,土豆也吸饱了肉汁,不用戳都知道变得绵密软糯。
她的晚饭大功告成,正要迫不及待地尝一口,一时听到了身后有咳嗽音。
不知什么时候,珍妮回头发现有很多人围在附近。
有醉醺醺的男人悄悄地吸鼻子闻着,还有几个顽童好奇朝这边瞅咽了口水,有乖女躲在母亲身后,也口馋地眼珠子发直看着珍妮的锅。
在他们中,有个像迷你版的小贵族的少年,正从人群中走出来,显眼又好奇地看过来。
想必珍妮做饭时,香味随风也进了客栈里,那些原本吃着冷腌肉、硬面包的客人,哪里经受得住此等诱惑,闻着味一出来,顿时手里的就不香了。
只看着这些人眼神的光彩,似是疑惑那香味怎么来的饿死鬼,珍妮要是分给一二人吃,就有三四人也要,她买的食材还要一路撑到伦敦,自然是不能分的,她便迅速收拾着,熄了酒精灯,统统都放入提篮里,就这么背着身,一路进了客房。
她砰的关上门,才算安心。靠着门后,珍妮看土豆油光润亮,一尝却不腻口,便先喂饱肚子。
土豆果然绝佳,外皮微韧,内里绵得像沙,吸足了肉香。她尝了尝洋葱丝,在嘴里更是软甜,碎肉的油脂香也被洋葱中和得刚刚好,连汤汁都鲜得醇厚让她咬到舌头。
珍妮直接在锅里用木铲吃着,门外传来意料之外的敲门声。她心一怔,走去开门,却见一个年龄约十二岁的小少年站在门外,正是刚才的迷你版的小贵族。
他生得清秀白净,棕金色的卷发软绒绒地贴在鬓边,一双眼睛极亮,眼尾微微上挑,透着一股灵动劲儿。身上是藏青短礼服配及膝马裤、白长袜搭亮面扣鞋,装束规矩体面,活活的一英伦风的正太。
“小姐,还请宽恕我的冒昧打扰。容我正式向您引荐我自己。”他稍欠身行了个标准礼节,“在下正是尊贵的爱德华·威廉先生阁下,的贴身侍从。”
“爱德华·威廉……”珍妮有些发愣,说,“请问……是有何贵干呢?”
“实不相瞒,在下有个不情之请,恳请您能大展身手,为我的先生备上一餐饭食。” 小侍从说,“那么,你愿意接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