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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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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萱放完狠话,才觉出疼痛来,小脸微微皱了皱,一双桃花眸也显得可怜巴巴的。

凌钊下意识看了眼她的手腕,女孩白皙的腕部赫然有三道伤痕,她手腕又细又白,这点伤痕,便显得异常可怖。

他十七岁就上过战场,在战场待了三年,死在眼前的战士,怎么也有上千人,多重的伤都见过,这点小伤,按理说,根本不会引起他的侧目,然不知为何,他竟无端觉得碍眼。

这种情绪来的莫名其妙,他强行按了下去,微微拧眉,“够了,不必再滴。”

“王爷不必客气,我吃了好多补品,放着也是浪费,还不如帮帮您呢。”怕他又阻拦,她没话找话,明亮的双眸可媲美璀璨的星辰,“上次的血是不是很甜?我吃了一整包糖!”

凌钊没吱声,他根本就没喝,就算喝了,也不可能品出甜味来,对上少女略含期待的眼神时,他一贯冷硬的心肠,无端软了软,嘲讽的话咽了回去,只淡淡重复了一句:“不必再滴,毒已经解得差不多了。”

月明星稀,寒风凛冽,月光透过窗棂洒进些许,他面冠如玉,神情清冷,淡淡一句话都好似含着某种威压,平日甚少会有人质疑他话中的真假。

沈萱已经滴满一杯,又换了一个杯子,压根没信他的话,“王爷又骗人,我都从医书上翻到你中的是何毒了,足足需要服四十九天的药,你放心吧,我身体很好,完全供得起。”

凌钊耐心一向有限,按照他之前的性子,根本不会跟她解释这么多,直接让人送客就是,下次再来,也不必放进来。一对上她干净澄清的眸,他便没能说出撵人的话,最终也只是道:“府里有个婢女跟你一般大,也愿意鲜血,日后你不必再来。”

连一旁的暗卫,都不曾见过他对女孩这般有耐心。

沈萱狐疑地看他一眼,“真的吗?”

凌钊颔首。

割都割了,沈萱还是滴了三杯,凑了六日的量方停下。

她瞧着没心没肺的,实际上心思也算细腻,隐约觉得他并不欢迎她的到来,也不知何时惹了他的不喜。她仔细回想了一下,好像没有僭越之处吧?难不成小时候,太过黏着他,给他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沈萱至今还记得,他将她丢出门外时,冒着寒气的神情,她缩了缩脖子,一时又有些怵得慌,“那臣女不来了,王爷好好养身体。”

凌钊颔首,目光却不自觉落在她身上,女孩今日身着淡紫色夹袄,下身是白色碎花罗裙,颜色很素,衬得她本就苍白的肤色,又白了几分,令他无端想起,幼时曾养过的一只小雪貂。

沈萱离开后,他低声吩咐道:“去将那瓶活血生肌膏寻出来,给她送去。”

暗卫应了一声,退了下去。

书房内有地龙,温暖如春,乍一从房内出来,沈萱就冷得打了个寒颤,手腕也更疼了几分。

清溪快步走了过来,往她口中塞了颗止疼药丸,侍卫瞥了一眼她手腕上的伤,低声道:“沈小姐去偏殿包扎一下吧,等会儿再走不迟。”

夜深露重,温度又降了几分,外面确实很冷,沈萱点了点头,带着清溪进了偏殿,偏殿里设的有炭盆,虽比不得他的书房,倒也暖和,沈萱寻了个位置坐了下来,侍卫还帮着打了盆温水,让她清洗了一下手腕上的血。

片刻后,暗卫就送来了活血生肌的药。

沈萱只当是止血药,也没客气,道了声谢,便收了下来,这么一折腾,直到四更天,方从王府离开。

她实在累极,回府后,略一洗漱,沾床就睡了过去。第二日醒来时,外面竟又飘起了雪花,天雾蒙蒙的,有些暗沉。

这次的雪,比不得上次大,屋顶仅覆了一层薄薄的雪,地上只有雪水,紫霜听见动静,连忙进来服侍,“小姐睡好了?奴婢这就让丫鬟传膳。”

她足足睡了八个时辰,此刻已然午时,瞧着还是有些困倦。

紫霜很是心疼,但凡瞥见她的手腕,都要忍不住难受一阵,唯恐割腕献血的事,让她的身体更加不适。一想起这点,她就懊恼不已,甚至后悔当初没拦着点,主子一心报恩,不理智,她怎地也跟着犯糊涂?

沈萱已经坐了起来,她仅着雪白里衣,一头乌发披散在腰间,小蛮腰盈盈不足一握,不论何时,都有种灵动的美。穿戴整齐后,她才唤紫韵进来,紫韵手巧,一向都是她给沈萱梳头。

沈萱连放三次血,每次量都不算少,脸色多少有些苍白。

紫韵也有些心疼,忍不住道:“主子是不是没休息好?大夫也说了,主子想睡时尽管睡,不必强忍。”

“睡好了,一会儿你吩咐小厨房,给我多做点补气血的膳食就行。”

紫韵认真记了下来,亲自往小厨房走了一趟。

沈萱吃完午饭,便去了大房,临近年关,府里要置办不少东西,沈萱怕伯母又忙得焦头烂额的,才想过去瞧瞧。

路上紫霜念叨了好几句,劝她回去好好休息,沈萱有些无奈,“我也就嗜睡一些,旁的没什么症状,若真只剩两年活头,我希望活得更有些意义些,而不是整日闷在房中,你不必再劝。”

紫霜忙“呸”了三声,急急道:“主子就会说些不吉利的,那位大夫不过随口胡诌罢了,哪能当真?奴婢还盼着您长命百岁呢。”

沈萱笑了笑,“成,借你吉言,我努力长命百岁。”

她来到清心堂时,发现大嫂甄氏也在,甄氏刚嫁来一年,是个爽快性子,沈萱还挺喜欢她。

她上身是紫檀色对襟夹袄,下身是同色系罗裙,耳戴明月珰,打扮得明艳动人,此刻正坐在吴氏身侧,两人正说着采购的事。

日后府里的中馈肯定要交到甄氏手中,吴氏操办这些时,干脆将甄氏喊来了身侧,打算先让她提前熟悉一下。

瞧见沈萱,吴氏眸色带了丝关切,“天这么冷,你不好好养身子,怎地跑了过来?”

沈萱笑着坐在了她身侧,“我一觉睡到现在,在屋里再待下去,人都要闷傻了,伯母最是了解我,知道我一贯闲不住,我来瞧瞧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

吴氏确实了解她,只关切地打量了她一眼,见她精神头还算不错,也没拒绝,“成吧,你既来了,就帮帮忙,眼瞅着就小年了,有些东西尚未置办好,你盯一下这事,顺便带你嫂嫂熟悉一下府里的庶务,咱先说好,若是觉得累了乏了,一定要乖乖休息去。”

沈萱爽快应了下来。

甄氏今年刚嫁来,对沈府算不得多熟悉,确实需要人带。

沈萱也曾跟着吴氏学过两年,对这些流程已极为熟稔,她也不藏私,将自己觉得重要的都说了一下,随后还将各个管事的脾性,处事作风说了一下。

甄氏倒是有些惊讶,根本没料到,沈萱竟如此游刃有余,就算早知婆母疼她,她也没料到婆母教导她时竟如此用心。

她忍不住笑道:“萱姐儿生得这般美,又如此能干,日后真不知哪个郎君才配得上你。”

提起这个,吴氏还真瞧中一个合心意的,她笑着对沈萱说:“最近两日因为置办年货,忙得脚不沾地的,险些忘记这事,我倒真瞧中一人,秦府的嫡次子,名唤秦安,你可有印象?”

吴氏瞧中的这人,正是在赏花宴上看中的,那日一见,只觉得他温文尔雅,成熟稳重,相貌也是一等一的好。

因不清楚他品行如何,吴氏并未向沈萱提起此事,而是托长子打听了一番,昨个长子就给了准信,说他品行端正,家风也正,若真能成,倒也算一桩好姻缘。

沈萱仔细想了一下,隐约记起了他,“可是前年一举中了探花郎的那个秦安?”

秦安比沈萱的表哥还小了一岁,当年,他和夏铭尘一个是探花郎,一个是状元,两人皆是青年才俊,相貌堂堂,不知掳获多少芳心,论名气,大抵也唯有睿王能压他们一头。

吴氏笑道:“是,秦府也是百年世家,真正的书香门第,秦安虽是嫡次子,品行、才学皆很出众,连你兄长提起他,都赞不绝口,可见确实是个好孩子,最重要的是,是个温柔细心的。”

听到这最后一句,沈萱的脸瞬间红了,有些不好意思,“伯母又打趣我。”

作者有话要说:前两天妹妹发烧腹泻咳嗽,今天我一直跑厕所,估计阳了,对不住大家,请个假,等我好了,恢复更新

凌钊:温柔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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