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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夜半莺歌入暖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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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我们在楼下简单吃了饭,她把钥匙给我,自己则蹬着自行车去我下榻的酒店帮我办理退房,取回我的行李。

我独自沿着烟火气息浓厚的老街转了转,熙熙攘攘的人群都在为生活奔忙着,过着酸甜苦辣的日子。这些年,杨珊就隐迹于此,走着脚下的路,吹着夜晚的风,穿过嘈杂的人群,形单影只。

她不属于这里,我畅想着她的人生轨迹,高颜值、高学历、高智商、高收入,不久后,她必将在金融圈崭露头角,混得风生水起,事业扶摇直上,成为业界精英。

能令母亲刮目相看的人,绝非平庸之辈。这方面,母亲的认可足以算得上是一种权威,我相信母亲,更相信杨珊。

把我的行李拿回来后,她说临时请假不合适,让我早点睡,不要等她,匆匆又要出门。我心里多少有些失落,撇着嘴,撒着娇,央求她辞掉夜总会的工作。我让她不用担心钱的问题,我有足够的积蓄,以前不顾惜自己的身体便算了,可如今,她的未来里有了我,我可不允许她如此辛劳。

我以为她会推辞一番,却不料她毫不犹豫,欣然应允,她答应我跳完今天的场次就辞职。

于是,我便开开心心放她去上班了。

后来我才知道,这些年,她既拼命又节省,租便宜的房子,吃便宜的快餐,不仅存够了修学的钱,还争取了许多奖学金,根本不需要靠我资助。

之所以还在夜总会上班,一来,疲劳可以让她睡得安稳,不会被思念折磨;二来,谁会嫌钱多呢,钱越多越有安全感,尤其对杨珊而言,生命的苦旅始于贫穷。

踌躇满志要踏进金融界,可想而知,她再也不想被贫穷左右命运,她想拥有足以抗衡所有坎坷的安全感。

公寓里没有电视,我百无聊赖和碧芬通了电话,向她说说杨珊,听她说说工作,总算打发了一些时间。碧芬在安庭大酒店一呆好几年,如今已是人事部主管,活得精致又洒脱,多少遭人羡慕。反观这些年,我仿佛止步不前,店开着也疏于管理,对任何事均提不起劲,纯粹摆烂。

碧芬以为全是因为杨珊,我才消沉萎靡,其实不然。恰恰相反,我的生命是因为杨珊才变得有活力,就像此刻,我躺在她床上,对未来又燃起了无限憧憬。

入目的景致皆有着鲜明的色彩,不再是灰暗。

亮着书桌的台灯,我翻了翻杨珊的书籍,都是些专业相关的资料,于我而言乏味得很。但我还是选了一本,躲在被窝里硬着头皮翻看起来,毕竟,这有助眠的作用。

书上的每一个字,我都认识,但说的是什么意思,我不理解。好在它的催眠效果奇好,我大概只翻了两页,眼皮就沉重起来。

再睁眼,我看见杨珊挽着头发,穿着睡衣,轻手轻脚掀开被角。正此时,突然发现我张着朦胧双眼看着她,不由发了一下愣,模样好呆。

我见状,忍俊不禁,当即掀开被子,向她张开双臂,要抱抱。

她回以一笑,上了床,把我拢在怀里,掖好被子,问:我是不是吵到你了?

我摇头,嫌她抱得不够紧,下意识蠕着身子挤近她,不想留一丝缝隙。她身上散发着清冽的香气,淡淡的,很好闻,我忍不住凑到她颈窝嗅了嗅,舒服地闭上眼,喃喃道:你好香。

当时迷迷糊糊的,根本无意挑逗杨珊,然而在她看来,我的举动成了稀里糊涂的邀约。她的手从我腰间滑到臀侧,随即翻身而起,凝视我,直到我的意识开始清醒,她的吻才由浅入深袭来。

耳鬓厮磨间,我不失时机柔声道:杨珊,不要再离开我了,好吗?

好。她神情认真,郑重承诺。

那一夜,她褪去我的衣物,在我身上四处点火,窗外徐雨浇不熄,夜半莺歌入暖帐。

至此,我和她多了些牵绊,我们用抵死交缠签下互许终身的契约。

回收旧手机、旧电视、旧冰箱、旧空调、旧洗衣机……

欢爱后,我睡得正酣,然而一大早,楼下的小喇叭循环播放着回收类目,吵醒了我。

怪不得杨珊经常要去图书馆,这么嘈杂的环境,实在影响学习。如此想着,我才发现枕边空荡荡,支起身子探看,房间也空荡荡。

这个渣女对我犯下兽行,一早就不见人影,像话吗!我气鼓鼓下床,想给杨珊打电话,看到手机下压着一张便签,上面写着:醒后来电(附电话号码)

我洗漱好,拨通她的电话时才发现时间已近中午,也就怪不得她没在屋里了。

那年是2011年,生活还没有如今这么便利,需要的学习资料还要跑到外面打印。杨珊接通我的电话,说她在楼下的打印店,让我拉开窗帘。

天空放晴,阳光融暖,微风正好。欢腾的麻雀落在窗檐,我一拉开窗帘,它们慌忙飞走,叽叽喳喳,仿佛受了很大的惊吓。我向下望,一眼看到杨珊站在对街的报刊亭旁,拿着手机注视我。

我朝她挥手,她朝我笑,阳光照耀着她,多美好的画面,从此就定格在我脑海。我想,我会永远记得这一刻,恍惚觉得幸福圆满的这一刻。

后来,杨珊一边修课业,一边出来实习,始终忙碌着。由于当年在生活变故下辍学的经历,使她很珍惜现在的求学机会,说她求知若渴并不为过。她拒绝了小高抛来的橄榄枝,道是课业繁重,不方便离校太远。进了当地的小金融公司实习,她认为小公司更便于她摸清体系架构,熟悉整体运作模式,等有了更全面深入的认知后,再用体面的学历叩开大公司的门。

她对未来有明确的方向,和她在一起,什么都不需要操心,心里很踏实。我一向没有什么远大志向,经营着小店,照顾着小家,一生就图个安稳快乐,衣食无忧。

眼下咖啡店的经营状况还算稳定,虽然我不怎么管理,但开了这么些年,积累了稳定的客源。再者,店员都是元老级的可靠伙伴,除了每月的账税需要处理,其余琐事根本不劳我费心。我落得清闲,索性留在这座城市,和杨珊过着没羞没臊的日子。

十天半个月会回去一趟,去店里走走过场,回家陪陪父母,再修剪一下旧巷里的花草。

我的生活节奏很和缓,与杨珊的快频截然不同。经常一觉醒来,她已经走了,然而再忙,她也会挂着□□,随时关注我是否有消息进来。不管在校园亦或公司,午间不厌其烦踩着自行车回来陪我吃饭,呆上个把小时,又匆匆而去。实习生不会安排加班,到了晚上,她把时间都留给我。陪我去看喷泉、看夜景、逛夜市、逛商场,或者去公园散散步,力所能及给我足够的陪伴。

杨珊不说爱我,哪怕情到浓时,她也不说。可我知道她爱我,那份珍视像蜜糖一样,滋养着我们的爱情。

其实,不擅交际的杨珊在公司并不讨人喜欢,即便她聪明好学,又踏实肯干,然而负责带她的老员工态度冷漠,与杨珊可谓不分伯仲了。

闲聊中无意说起,她很困惑老员工是否对她怀有敌意,试图从自身找出问题。于是,我问她,入职以来可有对人家笑过?

她很认真思索一番,不确定地摇了摇头。

症结就在于此,谁愿拿热脸贴冷屁股呢,她一贯面冷,不了解她的人要么觉得她傲慢,要么觉得她怀有敌意,就怨不得老员工态度不友善了。杨珊就是高冷体质,就拿楼下打印店的老板来说,隔三差五去打印,换作别人早该混熟络了,免不了寒暄几句。然而杨珊一进去,老板仿佛受到了压迫,立马变得严肃起来。

说起来也很有趣,在夜场打滚过来的,哪个不会察言观色,遑论圆融的交际能力。偏偏杨珊是个例外,在夜总会跳艳舞时,只管跳好自己的场次,从不应酬酒客,哪怕小费再高。她对待跳钢管舞,全然像对待职业,坐台陪酒不在她的工作范畴里面。于是,在同事眼里,她格格不入,遭受排挤。若非生得艳丽,身材曼妙,舞姿翩翩,夜总会怕是容不得她这种不服管教的人。

在夜总会,她有资本不靠周旋声色赚钱,然而进入职场,姣好的皮囊不再是通行证。

职场是个大熔炉,各种各样的人有各色各异的性格,统统丢进大熔炉里,渐渐炼化棱角,成为一个和谐的群体。

一想到杨珊不能再像之前那样离群索居,独自高贵,我不免忧心忡忡。在职场,她还有好长的路要走,而眼下,她俨然是个蹒跚学步的婴孩,她必然要比别人走得更艰难。

她捧着我的脸,用鼻尖蹭了蹭我的额头,说:不要皱眉,其实我并不在意别人的态度。

她确实不在乎,可别人会在乎,若再不做些改变,那么以后只会越来越多人排挤她,高傲而优秀在职场上从来不是讨喜的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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