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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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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这些食材,黎锦炒出来了一大盆清炒小白菜。看起来青翠油亮,令人悦目。

这些炒蔬菜,就是由大家自由取食、甚至可以管够吃的午饭配菜了。

帮大家盛菜的任选,黎锦一开始想过自己,想了想觉得有些不耐烦,还是算了。这时正好遇到了从外面回来的徐妈,黎锦便将这个任务交给了她,自己先回去一边休息去了。

现在还没到中午呢,下午自己应该会有很多空闲,应该可以利用起来。

黎锦在碗底埋着红烧肉的饭碗中,铺上了一层翠绿色的清炒小白菜。

她左右手各端着一个大碗,端着进了父亲的屋子。另一碗是黎锦给父亲盛的。

阿诚也端着这样的一碗饭、很乖地跟着黎锦进来了。

阿诚这个人就是这样,乖巧而又沉默,虽然漂亮却不起眼,黎锦经常会觉得他好像不存在一样。

但她如果有事需要找阿诚的时候,却总是第一时间就能找到。他是个会让黎锦莫名地感到安心的人物。

“现在就吃午饭吗,有点早了吧……”父亲看到黎锦给他盛的饭,低声嘟囔道。

“那爹爹就晚些时间再吃吧。孩儿还没吃早饭呢。”黎锦不以为然地说着,安稳地坐了下来。

黎锦做的清炒小白菜,咸淡适中,清爽可口,滋味鲜美,带点青涩微甜的味道。

而米饭则是柔软而又蓬松,由于在粳米中掺了些糯米,也就因此带有糯米独特的黏性,却又因为主体是粳米,而黏得恰到好处,软糯而不粘牙。虽然蓬松柔软,口感却并非熟烂粉碎的感觉,而是米粒完整、饱满又颇有弹性。

米饭洁白、米粒舒展,而且由于烹制时加入了少许猪油的关系,泛着柔和的光泽,闻起来还有着浓浓的米香。

拨开米饭,暗红色的红烧肉就藏在莹白的米粒下面。瘦肉完全不柴不硬,肥肉则碰得重了些就会粉碎如酱,红烧肉表面流下的猪油,在碗底形成了一小块油洼。

这种肥肉是夹不起来的,最好是用筷子搅碎,让它碎在米饭之间。

少许猪油渗进米饭中,让米饭看起来有些油亮。虽然看起来很油腻,但实际上猪油大多已经被榨出来了。

做得好的红烧肉是肥而不腻的,就算是最讨厌油腻食物的淑女或是幼童,也能稍微吃上几块。

黎锦本来也是不吃肥肉的类型,但如果是她自己亲自烹饪的肥肉的话,她还是能吃一些的。

以前吃军队饭食的时候,伙头兵很喜欢做红烧肉,士兵也喜欢吃,荤菜总是这一道。但黎锦却因为觉得太油腻而吃不下,只得吃自己隔三岔五炒的小葱拌饭。

有时连炒葱的条件都没有,她就把葱切成葱花拌盐或酱油,就饭吃。

黎锦虽然是从小就很挑食的人,但她当将军的时候,却是与其他人吃得差不多。就算有时吃些独食,也从不吃那种别人想吃又吃不起的东西。

在将军府的时候,黎锦能允许自己享受大小姐的特权。但当将军的时候,黎锦会提醒、要求自己与士兵同甘共苦。

因此在边关镇守这些年,黎锦还是挺委屈自己的。不过,她觉得这是应该的,倒也不感到难受。

这么多年了,黎锦才终于有机会吃到这么好吃的红烧肉,不由得内心感慨万千。

“小鱼你这手艺,果然还没荒废。”黎锦本人还没说什么,倒是老将军先说话了。

黎锦听父亲这么说,有些迷惑,一时不知道他是夸自己手艺好,还是另有弦外之音。

父亲难道以为自己在边关的时候,整天都琢磨做饭吗?黎锦不由得感到困惑。

她想了想,道:“爹爹,孩儿在边关并没有什么下厨的机会,这些全是最近几天捡起来的。”

老将军道:“很好,我的小鱼果然做什么都有天分。”

黎锦心想,父亲难道是暗示自己多下厨给他做吃食吗?

因为没听明白父亲的意思,黎锦又觉得不知所措了。

黎锦道:“先别说这个了,孩儿午后出去还有事情,爹爹你有什么事情要托孩儿办吗?”

老将军道:“还没有,路上小心。”

黎锦轻轻点点头,道:“这个自然。”

说完她就想去洗碗,不料阿诚也刚好吃完,劈手抢了过来,便一并拿去洗了。

黎锦等阿诚洗过碗,便招呼他随自己一起出门去办事。

这次不是去卖东西,也没打算买东西,因此就没有带上小推车,两人空手走了。

这次,黎锦要去的不是市场,她是去找一种叫做“庄宅牙人”的“中人”。

这种人本身并不经营什么,但却能够给想买房子与卖房子,想租房子与出租自家房子的人,提供一个交流的渠道。

所谓的“牙人”就是“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里说的“牙”,老百姓认为这种人品行不良,所以编顺口溜谩骂之。

这些人虽然不好,但有需要的时候,也不能不找他们。总比自己两眼一抹黑,无头苍蝇到处乱撞地偶遇机会强多了。

再说黎锦只是进去打听打听,也没有必定会租房的意思,她觉得自己几乎不可能上当受骗。

黎锦之前在市场上闲逛的时候,就见到一家招牌上写着“庄宅买卖”,她猜想待在里面经营的应该就是牙人。

黎锦按记忆中找过去,自己果然没记错。

这屋子也不算大,是个门朝西开的厢房,位置亦是不显眼。

由于是下午,从门窗中亦能透进些光来,所以屋子也不是很黑。

黎锦进去一看,这屋子外面虽然不起眼,里面的摆设却非常不错。

桌椅都是红木雕花的,做工非常精美细致。

靠墙的位置有个书柜,里面装的多不是书,而是一本本的账本。

有个男人昏昏欲睡地坐在桌子前面,好像连眼睛都不愿意睁开。

桌子上整整齐齐地放着笔墨纸砚,看起来却是不怎么用的样子。

黎锦看了,就有些打退堂鼓。

这家行吗?看起来生意不好,是不是有什么原因?

即使黎锦进来了,这个男人依然爱搭不理的,好像根本没发现她进来似的。

黎锦无法,只得上前去敲打他的桌子。

“喂!牙人!”黎锦叫道。

她第一次与这种人打交道,连怎么称呼他们都不清楚,叫“店家”感觉也是奇奇怪怪的,无奈之下,黎锦只好直接用他们的职业称呼这个男人。

这男人被黎锦的敲击声惊醒,抬眼看到黎锦就在身边,似是吓了一跳,一脸迷惘表情,道:“你来啦?有什么事儿吗?”

看来他真是睡糊涂了,傻得一时连黎锦是客人都认不出来。

黎锦无法,只得直说道:“我要租个大房子,你有什么推荐的吗?”

牙人看着黎锦,道:“大小姐要租什么样的房子?”

不知道为什么,许多陌生人看了黎锦,都不约而同地叫她大小姐。他们明明没有见过黎锦,更不知道黎锦的身份,这么说难道只是顺口吗?

但黎锦并没有见过他们叫别人大小姐,这是真的令她觉得奇怪。

黎锦道:“大,便宜,实用的。”

牙人道:“您稍等,我先翻翻账本。”

说着,牙人就站了起来,到书架上拿下几个本子,又坐下来开始翻阅。

他看到黎锦与阿诚还站在屋子里,便指着一旁的红木椅子道:“您两位请坐。”

看来怕是还要等他很久,黎锦无奈,同阿诚一起走了过去,坐了下来。

坐着等待别人,自然是百无聊赖。

若是站着,她还能在屋子里乱转,活动身体。坐着等待,却不能乱动。

就算黎锦想聊天打发时间,同这牙人闲聊恐怕害他分心,时间拖得更久;同阿诚聊天,又觉得有外人在时,与相熟亲近之人聊天,有些不好意思。

想来想去,也只能一声不吭,静静等着牙人做事。

黎锦又打量这屋子,见这房间里还附庸风雅地挂着不知是谁的书法条幅。

“宁静致远”。

“紫气东来”。

“吉星高照”。

“财源广进”。

诸如此类。

又有松、竹、梅、兰的写意水墨画挂在墙上。

黎锦在书画方面确实是不太内行,但觉作画笔锋有些粗糙凌乱,不甚好看。却也不知是不是京城的流行,不愿多说,可看几眼就觉得腻了,只能低头看着地面。

地面铺着一种深青灰色的砖头,乍看像石头,但有小孔,多半是一种特制的砖头。

黎锦看了又不懂,但她在心里想,新搬的地方最好是铺着地砖,质量如何,好不好看都无所谓,重要的是有地砖。

没有地砖的屋子感觉太脏了。大杂院的房子里就没有地砖。让喜洁的黎锦很不适应。

黎锦在这里静坐,越等越焦虑,感觉这里的一刻钟简直比平时的一个时辰都长。

她也没想到原来牙人说的“您稍等”居然是这么长的时间,不由得烦躁不已。

就在黎锦等到不耐烦,想说自己不看了,要先出去溜达溜达,等牙人翻完了账本再说的时候,牙人却突然抬起头来,道:“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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