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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毒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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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杨闻言,特地回味了一番那股味道。

只是比普通的茶要苦一些,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他随口问:“我为什么要死?”

“那是九绝茶,以九种毒药泡成,且含了九种蛊虫,按理来说,你喝了会立刻经脉尽断而死。”

苍白的鬼人断断续续地说出这一段话,喘了三四次,咳来又咳去,和陆杨一比,更像马上要过世的人。

陆杨表情诡异,憋笑憋急了,听上去声音有些颤抖:“大约是我运气好吧。”

万丈峰是天下毒药的祖宗。

五六岁的时候,他就被师父扔进毒池中自生自灭,能从师父的魔鬼训练中撑到现在,如今早就练成百毒不侵、金刚不坏的强壮身子骨。莫说九种毒药、九种蛊虫,就是九九八十一种毒药,他喝了,也不会有太大的反应。

苍白的人将他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看了一遍,眼中放光:“你到底是谁?雇主给了你什么条件?不如投身于我,谋个更好的出路。”

陆杨从事缉匪客的这些年,经手过无数条恶贯满盈的人命,几乎每个人都要多问几句,在他看来,这只不过是垂死挣扎罢了。

他既要得手,心绪有些飘忽,话也稍微多了点:“你这种在床边放九绝茶的人,成日心里想的不是害别人就是害自己,能是什么好上司?跟了你,才会没有出路吧。”

苍白的家伙咳了又咳,眼神中含了些灼热的疯狂:“你知不知道我是谁?听命于我,天家富贵加身,有你享不尽的荣华。”

按理来说,听到这几句,又想起这里是哪位的封地,便能猜出他的身份,大多都已俯首听命。

但陆杨不是大多数人。他十分不屑地扫了一眼床上的家伙,盯着他骨瘦如柴的胳膊看了两下:“老子管你是谁。你又不是男主,也配让我抱大腿。”

苍白青年的表情十分错愕:“我可是皇......”

话还没说完,陆杨已提剑上去,将人结果了。

待血差不多飚完,他才挪过去,小心翼翼地剜下他的一双眼珠。

这具尸首不讲废话的时候,面容尤其丰姿冶丽,只是太瘦太病态,陆杨不好这一口。

他轻轻将一双珠子给包裹好,揣进怀里。

要出门时,又想到什么似的,回身把那人右手上戴着的白玉扳指拽下来。

刚走没两步,他咳了一咳,吐出几只夺路而逃的蛊虫。

他看着地上几乎没了生气的虫子,有些自嘲地笑:“......就说嘛,哪里有毒能奈何得了我这魔头。”

院子里横七竖八地躺着巡逻兵与暗哨,看衣衫和皮肉的腐烂程度,大概已死了一炷香的功夫。陆杨不嫌弃紫黑色的血,凑过去挨个把人身上的贵重物品全薅下来,有玉佩有宝石,可是比较下来,还是屋里那人手上的扳指质感更好。

花姐大概不收玉石,他想。

从前弄回来的玉饰,都让他洗刷干净送小孩子们了,算来算去似乎从来没送过沈云开什么好玩意儿,正巧这个纹样漂亮,格外拿得出手,他的二师弟向来只想要最好的,这个正合适不过。

只是,若让沈云开知道这物件的来历,又不知道要发多大的脾气、闹多久的别扭。

想到这里,郑大乾又开始头疼起来。

沈云开这么正直执拗的人,怎么会被师父捡回万丈峰呢?他陆杨也就算了,看着像好人实际是混账,活该进世代被称作魔教发源地的天下第一大毒宗,也活该下山去干不光彩的活计。

可沈云开不一样,脊梁向来挺直的他,一肩挑起了照顾全峰人的重任,那么多小混蛋,愣是被他管教得人模人样,单独拉出去,无人能看出这是没爹没娘的小魔头。

陆杨心里酸涩地想,这样的人,总有一天是要在江湖上闯出大名堂的,而自己呢?若没能成功找到男女主,抱上他们的大腿,最后,大概还是会像原书那样,不但没个全尸,还受万人唾骂吧。

他穿进来之前,压根没看过这本书。只偶尔听单位的小姑娘们讨论过,说这本书情节虽然狗血,但结局很不错,大反派死状奇惨,男女主如何如何相爱,感天动地。

谁晓得他居然莫名其妙穿进来当上这个大反派,从不看言情小说的他,只依稀记得男女主的名字,叫什么......段什么,裴什么的,一个拿宝剑的,一个使长枪的。

而江湖上,拿剑的有几万人,拿枪的虽少一些,但也没那么少,挨个让他搜罗一遍,又不知道得过去多少年。

反派,是真的不好当,从小他被关在毒池里,一泡就是一天,甚至被心狠手辣的师父毒瞎过一段时日。后来,凭借他超越年纪、超越时代的头脑,才勉强保住一条小命,否则,还没等男女主干掉他,就要先被自己脑残的亲师父给干掉了。

这些年,他一边努力练武,一边琢磨,到底该如何留后路。

宿命这回事,人未必躲得过。除了要抓紧时间抱男主大腿,还要起一个假名字,做缉匪客要用假身份,万一到时候祸起萧墙,有个马甲还是方便一点。

郑大乾捏着白玉扳指,轻轻叹了口气,顺手将院子里的毒都解了。

他生怕留下万丈峰的行动踪迹,不敢抹黑现如今内里干干净净的万丈峰。

不过,也用不着他抹黑,至今,江湖上对万丈峰的风评一如既往,从前不是什么好去处,如今更不是什么好地方。

待到夜色正浓时,他才潜回黑市,一路不耽搁,径直走进有着黑色牌匾的那间屋子。

果然,胡启明正摇着扇子在里头候着,见他走进来,笑得非常讨喜:“郑兄来啦。”

陆杨抬手挡了一下眼睛,果然是言情小说的世界,路上随便抓个男的都长得这样标志。

胡启明突然凑过去,几乎要贴着他的肩,露出来的一对眼睛亮着精光:“有没有得手?”

陆杨作为一个彻头彻尾的断袖,完全不敢多看他一眼,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包袱,还带着温热,塞进他怀里,往后退了两步。

胡启明捏了捏分量,表情非常满意,随口便道:“若是赵慎明这会儿死了,在下就更开心了。”

陆杨跟着点点头。

捏包袱的人手一顿,脸上神色突然有些微妙,略有些迟疑地问:“郑兄,他不会真死了吧?”

陆杨眨了眨眼,心里有些疑惑,依然道:“是。”

胡启明脸上表情空了一阵子,屋内诡异地安静了许久,突然,他大笑起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捂着肚子蹲在地上,泪花都乐了出来:“他居然死了!他,赵慎明,居然死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真是帮我解决了一个大麻烦啊!”

陆杨不适地捏了捏怀里揣的白玉扳指,总觉得似乎办了什么不当的事,他把扳指在外衣上擦了擦,亮给胡启明看:“这个你要吗?”

胡启明摇摇头,他笑够了,表情又恢复成原来那种玩世不恭的感觉,盯着扳指,有些奇怪地冲他道:“你用这种眼神看我干嘛。这是他的东西吗?”

赵慎明三天以来一直戴在手上的扳指,胡启明居然不认识?陆杨想了一瞬,道:“他房里捡的。”

胡启明抿着唇点头:“或许这个尤其得他的意吧。郑兄,三千两,你要现银还是银票?”

“银票。”他拿着方便,沈云开也花着方便。

他跟着胡启明走进白城的一所书院。

这所书院,陆杨听过,没想到居然正是在本地叱咤风云的毒帮窝点,他接过胡启明递来的解药丸子,佯装对此一知半解。

书院的门口飘着若有若无的一阵药味儿,陆杨鼻子灵,一下子闻出这是比较低劣的迷香,多闻两口之后,就连用的是哪几种药材都能列出来。

“这是第一道门,怕有人擅闯,郑兄莫怪。”

胡启明解释。

陆杨对此不屑一顾,就算胡启明手里捧着十个烧烈性迷香的炉子要拦他,他凭借自己这一身本领,也能走直线闯进去。

刚走没两步,又有一股白色粉状物扑面而来,胡启明眼疾手快地用扇子一挡,扇风扇了老半天,才道:“第二道门。”

陆杨抹了一把脸上的粉,什么也没说。

又走了一阵子,胡启明上前一掌按在了木墙上,终于趁机关发动之前停住了袭击。

木墙大开,墙内才是白城毒帮的窝点,几十个人光天化日之下烧火炖药,各类活毒物聚在池子里,琳琅满目好不精彩,遍地是五彩斑斓的含毒植物,空气中弥漫着明显闻了就活不了多久的味道。

这股味道太过熟悉,陆杨一时有些恍惚,虽然这帮人炼的东西远远不及万丈峰上阴险歹毒,但也算得上是害人利器,他的心情很是微妙。

胡启明见他神色怪异,急忙好心宽慰他:“郑兄莫怪,毒帮日常就是这样的,胡某先在这里赔个不是。”

此话一出,陆杨的表情更加怪异了,胡启明不太懂,索性不猜,他带着人就往书房走。

路上,一直沉默的陆杨破天荒地主动与他搭话:“你这毒帮的待遇怎么样,若有位高人过来做顾问,一个月能有多少银子拿?”

胡启明诚实道:“看能力了,一月少说也得有个一百多两吧。”

陆杨在心里琢磨:我抓一个心黑手辣的王八犊子,才给十两银子,蛮子那个死矮子还抽成。沈云开若是过来坐镇,挣得可比我轻松多了。

只是这样,沈云开就算彻底踏入了红尘世俗,报酬虽说丰厚,但若是这毒帮在胡启明的驱使下,无论做出多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沈云开都逃不了干系。

在陆杨看来,沈云开的名声可比银子重要多了。

他犹豫半天,还是问道:“胡公子听说过万丈峰吗?”

胡启明回头,眼睛发亮:“自然。那可是天下第一大毒宗,几十年前还曾是魔教呢,至今江湖还流传着他们的故事,那叫一个狠绝。只是不知道他们在什么地方,否则,在下一定要去拜访一番。”

陆杨默了默,命运很会捉弄人,有时候朝思暮想的东西,其实就在面前。

他伸出一根指头,指着自己被面纱半遮住的脸,道:“我说我是万丈峰的人,你信吗?”

胡启明看都不看他一眼,轻笑一声,扭脸拐进书房:“郑兄若是万丈峰的人,我便是武林盟的人,莫要开玩笑了。”

他在桌子后面翻找半天,摸出一个红木做的小盒子,打开袖珍小金锁,里面摞了慢慢一盒的大额银票,看得陆杨眼发直。

胡启明随意摸三张出来,递给他:“传闻万丈峰的必经之路上终年飘荡着一股致命毒气,寻常人闻了就要死,能在那地方活下来的人,不得有八只眼六只耳那样通天之能?郑兄真是淘气。”

说着,他还伸手摸了一把陆杨被面纱遮住的脸,笑得非常邪气。

这个妖精。陆杨皱了皱眉,拿着银票,转身跳上房檐,一会儿就瞧不见人影了。

作者有话要说:胡公子暂时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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