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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忻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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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日落,方才进入城中,腹中难免异响突起,她摸摸肚子无奈叹气,一时间又添上了许多还活着的真实感,难免失笑。寻了一个小巷,默默在那等着。暗暗想着,那人肯定每天都会路过此地数十次,果不其然,不到片刻便听见了说话声。

“小莲,你说说我到底哪里不好?他连正眼都未曾给我一个?为何!”说话的人停了下来,气嘟嘟地原地狠狠剁了两脚。

这人约莫还未及笄,圆脸圆眼,生得有些可爱,身穿鹅黄色短衫,下身同色百褶裙,脚蹬一双淡蓝色翘头缀珠绣花鞋。梳的是垂挂髻,簪着几朵珠花,随着她脚上动作,珠花跟着两个环髻也四晃起来。

“姑娘,那穷酸秦秀才是个书呆子,哪知道你的好!”丫鬟小莲年纪还要更小一些,一身粉色衣裳,梳的是双丫髻,仅是缀上了两根衣服同色的粉色丝带。

“你,你不许这么说他!”说罢瞪了那小莲一眼,

“爹说了,他才十四便考上秀才,明年即可参加秋闱了,以后必定有好前程,况且长得又顶顶好看,哎呀……我就是喜欢他嘛!”

“是是是!不过那是在姑娘眼里才顶顶好看而已。”小莲后面的抱怨主动变成了小声嘟囔。

毋澍进城前便已打好了算盘,上一世,毋澍在外出替养母跑腿时,时常发挥吃饭的旧本事,与一些乞丐朋友混在一起。

本身就长得不辨男女加上年幼以及从小操劳食不饱力不足,九岁的她看起来仅有六七岁那么瘦弱,故无人知晓她的真身。小乞丐的身份,每天除了护食、挨打被骂以外还捕捉到了不少岩城的大事小谈。

那秦秀才家徒四壁,每每晚饭后都要来这此巷子出口对面摆上一个小摊帮人写字或者作诗、卖画换取银钱。

那鹅黄衣的女子乃是此处县丞周另安的独女周忻愉,周忻愉每日都要找借口来此偷看那秦秀才,不过,今日嘛,他可能是来不了了。

“奇怪,今日这个时辰为何还未见他来?”周忻愉又是一个驻足张望,生怕错过似得。

“咳咳!”毋澍走近这两人,故作不经意清了清嗓子:

“姑娘,是在等人吗?”

“你是何人?”周忻愉瞪着大眼睛没好气地问,小莲更是一脸狐疑地看向这突然出现的人,看起来就是个小女童而已!声音更是稚嫩,语气却显得有些奇怪的——老成?

“二位莫怪,我只是好奇,因我来的路上碰见一位年轻男子被一群人围了起来,我见旁的人称其为秦秀才,方才我见你们言语间谈及这位秦秀才,故上前一问……”毋澍一边说一边观察周忻愉的表情。

果不其然,她马上脱口而问:“他在何处?额,请问小姑娘,你是在何处看见他的?”一边看小莲给她递眼色一边换语气讨好似得靠近了毋澍低声轻柔问。

毋澍挠挠头,小声回答:“我,我。我……”半天说不出来话又摸了摸肚子,腹中传来异响;

周忻愉听罢,给了小莲一个眼神看向她腰间的荷包,小莲会意,但是有些不服气,拿出了一小锭碎银有些舍不得的模样。

“你看,小姑娘,这个够你吃十顿八顿的了,这下记起来了吗?”

毋澍立刻接过,喜笑颜开道:“多谢姑娘,那人在东街的书铺门前撞倒了一位老人,老人登时不省人事,秦秀才被其家人拖住了动不得身。”

听罢,周忻愉立时就要叫小莲一起立马前往那处。

“姑娘最好是去将杏春堂的林老大夫请上一请,共同过去才最是好呢!”周忻愉听到此,回过头疑惑万分地看向了毋澍,思忖不过一下,便就动身走了。

毋澍掂了掂那粒碎银:“信不信由她,反正我说了!”

吃饱喝足,买了些东西,见银钱还剩下不少,毋澍又背着包袱惬意地赶回道观去。及至观门口,明月亮如白昼,抬眼一瞧,上弦月悬空高挂,九月初二。

正是她逃出窄子巷的第二日,想起昨日遇见周忻愉的场景,按照上一世的轨迹,她还想证实一些事情。因自己还有一件最重要的事要完成,是上一世令她最痛心疾首的,如今既然有了重来的机会,她定然不会放过这机会,不过嘛,为了一谋而成还得再多多做上些准备。

进入观内,莫名有些令人感到阴森,毋澍心想,自己才是那阴森的存在吧如今,便放宽了心去。放下肩上包袱,拿出火折子吹了吹将白蜡点燃,斜滴了些蜡油在供桌上将蜡烛固定,如此点了五根方使得屋内亮堂了一些。

白日在小溪端回了一盆水,将洗了一把脸,在结满蛛网的门后拾得了一块看不清图案的布条,将供台面以及上面的鼎就这水擦了一擦。方才发现,原这中间的大鼎后放有一个签筒,桶内已沉积了不少灰尘,毋澍一吹,泛起的灰烟立时呛进了口鼻。

“咳咳咳咳咳!”呛得她连退几步,待不适感退却,签身也被她一一擦拭过一遍,依稀看得清其上所注签言。

概因年幼失孤,辗转流浪被人拐带于岩城,此千里之途中,挨饿受冻,打骂乃是家常,于是她知道此生无所依仗,命之如此,不问不求;俗话说善易者不卜,她自来只会帮他人卜算。况又有命数不能尽算之说。

又从怀中摸出了那枚旧荷包包裹着的石章,母亲临死前叮嘱她千万要拿好,可能是觉得那石头不过是平常石头,荷包又是破旧,拐带之人不屑拿走。

至后来的养父母家,养母余氏特意偷拿去找了一个买首饰配饰的邻居刘大看了看,毋澍清楚记得她尾随而去,离得远但听得十分清晰:

“这不过一寻常石头,只上面通体刻画的纹路不知为何,但底部刻有一字,乃是‘毋’。”

“大哥说的,我不识字,不懂,不过这个不值银钱是吧?”余氏满脸失望,但还是怕漏识锱铢,又匆匆收起道了声谢大步离去。

刘大又补充:

“据我所知,此古姓毋,相传乃古时最擅长制造乐器的一个家族所特有的姓。”

余氏并不在意,但此话清楚落在了毋澍耳中。于是她那次趁着趁养父母出门去商量姐姐婚事的时候偷偷摸了走,当夜子时逃了出去,身上只带了些铜钱和这个荷包。

她记得那晚成功逃走后,躲在一处黄土小坡背后,待到天微微亮,她用手指甲照着那石章底部的刻画,描绘出来一个象形字,因不识字也不懂,故毋澍将之称之为自己的姓,从此她也是有姓之人了。

后来被人送去了那山上,学文识字后,她才发现,两年间她以为的‘毋’是刻章上左右颠倒了的。想到此,不由觉得好笑,记忆里的那个自己是如此的无知又倔强,不信命不认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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