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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Chapte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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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是酒神的神圣祭司, 在神圣的黑夜中,他走遍大地。 ——荷尔德林

与洛留在一个社团后,我跟她也自然渐渐地成为走的最近的好友,中午会一起在未名湖大饭店二楼吃饭。二楼最好吃也最快的是盖浇饭,10元一大碗,有西红柿鸡蛋盖饭和咖喱鸡肉盖饭两种。我喜欢买西红柿鸡蛋的,因为它甜味中混合着西红柿的清香。与我相比,洛的选择比较随机,有时甚至她会不惜花上更多的时间去排旁边打餐的队。

洛比看上去话多,但是遇到某些话题会变得健谈,而且她有时相当念旧,经常午饭吃着吃着会聊起初中的往事。在她的叙述中,我才看见我们初中另一种样子,是明明可能就发生在我面前但我选择视而不见的另一个世界。当我跟着班级作息午睡时,有时洛在数学办公室帮忙批改作业并且偷听老师们八卦,有时在物理或者化学实验室里看书,以及一个在办公楼四楼窗台上的集会。我觉得那个集会彻彻底底改变了她,她的思考方式和她的信仰。后续我会详细记录的。

今天恰好语文课上到曹孟德的“东临碣石,以观沧海”,语文老师说这写这首诗的时候曹操站在礁石上俯视着大海,才会有后续“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的感慨。之前,附中有个很厉害的老师,在上这一课的时候会让大家一个个站在讲台上,体验俯视我们习以为常的环境。

或许这个有关俯视的故事令洛联想到了电影《死亡诗社》,因为我们俩今天都想吃盖浇饭,所以一起排着队,洛突然说:“笑,你还记得高一的国庆语文作业吗?”我当然记得,我们高中很注意寓教于乐,所以一般而言假期会布置一些观影任务。高一的国庆作业,布置的应该是《放牛班的春天》和《死亡诗社》。这两部电影中,我更喜欢《放牛班的春天》,除了童声歌曲直击灵魂般的好听外,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坏孩子蒙丹被警察带走时,最后的回眸一笑,那个笑,不是猥琐,而是有种“看吧,圣人,你也救不了我”的无奈和窃喜。而其他孩子的故事,那些转变、成长与救赎,就像是迪士尼的童话,美好而纯粹。

洛继续说:“《春风化雨》那个电影,我想起了一个初中同学。”《春风化雨》是《死亡诗社》的另一个名字,更温和也更不知所云,因为这个电影的主角显然是孩子们(或者说尼尔)而非老师。但我知道她说的是谁。尼尔的结局就是死亡,在梦想无法救赎的绝望之际。

“川,对吧。”

这是初一时最轰动的事情。川家跟我初中时住同一个小区,叫花开四季,虽然不是同一栋楼,但是川从24楼做抛物线运动的那个春日的午后,我第一次看到这个像是落魄贵族的小区摆满鲜花。自始至终,其实我都不知道川是谁,外貌如何,性格如何,有什么喜好,这件事被学校压下来,对我们的唯一影响只是有一天,我们班一个同学请假半天,据说是作为小学同学去参加了他的葬礼。

“对,是他。我见过他,笑。有段时间,我经常看到他中午独自趴在班门口的栏杆上往下望。”洛顿了顿,仿佛是在回忆,“他头老低了,只能看见白皙的一节脖子从翠绿的校服里露出来。就这么一动不动一中午。”寥寥几句就在我脑海里勾勒出了那个画面,在灰色教学楼里,一个男孩保持着那个姿势,似睡非睡,来是如此,去时亦如是。

“后来,我好像就也很喜欢趴在栏杆上。最初是在想他为什么要趴着,或者他为什么会选择离开。后来我感觉趴在栏杆上被阳光晒得暖洋洋的很舒服,更多的时候我什么也不想,就是享受这难得的闲暇。”

洛似笑非笑邀请我,“笑,等会午休铃响起前,跟我一起中午趴在那里一会吧。”

“好诶!”想不到她对这个男孩的记忆只有金色的阳光,绿色的校服和白色的脖子,这么美好的场景,为什么会跟死亡扯上关系呢?不过,我好像也只记得花开四季那一小区的鲜花。初中我家租房子在学校附近,后来上高中,就搬离了那里。十二三岁的男孩,坠楼后留给世界的回忆依旧是美的,这样真好。

突然,我看见斜前方有个学姐拎着明显不属于食堂的外带盒坐下,打开的一瞬间,奶油混合着蘑菇的香气扑鼻而来,我说:“好想知道那个是在哪里买的,我也想吃。”洛平时想当抗拒与陌生人打交道,这次却看了我一眼,犹豫一下后走过去像那个学姐提问,回来后开心地告诉我:“她说是小黑屋的奶油蘑菇意面!”

所以小黑屋在哪里?算了,之后应该会知道的。

吃完饭把饭菜送到收残处,我们穿过梧桐树下的路回到教学楼。高一时我们教室在二楼。这个学校大部分教室都朝向东,中午阳光正好照在蓝色的栏杆上。平日里我都是在午睡铃前抓紧写着作业,但今天我就是跟她趴在这里,静静享受这个时光。她脸周围被阳光照成金色的绒毛,她睫毛下垂,像是圣人,亦或是什么,反正不属于这个世界。

每个早上和中午学校里都在放西村由纪江的《木漏れ日の中で》,流淌的乐声让这个画面更神圣了,不想打破它。本周的语文作业是,每位同学写一首关于“云”的小诗,15行以内,不过从布置作业的那天到现在,每天都是惨白无云的大晴天。

不过,当然不会有人担心这个,大家人生至此总归是见过太多次、各式各样的云朵,实在不行,写个《无云》也是可以的。我看向刺眼的天空,想象着此时此刻,一朵小小的白云,正缓缓驶过天际,也许在某一瞬间,遮住了太阳。

过了几天,语文课上,老师让我们拿着自己的诗去未名湖畔的长椅上,有的人坐着,也有同学站着把老师围在正中间。每个人都自愿读自己写的诗,其余同学就是倾听,不需要评价,也不用刻意去赞美。每个人写的都很不一样,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在这样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我人生第一次对众人读出我的作品:

天上的白帆

在苍穹的河流中

漂泊 变换

时间的长河啊

能否给我心中的白帆

留一湾能够容纳梦的海港

在那里眺望

天空的翅膀

其实,如果仅仅为了应试高考,我们没有必要写诗。高考作文题目上四个大字“诗歌除外”明晃晃地摆在那里,你去做这件事,纯属徒劳无功。

真的是这样吗?

那天,我终于明白了《死亡诗社》里,在基丁老师最初的某个课堂,他神神秘秘地让同学们围过去,说出的那段话:

“我们读诗、写诗并不是因为它们好玩,而是因为我们是人类的一分子,而人类是充满激情的。没错,医学、法律、商业、工程,这些都是崇高的追求,足以支撑人的一生。但诗歌、美丽、浪漫、爱情,这些才是我们生活的意义。”

作者有话要说:什么?竟然没人看!屿屿子好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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