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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Chapter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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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者给予尊重,对逝者给予真相。——伏尔泰

这是洛给我讲的第一个故事。

当时,好像是大课间升旗仪式后,走在从北操场回教学楼的路上,她无意间提起的。我不知道但是,那是她已经积攒了很久的勇气,才第一次对别人说出这个故事。洛没有给这个故事起名字,但我在这里决定叫它《鸽子,白狼与巨石》。

契诃夫说:“没有明确的世界观,却想过自觉的生活,那简直不是生活,是灾难,是负担。”这对于初二前的钟语洛而言再合适不过了。这时间,她与另一女生,刑骁,两人互相对立,处处猜忌,就如两只相互依偎的白狼王,谁也不知下一秒会不会把对方的喉咙咬破。

两人在小学时关系挺好,一起吃午饭上厕所打游戏,甚至军训时也会偷偷讲话。她俩同属一个同校的帮派:鸽子帮。谁也不知这个帮的命名者和目的是什么,反正也被上完课就离开的老师默许了存在。

小学出门过后一条宽4米的马路便是一所初中,可以说是全城校风最差的学校。对于一个几乎一半的学区生全来自贫民窟,对于父母计算能力仅限于付钱的加减法的小学生而言,它这一部分学生都升入了那初中,于是鸽子帮成了统领两所学校的存在。入帮似乎只要经过熟人介绍,帮主同意即可,没什么特殊的要求,更没有面试,大体上是一群指手画脚的初中生和一群蹦跳顽皮的小学生自娱自乐罢了。那年,刑骁的哥哥刑闻天初二,恰好坐在帮主位置上。

一天,现在洛也说不清到底起因是什么事情,大概是在校外篮球场地使用问题上与附近另一个初中起了争执,俩校从互相谩骂转变为约架。帮主让六年级的刑骁和洛去小学拉帮手,而这两人与所有得到长辈命令的小学生一样,活跃地向几乎全帮的人宣传着,最后帮主亲自挑了20余人。

斗殴现场在篮球场边上的公园里,刑骁和洛坐在假山的石头上看着一帮大大小小的男生混战。甚至不知道哪一方带了鸡蛋。钟语洛两人闲的无聊,于是掷了一块石头到人群里,正巧砸中了地方一个小兵的脑门。后来的事就是连同作壁上观的俩人一起被带到了派出所。因为几乎小学生全是她们拉来的,于是俩人被归类为谋划者,又因为年龄尚小,监控也显示俩人确实只是观战,因此与大多数凑人头的小学生一同释放。而初中生中过了14岁的,包括刑骁的哥哥在内,都被拘留了。

过了一年,全小学只有2人没有去对面的初中,而是去了更好的学校,当然不是靠成绩——刑骁靠学区房,而钟语洛则是走了体育特长生的路线。说实在的,洛身材娇小,有些婴儿肥,没人知道她是怎么考上体特的,也许就靠着那股冲劲儿吧。她们没有分到同一个班,刑骁分班考试前补了一暑假的课,进了实验班,而钟语洛只能留在差班,或者说好听点,平行班。当然,刑骁的临时抱佛脚功底被耗尽后,几次考试还是证明两人成绩差不多,不过是凤尾与鸡头的区别。

两人渐渐疏远了。洛的班主任来自一个开学就有派出所代表坐在上面警告大家的农村户口学校,自己也曾经疯狂过,迷信过,甚至为了长高生喝黄鳝血,因此他相信每个学生都是有可能的。一次,洛和同班一个男生打架,班主任干脆开了擂台,见洛几下子就把对方撂倒在地,全班喝彩,一时间传为美谈。当洛兴奋地手舞足蹈把这告诉刑骁的时候,对方脸色都不太对。刑骁遇到的是典型的名校班主任:孤高而偏执,不论大家还是不写作业都是直接上报等学校通报批评,对于刑骁这种吊车尾更是不管不顾。怎么说,没分到好班的洛很难说是幸福还是不幸。

刑骁开始化妆,接头发,做美甲,谈起非主流恋爱。洛虽也是混混出生,但她仅仅是崇尚武力,对这些彰显身份、取悦男性的行为均没有什么兴趣。而且,在班主任同时也是语文老师的要求下,全班开始读《九三年》,这书对于小学几乎就没有怎么听课的洛而言相当难懂,尤其这是一个如同当今迪士尼故事一样,相信爱能拯救世界的浪漫主义故事。但是她逼着自己一字字啃,这与她后来干许多事一样,硬逼着自己到极限。

这时刑骁的哥哥因为另一起谋杀四人案件相关以及其他寻衅滋事罪落入大牢,同时她的感情生活也出了问题。男友嘲讽她,离开她,并且坦白自己追求她是为了接近娇小可爱的洛。于是刑骁认为这一切都是洛的错,并且开始给她使绊子,像是偷偷把她作业本带回家什么的不一而足,洛也渐渐开始提防,并偶尔也会偷偷报复。

一切矛盾的激化是初二暑假结束后,9月3日,刑骁约了洛道小学边上废弃的石头山下的湖边,这里也是曾经两校互殴的公园的一角,只是更偏僻,更阴森。湖水是暗黑色,散发恶臭,四面石堆,是鸽子帮曾经例会,玩耍的地方。这个曾经一群迷惘麻木的少年为了寻找存在感而开辟的一小块净土,现在随着鸽子帮在谋杀事件后被强制解体,已经破败废失。两人很久没有面对面交谈了,刑骁涂着亮紫色的指甲油,发梢微卷,把裤脚卷起露出纤细白皙的脚踝,洛仿佛看见两人之间立着那道可悲的厚障壁,这玩意上次出名还是因为在迅哥和闰土之间出现。

“我们曾是朋友,可是,你这个XX,都是因为你,让男友离开了我。”刑骁一开口便让洛惊呆了,刑骁继续说下去“呵,你真是个幸运儿。我哥哥被捕,母亲无脸见人,父亲出轨,老师无视,同学避而远之,而你,不但在运动会上春风得意,还因为打架收到全班喝彩。这都是什么事啊,这世界公平吗?我不理解,我希望我们中总有一个会死在……”

她声音停了,一块巨石从山上滚下,将她一同带入湖中。湖水漆漆,一阵波动后很快就平静了下来,只剩下吓懵了的洛。

“不,刑骁,我不是什么幸运儿,”洛低声说道,转身爬着熟悉的乱石堆。她甚至脑海闪过一个念头,这或许是刑骁最好的归宿。不,我不该审判他人命运。

“不管怎么说,她死了,过去也死了,西山太寂寥。”

“废话,我当然不是什么幸运儿。或许有时的确幸运,但大部分时间都是非命运主导的。”

从回忆中醒来时,洛嘴角还有一抹若隐若现的假笑。她死后,记忆也渐渐被抹除,可生活并没有停止。

洛后来告诉我,此前,她对所有人隐瞒了事发时的过程。这不是埋藏真相,却恰恰是保持其不被曲解的唯一手段。只有这样,在持镜小孩来临时,真相才在镜中映出本来的面目:令人向往而畏惧,而非茶余饭后的谈资与小丑。

“小丑?”

当时的我并不那么相信洛的故事是真的,但还是按照洛的要求,没把它以及之后的所有故事当做谈资,只是鬼使神差地记录了下来,当时我想着,这些事反正都过去了,孰真孰假并不那么重要,就像初中时我对待身边发生的事情一样,无所谓。

可是为什么我当时会记录下来呢?我想不明白,也许我总是感觉有一天会失去这个爱讲故事的女孩,想留下一点回忆吧。

但是洛不一样,她总是追求着“在场”与“真实”。前几日,学校内的讲座推荐了《卡拉马佐夫兄弟》,高中生面对这本书,就如同初中生面对《九三年》一样,很难理解书中的内容。许多人,比如我,在听完讲座后燃起短暂的兴趣,从图书馆借来,读了几页就放弃了——当然高二后我还是读完了——只有洛每天坚持在晚自习时读一章,最初她不断地看着页码心想“为何还没结束”,但是渐渐的,她好像沉浸其中了。

我记得高一有段时间,洛总是喋喋不休地谈论着《卡拉马佐夫兄弟》。我问她最喜欢其中的谁,她说是二哥伊万。我尽力回忆她那时候说的一些话,之前我并不明白这些话的重要性。

“他最令我印象深刻的点是他似乎总是在与过去告别,他总认为30岁之前他的青春和才华能够战胜一切,而30岁之后他准备不受控制地在没有熟人的地方过上卡拉马佐夫式荒淫的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也可以说是判他精神世界的死刑。

“这让我联想到《荒原狼》中主角哈里在47岁那年决定他把50岁的生日定为他可以自杀的日子。一方面,自定死期是一种对上帝、对自然的僭越,另一方面,也是让自己在还活着的时日里不要虚度。

“伊万似乎就是这样一个总是‘行走在极限边缘’的矛盾体,在他与阿廖沙第一次餐厅对话时,他就说,‘我们先彼此了解,然后就此分手’,因为他认为相互理解的最好时机就在临别前。他好似总是抱着眼前就是末日的绝望前进,在凶案前夕去往莫斯科的路上,伊万想着‘过去种种譬如昨日死, 与过去的世界从此一刀两断, 但愿不要听到来自那里的消息或回响, 到新的世界去,到新的地方去,切莫回顾。’”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部分涉及文学讨论,屿屿子尽力给大家写清楚一些,存稿到这里为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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