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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朽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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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臻喷茶。

“卧槽!你想干嘛?”坐她旁边的高弛遭了殃。

慌乱地抽面前的纸巾出来递给高弛,齐臻满脸通红。

原本就六神无主,女人还要在这时看向她,表面风平浪静,眼中却带着钩子:

“怎么,我记错了?”

眼前的窘境再加上之前醉酒追着别人留联系方式的劣迹,令得齐臻连正眼都不敢看对方。

“……没、没记错……”

无地自容的同时,又暗自甜蜜——

她记得她。

“什么情况?”一旁的阿Ken奇怪,“阿楚你认识小北京?”

“算不上认识,有过一面之缘。”

她有多无措,唐翘楚就有多泰然,轻描淡写——

“说起来,我之前就是在这附近遇到她的。”

阿Ken脑筋转得快,听到这番话马上联系起来:“等等……小北京,你之前不是说在湘菜馆遇见了一个美女,想找她什么的?那个美女不会就是阿楚?”

突然被队友出卖,齐臻直想吐血。正觉头疼,高弛也加入——

“湘菜馆?禽兽你最近还来过湘菜馆?难不成是之前我们同乡会那次?”

如果齐臻这时正在喝茶,估计又喷掉了。

“小北京要找阿楚学姐?”何妮娜搭腔,“怎么回事啊师兄?”

“我也不清楚。”看齐臻红透的脸,阿Ken已知自己猜得不错,“我只知道小北京有一天失魂落魄地问我,有没有遇见过那种只见过一面的人,印象很深刻,却记不起别人的长相……哈哈哈……”

现在,齐臻真想有个地缝给她钻。这样,她就能避开女人投过来的意味深长的注视。

“不过你也真厉害啊,”唯恐天下不乱的阿Ken继续拿她开涮,“像阿楚这样程度的大美女,你居然也能忘记别人的长相?”

“……我……我那晚喝醉了呀……”声音微弱地解释。

“可不是!”罪魁祸首高弛在一旁添油加醋,“她老人家不仅喝醉,还断片了,全靠小爷我把她架回去!”

到此,齐臻放弃说话,重新端起茶杯来猛喝。

阿Ken当然不会错过这么有趣的事情:“阿楚,那晚你遇到小北京的时候,她是不是完全醉了?”

唐翘楚看看她,“是。”

“快说说,她有没有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听到这个问题,齐臻急忙咽下嘴里的茶水以备不测。

“那倒没有。”

感激地松一口气,就听女人继续——

“她只是做了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自我介绍。”

“我是做过自我介绍了……那学姐你呢?是不是也该礼尚往来……”脑筋一短路,便脱口而出。

但怎样都好了。反正在这个人面前,从一开始她的形象就碎在了谷底。

“往什么来啊?”高驰又来快乐地插刀,“刚才不是连学姐的星座都从我这里知道了吗?”

伤害值再度飙升。

但是,从天天看TVB剧的班长那里,齐臻听得最多的一句就是:

做人,最紧要的是开心。

“别人说的又不叫自我介绍……”本着“我开心就好”的主旨,齐臻抬头看向女人,强词夺理,“自我介绍应该是由自己来说……”

唐翘楚听到这里,却忍不住莞尔。

“我叫唐翘楚,唐朝的唐,人中翘楚的翘楚……”

这么说完,美丽的女人对上齐臻的目光——

“这样可以算我过关了吗?小北京。”

*

饭吃到一半,高驰就收到信息要他马上回学校赶晚上的班会,骑着电动车先撤。

换作平时,齐臻说什么都会让高弛带她走。但是这一晚她却违背本意,像樽石像一般稳坐到最后。

高驰一走,就只剩他们四个人。随后就听阿Ken师兄说什么要不是追尾了把车送去检修,今天该开他的车来。因为这附近一向很难打车。

何妮娜说,那就走一段去广场呗,正好消食。

于是,从东园出来,他们四个人散步去广场。

意识在一日奔波后变得模糊,被微热的晚风一吹,便四散成丝缕,帮她纤细地感受包围她的一切:

喧嚣的车辆,擦肩的路人,和他们口中听得不太确切的粤语,以及白夜里次第亮起来的夜灯……

潮热的夜风吹拂着道旁的棕榈树,在摇晃的树叶之间,浮起浅得几近于无的月亮。

月光下,那个美丽的人走在她前面。

唐翘楚走在她前面,和阿Ken何妮娜他们能搭上话,但又保持着一段距离。每走几步,她便回过头来看看她有没有跟上。齐臻不禁想她真是个体贴的人。可是又想,她是不是对所有人都如此体贴。

可是,醉酒那晚她不是这样的。那晚她在月光下独自看花,一边抽烟,一边哼《别了秋天》。看上去那么失意,却又仿佛天上的月亮,是可望不可即、不好轻易触碰的。

她当然知道《别了秋天》,因为《秋天的童话》被撞羽放在《简单记录》里。她是因为她推荐才去看的,还专门看的粤语版。

也是这时,突然想起撞羽说过她之所以起这个ID,是因为她名字里有“羽”这个字。

齐臻连忙拿出手机看高驰在讲座上发给她的微信,找唐翘楚的名字。看完仍觉不确定,明明常识都已经知道得很清楚,还是要搜出“人中翘楚”几个字。又把“翘楚”这个词的百科找出来一字不漏地读,非要白字黑字,才敢确定——

是这两个字。

如果她的翘楚是这个“翘楚”,那么“羽”……

在她的名字里是没有,但在“翘”这个字里是有的。

这是巧合?还是误会?还是说走这个在她几步之前的人根本就是撞羽?是那不足五十万分之一的可能?

走在她几步之前这个人,在花开那晚穿的是冷色,皮肤是冷色,哼的歌也是冷色——别了秋天,秋天之后就该到冬天,而冬天是冷色的。

因为冷色,她整个人看上去疏离又疲惫,很适合回家洗个热水澡躺下来,投入暖色里,被情人温柔抱住,吻在她额头,再伏到她耳边,一边抚她的长发一边告诉她,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

可是她又知道她的什么?

凭什么说一切都会好。

她该把那个夜晚画下来的,却一直拖沓。进度不如人意的时候,她会恨自己虚度时间。

时间锋利的刀刃抵着喉咙,让她随时都升起人生有限、应当更勤力去作画的觉悟。可是大多数时候,她又无能为力,好像抓住了什么,又永远失去了什么,任自己像个废物一样困在虚度里。

可惜意识不能靠自己直接变成画。这些躁动的、叫嚣的、把她的灵魂撑到快要裂开的意识,无法自己长出四肢、结出筋骨,只能靠奴役她来变成画卷。

时光越是飞逝,意识越是沛然,她脑中的画面越是淤积,汇集成越来越不可控的、未知的混沌,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它将会在何时爆发,又会拖曳着她通往何处,最终幻化成为怎样的色彩。

对于灵魂来说,这绝对是个折磨的过程。

画画从来都是折磨的。然而偏偏是在这样的折磨中,她才见证意义。

意义究竟是什么?齐臻说不清楚。它是叫她灵魂震颤的时刻,是美,是崇高,是某种摧枯拉朽的伟大,令她觉得自己渺小的人生从此不同了。意义是帮她超越平凡的奇迹,是一场脱离现实的美梦。它躲在她的笔下,躲在色彩里,太美好了,所以她才甘愿被折磨、甘愿被奴役。

被虚度的从来不是时间。

她只是耗散了自己。

……

周五的市区一车难求,快到广场,何妮娜眼尖看见一辆空车掠过,拉起阿Ken就开始飞奔。

“小北京!快点!”

听到阿Ken喊她,才发现前面两个人跑了起来,他们踏着闪烁的信号灯冲过斑马线,利落地赶上对面难得出现的空车。

然而就在这时,路口亮起红灯。

齐臻在斑马线的这头却步。

要怎样勤力,才能追上时间。到钟就要变幻的信号灯,到钟就要完结的人生。意义是无尽的,人生是短暂的,艺术却引诱人去追索意义,追索美,追索崇高,追索伟大……追索那些灵魂震颤的时刻。

撕裂血肉之躯,只为浅尝一滴琼浆。人性有多贪婪,艺术就有多残酷。

齐臻想起下午林真的讲座。那个她不太喜欢的导演说:

“艺术是追求永恒的冲动。”

所以它才如此残酷,考验、砥砺、撕裂血肉之躯,全是为了寻找藏着明珠的凡人。一旦寻到明珠,那个凡人就会成为艺术的宠儿,被它垂青,被它加冕,得到触碰永恒的机会。

它是这样残酷,又是这样令人心驰神往。

她不太喜欢林真,却羡慕他的才华,羡慕他被艺术选中,戴上了冠冕。

被加冕的男人下午还提及电影的历史。他说1839年,对电影而言绝对是值得纪念的、具有非凡意义的一年。那一年,实用摄影诞生了。

“从绘画到摄影,再到录像,全新的艺术方式开始出现,关于视觉的革命开始了。”男人激情洋溢地说。

可是那一年,也是绘画死去的年份。齐臻知道,因为高中时代她曾去听过一个油画家的讲座。

油画家的很多话当时的她都听不大明白,唯独记下了他说1839年,摄影诞生了。但也正是从那一年开始,一个著名的论断开始出现,之后如同幽灵一般叨扰着每一个手执画笔的人——

那一年,法国画家保罗说:“从今天起,绘画死了!”

“当代艺术的主要战场已不在画布上,油画已不是最先锋的媒介。它是一块朽木,是一艘被学术抛弃的船,早已失去了它最光辉的时代。”油画家说。

曾经,是真的有属于油画的时代的:

关于神的传说由它来彰显,关于人的日常由它来歌颂,关于受压迫的苦难由它来倾述、号召大家去动摇旧秩序、寻求新解脱……

“但是现在,油画的最大价值或许只在金融市场里凸显。”

画家又提到卢浮宫,说金碧辉煌的卢浮宫只是堂皇的墓地。“它很华贵,却唯独与鲜活没什么关系了。最鲜活的艺术、最前沿的艺术家是不会去卢浮宫的。卢浮宫里,挂着古老的油画。”

油画死了,电影诞生了,视觉革命开始了,被革掉的是油画的命。

她那么喜欢看电影,电影却踩在油画尸体上。

艺术是残酷的,那么她是不是也应该去发现新大陆、选择新的船,才能更好地在这条路上探索、跋涉?

然而她却跌跌撞撞,在不经意间拿起了一支古老的笔。

属于新时代的阵地是电影,是装置,是新媒体,是能给人提供一切新体验的新艺术……不是油画。它太古朴,太笨拙,傻乎乎的,只会老老实实依靠颜料来制作颜色。

那些曾经似懂非懂的话,那些她觉得只有艺术家才该去考虑、原本离她很远的事,却在今日,因为与林真的演讲达成呼应,突然变得简单易懂,让她后知后觉地领悟到了画家在畏惧什么、焦躁什么。

她该怎么做才能追上时间,在这朽木上寻到光辉?

她不知道。

时间还在追赶着她、砥砺着她。在种种迫在眉睫中,什么都不做是最难受的。

虚度是可恨的。那她又是为什么呆在这里,为一盏红灯浪费时间。

兀自钻着牛角尖,完全未觉察到与此同时,斑马线的对岸,发现她被红灯堵在这头的唐翘楚停步。

交通灯仍未变换,等待良久的司机开始越来越为难。唐翘楚见状,对着的士喊了句什么。随后司机便发车,载着阿Ken和死死拖着他的何妮娜扬长而去。

齐臻回过神来,正见的士从她面前开过。还以为自己被抛下了,刚觉得慌乱,就惊讶地发现在十字路口的对面,唐翘楚仍等在那里——

此刻,美丽的女人正遥望着她,一副闲然的模样。好像是在叫她,不要急,慢慢来,

一切都会好的。

躁动的、叫嚣的,都瞬间平息。与现实无关的烦恼一旦抛却,天空就又涌起海潮。棕榈树叶摇摇晃晃,浅色的月又开始在叶片之间沉浮……

在这一切构成的背景之下,是唐翘楚在那里,看着她。

她在等她。

仅此而已,所有的喧哗便归入安宁。

在因为美丽女人而升起的虚有的安宁中,绿灯适时亮起。顺着晚风,齐臻穿越人群,朝唐翘楚奔去。

“抱歉。”跑到对方面前,一边喘气一边说。

“等下一辆咯。”唐翘楚倒是无所谓,“你刚才低着头在想什么?小北京。”

“……我……”

实在不知该从何说起。说出她所焦虑那些事情,恐怕会被当成疯子。

齐臻向来觉得人都是不同的,别人怎么想她都无所谓。但是今天,她发现自己很反常,很不希望眼前这个人也跟其他人一样,觉得她奇怪。

“那个,学姐,你可不可以不要叫我小北京?”干脆换个话题。

“为什么?”女人不解,“小北京是阿Ken专用?”

“不是的,”齐臻困扰,“我只是担心你这么叫久了,会不记得我的名字。”

听完这句,唐翘楚浅浅笑开。笑起来,她外貌中那抹出众的明艳又平添几分,还染上些甜味,让齐臻看得发呆。

“你叫齐臻,齐天大圣的齐,臻于至善的臻,对不对?”美丽的女人笑着问她。

齐臻回过神。

虽然那晚醉了酒,但对唐翘楚说过的那些话她可还记得。

这么一回想,刚才在饭桌上,唐翘楚自我介绍的方式也是在学她。

“你记得?”受宠若惊。

“对啊,”唐翘楚仍带着笑意,“那么令人印象深刻的自我介绍,要忘记可不容易……”

看吧。

因为你的一句话,就连那么可恨的虚度,都变得有了可爱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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