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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戴珍珠耳环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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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叶城大学回美院的车程是十来分钟。好不容易等来的士,她们并排坐后座。

车驶出一段时间,两个人什么都不说。在沉默中,齐臻得以再一次近距离感受唐翘楚。

说是感受,是因为她现在没有那个勇气正眼看她。只敢悄悄地观察。

她今天穿白色,戴珍珠耳环。

那个时候她们,确切地说有可能是她们,曾一起看过一部电影。在一个盛夏的午夜,看的是《戴珍珠耳环的少女》。

因为在网络上纠结着安全距离,所以她从未告诉过她自己也是美术生,也没告诉她其实她是很喜爱维米尔的。

17世纪的荷兰经济繁荣,成就了油画技艺的巅峰。那时群星璀璨,伦勃朗,哈尔斯,霍贝玛……

维米尔。

在荷兰三杰中,伦勃朗是公认的顶尖,早年英姿勃发,晚年深邃幽远,一块带血牛肉展现出他的天赋、准确和辨力。

但齐臻最喜爱的,却是只留下35副油画存世的维米尔。喜欢他柔和灵动的笔触,和脱离凡尘的静谧。

其中,《戴珍珠耳环的少女》更是百看不厌——

在一生千万个时光的切片中,维米尔唯独选择了少女回眸那一刻。它是回眸,但又未做圆满——

画中的少女红唇微张,有些讶然,但目光又是充满倾慕的。她是回眸,却又要差一点才看向你。

那举止中留白的部分所产生的韵味最勾动人心。能完全感受到她的吞吐、屏息和心迹。就要是这样暧昧的一刻才最让人玩味,不闭合、不肯定,不平铺直叙。总有什么谜题未解开,总有什么秘密待倾诉,好像被雾湿漫漶开的诗句,有些残缺,才造就最柔情时刻……

就是用这样的目光,少女看着画者,看着数百年来无数凝望她的人。

所以在这样一幅画前,你愿意驻足、愿意等待。等她完全看向你的那一刻,等一个不会发生的永恒。等得越久、看得越深,就越觉得此刻在看画的人不再是你,而是她。因为少女正要凝望你,所以你也变作了一幅画,等待她温柔的目光将你完全笼罩……

在那个盛夏的午夜,她和唐翘楚通过电影一起看过的,就是这样一副画。

想到这里,齐臻的眉头松动,因为此时此刻,她清楚地感受到自己是深深被吸引的,为那于百年前停留在画中的一个瞬间。

油画死了,但它仍在今日鲜活地令她感受到心动。

它是朽木,却在她心中构成春天。

所以死了又如何。它还是像这样点亮了令她灵魂为之震颤的一刻。只要她心爱,它便生生不息。

躁动的、叫嚣的终于彻底散去。心也因此舒展开,可以唱一首歌、跳一支舞、吟一句诗。

也是这时,她想若有机会,若未来有那个好运,能跟身旁这个人去美术馆中,并排看这幅动人的油画,那该多好。

若有机会……

她也想在她心中构成春天。

也想叫她“撞羽”。或者叫她“唐翘楚”。当然,再近一点……叫她“阿楚”。

……真羡慕阿Ken师兄,羡慕他年长于她,和跟她熟稔的关系。羡慕他可以因为身份就自然而然地僭越、毫无道理地称呼她最亲昵的名字。她要到什么时候才可以?

她还想告诉她珍珠耳环很适合她,白色连衣裙也是。白色是雪和月亮的颜色,既美丽又圣洁,非常地适合她。

白色是她不该用脏手去触碰的色彩。可是初见那晚,她却触碰了她、弄脏了她。

不该去触碰,又觉得坐在她身旁真幸福。好像又跌入了那张无边无际、甜蜜迷人的玫瑰色的网。来自夜空的海潮再次蔓延,淹没了她,也淹没了夜晚的街市。

在像夏夜的迷人秋夜里,在透过车窗吹进来的晚风中,在宛如深海动物般潜游的的士里……

她和本应只存在于虚幻的美梦并排坐着,沉默地。

如此,这趟旅途直至永远,好像也没什么悔意。

想到“永远”,就想起不久前撞羽在《简单记录》里介绍的电影。

电影名叫《两小无猜》,男女主角从小一起长大,很早就彼此喜欢,但是一直不敢确定彼此的心意。他们总是爱跟对方玩打赌比赛胆量的游戏:

敢不敢吃虫子,敢不敢在宴会上捣乱,敢不敢翘课……谁没有付诸行动,谁就是输家。

“故事的结局,当年的小男孩和小女孩长大了。他们决定玩最后一个‘敢不敢’的游戏——敢不敢站在泥坑里紧紧相拥,任水泥浇灌凝固,也不放开对方的手,然后就这样死去,或者说,就这样永远?”

“而他们的答案是,敢。”

那时,撞羽在《简单记录》里写。

为什么答案是“敢”呢?齐臻想。到底是什么让恋爱中的人认为自己能够通过爱情触碰永远?连情歌里也唱,“此刻心想爱是永久”。

法国人真是疯子,非要在一段感情中追求永远。他们不会觉得太沉重吗?

沉重的人很危险。至于想跟恋人在水泥中拥抱着凝固至死的家伙,完全就是暴徒。

……

真奇怪。

明明希望这一趟旅途能永远,却惧怕在爱情中追求永远的人;

明明恐惧一段感情中的永恒,却舍生忘死,贪求通过艺术触碰永恒;

明明因此厌恶虚度,却又愿意在此刻虚度……

人类真是矛盾的生物。

很矛盾,所以此刻令她深为倾心的,或许只是那晚月光下失意人的倒影,并非她本身。

刚想到这,身旁人就轻轻拍她。

“为什么一直缩在角落?”美丽的女人问她,“这边不是还很宽敞吗?坐过来一点,齐臻。”

……什么永远,什么虚度,什么如锋刃般砥砺她的时间……都见鬼去吧。

单是像这样被她直呼名字,她都欢欣雀跃到无以复加。

努力掩藏住过头的欣喜,齐臻紧张地靠唐翘楚近一点。

“那个……之前对你做了很失礼的事,不好意思。”刚坐近,就听唐翘楚对她说。

“失礼?”齐臻奇怪,“你什么时候对我失礼了?”

“我在你手上写了字啊。”

“醉酒可耻?”

“嗯。”

“那怎么算失礼?你写得又没错……要说失礼,我才是更失礼那个吧……”

唐翘楚听得一笑。

“哎,”这笑让齐臻看得心动,别过头直叹气,“我要戒酒了。”

“这么严重?”

“严重,很严重。”

失心疯很严重,但她仍想印证一些事。

“学姐,你有没有听过一首歌叫《梦里人》?”

“陈百强那首?”

“嗯。”

“听过啊,”女人说,“前段时间,我才把这首歌推荐给一个朋友听。”

一个朋友?

“倒是你这个小妹妹,小小年纪居然也听这么老的歌。”还没来得及细想,就听唐翘楚说。

“我哪有多小?只比你小两岁而已。”

“你确定?我一直都觉得你没成年,看着像个高中生。”

“我早成年了!”不服气,“而且就算我就是高中生又怎么样?我妈比我爸小四岁,不还是结婚了?”

唐翘楚再次笑出来。“为什么会说到结婚……”

被这么吐槽,才惊觉自己思考的路径是有点问题。齐臻瞬间有些不好意思。

却又还是想知道更多。

“我还有个问题。”

听齐臻的口吻很是认真,唐翘楚抿着笑:“你说。”

要再一次确定她的名字,再一次认真揣测到底是巧合,误会,还是那五十万分之一的可能——

“学姐你的‘翘楚’,是《汉广》里那个‘翘楚’吗?”

听到这一问,唐翘楚明显有些讶异。

“真奇怪。”

“什么奇怪?”

“第一次听人问我的名字,会提到《汉广》。”

“那是因为我刚搜过百科啊,”齐臻坦诚,“是百科上说的,说这个词源自《汉广》。”

唐翘楚惊异:“你搜了我的名字?”

齐臻点头。

“为什么不直接问我?”一边这么问,一边好奇地看向她。好像要透过她的双眼,看透她的心。

害羞到又想闪躲,车就在这时转弯。这个弯转得急了些,让唐翘楚整个人撞到她怀中。

然后,齐臻又闻到那晚的香水味。

*

在校门口下车,一起往宿舍区走。

想走得慢一点,再慢一点。因为想问的问题还有那么多——

“所以学姐,你到底是不是《汉广》那个‘翘楚’啊。”

“是啊。”

“真的吗?那翘就是带羽字的那个翘?我是说羽毛的羽?”

“要我写给你看吗?”

面对对方明显的揶揄,齐臻却认真:“好啊,”说着就像醉酒那晚一样朝女人伸出手。

“又写在手上?”

“对啊。”

“那要顺便帮你画个表吗?”

“好啊,那样我明天就不会迟到了。”齐臻认真,“顺便麻烦你把手机号补上。”

唐翘楚忍不住莞尔。“对手机号很有执念嘛。”

“那必然。”

“那你今天带手机了吗?”

“带了。这不刚还用手机查你名字了……”

唐翘楚不禁抬眼,“对我就这么感兴趣?”

“嗯……”齐臻直直看着女人,“很感兴趣。”

唐翘楚一笑,拿出手机。

电话号交换后,又加了微信。

“你的头像……为什么戴着棒球帽。”观察完,唐翘楚问。

“那是之前照的。”齐臻说,“那时刚剪头发来着,剪坏了。”

“不觉得呢,”唐翘楚把头像放大来看,“这不是很可爱吗。”

齐臻的脸在一旁悄悄红到脖子根。

又检查朋友圈。“都没内容。”

“因为没什么好更新,”齐臻想也不想,“本来我就是个无聊至极的人。”

听到这句,唐翘楚有些讶异地看向齐臻,良久才收回眼神——

“可我不觉得你多无聊呢。”

语气真温柔,声音也好听。普通话也很标准,完全没有粤语区的口音。

“学姐,你真的是叶城人吗?”忍不住又问。

唐翘楚狭起眼:“学妹,你今晚是打算查我户口吗?”

被这么一说,发现今晚确实一头热问了唐翘楚太多问题。

其实,要是站在她面前这个人跟撞羽毫无联系,她大概不会跟她提这么多问题,也不敢同她交谈,因为人是不会去奢望能与月亮为伴的。

可是,因为她有可能是撞羽。所以她问了那么多,并且还想问更多。

“可是你为什么这么问?”又听唐翘楚问她,“我的意思是说,谁告诉你我是叶城人吗?”

那是因为撞羽的所在城市栏填了叶城。

“没有……”心虚地找借口,“只是我以为你是。”

“我不是的,”似乎犹豫着要不要详细解释,停顿了片刻,唐翘楚才认真地告诉她——

“我出生在一处,后来又去了别的地方,到初中才来叶城。”

这么说完,女人不知想到了什么,顺口加上一句——

“不过,我住的那些城市都不下雪。”

齐臻愣住。

是,她是在一次又一次试探她会不会就是撞羽,再凭借这些试探一次又一次地揣测。但那仅仅是试探,并不指望一切变成现实。

现实中,一个只存在于0和1编织成的虚拟世界中的人,是不可能就那么轻易地就出现在她的生活中的。

然而,此时此刻站在她眼前的这个人,她碰巧去了林真的演讲,碰巧人在叶城,碰巧大她两岁,碰巧留长发,碰巧皮肤很白,碰巧也念美院……

碰巧,也住在从不下雪的城市。

其实是有迹可循的。其实是符合逻辑的。撞羽人在叶城,又读美院,那么她进叶城美院的可能性确实是最大的。是她自己后知后觉,非要等到这些线索、这些可能随着海潮一起奔涌而来,凝成此刻在夜色中走在她身旁的人,她才意识到,事情是真的就这么发生了。

心潮起伏间,分别的路口就在眼前。

“大一宿舍不是在那边吗?”见齐臻跟着自己走了反方向,唐翘楚奇怪。

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走错了路,齐臻停步。

“那我先走了?”又跟她说。

目送对方离开,齐臻仍定在原地,呆呆地望着美丽女人的背影。

她真的是撞羽吗?

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在听到她说她住的城市都不下雪的时候,她真想就那么直接开口问问她——

“那是不是喜欢也只是错觉?”

“学姐!”终于还是忍不住出声,叫住几步以外的人。

应声回头的唐翘楚露出狐疑的神情。

很多话很迫切、诚挚,却说不出口。

“我……是真的要戒酒了!”

讲完又觉得自己说得牛头不对马嘴,完全不得要领。皱皱眉头才又鼓起勇气喊出声——

“还有,祝你……我是说,希望你今晚做个好梦!”

听到这句,戴珍珠耳环的美丽女人明显愣了愣。

随后,她绽开一个漂亮的笑容: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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