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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十二章·那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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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起来有些凉,露水也重,寒意便胶附上裸露的肌肤,不甚清爽的感觉像是将落未落的另一只靴子,令人时刻忧心于下一秒的天气。

可到底还是按照约定启程了。

从来不认同“要风度不要温度”的观念,程迩在出发前扒拉出一件肥肥大大的加绒衬衫讲究又不讲究地套在抓绒卫衣外面,想着卫衣外侧还算干净,就算里侧穿脏了,衬衫还可以继续贴身穿。

旅行在外,能少洗一件衣服总是一件幸事。

车里的暖气开得很足,车窗上蒙着些薄薄雾气,高寒草原的风景便被遮了层朦胧的纱,有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浪漫。

定时器“滴滴“地报了时刻,越野车令行禁止,乖巧非常。

程迩把自己陷在热烘烘的座椅里,安逸地抱着胳膊,没有挪窝的意思。

换上长风衣的路漫兮可能是觉得太热,挨着半张的车门夹角堪堪站直,便急不可耐地将风衣脱下,仔仔细细地平铺在座椅上。

看着她支在腰上的手和酡红的双颊,再顺着她的视线看到了风衣下摆处的皱褶,程迩顺理成章地理解了她眉头微蹙起来的角度:“我还有一件干净的衬衫,漫兮要不要开车的时候穿?”

路漫兮抬起眼来,歪着脑袋,缓慢又郑重地打量起程迩衬衫上大红大绿的方格子。

“那是件蓝色的牛仔衬衫。和漫兮的黑色内搭高领线衣搭配起来嘛,我觉得会挺好看的。”联系起路漫兮的职业,程迩全然不觉得她审视的眼神唐突、冒犯,一边很是通情达理地轻笑出了声,一边下车,循循善诱。

后备箱窸窸窣窣地响了一阵子,衬衫被递到了眼前——平平整整地被包装在塑封袋里,按照服装店的叠法背手挺胸,干净又优雅,像是在非常神气地在问自己好不好看。

它的主人却不太神气,两只手被拐杖和衬衫占去了,腾不出空来去理一理在风中不太温驯的头发。

美杜莎。

“谢谢。”比喻完全不合适,看程迩的眼睛更不会变成石头,可路漫兮还是垂下眼睫,将视线固定在衬衫领口的刺绣上。

两朵小小的向日葵,还是雏菊?

*

随性的风格还是第一次尝试。衬衫对于路漫兮来说大了一点,袖口需要被松松地挽上一道。

所以程迩在身穿这件衣服的时候也会有这种感觉吗?

柔软,温暖,柑橘的清香。

被引诱着缩了缩肩膀深埋其中,路漫兮突然觉得有些口渴,手心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了细密的汗水,被不自觉地磨蹭在方向盘上。

“漫兮啊,比如县有寺庙吗?如果今晚在比如住宿的话,我们要不要去看一看?”因着车子的主人穿上了自己的衣服,增添的熟悉感令程迩又松快了几分,在车窗上涂鸦的念头便趁虚而入,俘虏去她的指头。

路漫兮的余光肆行无忌地跟着程迩的指尖,也在车窗上勾画了两短一长的三道弧线:“有,达木寺。我不知道程迩也对天葬感兴趣。”

“呢。”顿了顿,又补上一个单字。

罕见——语序完全正常,总是缺席的主语和宾语也同时在一句话里答到。

程迩有些讶异地转过头来看路漫兮,忽而想起昨天下午自己说过的打趣话。

漫兮这是在……回敬我?

她将每个字眼都咬得一丝不苟,语调有一种笨拙的机械感,和眉眼中蔚蔚绽放的灵动格格不入,微张的唇齿又显露出努力模仿的蛛丝马迹。

不想承认自己的确被实实在在地逗引到,程迩回过头去负隅顽抗,叫路漫兮看不见自己嘴角两边小小的括弧;半趴在车门上,轻哈一口气,将车窗上的笑脸也遮掩起来,重新在皑皑山头上写下一个端端正正的“呢”字。

“啊,原来是举办天葬的寺庙。天葬,让秃鹫吃掉遗体嘛……”

不想让路漫兮引出的话题受了冷待,程迩收拾起懒散的骨头,手探到背后抻直了卷上去的卫衣,十分认真地琢磨了一会儿。

“青藏高原气候寒冷是冻土的分布区,木材相对来说就比较稀缺——”

“如果按照中原土葬用棺木的话成本会很高,在冻土上挖掘也是一种考验,遗体还不能被较快地分解,一些传染病的防控可能就有困难——我可以这样理解为什么西藏会拥有天葬这种丧葬文化吗?”

程迩对路漫兮尝试扮演自己的想法一无所知,对那些进进退退的推拉迂回也一窍不通,一连串直白的分析和提问让路漫兮有点茫然无措。

于是路漫兮也严肃起来,眨了眨黑白分明的杏眼:“天葬是教徒的最后一次布施。”

“对哦,还有文化的因素。”程迩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巴,“不过他们能够这样理解死亡真的很通达啊。‘死归渺茫兮,还于天地’,这种生死观还挺值得欣赏的,对吧。”

“所以我们要去达木寺参观吗?”手还杵在下巴上没拿下来,程迩的吐字便一顿一促,倒像是习得了几分路漫兮的说话习惯。

“不可以,随便参观不允许。那曲休息。”完整的句法昙花一现。

一点点意犹未尽,程迩装扮起受了些委屈的模样:“啊,那曲县吗?是不是有点远啊。”

路漫兮摇摇头,腔调里全然没有开玩笑的意思:“那曲市。”

那曲市?这是准备开到哪算哪?

“漫兮是想开一整天吗?”眼睑不容自主地扩了扩,程迩收起做戏的口吻,慌里慌张地发问但还是克制住自己的惊疑没有用反问句。

“开一整天,之前就是。”路漫兮不明所以地侧脸看她一眼,语气是平平无奇的理所当然,“约法三章,里面也没有说。”

“诶?等等,漫兮啊,那个约法三章……”

程迩凑近一点,商量的话急匆匆地开了一个头,却感觉车速竟慢了下来,转向灯的提示音也不紧不慢地打起拍子。

车子靠边停下了,定时器并没有响。

生、生气了吗?还是听劝了,浪子回头……知返?

这都用的什么词啊。

程迩默默叹了口气,大脑嘎吱嘎吱飞速地转着正想重新组织语言——

“羊。”路漫兮突然开口。

半眯起眼,程迩怔怔地看向前路。

是羊,是一大群藏羊,是簇簇云朵从山巅簌簌落下,同大地亲近。

预留了这么长的距离停车,是因为之前的小小事故吗?这是算吃一堑长一智还是算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真是叛逆、倔强得相当乖巧啊。

连绵的羊群即使埋着头也极有默契,遵循了圆滑的角度在车前分流;无害又温顺,像在与休憩下的庞然黑马若即若离地啄吻,安静地贴着车身路过。

两人也很安静。

很奇妙的氛围,程迩感觉自己似徜徉在霏霏云端,被包裹在轻飘飘的不真实里,心尖刺出来的丝丝迫切不安被毛绒绒的触感推揉平了。

“没有听过。”路漫兮的声音零落地响起,像是不想叫人听见的呢喃,眼睛里的亮色却静悄悄地漫溢出来。

“什么?”程迩也小心地敛轻声音。

像是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幼稚话,路漫兮冷不丁垂下脑袋,不太好意思地虚嗓儿小声着:“小羊咩咩,说话。”

可爱。

程迩咧开嘴笑起来。

“漫兮等我一下。”

边说边探出手,将车窗降下大半,深吸一口气。

浩浩荡荡拂过草原的风毫不吝啬,裹了青草的清香送进车里来,连藏羊的些微膻味也被镀上别致的风情。

“咩——”程迩说。

洋洋盈耳,悠悠扬扬。

“咩——”小羊们也说。

排山倒海,如雷贯耳。

似乎也没有想到会被如此热情地回应,程迩听得直乐,回头想看看路漫兮的反应——

她果然笑了。

程迩瞧见了她白亮亮的齿尖和俏生生的欢喜。

“漫兮想要试一试吗?”程迩硬是凑到路漫兮眼前,“来嘛来嘛,就‘咩’一下,‘咩’一声就好。”

安全带不解风情地勒皱了程迩的衬衫,于是不容路漫兮拒绝的理由就又多了一个。

路漫兮的眼睫闪了闪,唇瓣也如出一辙地抖了抖。

“咩?”

不太确定的一声,尾音的颤动却很清晰,碎在了羊群里。

程迩不自觉地联想到儿时那本蓝色封面的童话书,犊羊是故事的主角。

临近车窗的一只藏羊捞着了这声招呼的星星点点,用耳朵盛起来,兴高采烈地昂首,扬声昭告同伴:“咩——”

一呼百应,羊群的应和声由近及远地响起,又被浪一样的野风稀释在茫茫旷野与云天里,蓝色愈发深了。

怎样品味第一次都不会过剩,哪怕只是第一次穿不是自己的衬衫,还是第一次听见小羊咩咩说话。

仿佛在遵循某种戒律,程迩错开脸,不再去用目光打扰路漫兮,沉腕扬手拎起食指,在玻璃窗里的青草尖尖上又绵绵地写下一个“咩”字。

咩,呢。两个软腻腻的字眼,舌尖在上颚处轻轻一弹,却有隐隐雷声落下。

程迩笑意未褪,微张着唇抬起眼——

压住山脊线的滚滚云团上雕着暗银花纹,晃眼的白像是出鞘的凌冽剑芒;挥舞着的剑尖挑起呼啸的剑风,云就被撞得分了疏密,被劈出些横七杂八的裂缝,混沌的冥色从中涌现。

铺垫了大半天的担忧终于落地,羊蹄踏在地面上的声音也变得急促起来,将车灯踩得轻晃,与在天上轰然作响的云海遥相呼应。

“漫兮,我们去海拔低一点的地方吧,开过这个山头就休息好不好?”程迩升起了车窗,声音比落在车窗上的指触还轻还温柔,柔糯得像青草尖尖上的白霜。

“天色看上去不太好,有乳状云,待会儿应该会有强降水。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们今晚可能要留宿在车上凑合一下了。”

或许是因为已然听得了饶有趣味的插曲,好心情的路漫兮支起无名指,不置可否地撩着车窗的升降键,咬下一点点嘴角。

和程迩一起留宿在车上,这将会是今天的第三个第一次。

作者有话要说:[1]那曲:西藏自治区地级市,位于西藏自治区北部。

[2]达木寺:位于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也是天葬台。

[3]天葬:在人死后将尸体运到指定地点(天葬台),让秃鹫(或其他鸟类、兽类等)吞食。藏区推崇天葬,以之为最尊贵的布施,体现了大乘佛教波罗蜜的最高境界,即舍身布施。

[4]死归渺茫兮,还于天地:出自《庄子·至乐》。

[5]冰雹:如遇冰雹天气请将汽车停至有遮挡的地方,以避免对汽车天窗、挡风玻璃、漆面造成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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