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在夜色中穿行,路灯一个接着一个。
边尚自上了车就闭目养神。
说是养神,真睡着了我也不知道。不过他怎么睡得着的?我看他一眼,再看一眼,很想说话,又觉得突兀。
太静了。
后排只有我跟他。
空间很大,座位却很近,他就在我旁边。来的时候还不觉得,现在结束了,我发现他离我好近。
近到我听到他的呼吸。
很吵。
当然边尚没有打呼。
不过这个时刻,他如果打呼——那场面,一定很可怕吧?
想一想,边尚顶着一张酷酷的冷脸,微启他的薄唇,吸气,然后呼气,同时,发出猪叫……
嘶!
我一阵恶寒,赶紧猛甩脑袋,甩掉这个可怕的幻想。
我看向旁边。
边尚笔直地坐着。
他呼吸很轻,几乎没有声音。
我又看到他的侧脸。
可惜我不是他的粉丝,写不出八百个小作文。我无法变着法儿地夸他,我只能诚实地说一句——
他真的很好看。
好看到,我居然不是很想跟他谈钱。
我一定是疯了。
我如果不是疯了,又怎么会冒出这样的想法?怎么会冒出——这个男人,居然比钱还重要的想法?
为了证明我不是疯了,我决定直接开口。
“那个,边总……”
我声如蚊讷,这个音量,贴我嘴边都不一定能听到。
怎么回事,我的大嗓门呢?
我拔高音量:“边总!”
声音果然很大,在密闭的车厢里,甚至还带点回响。
边尚缓缓睁开眼,看向我。
“说。”
他言简意赅。
可恶!他这是什么语气?
还有这个眼神!
好吧,灯光太暗,其实我看不清他的眼神。
但他这个态度,难道他忘了?
呵!我就知道!对有钱人来说,二十万根本就不值一提!说忘就忘!
我心头一股无名火,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冒出来。
总之就是很生气。
其实我没什么立场生气,尤其在这种时候生气,不应该也不聪明。我的理智告诉我,我应该压下这股怒意。
这股莫名翻涌的情绪,它不该存在。
但我近乎奢侈地拥抱了它,多少年,没再这样肆意过。
我任由它冲上头顶,唰地把包打开,几乎是有些粗鲁地翻出那份合同,“啪”地一声,甩到边尚身上。
“活,我干完了!二十万,给我!”
合同哗啦一声,直直落在边尚笔挺的西装裤上。
他的眉梢几不可察地动了一下。
我的心随之一动。
但那只是我的幻觉,他的目光很快落到合同纸上,停留不到一秒。随后手抬起,轻轻一拂,合同从他腿上滑落。
他看眼丁克立,这次一个字也没说,只一个眼神。
一个眼神,丁克立立马取出一份文件和一张支票,连同地上的合同,一起递到我面前。
“王小姐,这是二十万不记名支票,你看一下,没问题的话,在确认书这里签字。”
我接过,看也没看,翻到确认书签名那栏,写下名字,随后递回丁克立。
丁克立拿着确认书,欲言又止,我猜他想提醒我看下确认书的内容。
如果是平时,我一定会看。
虽然看了也没用,该签还是得签。但看了,似乎就能把握住自己人生的方向,好像每一个选择,都是自己在做,而非形势所迫,不得不做。
但现在我累了,我身心俱疲,我要举白旗,宣布我暂时放弃玩这类掩耳盗铃游戏。
车厢重回寂静,甚至比刚才更静。
我没有再看边尚。也许他又在闭目养神,也许没有。无论有没有,现在钱货两讫,我该走了。
不然显得我好像在图他这个人。明明是他图我。
“停车。”
我的声音还是很小,我都要看不起自己。
“停车!”
林肯没有发出嘈杂的制动声,平稳停住。
下车的那刻,我感觉身后有道目光,灼灼的,仿佛要看透我。我努力维持平静,努力保证肢体没有僵硬。
我可以的,我一定可以的。
“等一下。”
我的心一下子提起——果然,他不可能这么轻易放过我。我咬咬牙,扯出一个笑脸,转身。
“又怎么了?边总?”
“项链。”
边尚一脸平静地看着我,他的语气没什么起伏,同他的脸色一样平淡。但就是这平淡的一声,在我耳边,却像一道惊雷。
项、项链?
天!我在做什么!?
我居然企图带着价值一个亿的钻石项链下车跑路!?
不!不是这样的!我只是忘了!我没有想带它跑路!绝没有!
我手忙脚乱去摘项链,越急,手越不听使唤。
可恶!
好想把我的头取走!把我脖子以下取走也行!怎么都行!只要能一秒让我摘下这条烫脖的项链!
边尚静静看我,丁克立在前座看我,司机隐在驾驶座后看我。
虽然他们要是上来帮我我一定会拒绝,但就这么看着!真的好吗!?
我感觉自己现在是动物园的猴,类人,但离人其实已经很远了。
我不是人,没有那一刻像现在这样,我如此真诚地希望——我不是人。
一颗豆大的汗,从我的脑门,滑向我的脸颊,再从我的脸颊,落进我的锁骨。
我的锁骨,居然盛住了它!
我能感受它在漾动,随着我绝望的动作,不停地在我颈窝里漾动,漾动……
老天!杀了我吧!
让我死!让我死!
给我一个痛快吧!
老天终于仁慈,给了我一个痛快——项链,解开了。
我颤颤巍巍地捧着它,把它放在空着的座椅上,松了口气。
我伸手,再取耳上的素金耳钉。
边尚的声音适时传来:“耳钉你可以留下。”
我不由自主朝他看去,他的表情依旧平静。
我垂下眼帘,还是把耳钉取了下来。再从包里找出一个小袋子,放进去,然后放在项链旁边。
“衣服……”
我看了看身上的裙子和鞋,我的鞋子衣服倒是在包里,只是就这么还回去,似乎不太好。而且这里也没地儿给我换,总不能直接站街上换吧?
那未免太不雅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