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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竹马未婚夫竟是太子殿下 > 第28章 转笔

第28章 转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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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傅如珩没有再摇头:“有了,叫做兰兰。”

盛秋阑一开始没有反应过来:“我问你他叫什么名字,你叫我干嘛?”

“没有叫你,它叫兰兰。”

好啊,原来在这里等着她。

盛秋阑还以为傅如珩一开始不知道她取名背后的小心思,感情是一开始就猜到了,只是一直没有明说。

不过这个名字还挺好听的,盛秋阑觉得两个人扯平了,就放任兔子和自己是同一个读音。

她打开了栅栏的门,慢慢靠近角落的那只兔子,兔子对周围的反应都非常敏感,一开始还在不停地往后面退,但是很快就停在了原地,放任盛秋阑蹲在旁边。

盛秋阑不确定它喜不喜欢被人摸,手先放在了它毛最多的背部,观察着兰兰的表情,没有看见不情愿的表情,才缓缓向下抚摸。

她已经摸清楚了兔子的习性,力道和部位都很舒服,很快就感觉到它放松下来。

言言终于在这个时候吃饱喝足,好像现在才看见院子当中的新成员,跑过来有些好奇地打量着被盛秋阑抚摸着的兰兰。

盛秋阑从小已经被兄弟俩锻炼出来了端水,肌肉记忆一般把另一只手放在言言的背上,双手同步往上面抚摸。

她看着两只手下面如出一辙的颜色:“它们不会叫人,万一之后分不清了怎么办?”

傅如珩抓过兰兰,把它贴着身子的右耳稍稍提起来,露出了隐藏在后面的颜色。

耳朵后面有一小撮黄色,如果白色雪地上开出的一小朵黄花。

“掌柜说这是它天生就有的。”

两只兔子在此时不知道经过了什么样的交流,一改刚才的生疏,突然变得亲密起来。

言言的身形要比兰兰稍微大一点,两只兔子交叠着,宛如一个横倒着的雪人。

盛秋阑在此时才警觉道:“兰兰是公的还是母的?”

虽然她确实喜欢兔子,但如果两只兔子每天混在一起,到时候渗出一窝小兔子来,那真的要变成兔子园了。

“都是母的。”

“那就好。”盛秋阑扪心自问,自己还不想成为了一群小兔子的老大,两只就够了。

.

京城当中四季分明,不知不觉盛秋阑已经进入中舍,她上身的衣服渐渐换成了轻便的纱,相比起冬天时候的里三层外三层,看起来轻盈了很多。

盛秋阑旁边堆着薄薄一小碟的宣纸,现在正在写最后一张。

“要是被先生看见,小心又被罚。”见她趴在桌上面,如同没有骨头一样写字,傅如珩提醒。

这辈子写字是从姿势开始学起,古代对写字姿势的要求比现代要严格很多。只是一旦开始写作业,盛秋阑就控制不住自己,总喜欢趴在桌子上侧着头,如同没有骨头似的。

一次被卫先生看见了,直接在她面前放了一块薄木板,掉一次就加两张纸。为了自己能够早点完成作业,盛秋阑只能挺直背,一次作业写下来腰酸背痛,简直成为了噩梦。

盛秋阑在那次之后老实了几天,不过没过多久又变成了原样:“那你帮我看着点,先生来了叫我一下。”

她匆匆把这张纸写完,毛笔架在一边的笔架上。因为入学时年龄太小,盛秋阑当时用的是府中专门为她定制的毛笔的毛笔,现在已经换成了普通的长度。

“下节是算术课吗?”

盛秋阑终于实现了当初的幻想。被高中三角函数折磨的痛苦在学堂里面彻底消失,看着面前简单的算式感激涕零。

这才是数学原本的模样!

想当初她也是个喜欢学数学的孩子,要不是后面进化太快,她也不至于深恶痛绝。

现在还流行用算筹和笔两者结合,其他人桌子上都摆着一个小巧精致的木算盘,盛秋阑当然也有配备,只是这个阶段的算数对她来说实在是太简单了,只需要看一眼就能够知道答案,周围的人还在拨动着上面的算珠,她已经写了大半。

盛秋阑一时激动,下意识转动了一下手指,大拇指推着笔杆,中指和食指轻轻转动角度,毛笔顺势转了一圈,重新握到笔的时候才反应过来这不是自己在现代的签字笔。

毛笔上面还沾着新鲜的墨水,因为惯性,墨汁被甩出,无差别地扫了一圈,周围的人全都被殃及了。

她这两年终于开始长高,不过还是按照童舍的位置,坐在了林辞殊面前,旁边还是傅如珩。

此时前桌两个人没有坐在座位上,免遭遇难,唯一受到摧残的就是坐在旁边的傅如珩。

后者看着衣服上面斑斑点点的墨渍:“……”

盛秋阑意识到自己闯祸了,想要帮他擦掉,可是衣服的渗透能力很强,不仅没有擦干净,反而将还没有干涸的墨水糊成了一团,衣服原本的颜色被盖住了。

傅如珩已经习惯了每天突如其来的事故,他淡定地撤回自己的袖子:“别擦了,回去让人洗掉。”

盛秋阑抓着自己干净的帕子,讪讪地收回手,像是看到了什么,一把抓住傅如珩的肩膀,阻止了对方回身的动作。

“等等。”

傅如珩看着面前突然放大的脸,女孩的脸上光滑,皮肤细腻,几乎能够看见细小的绒毛,长长的眼睫乌黑浓密,像是蝴蝶翅膀一般。

盛秋阑的呼吸喷洒在脸上,带着早上涂的面霜香味,她拿起帕子,一把摁在了傅如珩的脸上。

白净的帕子上面顿时沾上了一小点墨水,盛秋阑又来回搓了搓,直到再也看不见墨水才离开。

傅如珩神色怔忪,摸着刚才帕子扫过的地方,看向盛秋阑。

“真的干净了。”

盛秋阑拿出一小面镜子,放在傅如珩面前。镜面上倒映出他此时的样子,确实如盛秋阑所说看不出什么异常,唯有左脸颧骨处带着一点浅红色,是刚才反复擦拭摩擦留下的。

前面桌子和椅子上面也沾上了墨水,盛秋阑趁着人还没有回来,把“罪行”清理干净,只是还没有安分多久,又开始感觉手痒痒的。

受害者还在旁边看着,盛秋阑拿出一只崭新的毛笔。放在手上重新转。

“教教我。”长孙胜看得眼睛都直了,拿出笔跃跃欲试。

傅如珩注视着手上还残留着墨水的毛笔,淡淡地扫了他一眼,长孙胜自动就把笔拿回去了:“等等,我换一支。”

实在不是他太怂,哪怕已经一起玩了很久,他还是感觉到傅如珩有时候很可怕,虽然不像他哥那样蠢得明显,但是反而更加有压迫感,也就只有盛秋阑才敢没心没肺。

“像这样,把笔横放过来,”盛秋阑一边示范,一边讲解着,“大拇指用力,中指收回去。”

毛笔不像签字笔那样精致小巧,转起来有些难度,但盛秋阑很快调整好了力度,笔杆在手上转出了残影,然后稳稳握住了。

“你慢慢练吧。”

长孙胜得到了新玩具,都顾不上听课,在课上不停地转着。只是这项技艺明显没有传纸条那么容易,毛笔在纸上和桌子上磕了无数遍,最后就是一向好脾气的林辞殊都听不下去了,直接没收了作案工具。

“别影响我听课。”

长孙胜的所有笔全都被收走了,只能老老实实听课,只是他的小动作早已经被先生看见了,下完课,先生走到他身边:“课上玩得挺快活,一只毛笔都能反复耍。”

盛秋阑在前面看戏,没想到下一秒矛头就对准了她:“你也是,我都看见了,今日下学之后罚抄十张。”

“啊。”盛秋阑乐极生悲,没想到自己刚刚才写完作业,这就又多了几张。

如果说先前还能凭借着她这个可怜巴巴的样子骗得同情,经过这段时间,先生早已经熟悉了她的秉性:“不许回嘴。”

等到先生走之后,傅如珩见盛秋阑把目光转向他,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干嘛?”

“我一个人写不完,”盛秋阑把纸分了一半给他,“你帮我写一点。”

傅如珩早在她张口之前就知道没有好事,知道自己就算反对也没有用,熟门熟路地仿照着盛秋阑的笔迹,两个人干活速度加快了不止一倍。

同样获得十张纸的长孙胜看得眼都红了,他不敢去跟傅如珩开口,只好转向同桌:“你……”

“不行,自己写。”林辞殊知道他想要说什么,干脆地拒绝了。

傅如珩写字速度比盛秋阑快,后者一点都没有负担地把自己那一边的纸又分出来一张给他,自己已经优哉游哉地坐在椅子上面了,此时听到他们的对话,笑得像偷了腥的小猫:“你自己慢慢写吧。”

长孙胜悲愤欲绝:“早知道我小时候也找个朋友了。”

盛秋阑冲他摇摇手:“想多了,傅如珩只有一个,被我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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