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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第 1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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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使衣锦还乡,他始终忘不掉当年那个场面。

自己被人按在墙根底下灰头土脸,而丁北河高高大大地站在那里,像个救世主一样俯视着他。这份屈辱在他心里发酵了十几年,变成了一种扭曲的恨意。

所以当赵德贵来找他商量夺田的事,他一听是丁家,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他不光要帮赵德贵拿到那块地,还要借这个机会把丁北河踩进泥里,让那个当年高高在上施舍同情给他的人,跪在自己面前求饶。

田产被拿去抵债之后,丁北河在牢里关了四个多月才被放出来。

人是抬回来的,左腿肿得不成样子,膝盖以下乌黑发紫,皮肉翻开的地方露着白惨惨的骨头。肖得志暗中嘱咐过狱卒好好伺候,狱卒便给他戴上一副特别重的脚镣,白天也不许解开,勒得脚踝磨出了骨头。

每隔几天还要提去过堂,名义上是审问,实际上就是打板子、上夹棍。

丁北河熬不住刑讯,胡乱招了几回,又被拉回牢里扔着,伤口从来没正经处理过。等到放出来的时候,那条腿早就烂透了。

丁北山请不起大夫,只能上山采些草药给他敷着。

丁北河疼得整夜嚎叫,嘴里翻来覆去就是那几句话:“我没偷,我是冤枉的。”

熬了不到两个月,伤口烂到了骨头里,人就这么没了。

丁北山不甘心。

他听说州府衙门可以受理县里的冤案,便借了盘缠,步行三天三夜赶到州城,写了状子递上去。

州府接了状子,派了一名推官下来复查。

推官到了怀水县,调了案卷,问了几个证人,事情眼看就要翻过来了。

可就在这时候,肖得志连夜登门拜访了那位推官,两人在书房里谈了半个时辰。

第二天,推官便改了说法,说丁北河的案子证据确凿、并无冤情,还把丁北山叫去训斥了一顿,说他挟私诬告,念其初犯不予追究,再有下次便要反坐。

丁北山从衙门里出来的时候,天正下着雨,他在雨地里站了很久,浑身湿透了也不动弹。

那是他第一次真正明白,在这个世道里,穷人伸冤的路是死的。

丁母是在丁北河死后第七天走的。

那天早上她还起来熬了一锅粥,端到儿子的灵前放着,自己坐在旁边烧纸,嘴里念叨着让儿子多吃些。

丁北山劝她回屋歇着,她摇头说不累。

等到下午丁北山从外面回来,发现她靠在供桌腿上,手里捏着一叠没烧完的黄纸,人已经凉透了。

半月之内办了两场丧事,丁北山把家里能卖的东西全卖了,向邻里借钱,又凑了副薄棺材,把娘和哥埋在了村后的山坡上。

坟前立不起石碑,他用木板写了名字插在土里,跪下磕了三个头,背上一个破包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怀水县。

那年他才十九岁。

他一路往北走,风餐露宿地走了将近两个月才到雍都。

这座城大得很,街上人来人往,可他一个也不认识。

他在牲口市扛过包,在码头上搬过货,在窑厂里脱过坯,在饭馆里洗过碗……

什么脏活累活他都干过,只要能换来一口饭吃。

晚上没地方住,他就睡在城隍庙的廊檐底下,冬天冷得实在受不住,就去给人守夜,整宿站在巷子里跺着脚取暖。

就这么熬了六七年,他终于攒下了一点本钱,在城南摆了个小摊位卖猪肉。

他这人实在,从不缺斤短两,慢慢地就有了些回头客。

又过了两年,他把摊位换成了街边一间小小的铺面,挂上了丁记肉铺的招牌。

也正是在那段日子里,他认识了后来的妻子。

那女人姓林,街坊们都叫她林娘子。

林娘子是个寡妇,丈夫是个赶脚的,有一年冬天送货遇上大雪封山,人和货都没了踪影。

她一个人带着三岁的女儿宝珠过日子,靠给人浆洗衣裳勉强度日。

丁北山看她孤儿寡母的可怜,有时候铺子里剩下些卖不完的碎肉,就包起来放在她门口。

林娘子起初不肯要,丁北山就说:“这东西放一夜就坏了,扔了也可惜,你拿去给宝珠煮碗汤喝。”

一来二去,两个人就熟了。

林娘子手巧,常帮他缝补衣裳,丁北山忙不过来时,她也帮着照看铺子。

宝珠那孩子长得白净可爱,嘴又甜,见了丁北山就喊丁叔。

丁北山心里喜欢这孩子,偶尔给她买根糖葫芦,或是扎个小风车。

宝珠举着风车满巷子跑,笑声脆生生的,听了让人心里也跟着亮堂起来。

这样过了大半年,有天晚上,林娘子端着一碗热汤来到铺子里,低着头说:“丁大哥,你要是不嫌弃我们娘俩,咱们就搭伙过日子吧。”

丁北山愣了好半晌,眼眶一下就红了。

他这辈子遭了多少罪,受了多少白眼,从来没有人愿意跟他搭伙过日子。

两人没办什么排场的婚事,只买了些红纸剪了几个喜字贴在门上,又请隔壁伍记铁器铺的黄共康一家过来吃了顿饭,就算成了家。

婚后的日子平淡却踏实。

丁北山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杀猪、剔骨、切肉,林娘子在灶上熬汤、卤制、招呼客人,宝珠趴在柜台后面写写画画。

到了傍晚铺子关门,一家三口围着一张矮桌吃饭,宝珠叽叽喳喳说着巷子里看到的稀奇事,丁北山听着听着就笑了。

或许老天爷总算是开眼了,给了他一份像样的日子。

可老天爷大很快就收走了这份恩赐。

一日夜里,丁北山因为第二天要进一批新货,多忙了一阵,到亥时才收拾完铺子。

林娘子带着宝珠先回了后院歇息。

丁北山睡前想再看一眼宝珠,推门进宝珠房间的时候,却见窗户大敞着,床上的被子掀到一边,地上掉了一只小小的布鞋。

丁北山疯了一样冲出院子,沿着巷子来回跑了几十趟,嗓子都喊哑了。

回应他的只有呼啸的夜风。

天一亮,丁北山就去了京兆府报案。

他跪在大堂上,把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又说清了宝珠的长相、穿的衣裳、头上戴的银锁片。

京兆府尹坐在案后,一边听他说话一边翻着公文,脸上的表情淡淡的。等他说完,那人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慢条斯理地说:“知道了,你先回去等着,有消息自然会通知你。”

丁北山跪在地上,浑身的血一下子冻住了。

他认出了那张脸。

虽然隔了十几年,虽然那人胖了一圈,换上了一身绯红色的官袍,可那声音他忘不了。

就是当年在怀水县大堂上,把惊堂木一拍就定了他哥哥死罪的肖得志。

这个人当年害死了他全家,如今摇身一变,竟成了京兆府尹,坐在了更高的位置上。

他跪在那里,嘴唇哆嗦着,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肖得志似是也认出了他,嘴角微微动了动,像是笑又不像笑,然后低下头继续看桌上的诉状,再也不看他一眼。

丁北山不死心,第二天又去,第三天还去。

每一次都被衙役挡在外面,要么说府尹大人不在,要么说案子太多还没轮到。

到后来,肖得志干脆让人传话,一个来路不明的野丫头丢了就丢了,再来衙门闹事就把他抓进去关上几天。

林娘子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垮掉的。

她不吃不喝,整夜整夜地坐在宝珠的房间里,抱着那只小布鞋发呆。

有时候她会突然站起来往外跑,说听见宝珠在哭,要去找女儿。

丁北山把她拉回来,她就趴在桌上哭,哭累了就昏睡过去,醒了接着哭。

丁北山端到她面前的饭菜,原封不动地搁在那儿,凉了热,热了又凉。

一个月后的一天清晨,丁北山照例去铺子里收拾东西,等他回到后院,发现林娘子吊在了房梁上。

她穿着出嫁那天穿的红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

丁北山把她抱下来的时候,她的身子已经凉透了,脸上却很平静,像是终于找到了一个不会再疼的地方。

丁北山出奇地平静,没有撕心裂肺的嚎啕大哭,好似所有的情绪都已经在绝望的等待中焚烧殆尽。

如今剩下的只是一具躯壳。

故事讲完,全场寂静。

良久,才有人长叹了一声。

“原来也是个苦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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