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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第 1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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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流萤终于正眼看她。

苏小果缓缓抬手抹了抹不存在的宽面条泪:“我的亲娘诶,你……我……他……他……”

她终于捋直了自己的舌头:“那赵清浔怎么说呢?”

沈流萤闻言不住叹气,整个人趴在桌面上:“他说需要一段时间冷静思考。”

苏小果整个人越过桌面探过来,托着沈流萤的脸把她拉起来:“那老六怎么说?”

老六?姜承渊?

“跟他有什么关系?”沈流萤直言,“他并不知道这件事。”

苏小果循循善诱:“那你觉得他要是知道了会是什么反应呢?”

沈流萤:“我不会跟他说的,赵清浔也不会,所以他不会知道。”

苏小果:苦笑,她的小师妹还真是个小天才,一句话杀死了对话。

她不死心,继续问道:“那万一,他还是知道了,怎么办?”

为了防止沈流萤再次跑偏,她嘴巴嘚吧嘚吧把可能被沈流萤钻的漏洞都填上了。

沈流萤一脸耿直:“我对他的感情很复杂,但绝对不是男女之情。”

苏小果狠狠捂住沈流萤的嘴,警惕地望了望四周,虽然这里根本不可能有什么不该存在的耳朵。

然后她的宽面条泪再一次虚无缥缈地飙了出来,要不说长寂这臭老头手臭呢,只把她的魂儿拉回来也就算了,牵红绳真是牵一对凉一对,研究了几百年的产后护理愣是一次也没用上。

沈流萤把苏小果的手拉下来,看着她映着蓝绿色幽光又分外悲催的脸,伸手去够桌上的女儿红酒坛。

苏小果一把拍开她的手,贼心不死一般又重新凑过来:“我是说如果,如果赵清浔拒绝了你,你怎么办?”

沈流萤对她那张不忍直视的脸简直忍无可忍,一把推开,顺便拿起说上的酒坛子咕嘟咕嘟灌了好几口。

清亮的酒液顺着嘴角流下来,流过脖子,没入领口。

猛灌了几口的沈流萤脸上瞬间泛起酒意,一开口全是酒气:“我就像这样,把自己灌个大醉,然后睡一觉,睡醒了继续追,我就不信搞不定他。”

苏小果拿袖子去给沈流萤擦嘴:“阿萤啊,你认真的?”

沈流萤点头:“认真的。”

苏小果想了想,举起自己面前的酒坛子跟沈流萤碰了碰:“我支持你,勇敢追求自己的爱情!”

沈流萤感动地看了她一眼,起身绕过桌子去抱苏小果:“我就知道你一定会站在我这一边的,小果果。”

苏小果拍拍沈流萤的后背,哄小宝宝似的动作,脸上的笑容有些许蓝绿有些许苦涩。

“小倩姐呢,我好久没见她了。”

苏小果继续拍拍:“她也在勇敢追求自己的爱情呐。”

*

第二日便是姜承渊拆纱布的日子。

也是赵清明审理肖得志案,提审丁屠户的日子。

十户丢失女童的人家连带着此前被解救的十位小娘子本人以及家人亲朋都聚集在了大理寺外,要求彻查美人薪事件。

至此路人纷纷加入,好不容易稍微淡化下去的美人薪事件再次被推到了台前。

那十位娘子的家人是齐成负责联系的,毕竟之前是齐成出面将那十位娘子从青石巷的废宅中救出。

此后,他也没少因为这件事被肖得志明里暗里的穿小鞋。

其中缘由自然只有肖得志自己清楚。

被捕风捉影之人传播后,就成了肖得志与庄国公府有所勾结的蛛丝马迹。

而此前坊间传闻丁屠户杀害肖得志的原因就是为美人薪禁术保驾护航,对失踪女子、女童的案子不作为。

百姓们对于美人薪事件的愤怒延伸到肖得志身上,自然对丁屠户这样挺身而出诛杀败类之人满怀同情,要求轻判。

对美人薪案,大理寺表示会另案审理,目前案件还在侦办过程中,今日审理的是丁屠户的案子。

而经过初步审理,丁屠户的杀人动机明确,物证确凿,丁屠户本人也对自身的杀人行为供认不讳。

按照大邺律法,故意杀人者当处以斩刑。

且丁屠户杀的是朝廷官员,并将肖得志的尸身悬挂在京兆府门前,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理应罪加一等。

但念在丁屠户主动到案并交代罪行,便还是判处斩刑。

旁听的群众正是激愤的时候,登时便有人大喊:“肖得志这样的狗官早就该死了,丁英雄算是为民除害,怎么能判英雄斩刑呢?重审!重审!重审!”

“重审!”

“重审!”

“重审!”

人群沸腾起来,人人举起一只拳头开始高呼“重审”。

赵清明见这阵仗,顺势便道:“此案尚有不明晰之处,需查明后改日再审,退堂!”

上午大理寺门前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丁屠户的案子也被传得沸沸扬扬。

长青茶楼,悠扬的筝音正在大堂中回荡,堂中喝茶的人已经忍不住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上午那屠户的案子,听说了吗?”

“当然听说了,现在不到处都在讲这个事情吗?”

“要我说啊,这屠户也是可怜。”

“怎么说?你认识啊?”

“何止认识,我家就住他家对门,几十年的街坊,他家的事情,我们那一片都知道!”

“说来听听呢。”

那人便娓娓道来。

丁屠户,名叫丁北山,怀水县人,中等个头,肩膀宽厚,一双常年剔骨割肉的手粗糙得像砂纸。

他卖肉从不短斤缺两,遇到穷苦人家来买杂碎,总会悄悄地多给一些。

街坊邻居都说他是个老实本分的人,没有人会把杀人犯这样的字眼和他联系在一起。

怀水县是个一个偏僻的小地方。

丁北山家里有几亩薄田,种稻子种麦子,日子虽不富裕,倒也饿不着。

他上头有个哥哥叫丁北河,兄弟俩跟着寡母一块儿过活,农忙时下地干活,农闲时上山砍柴,日子平平淡淡地过着。

丁北山那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把村东头那几亩地的水渠再挖深一些,好让庄稼浇得更透些。

造化弄人,便是这样平淡日子也没有维持多久。

县里有个富户叫赵德贵,看中了丁家那片地,打算用那块地建个避暑的庄子。

他派手下来谈价,但是出的价格低得离谱。

丁家自然不肯卖。

赵德贵也不多说,转身就走了。

丁家人以为这事算完了,谁知道没过几天,县衙的差役踹开门,从丁北河的枕头底下翻出一只镶银的玉壶,说是赵家丢的。

丁北河喊破了嗓子说自己冤枉,可那玉壶上明明白白刻着赵府的印记。

这下这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案子是时任怀水县县令肖得志审的。

这位肖大人升堂之后,连证人都不曾传唤,三言两语就定了案。

丁北河被判偷窃,要归还赃物,还要赔三十两银子。

可是丁家哪里拿得出三十两银子?

肖得志便假模假样好心提议,要丁家拿田产来抵债。

丁北山跪在大堂上磕头求情,额头上磕出的血糊了满脸,肖得志连正眼都没瞧他一下,只摆了摆手,让差役把他拖了出去。

说起来,肖得志对丁家下这样的狠手,并不全是因为赵德贵的那笔银子。

这里面还有一段旧事。

肖得志当年还未中进士时,曾在怀水县的一家私塾教书。

那时他穷酸潦倒,脾气又坏,学生们都不喜欢他。

有一回他跟镇上另一个秀才起了争执,对方人多势众,把他堵在巷子里好一顿羞辱。

恰巧丁北河路过,年轻人血气方刚,上前拉开了那些人,替他解了围。

这本是一件好事,可肖得志此人极其敏感多疑,他觉得丁北河看到了自己最狼狈的样子,心里非但不感激,反而觉得屈辱。

后来他终于考取了功名,被外派做了怀水县的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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