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献新的庆典上,一旦吃尽兴了,人们就会开始自发组织歌舞——锅庄舞、赛歌。
中央的大石锅底下烧着篝火,所有人围成一个圈,小孩在内,大人在外,手拉手袖连袖、悠颤跨腿、趋步辗转,喊着号子,在地面放肆舞动。
日渐西斜,火烧云在空中悬停,湛蓝的天被红殷殷的篝火点着,全然成为一道赤色。
酿新酒、做新食,不仅是将第一手最优、最新鲜的粮食献给神明,以表最高敬意。也是为了让人们品尝并赞美自己亲手种下的食物。食物从一粒种子,到破土、发芽、抽穗、五谷新登,每一个被人所熟知的环节,都是一场关乎生命的奇迹。大家便是为了记住这一点,才会心怀虔诚,举行仪式。
西藏人民在这一片高原贫瘠之地,用舞蹈来抒发饱腹的喜悦。
舞蹈需要配歌声,一般会有一个核心领唱起头,唱民歌或山歌,赞颂欢聚。而后相继有人出列,同样用歌声发起挑战,谁的欢呼更热烈,就可以一直留在场上,为大家领唱。
无关乎输赢,这只是一场所有人都乐在其中的游戏。
所有一切都很正常,合乎流程。除了——
霍水能成为领唱这件事。
当白玛和一家三口赶来时,映入眼帘的是这样的情景。
锅庄舞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人往前走,围成一个圆;往后退,拢成一张稀疏的网,脚下的舞步越发流畅,踢踏、踢踏,篝火炽灼燃烧,在人群中冒出一个尖头,又忽得涨高,碎裂在空中。
而站在圆圈正中间的,是霍水。
他把外套全脱了,只留一件羊绒单衫,上面一截拉链拉到最底,露出一小片火烧火燎的皮肤;他左手拿了一把谷穗,充当话筒,右手——右手竟抱着一只巨大的狗,一只手就给擎住了。
白玛定睛一看,那不是桑珠吗。
桑珠一张狗脸拉到了地上,生无可恋,四肢不着地,被霍水死死夹在腋下,随着他的动作被甩来甩去,白色的狗毛在风里满天起舞,一撮一撮掉。看那样子,都已经晕了醒了不知好几次,已然彻底放弃求生。
霍水此时唱的是一首汉语歌,张雨生的《大海》。
茫然走在海边,看那潮来潮去。
徒劳无功,想把每朵浪花记清。
想要说声爱你,却被吹散在风里。
——猛然回头,你在哪里。
唱到这句,霍水转过头,视线拨开密密麻麻的人群,正好与白玛对视。
他的歌声忽然变得愈发嘹亮、慷概激昂,嘶声裂肺。人们的舞步也合上旋律,踢踏、踢踏。
如果大海能够,带走我的哀愁。
就像带走每条河流。
所有受过的伤,所有流过的泪。
我的爱,请全部带走。
一曲毕了,他大口喘气,向周围的人挥手致谢,一点也不见外。把桑珠双手举起来,像举辛巴那样,就差喊一句拉库拉玛塔塔。
四个站在外圈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全傻了。
不一刻,另一个藏族小伙就顶上去,又领衔起藏语民歌,舞步再起。霍水这才歇一会,从人群里钻出来,去跟四人打招呼。
“你们回来了。”霍水满脸洋溢着笑,一头大汗。笑得过分了,反而像个傻子。
“唔!”梅朵退后一步,捂住鼻子。
“霍水哥哥,你喝了多少酒!一身酒臭味。”
“没多少啊。”霍水摆着手指回忆,五个手指来回掰,最后比出一个二的手势。
“两碗。”梅朵皱眉问。
“嘿嘿,两坛。”
“你全喝完了!?”梅母发出尖锐爆鸣。
“不是新酒吗,怎么会喝成这样。”白玛着急问。
“别急、别急,我来给你们解释——”霍水伸出一根手指,打了一个酒嗝。
于是,嘴上已经失去把门的霍水,一股脑把自己和梅母的计划曝光,并详细讲述了自己是如何跟藏族壮汉拼酒,越喝越猛,越喝越有劲,之后干脆也不用碗了,一脚踩在桌子上,抱起酒坛子就是对干,以及如何力压群雄,成为领衔主唱的光辉事迹。
众人的视线一齐转向这个计划里最不靠谱的大人。
“阿妈——”梅朵无语。
“对不起!”梅母两手一合,审时度势,立即滑跪。
梅父手掐下巴,若有所思,似乎在想年轻时是不是也被他媳妇儿被这么坑过。
“你是不是笨蛋。”对此本该成为计划中心的人物,只发出一声叹气。
说罢,他拉起霍水的手腕,准备回去。
“干嘛。”霍水把手往回收,不跟他走。
“你醉成这样,别玩了,回去早点休息吧。”
“没醉。”
“脸红成猴屁股了,还说没醉。”白玛又拉。
“我清醒得很!”霍水又收。
白玛站在原地,神情复杂地看他。如果说上次霍水还只是小醉,起码保留了神志,还制得住,那这一次就跟夺舍没什么区别了,你不可能跟一个已经死了的人格讲道理。
“啊!”霍水甩开他的手,发出恍然大悟的叫声。
“你嫉妒我可以当领唱。”
“在专业上败给我,肯定不好受吧,我懂,我懂。”说罢,他拍拍白玛的肩。
白玛此刻没有对他胡言乱语的震惊,只有对醉鬼的怜悯。
如果把这段拍下来,让他清醒后看,他一定会想投湖自尽吧。
忽然,白玛心中浮现出一个想法。
霍水酒量差、酒品差、还会百分百断片,却依旧坚持认为自己酒量很好,难道是因为一直被身边的人骗,就是为了下一次方便灌他,然后看他出洋相。
一这么想,逻辑就通了。白玛的心里顷刻浮现出更加巨大的怜悯。
“是,是,我认输,跟我一起走好不好。”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惯着呗。
“那怎么行!”霍水得寸进尺,“哪有赢的人听输的人的道理。”
白玛看似没表情,实则已经在考虑要不要把人硬抗回去了。
“你拿上琴,我们一起去唱一首。”霍水笑得灿烂,邀请他一起去玩。
“不行,回家休息。”白玛果断拒绝。
“一起去唱!”
“回家。”
“一起去唱!”
“回家。”
两人一来一回,争执不下。
忽然霍水不还嘴了,目光迷茫地对焦,稍稍仰头,跟白玛对视。霍水的眼睛本来就好看,这时氤了一层水汽,眼角红红的,像是被谁欺负了,哭过之后又擦干,两枚小巧的黑羊脂莹莹发亮。他小口喘气,脸色通红,额发被汗水一缕缕糊在额头,每喘一口,伴随着轻微的仰头,整个神态说不出的姣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