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原本都是牧民,大概是八岁那一年吧,大家正往冬草场迁徙,途中遭遇了史无前例的白灾,白灾就是雪——暴风雪,只用一天的时间,大雪就淹没了草原,我们没法移动,没法求救,只能用一点仅存的牛粪燃火求生。在这场灾害里,死了许多牲畜,人也不例外。当然,我的父母也是。”
白玛口吻平静,语言触目惊心,轻描淡写间,几十条性命终止在了一个句号。
“当时情况很乱、很糟,我们根本无暇顾及这些尸体,只能统一堆放在一个小毡房,等待灾后处理。但这种猝发型白灾,来的猛去的快,雪化后不到两天,气温一下回暖,这些尸体就闷在毡房,开始腐烂了。地上淌了很多水,很臭,没有人敢靠近,后来是几个叔叔拔开桩,割断绳索,才把棚拆了。”
霍水问:“那后来尸体是怎么处理的。”
白玛摇头,“我们没能来得及处理。”
霍水:“是秃鹫吗。”
白玛点头,“这么大一场灾害,不仅人类在挨饿,动物也是。那天的秃鹫非常多,密密麻麻、黑压压的一片,像一块团状的阴云降落,它们一扇动翅膀,我好像都能闻到被吹来的臭味,吃人时,肉在飞溅。”
霍水光是想象画面,就被震撼到手脚发麻。
光是看一个人,他就吐成那样,而那却是……一个八岁的孩子该留下多大的心理阴影。
难怪他看到秃鹫在吃尸体会晕倒,难怪他不参加自己奶奶的天葬。
霍水支支吾吾,心里忽然有一小片区域,酸得疼。他想出口安慰,却觉得连安慰都显得十分轻浮。他十分明白创伤不该用来比较,却依然认为,自己丧父的疼只像一个奔跑时跌倒,擦破了皮的小孩,只是经历了成长的必经之痛,根本不能与他的遭遇相提并论。
为什么自己没能早点注意到呢。霍水咬牙。
水流冲断他的思绪,白玛再次开口,声音带了点安慰似的笑意。
“没事,都过去了。”
“没有过去。”霍水反驳。
“你会和我说这些,就代表根本没有过去吧,十五年前的事,你这么清楚地记了十五年。就像我跟你谈起我爸一样,装作想让自己轻松,强迫自己放下,但这种行为只是一次次把痛苦打包好、陈列好、反复观看而已。你......不需要这样,不要反过来安慰我。”
白玛愣住,随即苦笑。
“这下轮到你看透我了。”
在两人的斗嘴中他终于掰回一成。但霍水并没有多开心,他笑不出来。
白玛攥紧洗碗棉,在盘子一次次打转,“后来,其实那堆碎骨也没处理,因为幸存下的人都活得很艰难了,没法再顾及死人,那里就这么成了乱葬岗。”
“你们都是牧民吧,经历这么严重的灾害,之后该怎么活下去。”
“一开始大家都是靠政府补助、低保生活,后来政府开始建造牧民定居点,也陆续开放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有意引导牧民转型,但其实很多人没法接受城市生活,依旧呆在草原,用补贴的钱重新购买种畜。”
说到这,白玛停顿了一瞬,又接道,“我很幸运,当时寄宿在阿爸朋友的家中,后来很快就被来做志愿者的奶奶领养了。”
“所以。”霍水问,“你说的未尽之事,和这个有关?”
白玛笑:“对。”
说了这么多,终于又回到了正题。
“我其实,一想起故乡,还是会很害怕。”白玛的手停下来,海绵被攥出泡沫,白花花一片,像冲不尽的雪。
“想起那个灾害,想起那么多人死去,想起那些秃鹫,想起那堆尸体里还有阿爸阿妈,一想起那,浮现的不只有恐惧,还有愧疚。大家还在受灾受难,我却像逃避一样抛弃了那里,扔下父母的尸骨远走高飞。我曾经自私地想过,已经过去了,我该开始新的生活了,可不管走多远,多不想回头,一看到这枚天珠,我就又会想起那个大雪将至的夜晚。”
白玛摸上脖颈的天珠。
“对我而言,它可能已经不是护身符,而是诅咒了。”
“我想……至少要回去,把这枚天珠和他们一起葬下。”
“曾经的冬草场就在阿里,离冈仁波齐不远。我尝试去过两次,但我每次离那里越近,身体状况就会越差,从轻一点的做噩梦,梦到大片的白、大片的红,大片的尸体,到清醒时也会发抖,心悸,直到昏倒。这时我意识到,我一个人根本没法再靠近那里。”
“所以我当收到这封推荐信时,我很犹豫要不要接下它,就这样离开西藏。”
“我没法自己决定,往哪里走,好像都不是一个最好的答案,就是这时——你出现了。”
白玛关掉水龙头,转向霍水,眼里是一种近乎恳切的赤诚。
“所以霍水,你明白了吗。”
霍水的心砰砰跳,比青稞田两人贴在一起时还紧张。
他一把抓住霍水的手。
“不是你来还我的债,也不是你要赎罪,是我。从头到尾,都是我在需要你。
“是你......需要我?”霍水难以置信。这种身份的反转,一时让他无法适应。
白玛点头,“如果不是有你陪着,我哪里也去不了,所以霍水——”
“能陪我一起,走完这段旅程吗。”
白玛的语气热的像一根烧红的铁钉。
霍水不自觉握紧他的手,对面感受到,也回捏了一下。两人无声地完成了一次默契的交流。心灵相通,无需再言。
霍水笑:“所以接下来——”他停顿下来,想了一个可爱的说法,“是我们一起学会怎么面对死亡的旅程,对吗。”
白玛回笑,点头。
霍水忽然松下一口气,像皮筋被拉到极限又被松开,人都变得皱巴巴的。
“怎么了。”白玛问。
“没什么,只是突然觉得,你好近。”
白玛歪头,没能领悟他的意思,只默默后退一步,站远了些。
“不是不是。”霍水看他那样,像一只说什么就做什么的听话大狗,被逗得心花怒发,“我是说心理,心理上的距离。”
“从见第一次见你开始,我就觉得你是一个从容不迫、游刃有余的人,比我小很多,却很成熟,什么都能做好,连我这个已经在社会三进三出的成年人都自愧不如。但是怎么说呢。”
霍水挠脸,浮现出一丝腼腆的羞涩。
“像你的名字,白玛兰泽——一朵漂亮的莲花。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原来你是这样看我的。”白玛语气上扬,佯装抱怨。
“多少有一点。”霍水大方承认。
“我只是想尽力在你面前留下好印象,是我用力过猛了吗。”白玛自我反思道。
“对!就是用力过猛。”霍水顺着杆子往上爬,很快又一展笑颜,“但现在,我看见你了。”
——我看见你了。
霍水用理工科的思维,无意讲出一句浪漫的话。
人要去看见自己之外的人,其实是一件很难的事。不仅要自己有心“去看”,也要他人有意“被看”。这本质上是一种双向的注视。
白玛握着霍水的手,心旌摇曳。
在别人面前他展现温柔、饰演稳重,固若金汤,从未跟别人提起过关于自己的过去;在霍水面前,他却觉得可以掀开皮下一部分柔软的肉,让这个人去看自己拼命藏起来的东西。
霍水的缺点很多,钻牛角尖、会想太多、责任心太重而稍显偏执,不会藏事,一下就能被人看透想法,但同样的,优点也十分明显。或许正是因为这颗纤细的心,才能第一时间察觉到他人的感情,并给予回应和接纳。
霍水的温柔和白玛的温柔,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类型。
“那以后就要继续麻烦你了。”
“我才是。”霍水欢快地笑起来。
两人洗完盘子,挨个分门别类,放进橱柜。
霍水的心情肉眼可见好起来,眉目上扬,抹布擦过木板,扬起的一阵灰也在雀跃欢喜。
他是个好懂的人,颓废快,振作也快。嘴上别扭,感情上却不加掩饰的直率。
白玛看着他,起了一阵坏心思。
“啊,对了。”
“怎么了。”
“其实昨天你喝醉时,还问了我别的事。”
“什么。”霍水一听,全身紧绷。
“你问我会不会讨厌你。”
霍水乱了阵脚,光是哭了、吐了就已经够丢人了,没想到他居然还这么口无遮掩,什么事都往外说。
没等霍水想好解释的措辞,白玛就接道。
“虽然我昨天已经回答过你了,但你应该不记得了吧,所以,我再说一遍。”
他面向霍水。
“霍水,我怎么会讨厌你。”
“不如说,正相反,我——”
说到这,坏心地戛然而止。
正相反是什么,不讨厌?喜欢?这两个词义差得可远了,让他怎么猜。不过,白玛可不会告诉他答案,他撂下一句令人浮想联翩的话,就这么走人了。
只留下一个脸上冒蒸汽的霍水,和一地理不清的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