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清楚自己是什么德行——从来就不是什么循规蹈矩的好人,更不是什么心软善良之辈。从小到大,骨子里那股偏执又霸道的性子就没改过,只要是我认定、我想要的,拼尽一切也要牢牢攥在手里,谁也拦不住,谁也抢不走。
我生得平平无奇,就算化了妆,也依旧不起眼。
而顾召临生得秾艳华丽,眉眼锋利又勾魂,眼皮子薄,天然透着薄红色,不看人时睫毛低垂,很无辜。而当她注视你,一抬眼便带着浑然天成的侵略性与性张力,美得浓烈又霸道,像烈酒,像烈火,一眼就能灼到人心里去。
和她一比,我实在太淡了,淡得像一杯白开水,平淡寡味,连一点存在感都没有。
其实我偷过一个吻。
那天是在宴会上,水晶灯亮得晃眼,衣香鬓影,人声嘈杂。我本来是挤在人群里找母亲的,视线却不受控制地,一眼就落在了她身上。
我看着她放下酒杯穿过人群走向露台,在花园里。
那一天因为太久没有见到她了,所以我鬼使神差的跟了上去。
顾召临难得穿了一身礼服,化了妆,但是也没刻意收拾,只一头漆黑长发松松垂落,素面反倒衬得她眉眼愈发干净惑人。她醉得很厉害,半眯着眼,眼尾泛着浅淡的红,呼吸滚烫,轻轻拂在空气里,带着微醺的酒气。
我心跳加速,快步走近,伸手轻轻抱住她的腰。她垂落的长发软软扫过我的手背、手臂,又凉又软,痒得我心尖发颤。
在她懵懂的眼神里。
我仰起头,近乎失控地凑近,捧着她想躲避的脸轻轻吻了上去。
她的唇温热柔软,没了平日的锋利强势,只剩醉后的慵懒与绵软。不过是短暂一触,却烫得我浑身发麻,连心跳都快要炸开。
她那样耀眼,哪怕醉态朦胧、只一身简单礼服,也依旧美得惊心动魄。而我,不过是在喧闹宴会的一角,趁她不省人事,偷了一个她永远不会记得的吻。
我很清楚,也许这一生,我都不会招她的喜欢。
旁人怎么议论我、怎么看我,是真心也好,是鄙夷也罢,我从不在意。那些所谓的道德规矩、旁人的期许期盼,在我这里从来都不算数。他们会不会失望,会不会觉得我自私阴狠,都与我无关,我沈湾的世界里,从来只装得下一个人。
——顾召临,是我唯一的底线,唯一的光,唯一拼了命也要护着的人。
……
我永远忘不了小时候那段暗无天日的日子。
我妈不在家的时候,我爸江城也不理我,他连家都不回。假清高,要不是我妈当年被家里逼分手,又逼婚,他哪能攀上高枝。
我妈领回来的那个男人,又疯又变态,我妈不回家,他就把我反锁在漆黑狭小的房间里,变着法子捉弄我、恐吓我。我哭到嗓子发哑,拍门拍到手掌红肿,没人理我,没人救我。
是顾召临。
是她想妈让她来叫我一起复习功课,她没找到我,后面她爬窗户上来,不顾一切找到我,砸开那扇锁死的门,把浑身发抖、缩在角落的我抱进怀里。是她挡在我身前,把所有的恶意和恐惧都隔开,轻声告诉我别怕,以后有她在。
那一刻,她就是我的救命稻草,是我混沌人生里唯一的神明。
观音娘娘在上,我沈湾对着天地起誓:我这一辈子,可以坏,可以狠,可以不择手段,可以背负所有骂名,唯独不能让顾召临受半分委屈,半分伤害。
我不要她懂事,不要她迁就,不要她为任何人收敛锋芒。我只求她一生顺遂,平安喜乐,能随心所欲、恣意妄为地活着,想笑就笑,想闹就闹,永远不必看任何人脸色,永远不必受半分委屈。
为了她,我愿意做尽天下坏事,愿意扛下所有罪孽。只要她能好好的,我是什么人,我值不值得被喜欢,都不重要。
反正,说夸张一点,她杀人我都得递刀,没办法,这辈子,就爱她一个。
我郁闷的结账,走了出去,我拦了辆出租车往回赶。车子停在顾召临学校附近的小区,不算高档,却离她最近。我租的是个套二,还有一个合租的室友,平时各进各出,没什么交集。我住的这一片是市区里有些年头的老小区,就在顾召临学校旁边。墙皮斑驳脱落,露出底下灰扑扑的水泥,楼道里的灯时亮时灭,声控灯经常坏,一到晚上就只剩昏黄黯淡的光,勉强照清台阶。
“帮我开门。”
“2块,扫码。”
走到门口时,守岗的老保安慢吞吞起身,伸手要了两块钱开门费。我没多说什么,默默掏了钱,铁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伴着老旧转轴发出的刺耳声响,放我进了这破落又逼仄的小区。
“扫了。”
小区里没有像样的绿化,楼下停满了电动车和旧车,过道狭窄,没有高端的门禁,没有精致的大堂,一切都旧、挤、安静,又带着点说不出的压抑。
我随意地走了过去,路边花坛的大片草坪被踩得光秃秃的,露出底下发黄发干的泥土,东一块西一块,坑坑洼洼。几棵老树歪歪扭扭地杵在路边,枝桠稀疏,叶子蔫蔫地垂着,灰扑扑蒙着一层尘,半点生机都没有。原本该好看的景观花早就开败了,花瓣卷边发蔫,颜色褪得发灰,稀稀拉拉耷拉在枝头上,半死不活的。风一吹,尘土混着潮湿的霉味扑面而来,地上散落着塑料袋、烟头、废纸屑,没人清扫,就那么随意丢在角落,被踩得扁扁的,和泥灰粘在一起。整条小道又旧又乱,看着破败又冷清,半点精致都没有,只有一股挥之不去的沉闷与落魄。
可这里离她最近。
只要我想,多晚都能站在楼上,抬头望一眼她学校的方向,就觉得这破落拥挤的地方,也勉强能容下我这点卑微的念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