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中都在传,说什么亲王殿下本来就历经好几回刺杀,对这种事情特别有心理阴影,这次不仅人明晃晃地死在府内,唯一的侍妾还搞得身份底细不明,这么一个大活人就在白天消失了。这样的大事肯定不能容得下疏忽,想取巧或贿赂难度都相当大。
“总之我去意已决。”我说,“倘若你认为我们相处时间太短,先前投入的感情有些不划算的话,这只手腕我也能重新折断赔给你。”
“不不不不用了,千万不要,”易如声急道:“但别指望提出更离谱的要求后我就会对你之前离谱的要求有所改观。而且相比伤害自己,明明扔点钱也能起到同样的效果——”
“那是因为我留着钱真的有用。”我说,“我要自己一个人带着这身初始装备颠沛流离不知道多久呢。”
“这很好办。”易如声说,“我再给你塞就是了,要多少有多少。”
“这个是我祖传的玉佩,”他找了半天,然后挂在我脖子上,“这个是说好结婚之前要送的对镯,这是你可以路上穿的衣服,这是平常喝水的……”
“我拿不了。”我说,“不如直接把这屋连地基一起搬着吧?”
“也行。”易如声答应,“或者你留下。”
“真拿不了,”我说,“我是去逃命,不是去郊游,最忌讳走一路丢一路,还是全放在你这里,我有空回来看好了。”
“那一言为定,你要回来。”
“好。”我说,“等宫主去世瑞采宫倒塌后危险解除,我一定回来。”
“不要那么晚!”
“那我们就下次见面的时候再见面,下次回来的时候再回来吧。”
易如声重新环住我,虽然之前和他有过大量身体接触,我还是头一次见到他表达出这样的肢体语言。即便在意乱情迷之时依然能保持游刃有余的人,如今却要把我勒死一般无休无止地缠上来:
“至少定一个次数。”他说,“我见到你几次,就回来和我结婚。”
“三次吧。”我随口答应道,反正走一步看一步,就地取材拒绝的理由能有很多。
他“见到我”的意思,大概是指在漫长的逃亡过程中亲自追上我。
毕竟他还有自己的事业要绞尽脑汁,不可能与我同行,而逃命这事一旦开始,就没人知道我下一步会去哪里。
“所以连这个都约定好了,”我说,“现在可以放我走了吗?”
“我还不放心你。”易如声开始耍无赖,“要亲眼看你证明自己的实力才行,如果今天能突破这里所有守卫离开的话那就走吧。”
当然,肯定是这样,如果我能挣脱他们的重重把守,一开始就没易如声什么事了。
征求他的同意从头到尾都没有意义。
“那好,”我点头,“在这儿待得太久,不如去你房间?”
我们一前一后走出门。
“我原本不想弄成这样,”我真心实意地惋惜道,“毕竟这里曾经留下少许美好的回忆——”
前面提过,我在瑞采宫的住处底下全是炸药。
现在既然我暂时住在这里,不能说全是,至少也要埋一半啊!
偷工减料会让人看不起。我从容确认室内和周围都没人,然后点火跑路一气呵成。
我住过的房间噼里啪啦地爆炸了。
爆炸就要起火、起火就要救火,一时间所有人手都往这边涌,缺口明显,恰好容下我逃窜的身影。眼下一切都被抛到脑后,确保要快,现在加速性价比最高。我轻车熟路地跃上房顶,不用向后看,无论什么都注定被我丢在身后,看着四周的风景由熟悉变为只有一点熟悉变为完全不熟悉,我专挑不利留下痕迹的地方走,时而避开过路的人。没有如释重负的感觉,没有重获新生等复杂的心理活动,我只是努力让自己的路径变得更不规律些。
在宫主身边待了那么久,我已经差不多确定,随心所欲才是最难抓的。
因此,在充满压力的事件之余适当加入一点自己的兴趣,例如这条路上的花特别好看,我就可以避开它——
和过去竟然没有太大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