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没有的事。”温子宁面上镇定,心里却飞快地盘算着如何把这事圆过去,“师父你看,我这不还好端端的,什么事都没有吗?”
白煞原本只是随口一诈,没想到真诈出了点什么。他眯起眼,仔细打量着温子宁,疑惑道:“你好像……真有变化?”
“哪,哪里?”
莫非自己的容貌当真改观了?
可白煞接下来的一番话倒叫他松了口气:“你这只冰髓,似乎更亮堂些了……”
“昨夜,你见着指明星了吗?”
原来是这个。温子宁回想了一下,昨夜只顾着和少年聊天,不过他也望过几次夜空,没有什么发现。总不至于连那么亮的星都看不见。
“没有。”他答道。
白煞也不多言,只是揣起地上的包裹,然后从包裹中捡出一件道袍递过来。那袍子白得纯粹,白得一尘不染,雪白、素白、莹白,没有杂色,没有瑕疵,连纹路都看不见,干干净净得像从云朵上裁下来的。
温子宁不由得皱起脸,吐槽道:“这也太素了,穿这一身,跟披麻戴孝似的。”
虽说他对衣裳本没什么讲究。常人的衣服自然不像太子袍服那般缀满珠玉、绣满纹样。但总归也不至于素成这样,好似地府里的白无常一般。
温子宁不喜欢。
“你穿上试试,修道之人都这么穿的。”
呸,谁说的?您老人家在寒洲时可没这么说过,怎么到了顺洲,话术都变了?
然而温子宁腹诽了几句,到底不忍当面驳斥。师父连夜跑了不知多远弄来的东西,总归是一番心意。于是他接过衣裳,转到一旁,褪下太子服,乖乖的换上了那身纯白的道袍。
待温子宁系好腰带,将长发高高束起,簪成一条高挑利落的马尾。他像换了个人似的,气质大变:这身素白裹出清隽典雅的风骨,眉目间透出一股不染尘埃的俊冷。那白色并非惨淡的白,而是如冰如玉,带着微光的白,仿佛他天生就该穿成这样。
除却君身三重雪,天下谁人配白衣。
“嗯……要是搭配点蓝色坠饰便更妙了,可惜没搞到。”
这时,流明打着哈欠从洞里出来,赞叹道:“除了哥哥,天底下再没人配得上这样的衣裳。”
白煞闻言,没好气地骂道:“油嘴滑舌。”
他看流明的眼神透着不加掩饰的嫌弃,连带着语气都冷了几分。仿佛这一路而来的霉运、挫折,全是这少年招来的。
骂归骂,该给的衣裳白煞还是没落下。他从包裹里翻出给少年准备的那件。底子是沉沉的墨黑,衣缘缀着暗紫色的云纹。
不得不说,白煞的眼光还是很独到的。
他将衣服抖开抛了过去:“滚洞里面换去!”
“喏。”流明小心翼翼的接过衣裳,窜进洞去,不一会儿便换好出来了。
他身量本就挺拔,换上这身黑衣后,愈发显得肩背舒展,腰身劲瘦。深黑的衣料衬得他皮肤愈白,眸子清亮。他活动了几下四肢,正好合身,暗紫色的光纹随着动作若隐若现,像夜色中游走的妖冶,俊美中透出几分凌厉。
流明潇洒美少年,皎若玉树临风前。
两人对视一眼,唇角不约而同地微微上扬。那笑容里,藏着昨夜瞒过白煞默契的心有灵犀,又像是久别重逢的老友,一切尽在不言中。
“师父,他叫流明。我们……”
往往这时候白煞便要说些煞风景的话,他抬手打断温子宁,又转头狠狠瞪向流明:
“等我们到了城里,你该上哪去上哪去,别再跟着我们了。我对你,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温子宁连忙劝道:“他一个人无依无靠的,咱们就带着他吧……”
“不行!你要多带个人便是添了累赘。”
可是,我答应他了,师父。他真的很好、很乖、很懂事……
谁知流明眼睛一撇,不紧不慢地摆摆手:“是吗?老师傅,我想去哪就去哪,是你能决定的么?”
白煞怒道:“呦呵?你小子还来脾气了,根据契约,我现在叫你滚,你就得……”
然而,话没说完,一只灵鸽飘飘然的从远处飞来,扑腾着翅膀,稳稳悬停在白煞跟前。
这灵鸽活灵活现,通体流光,却不是活物,而是一种名为“飞鸽传音”的术法。传讯者根据心中所想之人,以法力凝出灵鸽,它便会跨越千山万水,飞向那人。速度嘛,则全凭灵力深厚与念力强弱而定。若是所念极深,法力极高,片刻即达。
正在众人一头雾水之际,从灵鸽口中便传出不咸不淡的声音:“白煞,带上他吧。”
白煞一怔,随即听出了是谁,眉头拧得更紧,反问道:“不二?凭什么?你说带他就带他?他不是我的么?我给他放生了还不行吗?”
灵鸽那头传来呵呵笑声。紧接着,白光一闪,灵鸽化作一片云彩,云彩上缓缓映出仙主观中的景象。云眉正端坐着,一手举着契约,一手指向画面,仿佛隔着千里正指着白煞的鼻子。
“白煞呀白煞,你当初和我签契约的时候仔细看了没有?”
“什么?”白煞一听,觉察不对,这才逐字逐句阅读契约中的条款。
“……又及,凡于仙主观中所购人族少者一名,其身躯、性命、所属之权,非属付款之人,亦非属持约之人,乃属当日持约人所携同伴中面白身长、眸清眉秀之青年名下。该青年与少者互为羁属,主从相附,他人不得干预,违者以毁约论……”
妈呀,这都什么跟什么?
“面白身长、眸清眉秀之青年”,难不成说的是……?
“我将这小子的所属,又没有划给你,而是划在了子宁名下!也就是说——”
“现在他的主人,是温子宁!”
“你有个屁的权力替他做决定?别逼我传过来揍你!”
白煞顿时气的脑袋发晕,双手扶额,感叹道:“云眉,你是个狠人呐,欺负我文盲!!”
要怪只怪,自己当初没有好好阅读,这份写的跟懒婆娘裹脚布一般长的傻逼文章。明明一份契约,偏偏写得如此诘屈聱牙,像生怕别人看懂似的。他白煞本来看文字就两眼发黑,读这么一长串下来,脑仁都疼,于是出于对狐仙主那点浅薄的信任,便没多想她会耍什么鬼花招。
明明是自己付的钱!
鬼知道她能把归属划给别人啊?
事到如今,白煞也只能认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