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脑海里一直回想着那段自己无法复原的复杂旋律,她一直想不明白,一直在脑海里练习,又忍不住开了口。
奚临似乎听不下去了,说:“你大概想唱的是这段吧……”
一段旋律从他喉间悠扬飘出,姜柚见眼睛亮了亮,激动地点头。
“对对对,就是这个,你居然唱得分毫不差,是不是以前听过。”
“没有。”奚临否认。
“那你怎么会……”
“一种……感觉?”奚临用一种不确定的形态轻描淡写地掩盖了一些专业的事实。
“这样啊……我哼成这样你都能复原出来,是挺厉害的。”
人的记忆在四岁之前都是很模糊的,姜柚见也是,但是她确信自己在婴儿时期一定听过一首摇篮曲,她脑海里只剩下非常破碎的片段,偶尔如同蚊虫一样钻进她的脑子,和其他曲子无痕地链接在一起。
姜柚见说:“也有可能是我的一场错觉,但是我能记得其中两句,你看看能不能帮我补全。”
奚临去江边,寻了张长椅,放下手中的吉他,跟她说:“好,你唱。”
姜柚见清了清嗓子,声音在空旷的江岸显得有些清稚,甚至带着一丝颤抖。
“月亮落在山谷里……雪花埋了石板长路……
窗外的风在吹,屋里的火已熄……”
歌词她也不确定,也不知道月亮是落进山谷里,还是煤渣里。
她只记得这两句,旋律非常古怪,不像普通的摇篮曲那样甜美安稳,反而透着一种深山里的孤寂,甚至有一丝绝望的冷意。
她唱得断断续续,尾音因为不确定而虚浮在半空,每次唱完她都条件反射地热泪盈眶,但不像是自我感动。
唱完后,她有些局促玩弄着书包带子:“就这些了。叶若说这听起来像是黑暗童谣,但是它老是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奚临沉默地思索了一阵,像是在记忆力搜索一些潜在的可能性。
低头拨弄了一下琴弦,那把新琴发出了略显生涩的声音。
他先是重复了姜柚见刚才唱出的那几个音节,修长的手指在指板上轻微揉动,试图寻找这串旋律背后的逻辑,修正了几个跑调严重的音。
“这旋律不像是儿歌,”奚临沉稳地猜测道,“像是一种古老的民谣,结构很散。”
他停顿了一下,手指开始在琴弦上跳跃,编织出一串轻盈却忧伤的伴奏:
他拨动了琴弦,那声音在空旷的江面上散开,混合着远处轮船的汽笛声,显出一种近乎绝望的辽阔。
他开始哼唱,美丽的嗓音如同音符最好的过滤器,每一寸从他喉间发出的声音,都格外悠长清远。
没有歌词,而是用滴滴答答的声音填满歌词的部分。
吉他的声音逐渐变得连贯,根据乐理的走向,自然而然地哼唱出了那段失落的后半部,他做了大量吉他solo来为这串空白衔接,歌词自然而然接着融入:
“别怕那黑的山,别怕那冷的霜……
逆风跑的孩子啊,手里握着月光……
黎明就在山外,你得走出这荒凉……”
那是姜柚见从未听过的词,但在奚临唱出口的瞬间,她浑身的汗毛猛地竖了起来。
那种旋律的走向,慢慢填补了她脑海中那个巨大的空洞,尽管她也不知道那片空白中缺失的到底是什么,但是总归是圆满了。
她没有关于玉芬记忆的幼儿时光,总归是圆满了……
一种巨大的震撼和动容瞬间冲上鼻腔,她看向江面的时候,仿佛整个人生都因放下了什么心结而变得轻松和辽阔了。
“你本来就听过这曲子对不对?”她回过神来,激动地说。
奚临默然摇头,重新将吉他放回盒子里,语气恢复了惯常的冷静,但在姜柚见听来,却多了一层从未有过的温柔,“我只相当于一个帮你修补漏洞的裁缝而已,不可能和你记忆里的旋律严丝合缝。”
姜柚见坐在那里,看着江水拍打着岸堤。
她突然意识到,这个坐在她身边的男人,一定不是平凡人。
那是她生平第一次接触来自音乐的如此直观的震撼和冲击,即便是五音不全又没有受到音乐熏陶的她也知道对方一定是个天才。
“林先生……”她第一次直觉性地叫了他,耳边的碎发被吹得胡乱飞舞,坐在长椅另一端的男人,金丝眼镜后的双眸,此刻正平静地回望着她。
她问:“你到底是谁啊……”
奚临眉目一动,看向她,“很重要吗?”
她一时语塞,说道:“这次……是不是你最后一次来骊镇了。”
奚临搭在吉他上手指明显顿了一下,他在沉默中,似乎也在思考这个问题,尽管实话听上去有些冷情。
“以后,可能没有机会来了。”
不是不想来,而是身不由己。
姜柚见:“为什么?”
奚临静默着表情,深邃的眼底闪过一丝极淡的自嘲:“你去上大学之后,也许就能明白,人生在成年后,有很多身不由己的时刻。”
姜柚见暂时还不能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但是她已经能预见到那种迟来的酸涩,人生中很多遗憾都是因为成长不同步而造成的。
当他成熟的时候,自己还仍旧青涩,当命运的回旋镖扎中的时候,对方已经消失于人海。
“你十八岁成人礼,有什么愿望吗?”奚临收好吉他问道。
“我没什么愿望,只是最近想来看看爸爸,我就来了,我近期的愿望已经实现了。”
奚临正欲说什么,一阵喧嚷打断了。
晚风中,前面的一处小广场上围了一圈人,正中央是一个小型乐队在进行街头表演。
大音箱就这么大喇喇地摆在水泥地上,几根杂乱的线缆缠绕在一起,连接着一个看起来有些年头的简易调音台,但瑕不掩瑜。
贝斯手沉重的低音和鼓手富有弹性的律动精准地撞击着围观者的耳膜,在这个空旷的广场上营造出一种粗糙却热烈的氛围。
姜柚见不由得起身看去。
乐队的成员都很年轻,看样子像是附近大学的学生,打扮得有些不修边幅,那个抱着电吉他的男孩,头发乱糟糟地盖住眼睛,正是时下最潮流的装扮,一群年轻人正全身心地投入到一段 Solo 中。
他们正在翻唱奚临的歌。那是一首因为高难度真假音转换而让街头艺人望而却步的曲子,极具实验性,但极少有人敢尝试。
然而,这个简陋的乐队不仅接下了这首歌,甚至改编得非常有味道。
主唱是个留着穿着蓝色棒球衫的男生,粗粝的声线带有一种野蛮生长的爆发力。
到了最著名真假音转换的换声点时,他仰起头,闭着眼睛,声音在省城的夜空中飘出,巧妙地利用了音响的混响效果,掩盖了某些细节上的青涩。
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密,掌声和欢呼声此起彼伏。
连那个原本弹吉他的男孩都兴奋地吹起了口哨,跟着鼓手的节奏为这串高音打拍子,为这串高音伴奏,整个乐队呈现出一种极其融洽且享受其中的状态。
姜柚见目光被这些充满生命力的音乐吸引过去,看着那个在路灯下肆意挥洒、享受着众人目光的陌生乐队,眼里流露出一种深深的羡慕。
这种可以在人群中大声歌唱、不惧怕走音和失误,松弛又肆意的感觉,她总能被这种生命力吸引。
“他们居然能把奚临的歌改编得这么好……”她轻声呢喃,转头看向站在身侧的奚临。
围观的人群里突然有个穿着红色夹克衫的年轻男人借着酒劲冲上去,一把抢过了麦克风。
“我也来一个!”那人大笑着喊道。
出乎意料的是,第二个人也唱得很好,声音浑厚,自带瑕疵的烟嗓,技巧娴熟,完全将忧郁的曲调唱出了一种流行摇滚的张狂。
越来越多的玩音乐的陌生人加入到这一场街头即兴的盛宴中,姜柚见被这样的热情感染,一扫多日来阴霾,站起身走向人群去给他们鼓掌欢呼。
奚临背着吉他,站在她的身边,有些意外地发现她平时模样乖顺,竟然喜欢这样野性的演绎。
“你喜欢这种版本吗?”人群里,奚临的声音清晰传入她的耳中。
她无比用力地点头,“喜欢,我一直都偷偷觉得奚临的音乐如果融入摇滚应该是很有冲击力的。”
奚临思索着这句话,嘴角缓缓上扬,眸光在斑斓的霓虹灯下熠熠翕亮。
就在这时,人群中央的演唱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车祸”,那首被改编的曲子到了真假音转换时,也出现了失误。
原曲中,这里需要一个极具爆发力的真假音连续转换,那个穿着红色夹克衫的男人的烟嗓硬顶了两次,最终还是破了音,引得周围一阵善意的哄笑。
两个人都没能唱过去这一段。
“不行了不行了!这原唱绝对是个变态!”红夹克男人大笑着喘气,把麦克风往前一递,“这调子太难拐了,兄弟们,有没有哪位大神能接上这段吉他Solo和高音?救个场!”
围观的人群面面相觑,虽然大家都在兴头上,但这首歌的难度摆在那里,一时没人敢上前接这个场子。
气氛眼看就要从高处跌落。
姜柚见有些遗憾地叹了口气,刚想转头跟奚临说点什么,却发现身侧的男人突迈开长腿,径直拨开人群走了进去。
“喂!”
姜柚见愣住了,下意识地想要拉住他,却抓了个空。
奚临没有去抢那个男人手里的麦克风,他只是走到那个伴奏的男孩面前,低声说了句什么。
弹电吉他的小伙有些不确定地上下打量了一下眼前身材挺拔的男人,一个戴金丝边眼睛的男人参与街头活动,很难有什么说服力,将信将疑地解下电吉他递给了他。
奚临把电吉他背在身上,手指随意地在琴弦上拨弄了两下。
只这两个音符,姜柚见就听出了差别。
那把并不够专业的电吉他,在他的手里突然像被注入了灵魂,音色变得极度饱满而富有颗粒感。
他的手指是有魔力的。
人群安静了一瞬,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只见他将眼镜摘下,一双漆黑锐利的眸子,如同封印解除而多了很多直白的压迫感,看向电吉他,额角碎发吹落,穿着昂贵深色风衣,气质仿佛与这市井街头格格不入。
他调整了一下背带,修长的手指在琴颈上迅速滑动了一下。
只一个起手的扫弦,一种极致饱满声瞬间炸开,原本那把普通的电吉他,在他手里竟然发出了近乎电吉他般撕裂的轰鸣。
原本还在拿着麦克风唱歌的男人愣住了,因为他发现自己完全跟不上伴奏了。
奚临低垂着眼眸,修长的手指在指板上翻飞。随后,他抬起头,目光越过重重人群,精准地落在了最外围的姜柚见身上。
他径直走到刚才那个红夹克男人退开的立式麦克风前,用电吉他即兴了一段华彩,低垂着眼眸……
随后,他抬起头,薄唇靠近麦克风,人声清唱……
乐队成员反应过来后,纷纷开始配合起来。
那一瞬间,那首原本忧郁晦涩的名曲,在他低沉微哑的嗓音中,全然变了调子。
他的改编大刀阔斧,指节把旋律打碎重组,让遵从原曲的青年们一时间有些不满,正欲发作,却发现流淌出来的曲子,自然连贯而极有个人色彩。
“他竟然直接在主歌后面接bridge再接两段副歌,少见啊,这小子改编的结构挺新颖的。”
“奚临知道自己的曲子被这么改会怎么样?”
“反正奚临本人也不可能公开告侵权,而且这改得有望超过原曲啊!”
“这人好像不是圈子里的啊,有人认识吗?”年轻小伙们在绝对的实力和音感面前,眼中渐渐从不屑变得崇拜。
“不认识啊,没见过他,摇滚圈子能在电视上露脸我都知道啊……”年轻人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没有华丽的音响设备,没有录音室的百万级修音,只有随性张狂的律动感,带着强大生命力的旋律,像是一股电流,击穿了这个广场,让这个傍晚注定不平凡。
周围鼓掌的人群安静了,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看着这个突然闯入的如天降神祇般耀眼的男人。
姜柚见站在风里,呆呆地看着他。那股一直萦绕在她心头的酸涩和匮乏感,在这一刻被这首歌轰得粉碎。
一曲结束,广场上站满了人,甚至有人挥舞荧光棒,堪比一个正式的公演现场。
“我的天……这不会是原唱吧?”人群中不知是谁说了一句。
这句话像是一个信号,人群开始骚动,有人举起了手机试图录像。
就在众人如梦初醒、准备一拥而上的时候,奚临眼底的笑意一收,利落地摘下吉他,一把塞回那个男孩怀里。
下一秒,他已经消失在台上,冲入人群,一把攥住姜柚见还僵在口袋外的手腕。
“快走。”
他低喝一声,拉着她转身转身离开。
“哎!……”姜柚见的惊呼声被夜风迅速扯碎。
临江的风迎面扑来,带着水汽和初春的冷意。
姜柚见被他拽着,脚下的帆布鞋在沿江步道上踩出急促的脚步。
路灯的光影在他们身上交替倒退,霓虹灯的色彩被速度拉扯成一条条绚烂的流光。
她的心脏在胸腔里疯狂跳动,不仅仅是因为奔跑,更是因为那种前所未有的、想要冲破一切规则的痛快。
她看着前面那个穿着黑色大衣、牵着她一路狂奔的背影。
在那个十八岁即将到来的前夜,她突然觉得,今晚这场听觉的盛宴,还有此刻这个不顾一切带她逃离人群的瞬间,才是她这辈子收到过的,最疯狂最顶级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