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叔叔?”陆参还是觉得这个称谓难以启齿。
但丁岚的父亲显然很有经验,一派自然祥和,自己拉开椅子坐下,缓解气氛“嗐,大哥,大叔,哪个都行,叫大爷我也敢答应。”
陆参以前一直纳闷,丁岚顶着张异国风情的脸,骨子里是怎么能入乡随俗到如此彻底,现在看来,这爹的影响功不可没。
他们父女俩走的是一脉相承的行事风格,大大咧咧,粗中有细,俗称的爽快人。
用餐过程中,陆参是一名合格的倾听者,丁父先是从自己10岁被家族扔到英国寄宿学校的苦日子开始追忆似水年华,接着愤恨不已,用切牛排的力道表达被断供后的艰难困苦,最后是怎么凭借他坚韧不拔,越挫越勇的优良品质,抚养儿女长大,并且回国争家产的。
陆参频频点头,适时接茬,一会痛心疾首,一会目露钦佩,将崇拜之情演绎的相当浮夸,丁岚实在看不下去,离席而去,丁父表演欲正值顶峰,很难悬崖勒马,看到女儿走开非但不觉得任何不妥,还贴心和陆参解释“一准是跟屁虫来了,不用管她。”
陆参心里直嘀咕,不清楚为什么一面之缘的丁父会对自己有如此强烈的倾诉欲,恨不得将八辈祖宗都说给他听。
直到他终于在满满对自己吹嘘的浮华修辞中,捕捉到了关键字“丁乐,是你的堂姐?”
丁乐正是乐姨的全名。
丁父歪着脑袋回忆,然后眨巴着大眼睛点点头“没错啊,她是我堂叔家的,她哥哥叫丁欢,她叫丁乐,我们丁家人起名字就是这么随便。小时候我因为嘲笑她们兄妹和我养的狗重名,被她哥狠狠修理了一顿。”
陆参咽了口唾沫,看他提起往事,依旧毫无悔意的神色,心里暗骂一声“该!”
丁岚回来了,抱歉地对陆参说“我那个有点急事儿要去处理,你们吃,结过账了,回头辛苦你下,把老丁送回家就行,他喝了酒容易闹人,陆哥你多担待点儿。”
陆参看在老板的份上,迫不得已在非工作时段接受了丁父的监护权,对于女儿交代的“喝酒容易闹人”这点,他本来没放心上,毕竟他小时候没少去给郑家文擦屁股,要论耍酒疯,谁能比得过那位壮士,他可真的会上演全武行的,再看丁父,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文弱相,最多碎嘴点,还能翻天不成?
半小时后,陆参就后悔了,他真没想到,看着像鸡仔一样毫无威胁力的丁父居然真的能翻江倒海。
他先是在陆参的车里吐了三回,每次都是塑料袋拿在手上,但纯属摆设,后来陆参被逼无奈,只好把袋子挂在他耳朵上,以为万无一失,但他却能十面埋伏,突围而出,吐在了自己裤子上。
陆参想把人送回家了事,但转头一看,吐无可吐的这位毫无障碍地睡了过去,耳朵上还挂着塑料袋,他想问地址,但仔细找了半天,他实在下不去手。
最后没办法,陆参只能先把人带回家,给丁岚发了消息报平安后,勉强找到一块未被污染的布料,提溜着后脖颈下车,他边按密码解锁门禁,边呼唤“醒醒,别睡了,马上到家了,我不给你洗澡啊,一会儿你得自己洗。”
夜晚凉风吹过,把陆参冻得一哆嗦,他推门的手毫无防备,被人抓了正着。
“他是谁?”
不用回头都知道,来人是哪位。
陆参气不打一处来,右边是烂泥一摊,恶臭难当,左边是臂力过人,分毫不让,陆参左右为难,手抖如筛糠,声音都跟着变了调“欧阳超你是不是属鱼的,记忆只有七秒?我都跟你说那么清楚了,你还来干什么?”
欧阳超不撒手,他总觉得陆参是泥鳅变的,狡猾得很,一眼抓不住就不见了“你先告诉我,他是谁?为什么会和你一起回家?”
陆参的额头开始冒汗,并不是被人当面捉奸的窘境,纯粹是体能超负荷,累的,他也顾不上先礼后兵了,直接上强度“首先我的朋友你管不着,其次我愿意带谁回家你也管不着,我是带一个还是带十个,你更管不着。”